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一)(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李万生  点击:次  时间:2001-07-1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摘要] 本文是对谢保成先生关于《贞观政要》成书时间意见的商讨。我认为《贞观政要》成书时间在开元九年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着手编辑的时间的上限可以定在长安元年(701),正式的编辑时间可以定在开元八年五月至十年十月之间。谢先生认为《贞观政要》“着手编录”“大约”始于开元五年(717);正式编录时间在开元八、九年(720、721),而“基本撰成”时间的下限在开元十三年(725);进呈玄宗的时间在开元十七年(729)。故其意见不为我同意。
  [关键词]《贞观政要》;成书时间;吴兢
  一  关于《政要》的“着手编录”及相关问题
  谢先生在《集校》中说“大约自开元五年(717)始,吴兢即着手编录《贞观政要》,初具规模,因而书前题写‘卫尉少卿兼修国史’”[4],理由是《直斋书录解题》有《政要》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的记载,因而要使他的解释与《直斋书录解题》的记载一致。我认为,以《政要》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而论,就应理解为《政要》成书及进呈玄宗之时吴兢正任“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才合事理。为什么还要说只是“初具规模”呢?可见,谢先生的理解是有问题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认为,问题就出在谢先生对吴兢《上<贞观政要>表》中“微臣以早居史职,”“(对‘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莫不成诵在心”、“并随事载录,用备劝戒”、“仍以《贞观政要》为目”及《贞观政要·序》中“体制大略,咸发成规”等文句的意义没有足够的理解。既然说“早居史职”而有对“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莫不成诵在心”、“并随事载录,用备劝戒”之事,而吴兢入史馆的时间的上限可以定在长安元年(701)[5],那么,将吴兢编录《政要》的时间定在开元五年,岂不是晚了一点?可见,“早居史职”不能定在开元五年。值得注意者,“随事载录”一语显示“载录”时已有内容的分类,而此分类当有取鉴于《太宗政典》及《帝范》者[6]。也就是说“随事载录”之“事”即是内容分类之“类”,此“类”大有取鉴于《太宗政典》及《帝范》的可能。既如此,谢先生何以要将《政要》“着手编录”的时间定在开元五年?因此,谢先生说《新唐书》、《全唐文》所载的吴兢《上玄宗皇帝纳谏疏》,其上奏的时间“当在开元五年或五年之后”,并以此作为“《贞观政要》一书已具雏型”的证据,在事理上是有问题的。——谢先生说:
  疏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太宗“尝谓宰相:‘自知者为难。如文人巧工,自谓己长,若使达者大匠诋诃商略,则芜辞拙迹见矣。天下万机,一人听断,虽甚忧劳,不能尽善。今魏征随事谏正,多中朕失,如明鉴照形,美恶毕见。’当是时,有上书益于政者,皆粘寝殿之壁,坐望卧观,虽狂瞽逆意,终不以为忤。”这在今本《贞观政要·求谏篇》贞观十六年、贞观三年,全能找到,只是个别字稍有不同(说明一)。疏文中“太宗皇帝好悦至言,时有魏征、王珪、虞世南、李大亮、岑文本、刘洎、马周、禇遂良、杜正伦、高季辅,咸以切谏,引居要职”,在《贞观政要》卷2也都可以得到印证(说明二)。