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作为“天下共主”来“抚驭万国”,并不意味着他要直接统治四夷国家,“圣王”对于“夷狄之邦,则以不治治之”。[16] (“序”,第11页)不过,“圣王”却承担着“协和万邦”的神圣职责,即“圣王之治,协和万邦。”[7] (卷二十八,“永乐二年二月壬辰”条)明成祖在永乐六年所写的封浡泥镇国之山的御制碑文中,即就他调解浡泥与爪哇关系一事有感而发,“朕嗣守鸿图,率由典式,严恭祗畏,协和所统,无间内外,均视一体,遐迩绥宁,亦克承予意”[7] (卷八十六,“永乐六年十二月丁丑”条)。就是说,他是遵循圣王之道,来做“协和所统”诸邦工作的。永乐二年,他还针对暹罗使节在前往琉球国途中遭遇海难而需要福建地方救助一事指示礼部尚书李至刚:“暹罗与琉球修好,是番邦美事。不幸船为风漂至此,正宜嘉恤,岂可利其物而籍之?乡有善人,犹能援人于危,助人于善,况朝廷统御天下哉!”[7] (卷三十四,“永乐二年九月壬寅”条)这种鼓励番邦之间修好和对遭遇海难的番邦人士施以求助,不仅是“圣王有德”的直接表现,也是他为构筑东南亚地区华夷秩序所做的努力。
在明成祖的诏书中,“一视同仁”是他“协和万邦”的基本准则。就是说,他会本着一种中立的原则来处理外邦之间的相互纠纷和冲突。事实上,我们通过他调解满剌加国与周邻国家关系即可发现他基本上遵守着这种承诺。他曾在永乐五年和永乐十七年两次应满剌国王的要求,分别用“敕谕”对暹罗两位国王予以警告,要求暹罗不可恃强凌弱、侵越它国,而应安分守礼、辑睦邻国,共享太平。但对于满剌国在巴林邦地区的领土要求,明成祖却没有给予支持,而是站在爪哇的立场上予以阻止,充分地尊重了麻喏巴歇王朝久已存在的宗主国权力。
这种“一视同仁”原则在处置占城与邻国事务中也得到体现。永乐元年至永乐三年间,占城国王多次派遣使臣向明成祖报告该国遭受安南侵略之苦,明成祖也多次派遣使节到安南和占城两国调解,并要求安南国王“保境安分,惇修邻好”[7] (卷三十二,“永乐二年六月戊子”条)。可是,当永乐十二年真腊使节向他报告占城对该国进行侵掠时,他又以“敕谕”告诫占城国王,“安分循理,保境睦邻”。[7] (卷一四九,“永乐十二年三月甲申”条)由此可见,明成祖在处理东南亚地区国际关系问题上,基本是根据事件性质而不是偏颇于某一个国家。
而对于中国与海外诸国之间关系的处理,中国古代贤哲一直强调“招携以礼,怀远以德”、[11] (左传·“僖公七年”条)“圣王之制,施德行礼”。[17] (卷七十八,《萧望之传》)所以,“礼”在构建华夷秩序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规定着华夷关系的结构和秩序,而且也标明了华夷关系的最终目标。因此,有的学者曾将中国古代的华夷秩序称为“天朝礼治体系”。(注:参见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中、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994、1995年。)
“朝贡”和“册封”不仅是重要的礼仪,也是构建华夷秩序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实际上,频频而出的郑和使团以及其他被明成祖派往域外的使团,使命就是创造“万国来朝”的局面。所以,每次“郑和还,西洋诸国皆遣使者随(郑)和入朝”,[18] (卷十五,第667页)从而形成海外诸国使臣相率而来的“朝贡”活动。而从册封情况看,占城、真腊、暹罗、满剌加、爪哇、苏门答剌、淳泥、古麻剌朗、苏禄诸国国王,都接受了明成祖的“册封”以及印诰、冠带等。这表明,上述诸国都加入了明成祖所构筑的华夷秩序。明成祖甚至在其中的满剌加和浡泥两国,进行封山奠典,并亲制碑文对两国国王予以褒奖,从礼仪上使双方的宗藩关系更为密切。
