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著正是通过定名分,褒善贬恶,以达到谏诤君王,赞助政治的目的,编辑者以礼仪或伦理原则审判历史人物和事件。《春秋》用道义发挥政治教化的功能,古人把它视作伦理教科书,认为它可以“崇善而抑恶”,可以“昭明德而废幽昏”。《史记》作者司马迁也认为《春秋》具有教化功能,他说:“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事变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纂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他认为“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13〕。《春秋》贯穿的伦理道德思想通过“书法”即微言大义寓褒贬表现出来的。《史记·孔子世家》说:“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左传》更是把一切政治事件说成是礼义教化的结果。在僖公二十七、二十八年发生的城濮之战,以晋胜楚败而告终,作者分析其因说“出毂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也就是说这次战役晋胜是政治教化的结果,德和义是胜利的根本。
《汉书》的编纂完全以儒家伦理道德评价历史,一味用历史去论证和阐释宗法等级制度和君主专制的合法性和永久性,用班固话说“旁贯《五经》,上下洽通”,“纬六经,缀道纲”,这样历史著作就成了明天道,正人伦的儒家伦理教科书。《汉书》在历史上博得统治阶级的青睐,并得与《五经》相亚的显位,显然与该书“宗经矩圣”的编纂原则有关。如《汉书》卷6《武帝本纪》载元朔元年(前128年)诏书说:
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兴夜寐,嘉舆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尽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
这条诏书就把德孝和仁义作为国兴之本。据《汉书·苏武传》载,苏武在匈奴十九年,“掘野鼠去草实而食。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仍不忘汉室,不忘祖国,具有坚贞的爱国精神,当李陵劝他投降匈奴时,他说:“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臣事若,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无所恨,愿勿复再言。”体现出忠君为国的君臣大义。东晋袁宏认为“夫史传之兴,所以通古今而笃名教也”,历史著作就是阐扬“名教之本”,以“弘敷王道”〔14〕。《后汉书》也是阐扬礼教伦理,序定专制人伦之作。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 卷61说:“今读其书,贵德义,抑势利,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褒党锢则推崇李杜,宰相多无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唯尊独行,立言若是,其人可知。”范晔极力表彰党人不畏强暴,蹈仁赴义的精神,盛赞杨震“抗直方以临权枉,先公道而后身名”〔15〕,批评胡广越是糊涂,官升越快,“胡公庸庸,饰情恭貌。朝章虽理,据正或桡”〔16〕。这就为人们提出了行为规范,以备借鉴。
唐太宗御撰的《晋书》也大力宣扬儒教伦理道德。晋书编纂者以“敦励风俗”为旨趣,一味用历史阐释君臣纲纪,特别推崇“孝道”,全书把孝道与忠君融为一体,鼓吹“君王居在三之极,忠孝为百行之先”,宣称为人之道必须“全其孝”、“竭其忠”,反映在史书内容上,编纂者不厌其烦地罗列所谓的“孝悌名流”,编为《孝友传》,搜集所谓的“贞烈守节”,编为《烈女传》,又特辟了孝父忠君的《忠义传》。全书之中伦理道德的说教色彩尤为浓烈。杜佑《通典》在兴教化而致治方面也特别突出,书中最详,能直接体现“教化”精神的礼,篇幅几为全书的三分之一,对食货、选举、职官、乐、兵、刑等论也无不围绕着这一目的展开。
