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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福建商帮的性格与归宿——兼论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1)-历
来源:  作者:林枫  点击:次  时间:2001-07-1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福建商帮在长期海外贸易过程中养成的性格,更让政府忐忑不安。在海外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福建商帮融入了较农业民族更为丰富的性格内涵。他们克服了株守故土的观念,或下海以商,或外出为工,具有了一种义无反顾、无远弗届的流动性格;他们在与海洋打交道的过程中亦培养了积极的冒险性格;他们在与外界的交往中衍生出开放的性格,但同时也养成了强悍好争、孜孜为利,遇不如意处不惜动以械具,以致相互残杀,屡成仇雠。换言之,福建商帮在浓厚的商业气氛中发育、成长起来,以流动、冒险、开放、争斗为特征的商人性格日益压服了定居、苟安、封闭、忍耐的农业社会品格,不断开拓自己的商业发展道路。然而,他们的流动性、冒险性、开放性、进取性,统统被看作是不安本分的表现,被认为是统治秩序的潜在隐患。作为“百姓父母”的政府,有责任教育他们,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使他们重新变为古典式的农民,“弃帆樯而转南亩”,而且,从经济上考虑,如果沿海人民都转而从事粮食生产,国内的粮食问题必然大为缓和,而粮食问题解决了,天下也就太平了。以上诸因素的共同作用汇成了明清时期实行海禁政策的思想基础。其间偶有开禁,但“禁”却是一贯的,开禁时亦多有限制。

既然经营海外贸易会遇到如此之多的阻扰与障碍,福建商帮也力图在体制允许的范围内开拓业务,他们在国内商业舞台上亦占一席之地,如明代晋江安平商人之服贾于两京都、齐、汴、吴、越、岭以外,如汀州、龙岩、邵武及漳州、兴化的移民商人之活跃于清代四川的旷土上,他们以积极进取的精神,谱写了福建商帮的又一篇章,未必逊色于徽州等国内著名商帮。然而,国内贸易空间毕竟有限,竞争也相对惨烈,福建人在海外贸易领域有着天然的区域与人文优势,而且海外贸易的利润也较之国内贸易远为优厚,“漳泉之民,以海为生,缘闽地甚窄,觅利于陆地者无门,而洋利甚大,幸脱于虎口者间有,即使十往一归,犹将侥幸于万分之一”,③大海深深地吸引着他们,而他们所采取的行动势必只能是“犯禁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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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俞樾《茶香室续钞》卷4张循王老卒条,中华书局l995年点校本,第567—568页。()洪迈:《夷坚志》丁志卷6泉州杨客条;《夷坚三志》己志卷6王元懋巨恶条,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第588—5891345页。

    万历《福州府志》卷7《土风》,传抄本。

《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兵部题行兵科抄出福建巡抚朱题稿》,中华书局影印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整理本,1987年版,第74页。

 

万历二十一年(1593),福建巡按陈子贞点出了福建商人的无奈,闽省土窄人稠,五谷稀少,故边海之民皆以船为家,以海为田,以贩番为命。向年未通番而地方多事,迩来既通番而地方义安,明效彰彰耳。自一旦禁之,则利源阻塞,生计萧条;情困计穷,势必啸聚。况压冬者不得回,日切故乡之想;佣贩者不得去,徒兴望洋之悲。万一乘风揭竿,扬帆海外,无从追捕,死党一成,勾连入寇,孔子所谓谋动干戈不在颛臾也。”①因为海禁阻挡了福建商民的基本谋生之道,否定了福建商民最为基本的生产方式,并从而影响了福建商民的生活方式,甚至危及生存。为了继续维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准,福建商民势必铤而走险,违禁下海,至于勾连入寇。