华夷秩序的最终目标是“合天下为一家,进世界于大同”。而在“合”的途径上,中国古代先贤一直强调“德化天下”、“用夏变夷”,主张用文化的手段来推动四海的合一。明成祖也曾有过用华夏的礼义来改变四夷习俗的理想。他在御制《南京弘仁普济天妃宫碑》文中曾说:“恒遣使敷宣教化于海外诸番国,导以礼义,变其夷习。”[19] (第39页)然而,我们在他的对外行动上却发现他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却极其有限,除了向所有受册封的国家颁发明朝的《大统历》和冠服外,则只曾向暹罗等少数国家颁赠过《列女传》和度量衡。或许,他已经意识到,面对这样一个非汉字文化的区域,“用夏变夷”的工作将是一个艰巨而又长期的过程。或许,“敷宣教化于海外诸番国”仅仅是一种理想,而他的“用夏变夷”工作主要在于培训蕃王使臣们的“朝贡”礼仪以“变其夷习”。不过,明成祖却从海外诸国使臣们的朝贡礼仪中感受到很大满足。正如永乐十八年制定的一首朝廷宴飨乐舞歌词中所写的:“四夷率土归王命,都来仰大明。万邦千国皆归正,现帝庭,朝仁圣。天阶班列众公卿,齐声歌太平。”[6] (卷六十三,乐志三)
三、郑和下西洋与东南亚华人
郑和下西洋,对于明朝与东南亚地区之间的民间关系有何影响?具体地说,它对于中国人前往东南亚的贸易往来和侨居有何直接影响?是不是如同有些学者所认为的郑和下西洋推动了中国人前往东南亚地区的贸易和移民?我们认为,要考察郑和下西洋对于华人前往东南亚经商和侨居有无直接影响,首先还应考察派遣郑和下西洋的明成祖对于华人前往海外进行贸易活动和到海外侨居的基本态度和政策。
曾有一位前辈学者提出,“在永乐朝的文献当中,很少有颁布海禁禁令的记载”。因此,他认为“永乐宣德间对于海禁的执行,已较洪武建文间大大地放宽了尺度”。就是说,永乐年间“海禁政策的执行”已“宽弛”了。[20] (第351-352页)其实,征诸永乐朝的最重要文献——《明太宗实录》(又称《明成祖实录》),我们看到的不是“海禁”政策执行的宽弛而是严厉。譬如,明成祖在最初的登基诏书中就曾宣布:“缘(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7] (卷十,“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壬午”条)这里所说的“洪武事例禁治”,是指他要坚持洪武初年即已开始实行的禁止中国民众出海谋生和贸易的“海禁”政策。永乐二年初,明成祖了解到福建沿海地区仍有人出海贸易,于是他要求地方政府官员要严格“禁民下海”,同时又采取了进一步的“海禁”措施,“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7] (卷二十七,“永乐二年正月辛酉”条)。根据这项禁令,所有民间海船都要砍去可以悬挂风帆的桅杆。这样一来,沿海民众由于海船无法悬挂风帆也就无法航行到海外进行贸易活动。永乐五年,明成祖在《平定安南诏》中,针对安南各地民众也有进行海外贸易活动的传统专门强调,“亦不许军民人等私通外境、私自下海贩鬻番货,违者依律治罪”[7] (卷六十八,“永乐五年六月癸未”条)。由此可见,平定安南后在新设置的交阯布政使司范围内明朝也同样实行了“海禁”政策。因此,有关“永乐至宣德间海禁政策执行的宽弛”的观点并不能成立。
既然明成祖即位之后加强了“海禁”政策,那么他对于在先前就已潜逃到沿海岛屿甚至国外的中国流民又采取了什么政策呢?因为根据史家的记载,“国初(按:指明朝洪武时期)……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21] (卷五十六,《防倭》)其中,一部分人就逃居到已被明朝强令迁徙出居民的海岛。为此,明成祖在即位后不久就专门派人前往各海岛招抚逃民:“中国之人逃匿在彼者,咸赦前过,俾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将无及。”[7] (卷十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子”条)明成祖要求这些逃民“俾复本业”,即回故乡从事农业。第二年,明朝水军即在沿海岛屿展开军事搜索行动,一些逃民即被俘获。明成祖为了促成更多逃民回归故乡,对这些被俘的逃民“悉宥其罪”。正是在他的这种政策感召下,其他的逃民也“相率来归矣”[7] (卷二十一,“永乐元年六月丁卯”条)。