除开《任贤篇》所叙8人外,李大亮在《纳谏篇》专有一节叙其“竭节至公”,高季辅也有一节记其“上疏陈得失”(说明三)。太宗在太子李治犯颜进谏后的一段话,“自朕御天下,虚心正直,即有魏征朝夕进谏。自征云亡,刘洎、岑文本、马周、禇遂良等继之。”这不也与吴兢上疏正相吻合!(说明四)疏文中征引古语“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用龙蓬(逄)、比干忠谏受害作比喻等,与其书卷2“求谏”、“纳谏”两篇所记,也如出一辙(说明五)。这一切都说明,吴兢在《上玄宗皇帝纳谏疏》时,即开元五年(717)前后,《贞观政要》一书已有雏型。[7]
说明一:谢先生说“疏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太宗‘尝谓宰相:“自知者为难。如文人巧工,自谓己长,若使达者大匠诋诃商略,则芜辞拙迹见矣。天下万机,一人听断,虽甚忧劳,不能尽善。今魏征随事谏正,多中朕失,如明鉴照形,美恶毕见。”当是时,有上书益于政者,皆粘寝殿之壁,坐望卧观,虽狂瞽逆意,终不以为忤。’这在今本《贞观政要·求谏篇》贞观十六年、贞观三年,全能找到,只是个别字稍有不同”。我认为,这不好说“只是个别字稍有不同”。请看《政要·求谏篇》[8]贞观十六年、贞观三年的文字:“贞观十六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自知者明,信为难矣。如属文之士,伎巧之徒,皆自谓己长,他人不及。若名工文匠,商略诋诃,芜词拙迹,于是乃见。由是言之,人君须得匡谏之臣,举其衍过。一日万机,一人听断,虽复忧劳,安能尽善?常念魏征随事谏正,多中朕失,如明镜照形,美恶必见。’因举觞赐房玄龄等数人勖之。”“贞观三年,太宗谓司空裴寂曰:‘比有上书奏事,条数甚多,朕总粘之屋壁,出入观省。所以孜孜不倦者,欲尽臣下之情。每一思政理,或三更方寝。亦望公辈用心不倦,以副朕怀焉。’”按:《政要》贞观十六年之文又见唐王方庆《魏郑公谏录》卷5和《册府元龟》卷157《帝王部·诫励第二》,前者所记较《政要》为详,后者所记虽较《政要》所记为略,但不仅明记时间在十六年五月,而且文字与《政要》文字有异,表明其非来于《政要》,值得注意。而最当说明者,王方庆卒于则天长安二年(702)五月[⑨],则《魏郑公谏录》之成乃在长安二年之前。吴兢身居史馆,能读王氏书,其作疏文引用之,都是自然的。即使不能读王氏书,衡以王书材料亦当来于《太宗实录》等书之故,而吴兢参与修《唐书》,亦必当熟阅《太宗实录》等书,故其作上玄宗皇帝之疏文引用之,亦是自然的。既如此,谢先生何以要将吴兢疏文与《政要》联系在一起?《政要》贞观三年之文,《册府元龟》卷58《帝王部·勤政》亦载,但时间在武德九年十二月(《玉海》卷124《官制·唐待制附次对》记在十月),可知乃别有来源,不好说吴兢作疏文必从《政要》取则。因此,我虽然认为《政要》的始编时间的上限可以推到长安元年(701),从而认为吴兢作疏文有从《政要》稿取材的可能,但不得不认为谢先生一定要将吴兢疏文与《政要》联系在一起,且一定要与开元五年此时间联系在一起,并以之作为《政要》在开元五年前后“已有雏形”之证据的做法,从论证方法说,是多有不可取的。也就是说,谢先生没有达到其论证目的。
  说明二:谢先生说“疏文中‘太宗皇帝好悦至言,时有魏征、王珪、虞世南、李大亮、岑文本、刘洎、马周、禇遂良、杜正伦、高季辅,咸以切谏,引居要职’,在《贞观政要》卷2也都可以得到印证”。我认为,此所云“得到印证”,那只是就《政要》卷2《任贤篇》所记房玄龄等八人之事而言,但此吴兢之《疏》所言乃十人,不仅顺序不同,而且所列人数亦有差别。《任贤篇》所列诸人的顺序是: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王珪、李靖、虞世南、李勣、马周。而吴兢此《疏》所列人的顺序是:魏征、王珪、虞世南、李大亮、岑文本、刘洎、马周、禇遂良、杜正伦、高季辅。《疏》文十人中的李大亮、岑文本、刘洎、禇遂良、杜正伦、高季辅六人都不在《任贤篇》中;《任贤篇》八人中有房玄龄、杜如晦、李勣三人都不在《疏》文中。可见,谢先生此处用作证据的诸人的情况,其有效性是当考虑的。