宋代编纂的史学著作实质上成了地地道道的“道德经”,成了释名分纲常的“理学传”。欧阳修编纂的《五代史记》(《新五代史》)就是以史解经,用史实弘扬三纲五常。他感于五代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兄弟夫妇人伦大坏的史实,遂撰《新五代史》来体现礼教伦理纲常,立志效法《春秋》“一本于道德”,试图通过五代史的编纂,重建“人伦之本”、“臣子大节”。《新五代史》不惜用大量的篇幅,一方面猛烈抨击五代时曾任各朝宰相的冯道等人,不顾名节,寡廉鲜耻之徒,严厉谴责以子弑父的朱友珪和临阵射杀其母的李彦珣等人为不忠不孝之徒;另一方面用大量的篇幅褒扬所谓“挚利不屈其心,去就不违其义”的死节之士,吹捧那些“能以孝悌自修于一乡,而风行于天下”的恩义之徒。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完全以儒家伦理道德评价事件和人物。他说:“夫礼,辩贵贱,序亲属,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17〕他编纂《通鉴》凡君相之举措,有足以厚风俗、成教化者,必然深嘉之;其坏礼制、背经术者,则深惜之。例如,后周显德六年,司马光作论曰:“或问臣五代帝王唐庄宗、周世宗,皆称英武。二主孰贤?臣应之曰:天子所以统治万国,讨其不服,抚其微弱,行其号令,一其法度,敦明信义,以兼爱兆民者也。”唐庄宗灭梁之后,湖南马殷遣子希范入贡,庄宗说马氏之业终为高郁所夺,郁是马氏之良佐,希范、希声闻庄宗言,乃骄其父命而杀之。“此乃市道商贾之所为,岂帝王之体哉?”这是由于庄宗只知打仗用兵之术,而不知治国之方。而周世宗“以信令御群臣,以正义责诸国。王环以不降受赏(显德二年),刘仁赡以坚守蒙褒(四年),严续以尽忠获存(五年),蜀兵以反覆就诛(三年),冯道以失节被弃(二年),张美以私恩见疏(二年)。江南未复,则亲犯矢石,期于必克;既服,则爱之如子,推诚尽言,为之远虑。其宏观大度,岂得与庄宗同日而语哉。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世宗近之矣。”这些都有益于政治教化和社会风俗。
元明清各朝的历史学家纷纷鼓吹编纂史书“以表彰道学为宗”,直言不讳的宣称要“先理致而后文辞,崇道德而黜功利,书法以之而矜持,彝伦敕是以匡扶”〔18〕。宋以后的官修四史大都以表彰道学为原则,“余事皆不堪措意”〔19〕。《道学传》、《忠义传》、《奸臣传》、《逆臣传》连篇累牍,正史、别史尽是鼓吹六经,羽冀名教之作,历史著作完全成了伦理道德的说教。
综上所述,我们从“明罗治体”和“扶明义教”二个方面论述了中国传统史著编纂的政治原则,从“治体”来讲,传统史著提供了治国方略,为政治提供的是智力支持;从“义教”来讲,传统史著为人们提供了道德规范,推出了许多悲壮高洁的民族英雄和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忠君爱国之士,为政治提供了丰厚的精神食粮。正是这条编纂史书的政治原则,才使传统史著在政治生活中起到了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传统史著编纂的政治原则也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编纂史著要立足现实,为政治服务,探讨治国之道,浇灌美丽的精神文明之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注释:
〔1〕《史记》卷18《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2〕司马迁:《报任安书》。
〔3〕《申鉴》卷4《杂言上》。
〔4〕荀悦《汉纪·目录》。
〔5〕以上分别见《汉书》卷44《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赞、卷53 《景十三王传》赞、卷48《贾谊传》赞、卷100《叙传》、卷49 《晁错传》赞。
〔6〕《汉书》卷23《刑法志》。
〔7〕《唐大诏令集》卷81。
〔8〕《贞观政要》卷8《刑法》第31。
〔9〕《通典·御制重刻〈通典〉序》
〔10〕《新注〈资治通鉴〉序》。
〔11〕《通鉴》卷72明帝景初三年条。
〔12〕《读通鉴论》卷6《光武十》。
〔13〕《史记·太史公自序》。
〔14〕袁宏《后汉纪·序》。
〔15〕《后汉书》卷54《杨震传》。
〔16〕《后汉书》卷44《胡广传》。
〔17〕《资治通鉴》卷1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条。
〔18〕《迸宋史表》。
〔19〕《四库全书总目》卷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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