对于已逃往海外的中国逃民,明成祖一方面通过与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外交,要求对方不要接纳中国逋逃人员。如永乐七年,“奸民何八观等逃入暹罗,帝(按:指明成祖)命使者还告其主(按:指暹罗国王),毋纳逋逃。其王即奉命遣使贡马及方物,并送(何)八观等还”[6] (卷三二四,暹罗传)。永乐八年,“爪哇国王都马板遣使亚烈速木等……送中国流移人还”[7] (卷一一一,“永乐八年十二月戊戌”条)。另一方面,明成祖还派遣政府官员前往东南亚的一些华人规模比较大的聚居区进行招抚工作。据明朝所得到的信息,在与爪哇相邻的旧港(位于苏门答腊岛,为三佛齐国故地),就形成了一个以广东人梁道明为首的具有数千人规模的中国逃民聚居区。“道明,广东人,挈家窜居于彼者累年。广东、福建军民从之者至数千人,推道明为首。”于是,明成祖于永乐三年春派遣“行人谭胜受、千户杨信等往旧港招抚逃民梁道明等”[7] (卷三十八,“永乐三年正月戊午”条)。当年,梁道明与另一位华人领袖郑伯可就随谭胜受返回明朝接受了招抚,并在得到明成祖赏赐后回到旧港。
郑和在下西洋过程中也兼行对海外华人的招抚使命。《明实录》记载,郑和在第一次下西洋期间路过旧港,遇到旧港的另一华人领袖陈祖义。郑和“遣人招谕之。祖义诈降而潜谋要劫官军。(郑)和等觉之,整兵提备,祖义率众来劫,和出兵与战,祖义大败,杀贼党五千余人,烧贼船十艘,获其七艘,及伪铜印二颗,生擒祖义等三人。既至京师,悉命斩之”[7] (卷七十一,“永乐五年九月壬子”条)。根据上述记载,郑和本是为了招抚陈祖义等人,但陈祖义却采取“诈降”手段并在暗中准备实施抢劫活动。不过,根据《明实录》的一条早期史料,陈祖义已于永乐四年七月主动派遣儿子陈士良随同梁道明亲侄梁观政一起回国内朝贡明成祖,也得到明成祖的赏赐。[7] (卷五十六,“永乐四年七月丙辰”条)那么,他既然已是归顺者,在永乐五年为何还有必要向郑和一行“诈降”呢?因此,围绕着陈祖义事件的背景值得探究。
据史料的记载,郑和所以能够识破陈祖义的诈降阴谋,“有施进卿者,告于(郑)和”[6] (卷三二四,《三佛齐传》)施进卿也是一位逃居旧港的华人,是梁道明的一位副手。由他来告发陈祖义,表明在旧港华人社区已出现两个集团的矛盾和对立,施进卿等人要借郑和之手来消灭陈祖义集团。而从郑和使团一役就“杀贼党五千余人”的规模看,说明他还肩负有对海外华人中的叛明势力采取镇压的任务。正如明成祖在即位之初就已宣布的,海外逃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如果主要是解决陈祖义问题,为何郑和要滥杀五千余众呢?而且,明成祖对于郑和一行的这种杀戮旧港五千余名华人的行为,在当月就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大范围的论功行赏。“赏使西洋官军旧港擒贼有功者,指挥钞一百锭、彩币四表里,千户钞八十锭、彩币三表里,百户所镇抚钞六十锭、彩币二表里,医士番火长钞五十锭、彩币一表里,校尉钞五十锭、绵布三匹,旗军通事军伴以下钞布有差。”[7] (卷七十一,“永乐五年九月己卯”条)另外,外逃华人陈祖义等人因为对郑和船队采取打劫活动而在被抓捕运送回国后即被斩首,但永乐九年同样对郑和船队采取打劫活动而被抓捕运送到中国的锡兰山国王亚烈苦柰儿,却被明成祖释放并“给与衣食”。[7] (卷一一六,“永乐九年六月乙巳”条)显然,明成祖对于海外华人中的异己势力采取了特别严厉的杀戮政策。而郑和则是这种政策的坚定执行者。一百年后的一位明朝官员对于郑和在旧港剿灭陈祖义的行为曾如此评论:“然则(郑)和岂贸易珍宝之使哉!除异域之患,为天子光,和亦贤矣。”[9] (卷上,“三佛齐国”条)所谓“除异域之患”和“为天子光”,也点明了明成祖和郑和对于海外的中国逃民势力的本来面目。
明朝在斩杀陈祖义的同时,决定设立旧港宣慰使司,并任命施进卿担任宣慰使。[7] (卷七十一,“永乐五年九月戊午”条)宣慰使司本为明朝在西南少族民族地区所设立的政府机构。作为宣慰使司的主官宣慰使,是由朝廷任命该族部落酋长担任,并且实行世袭制。明成祖在海外的华人聚居区设立宣慰使司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施进卿帮助郑和消灭陈祖义逃民集团行为的奖赏。因此,明朝对于爪哇控制旧港与施“进卿虽受朝命犹服属爪哇”的情况并不在意,既没有象保护满剌加王国那样通过“敕谕”向爪哇麻喏巴歇王朝提出警告,也没有派兵保护旧港宣慰使司,只是听其自生自灭。
