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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的纂集与特点(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成竹 云菊  点击:次  时间:2001-07-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夫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
 
“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必须“以礼为之纪纲”,才能维系和巩固等级统治。全书以三家分晋为开端,就是因为“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因而司马光感叹:“乌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叙西汉高帝七年事,借叔孙通制礼,“臣光曰”进一步发挥“礼”的功用:
 
礼之为物大矣!用之于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则内外有别而九族睦焉;用之于乡,则长幼有伦而俗化美焉;用之于国,则君臣有叙而政治成焉;用之于天下,则诸侯顺服而纪纲正焉。
 
同时指责叔孙通“徒窃礼之糠粃,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
以礼为纪纲,国家治乱、人物功过,均以是否重礼、以礼进行教化为衡量标准。卷68建安二十四年末“臣光曰”总结东汉盛衰:
 
光武遭汉中衰,群雄糜沸,奋起布衣,绍恢前绪,征伐四方,日不暇给,乃能敦尚经术,宾延儒雅,广开学校,修明礼乐,武功既成,文德亦洽。……自三代既亡,风化之美,未有若东汉之盛者也。及孝和以降,贵戚擅权,嬖幸用事,赏罚无章,贿赂公行,贤愚浑淆,是非颠倒,可谓乱矣。……乘舆播越,宗庙丘墟,王室荡覆,烝民涂炭,大命陨绝,不可复救。然州郡拥兵专地者,虽互相吞噬,犹未尝不以尊汉为辞。[49]
 
显然与开篇的“臣光曰”前后呼应,将东汉末与东周末相比拟。
中唐以下藩镇割据,朝廷姑息。唐肃宗乾元元年,平卢节度使王玄志卒,裨将李怀玉杀其子,推侯希逸为平卢军使,朝廷“因以希逸为节度副使,节度使由军士废立自此始”。对此,又一则“臣光曰”发论:
 
今唐治军而不顾礼,使士卒得以陵偏裨,偏裨得以陵将帅,则将帅之陵天子,自然之势也。
由是祸乱继起,兵革不息,民坠涂炭,无所控诉,凡二百余年,然后大宋受命。[50]
 
不仅治天下用礼,治军也要用礼,礼为纲纪,贯穿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
2、用贤为本,立法是末
用贤为本,立法是末,既是司马光“以礼为纲纪”的重要内容,又与其时政主张紧密相关。
东汉灵帝熹平四年,为避免“州郡相党”,下制实行回避,“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即婚姻之家及其亲属,不得在两家所在州交互为官。因“禁忌转密,选用艰难,幽、冀二州久缺不补”。“臣光曰”评论说:
 
叔向有言:“国将亡,必多制。”明王之政,谨择忠贤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则赏,有罪则诛,无所阿私,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执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择人,而禁令益多,防闲益密,有功者以阂文者不赏,为奸者以巧法免诛,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
 
所谓本,即用贤也;所谓末,即立法(禁令)也。批评“孝灵之时,刺史、二千石贪财如豺虎,暴殄烝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接着话锋一转:“以今视之,岂不适足为笑而深为可戒哉!”[51]显然,这是在“借古讽今”、影射时政。
三国魏明帝景初元年,刘卲作百官考课法,百官议而不决,事竟不行。“臣光曰”说得更加明白:“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而知人之道,圣贤所难也。是故求之于毁誉,则爱憎竞进而善恶浑淆;考之于功状,则巧诈横生而真伪相冒。要之,其本在于至公至明而已矣。为人上者至公至明,则群下之能否焯然形于目中,无所复逃矣。苟为不公不明,则考课之法适足为曲私欺罔之资也。”同时表示反对“为之善法,繁其条目,谨其簿书”,认为刘卲之法是“不得其本而趋其末”。[52]
用贤为本,司马光特别瞩目东汉光武帝。对其即位后先访求贤才,“臣光曰”评论道:“光武即位之初,群雄竞逐,四海鼎沸,彼摧坚陷敌之人,权略诡辩之士,方见重于世,而独能取忠厚之臣,旌循良之吏,拔于草莱之中,置诸群公之首,宜其光复旧物,享祚久长,盖由知所先务而得其本原故也。”[53]前秦苻坚甘露十二年(370),前燕宗室慕容垂降秦,秦相王猛忌其有雄略,劝苻坚杀之,苻坚不从,王猛又设计陷害慕容垂,苻坚仍然“待之如旧”。为此,司马光写了一段评论:“昔周得微子而革商命,秦得由余而霸西戎,吴得伍员而克强楚,汉得陈平而诛项籍,魏得许攸而破袁绍,彼敌国之材臣,来为己用,进取之良资也。”[54]此外,在《稽古录》等相关的著述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如对唐在“六年之中,海内威服,何成功之速哉?”的回答:“太宗文武之才,高出前古,驱策英雄,网罗俊乂,好用善谋,乐闻直谏……”[55]
3、息征伐之谋,罢拓土之兵
记历代边防,在《资治通鉴》中占有重要位置,明显地是在“以史为鉴”。面对北疆辽、西夏的侵扰,司马光不满于熙、丰年间对西夏用兵,认为“朝之阙政,其大者有六”,其四曰“中国未治,而侵扰四夷,得少失多”,而“救急保安之道”中有一点就是“罢拓土开境之兵”[56],“息征伐之谋”[57]。元祐元年,连上《论西夏札子》、《乞抚纳西人札子》、《乞不拒绝西人请地札子》等,主张“返其侵疆”、“禁其私市”,认为放弃米脂等寨,可以显示“帝王之大度,仁人之用心”,若“惜而不与,万一西人积怨愤之气,逞凶悖之心”,“长驱深入,覆军杀将,将兵连祸结”,导致“天下骚动”,“虽有米脂等十寨,能有益乎?”[58]强调“凡边境安,则中国安,此乃国家安危之机。”[59]
这样的施政主张带进《资治通鉴》,凡穷兵黩武、开边拓土,一概加以斥责。太初元年,汉武帝以宠姬李夫人兄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出兵大宛,“臣光曰”评论道:
 
