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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的编纂及其礼学价值[1](1)-历史学
来源:  作者:王启发  点击:次  时间:2001-07-1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一、《仪礼经传通解》编纂始末及其基本样式

 

今传《仪礼经传通解》,是朱熹晚年带领其门生所编撰礼书的最后定名,此书在朱子生前并没有全部完成,而是由其弟子黄榦、杨复先后续补修成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录有《仪礼经传通解》三十七卷、续二十九卷,并对该书的编撰过程有所记述,我们不妨以其引领我们进入对《仪礼经传通解》一书的具体考察。《提要》中说:

《仪礼经传通解》,宋朱子撰。初名《仪礼集传集注》。朱子《乞修三礼札子》所云: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略有端绪,即是书也。其札子竟不果上。晚年修葺,乃更定今名。朱子没后,嘉定丁丑,始刊版于南庚。凡家礼五卷、乡礼三卷、学礼十一卷、邦国礼四卷,共二十三卷,为四十二篇,中阙书数一篇。大射至诸侯相朝,尚未脱稿,其卷二十四至卷三十七,凡十八篇,则仍前草创之本,故用旧名《集传集注》,始为王朝礼,中阙卜筮一篇,目录内践祚第三十一以后,序说并阙,盖未成之本也。所载《仪礼》诸篇咸非旧次,亦颇有所厘析。如《士冠礼》,三屦本在辞后,仍移入前。陈器服章戒宿加冠等辞,本总计在后,乃分入前各章之下,末取《杂记》女十五许嫁笄之文,续经立女子笄一目。如斯者不一而足。虽不免割裂古经,然自王安石废罢《仪礼》,独存《礼记》,朱子纠其弃经任传,遗本宗末,因撰是书,以存先圣之遗制,分章表亩,开卷瞭然。亦考礼者所不废也。其丧祭二门,责成于朱子门人黄榦,盖朱子以创稿属之,杨复原序述榦之言有曰:“始余创二礼粗就,奉而质之先师,喜谓余曰:君所立丧祭礼,规模甚善,他日取吾所编家、乡、邦国、王朝礼,其悉用此更定”云云。则榦之所编尚不失朱子之意,然榦仅修丧礼十五卷,成于嘉定己卯。其祭礼则尚未订定,而榦又没。越四年,壬午,张虑刊之于南康,亦未完本也。其后杨复重修祭礼,郑逢辰进之于朝,复序榦之书云“《丧礼》十五卷,前已缮写,《丧服图式》,今别为一卷,附于正帙之外”。前称《丧服图式》、《祭礼》遗稿,尚有未及订定之遗撼,则别卷之意故在此。又自序其书云:“南康学宫,旧有家、乡、邦国、王朝礼,及张侯虑续刊《丧礼》,又取祭礼稿本,并刊而存之”;“窃不自揆,遂据稿本,参以所闻,稍加更定,亦续成其书”。凡十四卷,今卷十六至卷二十九,皆复所重修。合前《经传集解》及《集传集注》总六十有六卷,虽编纂不出一手,而端绪相因,规模不异,古礼之梗概节目,亦略备于是矣。[2]

从以上所记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主要的信息:一是朱子曾经准备上书于朝廷,奏请朝廷组织人力对三礼之书做重新编修,但此书札未能奏上;二是朱子生前订定的此书为二十三卷,即名《仪礼经传通解》,而二十四卷至三十七卷则未及朱子亲手订定,故仍以《集传集注》名之;三是朱子死后,《仪礼经传通解》全书由其弟子黄榦、杨复先后续完、订定而成。

