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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丝麻棉(1)-历史学
来源:  作者:王曾瑜  点击:次  时间:2001-07-1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自夏、商、周三代以来约四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中,人们的衣料大致在前三千年以丝麻为主,後一千年逐渐转变为以棉花为主。当然,现代又兴起了人造纤维,则不在本文介绍之列。
  自三代至唐宋的三千三百年间,中原大地除栽种粟、麦、稻等粮食作物外,主要是栽种桑、柘、大麻、苎麻等。白居易《秦中吟·重赋》诗说:“厚地植桑麻,所用济生民。”[1]随着人口的繁衍,土地的垦殖,处处有绿荫蔽野的桑树和柘树,此处景象,今日已不易设想,更无以复原了。
  丝麻不仅作为纺织品的原料,麻可以制作麻绳之类,丝絮是制作被褥、冬服等的原料。《重赋》诗描写“官库”内“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2]官府向民间徵收大量丝绵,即是供官员、军人作冬服之用。李白《子夜吴歌》说:“明朝驿使发,一夜絮征袍。素手抽针冷,那堪把剪刀。裁缝寄远道,几日到临洮?”[3]就是生动地描绘一个女子为征夫赶制冬袍之情景。古时所谓布,一般是指麻布,人们用“布衣”一词形容平民百姓,是因为穷人穿不起丝织品,只能以麻布蔽体。杜甫《北征》诗说:“床前两小女,补绽才过膝。海图拆波涛,旧绣移曲折,天吴及紫凤,颠倒在短褐。”[4]反映在安史之乱时,其家生计艰窘,不得不将旧剩的高贵刺绣丝织物,补衲麻织短褐。陆游《霜风》诗说:“十月霜风吼屋边,布裘未办一铢绵。”[5]另一《泛舟过金家埂赠卖薪王翁》诗说:“软炊豆饭可支日,厚絮布襦聊过冬。”[6]反映当时尚可饱暖的生活水平,是麻布作面料的丝绵冬服。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说:“布衾多年冷似铁,骄儿恶卧踏里裂。”[7]这是指丝绵为絮的麻布被,因使用多年,“骄儿恶卧”,已丧失保暖作用。宋徽宗时设居养院,类似今日之养老院,规定八十岁以上老人“夏月支布衣,冬月衲衣絮被”,即“布絮衲被”。有一位一百零一岁的老人咸通“冬月给绵绢衣被,夏单绢衫袴”,[⑧]作为特殊优待。
  自秦汉迄唐宋一千五百年间,丝麻维系着数千万,甚至上亿中国人的衣着、被褥等生活必需。当时固然有衣不蔽体者,但也有浪费绫罗绸缎,用之如泥沙不惜者。两者相抵,尚有部份丝绸经海路和陆路出口,驰誉古代并不发达的国际市场。丝麻自给有馀,这在技术落後的古代绝非易事。正如司马光所说:“蚕妇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9]我们缅怀灿烂华夏古文明时,就绝不应当忘却成千上万史册中无名的农妇们的劳绩,她们也同样是古文明的支柱。
  古代主要是男耕女织式的自然家庭经济,全国的丝麻总产量决不可能有官府的统计数字。列入官府统计者,只有赋税和财政收支。汉武帝时,曾一次“均输帛五百万匹”,[10]这正反映了当时丝织品产量之多。宋英宗时,主管财政的三司使蔡襄上奏,说一年内通过和买、徵税等途径,共收入丝麻织品8,745,535匹。[11]宋朝沿用後周之制,规定缴纳官府者,一匹紬绢幅阔2尺5分,重12两,长42尺。[12]依1宋尺为31厘米计,约折合113,866,866米。宋朝官府的布帛主要供军队和官员之用,北宋中期,禁军将士平均每年春冬发放紬绢6匹,绵12两,[13]6匹紬绢约折合78米。南宋有军士每年发放绢4匹和2匹的记录,约折合52米和26米。因为丝织紬绢不耐穿,必须每年发放。北宋人口最多时约有1亿。按1亿人的衣装、被褥、帐幔等用品估计,还须考虑到部份丝绸出口,人们的衣装盛行宽体,衣料的使用并不经济等情况,将丝麻织品依平均每人每年消费2匹估算,则丝麻织品总产量为26·04亿米。
  但是,光是以纺织品尚不足以包括古代丝麻的总产量,另的丝绵之类,是不能不估计的。宋神宗时,官府两税收入中有丝绵一项,为5,850,356两,[14]按16两为1斤,1宋斤约合0·6公斤估算,约折合219吨。若以1亿人口,每人平均每年耗费丝绵4两的保守估计,丝绵年产量亦须1·5万吨。
  棉花古称木绵、吉贝等,最早在新疆、云南、海南等地种植。至元明时代,棉花逐渐部份取代丝麻,成为中国重要的天然纤维作物。近年来,著名学者漆侠先生著有《宋代植棉考》,[15]指出宋朝闽广地区广泛种植木绵,吉贝布的生产已不限于海南岛,到南宋时,两浙和江南路的植棉已有推广的趋势。此文对内地植棉业发展始于元代之旧说,有所突破。本文在此基础上另外补充若干史料。
  早在宋太宗时,据《宋会要》食货37之2,令川陕各州罢织各种精致丝织品上贡,“只织买绫、罗、紬、绢、駞布、木绵等”,可知西川已有棉布生产。北宋末年亡辽後,宋金两国商定每年向金输纳岁币,《三朝北盟会编》卷16《北征纪实》载:“虏人每喜南货,故虽木绵亦二万段。”後宋金对峙时,据《宋会要》食货38之41记载,“虔(州)布、木绵”等都是南方对北方的一项重要贸易物资。宋高宗时,葉夢得上奏说,“朝廷见收买木绵、虔布万数不少”,“木绵係福建路出产,虔布係江西路出产”。[16]楼钥《攻媿集》卷112《北行日录》下记载宋使赴金,“如木綿之类,复载至汴京”。
  《永乐大典》卷5343《三阳志》载广东路连州韩山书院廪田中有“没官木绵田,税钱四贯五百足”。这是专门的棉田,并且已纳入官府的赋税徵收,折纳税钱。正如漆侠先生《宋代植棉考》引《元典章》卷24的考证表明,至少在南宋晚期,夏税事实上已开始输纳棉布。种植不普遍,是不可能纳入官府的赋税徵收系统的。随着木棉布的的推广,自古相传的麻布即布的概念也发生变化,南宋後期的谢维新说:“今世俗所谓布者,乃用木绵或细葛、麻苎、花卉等物为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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