夫军旅大事,国之安危,民之死生系也。苟为不择贤愚而授之,欲侥幸咫尺之功,藉以为名而私其所爱,不若无功而侯之为愈也。然则武帝有见于封国,无见于置将,谓之能守先帝之约,臣曰过矣。[60]
 
东汉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匈奴发生瘟疫,人畜死亡甚多,国力空乏,是用兵的绝好时机,然而光武帝拒绝了这“万世刻石之功”,表示:“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百姓惊惊惶,人不自保,而复欲远事边处乎!”从此,“诸将莫敢复言兵事者”。在总评光武时,赞其“虽以征伐济大业,及天下既定,乃退功臣而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工事,故年恢复前烈,身致太平。”[61]
历来对胡三省所说“李德裕、牛僧孺争维州事”认识不一,现将其事稍加介绍。唐文宗太和五年,吐蕃维州副使悉怛谋请降,尽帅其众奔成都,西川节度使李德裕具奏其状,宰相牛僧孺以受降会“失信”吐蕃,若其“怒气直辞,不三日至咸阳桥”,即使“得百维州何所用之”,遂命西川节度使李德裕以其城归吐蕃,悉怛谋及所与来降者悉归之,“吐蕃尽诛之于境上,极其惨酷”。至武宗会昌三年,李德裕为相,追论此事,有诏追赠悉怛谋右卫将军。“臣光曰”评论云:“唐新与吐蕃修好而纳其维州,以利言之,则维州小而信大;以害言之,则维州缓而关中急。然则为唐计者,宜何先乎?悉怛谋在唐则为向化,在吐蕃不免为叛臣,其受诛也又何矜焉!且德裕所言者利也,僧孺所言者义也,匹夫徇利而亡义犹耻之,况天子乎!……以是观之,牛、李之是非,端可见矣”。胡三省注:“元祐之初,弃米脂等四寨以与西夏,盖当时国论大指如此。”[62]正是指上述司马光欲将米脂四寨及熙河等让给西夏,终因安焘、孙路以地图力争而止。
任何史书借古讽今、影射现实,都难免歪曲历史、混淆是非,这是研读史书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不管神宗赐以书名“资治”,还是与司马光时治主张相关,但应当注意两点:其一,宋神宗赐名《资治通鉴》,虽然明确地将修史与“取鉴”、“资治”联系在一起,却没有象唐太宗诏修《隋书》等五代史那样,“览前王之得失”目的是“为在身之龟镜”[63],即没有以历代君王得失作为“自身”行为、决策的鉴戒,更多的是要“为臣者”引以为鉴戒,因而不可能有唐太宗的作为,自然也就不可能形成类似“贞观之治”的局面。其二,司马光“伏望”神宗“监前代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创出“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的局面,但他自己也没有能够认真做到“以史为鉴”。北宋中期形成的新旧党争,一直延续到北宋灭亡,成为当时政局的重要特点。司马光不仅有《朋党论》的专篇,在《资治通鉴》中对东汉的阉党与清流之争、中晚唐的牛李党争,都有非常详细的记述。卷241唐穆宗长庆元年四月,写牛李党争发端:“自是德裕、宗闵各分朋党,更相顷轧,垂四十年。”卷245唐文宗太和八年十一月,写党争进一步发展:“时德裕、宗闵各有朋党,互相挤援。上患之,每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紧接着,便是400余字的“臣光曰”:
 
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犹冰炭之不可同器而处也。故君子得位则斥小人,小人得势则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然君子进贤退不肖,其处心也公,其指事也实;小人誉其所好,毁其所恶,其处心也私,其指事也诬。……
 
胡三省谓“温公此论,为熙、丰发也。”司马光能够清楚地认识历史上的朋党之争,却难以跳出现实中朋党之争的泥潭,《资治通鉴》的“取鉴”、“资治”功用因此大为逊色!大凡史书只写给别人看,让别人“以史为鉴”而不是为“在身之龟镜”,其鉴戒功用还能有多少实效?这正是中国史学和中国史家的悲哀所在!
 