  说明三:谢先生说“除开《任贤篇》所叙8人外,李大亮在《纳谏篇》专有一节叙其‘竭节至公’,高季辅也有一节记其‘上疏陈得失’”。我们有必要看其情况。
  先看李大亮事。《政要》卷2《纳谏篇》之文曰:“贞观三年,李大亮为凉州都督,尝有台使至州境,见有名鹰,讽大亮献之。大亮密表曰:‘陛下久绝畋猎,而使者求鹰,若是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便是使非其人。’太宗下书曰:‘以卿兼资文武,志怀贞确,故委藩牧,当兹重寄。比在州镇,声绩远彰,念此忠勤,岂忘寤寐?使遣献鹰,遂不曲顺,论今引古,远献直言。披露腹心,非常恳到,览用嘉叹,不能已已。有臣若此,朕复何忧!宜守此诚,终始若一。《诗》云:“靖恭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古人称“一言之重,侔于千金”。卿之所言,深足贵矣。今赐卿金壶缾、金椀各一枚,虽无千镒之重,是朕自用之物,卿立志方直,竭节至公,处职当官,每副所委,方大任使,以申重寄。公事之闲,宜观典籍。兼赐卿荀悦《汉纪》一部,此书叙致简要,论议深博,极为政之体,尽君臣之义。今以赐卿,宜加寻阅。’”《旧唐书》卷62《李大亮传》:“出为凉州都督,以惠政闻。尝有台使到州,见有名鹰,讽大亮献之。大亮密表曰:‘陛下久绝畋猎,而使者求鹰。若是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便是使非其人。’太宗下之书曰:‘以卿兼资文武,志怀贞确,故委藩牧,当兹重寄。比在州镇,声绩远彰,念此忠勤,无忘寤寐。使遣献鹰,遂不曲顺,论今引古,远献直言,披露腹心,非常恳到,览用嘉叹,不能便已。有臣若此,朕复何忧。宜守此诚,终始若一。古人称“一言之重,侔于千金”,卿之此言,深足贵矣。今赐卿胡缾一枚,虽无千镒之重,是朕自用之物。又赐荀悦《汉纪》一部。’下书曰:‘卿立志方直,竭节至公,处軄当官,每副所委。方大任使,以申重寄。公事之闲,宜寻典籍。然此书叙致既明,论议深博,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今以赐卿,宜加寻阅也。’”按:此有二“下书”,或有重累,故疑二“下书”本为一书之语,编者有所未明而分为二书,故意思有所重复混乱。因为第二书中“此书”指《汉纪》,若分为二书,则不明“此书”何指。同时为二书没有必要,若二书有时间间隔,第二书先不言《汉纪》,而书中但言“此书”便是指代不明。但此非本文重点所在,可不备论。可注意者,“今赐卿胡缾一枚”与《政要》之文有异,此为吴兢等编《唐书》时删略所致,抑或《唐书》流传过程中夺文所致,已不可知。又“然此书叙致既明”之“然”字,于文义不协,当为衍文,此字之衍有可能产生于吴兢等编书之时,也可能产生于书成之后的流传过程之中。但此可言《政要》之文来于吴兢曾预修的《唐书》,亦可言《政要》之文与吴兢曾预修的《唐书》有相同或相近的材料来源。从而亦可言吴兢《上玄宗皇帝纳谏疏》中言及李大亮的文字未必一定就是从《政要》取来。谢先生既认为《政要》来于吴兢曾预修的《唐书》,而今本《旧唐书》的有关记载可为依据(详后文),那么,怎不说吴兢疏文涉李大亮的文字是参考《唐书》而来呢?实际上,从上文所言《李大亮传》有二“下书”而《政要》之文只有一“下书”即表明《政要》之文非来于《唐书》,此可见谢先生据以论述的依据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再看高季辅事。《政要》卷2《纳谏篇》之文曰:“贞观十七年,太子右庶子高季辅上疏陈得失,特赐钟乳一剂,谓曰:‘卿进药石之言,故以药石相报。’”《旧唐书》卷78《高季辅传》:“贞观初,擢拜监察御史,多所弹糺,不避权要,累转中书舍人。时太宗数召近臣,令指陈时政损益,季辅上封事五条。