    如此情形,无独有偶,其实这是闽广江浙等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共同的问题,只要海上利润丰厚,一定有不畏惩治、犯禁走私的现象。浙江嘉禾的王文禄也认为海寇不息的关键在于海贸不通,惟有开海通番,方能民不为寇,“商货之不通者,海寇之所以不息也。海寇之不息者,宜其数犯沿海及浙东西,而循至内讧也,何也?自嘉靖乙酉傅宪副输禁不通商始也。伊昔宁波、广东、福建各有市舶司,前元则澉浦有宣慰司,钱清、上海皆通海舶,今尽革之,货贩无路,终岁海中为寇,曷能已也。况海外凤凰山、马迹潭、双屿港,久为萑苻之薮,设若攻而破之,旧寇既破,新寇必生。海中之利无涯,诸番奇货,本一利万,谁肯顿息哉?”②

    走私贸易及其必要的亦商亦盗自我保卫形式,实际上对商人力量起到了极大的削弱作用。一方面,他们飘忽海上,对抗官府,需要抽出资金用于建造、购置坚船利炮武装自己,从月港时代的弓矢刀盾到郑氏集团的火铳大炮,虽然足以使“以与我兵船格,我兵船不能当也”,③但所费不赀,且使他们不得不分心于贸易以外的事务。另一方面,走私需要巨额的贿赂,游总官兵也好,海关职员也罢,钱财入手,便即纵容走私,甚且为走私掩护。海澄置县之前,为方便管理海外贸易事务,专门设立了安边馆,然“官贪吏墨,与贼为市,乱且倍于前日”;④设县之后,所用的巡司之兵,仍是与贼为市,“滨海出没,民多勾接为奸,缉而防之,庶渔歌有互答之乐,摇橹无白衣之虞。今所缉者,月明满载,薄暮举网而已,且饱贼赀而与之市。则防勾接之人,而自为勾接,毋乃诲而为盗乎?”⑤1849年,英国驻福州领事的报告中,对海关于走私的纵容颇有微词:这里(指福州)所消费的全部外国制造品仍然是由本地商人运来的,其中大部份是由陆路从各地运来的,但也有一些是从海路运来的。不论是经由陆路或是海路,这些货物大都是在海关人员的纵容之下走私来的。”⑥

在这种情形下,福建商帮陷入了一种可悲的命运:一面是海禁,不得不违禁;一面是违禁,政府严厉打击,更要海禁。私商建造大船,航行海外,违禁贸易,他们一面积极招引沿海小民以开拓其业,一面采取亦盗亦商的形式来捍卫自己,甚且勾结倭寇,与政府激烈对抗。政府一意禁海剿寇,于是出现了“法令日严,而洋盗愈炽”的悖谬局面,嘉靖年间的防倭灭倭不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使一些本不为盗的商人沦入盗贼的渊窟。禁海政策使之不得下水,断绝其生路,他们不甘坐困,遂相结为乱。人们对比禁海与开海时期的状况,不难得出如此结论:“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福建沿海商民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相反,始终处于与朝廷不断对抗的过程之中,福建商帮在政府挤压下走向破败的命运,史家连横为之扼腕叹息:“吾闻郑氏之时,贩洋之利,岁入巨万。而茫茫南土,孰非漳泉人之所辟者?坚苦逴厉,积日累年,故能握彼商权,以张势力。然自郑氏亡后,漳泉人之出洋者,清廷且视之如寇,归者有罪,海天万里,北望咨嗟,是无异自戕其手足,而欲与人决斗也!”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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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实录》卷262,万历二十一年七月乙亥条,上海古籍书店影印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②()王文禄:《策枢》卷1《通货》,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新一版,第11—12页。

    《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兵部题行兵科抄出福建巡抚朱题稿》,中华书局影印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整理本1987年版,第74页。

乾隆《海澄县志》卷21《艺文志》,李英:《请设县治疏》,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648页。

乾隆《海澄县志》卷7《兵防志》,《兵防议上》,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484页。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08页。

连横:《台湾通史》卷35《货殖列传》,台湾文献史料丛刊本,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版,第10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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