 
 

 
[1] 《唐史论断序》,《四库全书》本。由此序内容而论,实即《唐史记》75卷的序文,作于皇祐四年草成该书之际。
[2] 《传家集》卷71。
[3] 《传家集》卷17《进通志表》。
[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8英宗治平三年四月辛丑。
[5] 《玉海》卷47《治平资治通鉴》。
[6] 《文献通考》卷193《经籍考二十》引“公子康公休告其友晁说之曰”。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序》亦以“修书分属,汉则刘攽,三国讫于南北朝则刘恕,唐则范祖禹,各因其所长属之”。
[7] 参见王曾瑜《关于编写<资治通鉴>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79年第3期。
[8] 《文献通考》卷193《续资治通鉴长编举要》引乾道四年李焘上表。
[9] 《传家集》卷63。
[10] 《文献通考》卷193《经籍考二十》引高似孙《纬略》。
[1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0神宗元丰七年十二月戊辰。
[12] 《四库全书总目》卷47《编年类》。
[13] 《四库全书总目》卷47《编年类》。
[14] 《纬略》卷12。《文献通考》卷193《经籍考二十》所引亦作“二百二十二家”。
[15] 《四库全书总目》卷47《编年类》。
[16] 《史略》卷4《通鉴参据书》。
[17] 《新校资治通鉴叙录》卷首。
[18] 《通鉴学》第三章。
[19] 陈光崇《张氏<通鉴学>所列<通鉴>引用书目补正》,高振铎《通鉴参据书考辨》,均收《资治通鉴丛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陈光崇《<通鉴>引用书目的再检核》,收《通鉴新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周征松《通鉴考异所见书目检核》,《山西师大学报》1986年第3期。
[20] 参见谢保成著《隋唐五代史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48-349页。
[21] 《郡斋读书志校证》卷14《类书类》。
[22] 《答范梦得》。
[23] 洪迈《容斋四笔》卷11《册府元龟》。
[24] 刘羲仲《通鉴问疑》。
[25] 《癸辛杂识》后集。
[26] 《稽古录》卷16《上历年图序》。
[27] 《资治通鉴》卷244唐文宗太和七年八月。
[28] 《日知录》卷26《史记通鉴兵事》。
[29] 《传家集》卷44《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
[30] 《资治通鉴》卷2周显王十年“臣光曰”。
[31] 《资治通鉴》卷233。
[32] 《资治通鉴》卷292后周世宗显德二年九月。
[33] 《传家集》卷63。
[34] 《新资治通鉴注序》,《资治通鉴》卷首。
[35] 《资治通鉴》卷212唐玄宗开元十二年四月。
[36] 《资治通鉴目录》卷1。
[37] 《资治通鉴》误作“兴光历”,据《资治通鉴目录》、《魏书·律历志》改。
[38] 以上均见于《资治通鉴》正文。《新唐书·历志一》以“唐终始二百九十余年,而历八改”,《资治通鉴》有肃宗至德历,而无元和观象历。《资治通鉴目录》另有一些记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周历以建子月为正”,汉高祖元年“汉初用殷历,或云颛顼历”,魏明帝太和历,西晋泰始元年“晋更名景初历曰泰始”,北周天和元年“周初用天和历”,北周大象元年“周初用丙寅元历”,前蜀武成二年“初用胡秀林永昌历”,后晋天福四年“晋用马重绩调元小历”等等,可补《资治通鉴》之阙。
[39] 《传家集》卷71。
[40] 《传家集》卷26。
[41] 《资治通鉴》卷55桓帝延熹九年七月。
[42] 《资治通鉴》卷126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二月。
[43] 《资治通鉴》卷147梁武帝天监八年十一月。
[44] 《资治通鉴》卷148梁武帝天监十五年十一月。
[45] 《资治通鉴》卷175陈宣帝太建十三年十二月。
[46] 《资治通鉴》卷153梁武帝中大通元年九月。
[47] 《资治通鉴》卷123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十二月。
[48] 《新注资治通鉴序》,《资治通鉴》卷首。
[49] 《资治通鉴》卷68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末。
[50] 《资治通鉴》卷220唐肃宗乾元元年末。
[51] 《资治通鉴》卷57汉灵帝熹平四年三月。
[52] 《资治通鉴》卷73魏明帝景初元年末。
[53] 《资治通鉴》卷40汉光武帝建武元年九月。
[54] 《资治通鉴》卷102东晋海西公太和五年正月“臣光曰”。
[55] 《稽古录》卷15梁太祖开平元年“臣光曰”。
[56] 《传家集》卷45《应诏言朝政阙失状》。
[57] 《传家集》卷61《与吴丞相充书》。
[58] 《传家集》卷50《论西夏札子》。
[59] 《传家集》卷52《乞抚纳西人札子》。
[60] 《资治通鉴》卷21汉武帝太初元年八月。
[61] 《资治通鉴》卷44汉光武帝中元二年二月。
[62] 《资治通鉴》卷217唐武宗会昌三年三月。
[63] 《册府元龟》卷554《国史部·恩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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