其略曰:‘陛下平定九州,富有四海,德超邃古,道高前烈。时已平矣,功已成矣,然而刑典未措者,何哉?良由谋猷之臣不弘简易之政,台阁之吏昧于经远之道。执宪者以深刻为奉公,当官者以侵下为益国,未有坦平恕之怀,副圣眀之旨。至如设官分职,各有司存,尚书八座,责成斯在,王者司契,义属于兹。伏愿随方训诱,使各扬其职。仍须擢温厚之人,升清洁之吏,敦朴素,革浇浮,先之以敬让,示之以好恶,使家识孝慈,人知亷耻。丑言过行,见嗤于乡闾;忘义私昵,取摈于亲族。杜其利欲之心,载以清浄之化。自然家肥国富,气和物阜,礼节于是竞兴,祸乱何由而作……’书奏,太宗称善。十七年,授太子右庶子,又上疏切谏时政得失,特赐钟乳一剂,曰:‘进药石之言,故以药石相报。’”《唐会要》卷55《省号下·中书舍人》:“贞观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封事曰:‘时已平矣,功已成矣,然而刑典未措,何哉?良由谋猷之臣不弘简易之政,台阁之吏昧于经远之道。执宪者以深刻为奉公,当官者以侵下为益国,未有坦平恕之怀,副圣明之旨。伏愿随方训诱,使各扬其职。敦朴素,革浇浮,使家识孝慈,人知亷耻。杜其利欲之心,载以清净之化,自然家肥国富,祸乱何由而作!’上善之,特赐钟乳一剂,曰:‘卿进药石之言,故以药石相报。’”《会要》之文特明“贞观九年”一点,大异于《旧唐书》,值得注意,盖二书所本者相同或相近。是知高季辅“上疏陈得失”之事史籍本别有所载,而《政要》之文与《旧唐书》所载者近,可言吴兢疏文涉高季辅事乃来于吴兢预修的《唐书》或与《唐书》有相同或相近来源之书,从而不便说吴兢《上玄宗皇帝纳谏疏》一定据于《政要》所载。
  说明四:谢先生说“太宗在太子李治犯颜进谏后的一段话,‘自朕御天下,虚心正直,即有魏征朝夕进谏。自征云亡,刘洎、岑文本、马周、禇遂良等继之。’这不也与吴兢上疏正相吻合!”依我看来,此种吻合,乃在二者都在言纳谏之事,而二者之文字差别不小,故不能说明多少问题。
  说明五:谢先生说“疏文中征引古语‘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用龙蓬(逄)、比干忠谏受害作比喻等,与其书卷2‘求谏’、‘纳谏’两篇所记,也如出一辙。”按:“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见《政要·求谏篇》贞观元年王珪之语,龙逄、比干事,见同篇贞观六年太宗之语,《纳谏篇》未有,故谢先生所言未尽是。且差别多,似不便说“如出一辙”。如果一定要说“如出一辙”,那只在精神方面,因为《政要》之文言纳谏,而此《疏》之文亦是言纳谏。特别是,《旧唐书》卷70《王珪传》有以下文字:“贞观元年,太宗尝谓侍臣曰:‘正主御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亦不能致理。唯君臣相遇,有同鱼水,则海内可安也。昔汉高祖田舍翁耳,提三尺剑定天下,既而规模弘远,庆流子孙者,此盖任得贤臣所致也。朕虽不明,幸诸公数相匡救,冀凭嘉谋,致天下于太平耳。’珪对曰:‘臣闻“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故古者圣主必有诤臣七人,言而不用则相继以死。陛下开圣虑,纳刍荛,臣处不讳之朝,实愿罄其狂瞽。’太宗称善。”《政要》卷2《求谏篇》之文:“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正主任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亦不能致理。惟君臣相遇,有同鱼水,则海内可安。朕虽不明,幸诸公数相匡救,冀凭直言鲠议,致天下太平。谏议大夫王珪对曰:‘臣闻“木从绳则正,后从諌则圣”,是故古者圣主必有争臣七人,言而不用,则相继以死。陛下开圣虑,纳刍荛,愚臣处不讳之朝,实愿罄其狂瞽。太宗称善。诏令自是宰相入内平章国计,必使谏官随入,预闻政事,有所开说,必虚已纳之。”