在朱熹的《文集》里保留着他准备上奏朝廷的那篇《乞修三礼札子》[3],集中体现了朱熹编修礼书的基本动机,同时表达了期待朝廷能够支持其重修三礼工作的强烈愿望。

在这篇文章中,朱子提出,自秦汉魏晋以来,所传礼学,“惟三礼而已”,《仪礼》乃其本经,《礼记》乃其义说,《周礼》为礼之纲领。在隋唐以后的科举教育中,有三礼、通礼、学究诸科,士人学子尚能通过诵习经典而知其说,但是到宋熙宁时,王安石废罢《仪礼》,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遗本宗末。当时博士诸生也是诵习虚文,对其中的礼仪内涵,“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遇到议礼之事时,“率用耳学臆断而已”。至于乐教,更是“绝无师传”,乐理上的律尺声音,“学士大夫末有知其说者,而不知其阙也”。针对这种情况,朱熹“尝与一二学者考订其说,欲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略有端绪”,但是终因私家无书简阅,无人抄写,久之未成。还有钟律之制,虽“士友间有得其遗意者”,朱熹也“欲更加参考,别为一书”,但“亦未能具”。因此,朱熹“欲望圣明特诏有司”,一是许其“就秘书省、太常寺关借礼乐诸书”,并“自行招致旧日学徒十余人”;二是能够提供空闲官屋数间,逐月量支钱米,以供饮食、纸札、油灯之费;三是,由临安府差拨贴司20余名作为抄写人,并为之提供犒赏。最后,朱子认为,编修此书,既可以使传统礼乐“兴起废坠,垂之永久”,又可以“为圣朝制作之助”。

然而遗憾的是,朱熹的这番表述并没能得以上奏,《年谱》称其“会去国,不及上”。朱熹在此事上对官方的期待也就未能实现。在《朱子语类》卷八十四中,记录了有朱子后来对此事的回忆。

编纂礼书,可以说是朱熹晚年思想学术上的一项主要工作。《朱子语类》中记录朱子的话说:“礼乐废坏两千余年,若以大数观之,亦未为远,然已都无稽考处。后来须有一个大大底人出来,尽数拆洗一番,但未知远近在几时。今世变日下,恐必有个‘硕果不食’之理。”[4]钱穆认为此言是在朱子五十九、六十岁时吴必大所记。[5]从这段感慨般的话语中,我们可以感觉到朱子对于全面整合古代礼学所抱有的一种期待,同时也透露出一些自己的抱负。朱熹还说:“今欲定作一书,先以《仪礼》篇目置于前,而附《礼记》于后。如《射礼》则附以《射义》。似此类,已得二十余篇。若其余《曲礼》、《少仪》又自作一项而以类相从。若疏中有说制度处,亦当采取以益之。旧尝以此例授潘恭叔,渠亦曾整理数篇来。”[6]钱穆认为此是朱子62岁时,郑可学所记。此外,《朱子语类》中还有对此礼书编纂过程的记录,如“或问礼书修得有次第否。曰:散在诸处,收拾不聚。苦每日应酬多,功夫不得专一。若得数月闲,更一两朋友相助,则可毕矣。”[7]《朱子年谱》说:“(庆元)二年丙辰,六十七岁。是岁始修礼书,名曰《仪礼经传通解》。”[8]讲的就是朱熹在离官去职之后专注于礼书的编纂。

还有,在《答廖子晦》、《答应仁仲》等书信中,朱熹都提到了礼书编纂的进展情况[9]。如《答应仁仲》:“前贤常患《仪礼》难读,以今观之,只是经不分章,记不随经,而注疏各为一书,故使读者不能遽晓。今定此本,尽去此弊,恨不得令韩文公见之也。”[10]前贤即指韩愈。在《答李季章》“所编礼传,已略见端绪,而未能卒就。若更得年余间未死,且与了却,亦可瞑目矣。……今大体已具者盖十七八矣。”[11]这时,朱熹已年69岁。而越到后来,朱熹精力益衰,“甚望贤者之来,了却礼书”,成了朱子最终的愿望。

前人的研究多有论及参与朱子编修礼书的人士,如据白寿彝、钱穆考证,先后参与协助朱子编修礼书者,有刘贵溪、赵致道、黄榦、吕子约、刘履之、刘用之、应仁仲、赵恭父、廖子晦、潘恭叔、杨复、浙中朋友、明州诸人、四明永嘉诸人、江右朋友等[12]。

此外,钱穆还提出,朱子编修礼书之事,似发端于其与吕祖谦一派的学术交往所受的启发[13]。如在《答潘恭书》中,朱熹提到,“《礼记》须与《仪礼》相参通修,作一书,乃可观。中间伯恭欲令门人为之,近见路德章编得两篇,颇有次第。然渠辈又苦尽力于此,反身都无自得处,亦觉极费功夫。熹则精力已衰,决不敢自下功夫矣。恭叔暇日能为成之,亦一段有利益事。但地远不得相聚评订为恨。”[14]据此,钱穆认为,“东莱先有意为此事,朱子继起在后”。[15]笔者以为,从朱熹的思想学术的抱负来看,或可以说是同有此意乃至不谋而合更为适宜,因为从朱子文集中的《问吕伯恭三礼篇次》一篇[16]来看,朱熹对重修三礼已经有所计划以至正在进行中,所以才有与吕祖谦的如此探讨交流。其所列篇次也正是后来的《仪礼经传通解》篇次的雏形。

朱熹编修礼书是经过几番设计而后才定型的[17]。作为《仪礼经传通解》的雏形亦即其前期计划是:

《仪礼附记》上篇:《士冠礼》,《冠义》附;《士昏礼》,《昏义》附;《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饮酒义》附;《乡射礼》,《射义》附;《燕礼》,《燕义》附;《大射礼》;《聘礼》,《聘义》附;《公食大夫礼》;《觐礼》。

《仪礼附记》下篇:《丧服》,《丧服小记》、《大传》、《月服问》、《间传》附;《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丧大记》、《问丧》、《曾子问》、《檀弓》附;《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祭义》、《祭统》附。

《礼记篇次》:《曲礼》、《内则》、《玉藻》、《少仪》、《投壶》、《深衣》,六篇为一类;《王制》、《月令》、《祭法》,三篇为一类;《文王世子》、《礼运》、《礼器》、《郊特牲》、《明堂位》、《大传》(与《丧小记》错误处多,当厘正)、《乐记》,七篇为一类;《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坊记》、《儒行》,六篇为一类;《学记》、《中庸》、《表记》、《缁衣》、《大学》,五篇为一类。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有关《礼记》篇次中,未列《杂记》和《孔子闲居》等篇,而且也并未像文题所称包括《周礼》的内容。

在后来具体编修的时间里,朱熹一方面按照其既往对《三礼》地位的认识以排列经传次第,同时又有意扩大对古礼资料的采编范围。这在朱熹的谈论中即有所体现,也引起后来学者的关注(如钱穆等)。如在另一《答潘恭书》中,即谈及此问题。朱熹说:“《仪礼附记》似合只德章本子,盖免得拆碎《记》文本篇。如要逐段参照,即于章末结云‘右第几章’,《仪礼》即云‘记某篇第几章当附此’。(不必载其全文,只如此亦自便于检阅。)《礼记》即云‘当附《仪礼》某篇第几章’。又如此《大戴礼记》亦合收入,可附仪礼者附之,不可者分入五类。如《管子·弟子职》篇,亦合附入《曲礼》类。其他经传类书说礼文者并合编集,别为一书。《周礼》即以祭礼、宾客、师田、丧纪之属事别为门,自为一书。如此即礼书大备。但功力不少,须得数人分手乃可成耳。”又说:“若作集注,即诸家说可附入,……若只用注疏,即不必然”,“分为五类,先儒未有此说。第一类皆上下大小通用之礼,第二类及国家之大制度,第三类乃礼乐之说,第四类皆论学之精语。第五类论学之粗者也。(《大戴礼》亦可依此分之。)”[18]

由以上的材料,朱子编纂礼书的宗旨与特点大体得以显现出来。

在这里我们再将前述朱熹所列《三礼》篇次与后来的《仪礼经传目录》和《仪礼集传集注目录》作直观地比较。

《仪礼经传通解目录》如下:

家礼:士冠礼、冠义、士昏礼、昏义、内则、内治、五宗、亲属记。

乡礼:士相见礼、士相见义、投壶、乡饮酒礼、乡饮酒义、乡射礼、乡射义。

学礼:学制、学义、弟子职、少仪、曲礼、臣礼、钟律、钟律义、诗乐、礼乐记、书数、学记、大学、中庸、保傅传、践祚、五学。

邦国礼:燕礼、燕礼义、大射礼、大射义、聘礼、聘义、公食大夫礼、公食大夫义、诸侯相朝礼、诸侯相朝义。

《仪礼集传集注目录》如下:

王朝礼:觐礼、朝事义、历数、卜筮(缺)、夏小正、月令、乐制、乐记、王制(甲分土、乙制国、丙王礼、丁王事、戊设官、己建侯、庚名器上、辛名器下、壬师田、癸刑辟)。

显然,朱熹在礼书的实际编修中确实扩大了古礼文献的吸收范围,也就是不仅只限取材于《三礼》,而包括“其他经传类书说礼文者”,这在《仪礼经传通解目录》的序题文字中又有着更为清楚的说明,详见后述。

从而后流传的《仪礼经传通解》的样式来看,即如朱子的季子朱在《跋仪礼经传通解目录》所云:

先君所著《家礼》五卷、《乡礼》三卷、《学礼》十一卷、《邦国礼》四卷、《王朝礼》十四卷。其曰《经传通解》者,凡二十三卷;盖先君晚岁之所新定,是为绝笔之书。唯《书数》一篇,缺而未补;而《大射礼》、《聘礼》、《公侯大夫礼》、《诸侯相朝礼》八篇,则犹未脱稿也。其曰《集传》、《集注》者,此书之旧名也,凡十四卷。为《王朝礼》而下《卜筮篇》亦缺。余则先君所草定,而未暇删改也。至于丧、祭二礼,则尝规模次第,属之门人黄榦,俾之类次,他日书成,亦当相从于此,庶几本书本末具备。[19]

又元代方回《桐江集·读朱文公礼仪经传跋》中所云,使我们对《仪礼经传通解》的基本样式有所了解,他说:

朱文公取《仪礼》十七篇,分配门类,广掇诸书,充衍其义,已成者家礼、乡学礼、邦国礼,有《仪礼》以为之经,而诸书之不出于《仪礼》者,亦揭之以为经,低一字而书之者为之传,有注或疏,间断以已见,名曰《仪礼经传通解》。王朝礼无经而有传,名曰《仪礼集注》,盖为未成书也。尝属黄勉斋续为丧礼、祭礼,勉斋后成丧礼矣,祭礼已稿未成,其门人三山杨复,号信斋,续成祭礼,皆以《仪礼》,或诸书为经,它为传,皆名曰《仪礼经传通解续》。[20]

最后,我们再把《仪礼经传通解续》的篇目列举如下,以见全豹。

丧服、士丧礼(上、下)、士虞礼、丧大记(上、下)、卒哭祔练祥禫记(吉祭忌日附)、补服、丧服变除、丧服制度、丧服义、丧通礼、丧变礼、吊礼、丧礼义、丧服图式目录。

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诸侯迁庙、诸侯釁庙、祭法、天神、地示、百神、宗庙、因事之祭、祭统、祭物、祭义。

可以说,造就一部具有备览性质的礼典大全,以应当朝之需,是朱子最大的心愿。如果说汉代的郑玄是以通注《三礼》的方式,对传统礼经礼典作了一次注疏式的整合,那么朱子则是以经传合编,汲纳百家言的方式,对古今礼典进行了一次更为全面的整合。《仪礼经传通解》本身,与其说是一部礼书,毋宁说是带有体系性的礼仪大典。如果从以礼为法的角度来说,朱熹编撰此书的目的还在于齐整世间风俗,重建理想的礼仪化社会生活,各种礼仪典范尽收其中,其价值在于整体性。

 

二、《仪礼经传通解》的基本内容

 

朱熹在《仪礼经传目录》下,称引班固《汉书·艺文志》、刘歆、贾公彦等人说法,对《仪礼》的由来有所说明。又在篇第目录之下,有一些序题性文字,除了称引郑玄《三礼目录》中的说明行文字之外,还附以一些必要的说明,从中我们大体可以看出朱熹编纂《通解》一书的意旨所在。现择录其文如下:

《士冠礼》第一:大、小戴及《别录》皆此为第一,今仍旧次,而于其文颇有所厘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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