《旧唐书》之“冀凭嘉谋”《政要》作“冀凭直言鲠议”,是为不同。又,《政要》“预闻政事,有所开说,必虚已纳之”不见于《旧唐书》。此可见《政要》之文并非来于《旧唐书》,只是与《旧唐书》之文有相同或相近的来源。既如此,如果说吴兢疏文中的文字是从与《政要》、《旧唐书》材料相同或相近之书中来,似乎也是说得过去的。《政要》既主要来于《太宗实录》(详注10),则《王珪传》中之语亦大有来于《太宗实录》之可能。尤其是,如上所言,谢先生既主《政要》来于吴兢曾预修的《唐书》,而今本《旧唐书》的有关记载可为依据,既如此,如说吴兢疏文中文字乃参考其预修的《唐书》而来,也说得过去,不知何以要与《政要》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吴兢于其预修的《唐书》用功甚多,对其内容的熟悉程度必是很高,因而从其中取有关文字入疏文,是很便当的。《唐书》始修在长安三年。吴兢开元初丁母忧期满后之疏文言其修史已成数十卷,此乃“公修”之书,即此所言吴兢预修之《唐书》。今本《旧唐书》中《王珪传》在第70卷,则吴兢预修的《唐书》中的《王珪传》亦当在第70卷前后。也就是说,吴兢丁母忧前,其《唐书》中当已有《王珪传》。此亦可见吴兢疏文之文字以吴兢预修的《唐书》为参照,是可能的。既如此,何以要将吴兢疏文与《政要》联系在一起?特别是《旧唐书·王珪传》所载必有更原始之来源,如果吴兢作疏文从此更原始的来源取则,就更不能把吴兢疏文与《政要》联系在一起了。因此,就算吴兢丁母忧前其预修之《唐书》中无《王珪传》,从而排除其疏文参照其预修的《唐书》的可能,也不能把吴兢疏文与《政要》联系在一起。
  所以,我们应该说,谢先生从《政要》的内容找证据以明《政要》的成书时间,较之以往研究《政要》成书时间的学者说来,是深入了一大步。他显然以为吴兢《上玄宗皇帝纳谏疏》言太宗朝事的材料是从《政要》稿中取来的,其理由的正当性也是可以考虑的。鉴于吴兢入史馆的时间的上限既然可以定在则天长安元年,吴兢入史馆后修国史,又必能看到史馆中已有的纪传体国史、《太宗实录》、李延寿的《太宗政典》等书[10],则分类编录字数只有七万余的《政要》并不是很困难的[11],从而可知谢先生把开元五年作为《政要》“已有雏型”的时间,其理由是非常单薄的[12]。
  长安元年至神龙元年(705)即则天末期至中宗复辟之时政治固然不光明,但惟其如此,才与太宗贞观之政形成强烈的反差,正处年轻而有理想时期的吴兢对“太宗故事”向往,并由此向往而对“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莫不成诵在心”、“并随事载录,用备劝戒”是可能的。这样,就不当把吴兢着手编录《政要》的时间定在开元五年。
  所以,即使依谢先生的以下说法,也当把吴兢着手编录《政要》的时间定在开元五年之前:
  神龙元年(705),武则天退位,政局开始动荡。经中宗、睿宗至玄宗即位,前后8年半的时间,换了4个皇帝,发生大大小小的政变7次。争斗的焦点,是恢复李唐统治,还是继续女王当政。两股基本势力,正殊死较量着。恢复李唐统治,最有号召力的自然是“依贞观故事”,再现“贞观之治”。[13]
  既如此,只要联系到吴兢《上<贞观政要>表》中“微臣以早居史职,”“(对‘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莫不成诵在心”、“并随事载录,用备劝戒”、“仍以《贞观政要》为目”及《贞观政要·序》中“体制大略,咸发成规”等文句进行考虑,就至少可以把吴兢“着手编录”《政要》的时间从开元五年(717)往上推到神龙元年才是。因此,我认为,谢先生把《政要》编录时间与唐代“依贞观故事”、“再现‘“贞观之治’”的历史潮流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是很有意义的,但由于其对吴兢《上<贞观政要>表》、《贞观政要·序》的理解尚未全面深入,故所言未能如意。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