上述考察表明,明成祖登基后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海禁”政策,根本就不允许中国民众前往东南亚地区进行贸易往来活动;而郑和在下西洋过程中对于已经移居到海外的华人则采取了招抚和镇压的两种政策。而这种招抚政策仅限于要求他们效忠明王朝,但明朝并没有为他们提供具体的保护措施。因此,有些学者所认定的“郑和下西洋推动了中国人前往东南亚地区的贸易和移民”的观点,并不符合历史实际。
另外,据范金民先生对侨乡族谱资料的考察,发现华人大规模移居东南亚地区的时间段,是在明朝嘉靖(1522-1566)、隆庆(1567-1572)、万历(1573-1620)时期,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22] (第80-95页)这与有关历史文献记载也颇为一致。清朝人徐继畲曾记载:“南洋,万岛环列,星罗棋布……明初遣太监郑和等航海招致之,来者益众。迨中叶以后,欧罗巴诸国东来,据各岛口岸,建立埔头,流通百货,于是诸岛之物产,充溢中华。而闽、广之民,造舟涉海,趋之如鹜,或竟有买由娶妇留而不归者。如吕宋、噶罗巴诸岛,闽、广流寓,殆不下数十万人。”[23] (卷2,“南洋各岛”)由此可见,华人大量移居东南亚地区,是在欧洲人东来以后,即16世纪以后,而与郑和下西洋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然而,为何在东南亚的一些地区却有很多关于郑和的遗迹和传说呢?譬如,由于郑和下西洋通常又被人们称为三宝太监下西洋,所以在爪哇就有三宝垄、三宝港、三宝洞、三宝井,在马六甲也有三宝山、三宝城、三宝井,在暹罗也有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宫、三宝禅寺,在苏门答腊也有三宝庙等。据当地华人相传,这些遗迹都与郑和下西洋有关。[24] (第70-87页)甚至在郑和并没有到过的加里曼丹岛,也有关于郑和的传说。晚明时期人张燮曾记载文莱国,“俗传今国王为闽人,随郑和征此,留镇其地,故王府旁旧有中国碑”。[25] (卷五,东洋列国考,“文莱”条)其实,永乐时期受命前往浡泥(即明后期的文莱)访问的明朝使节是中官张谦而并非郑和。而张谦两次前往浡泥都与浡泥嗣王遐旺有关,一次为护送他回国即位,[7] (卷八十六,“永乐六年十二月丁丑”条)一次为护送他人明访问,(注:参见《明太宗实录》卷一一三,“永乐九年二月癸巳”条,第1438页;卷一三一,“永乐十年八月辛酉”条,第1617页。)并没有发生所谓“征”浡泥的事实,相反却是为了保护□泥免受爪哇的征服。
晚明时期海外华人之所以盛传郑和故事,我们认为,一是受国内环境影响。因为“自(郑)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郑)和以夸外番”[6] (卷三○四,《郑和传》)。尤其是明后期,东南沿海地区人们饱受倭寇之患,当时就有罗懋登根据郑和故事写成《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借以“寓思古伤今之意,抒忧时感事之忱”。二是东南亚地区华人身处西方殖民主义者欺凌压迫环境,也需要从祖国的文化资源中来寻求一种心理诉求和寄托。于是,具有航海壮举的郑和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了他们的保护神。不过,这种“委巷流传甚广”的盛世故事,一旦传播开来,“皆俗语流为丹青耳”。[25] (第101页)然而,这种特殊语境中的“俗语”毕竟不是真实的历史,我们理应把这种“俗语”从“丹青”中剥离出来。
结语
上述考察表明,不仅郑和下西洋没有直接推动中国民间力量向东南亚地区的移民和扩张,而且明成祖在东南亚地区所构建的华夷秩序,强调的是“怀远以德”和“协和万邦”,追求的是“共享太平之福”,决无任何不良企图;虽然东南亚诸国国王在礼仪上接受明成祖的册封,但明成祖以及明朝并没有干预这些国家的内政事务,也没有占领这些国家的一寸土地。相反,明成祖还以明朝的强大实力所带来的影响力,在调解东南亚诸国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上发挥着显著的积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东南亚诸国对于他的向心力。
然而,如果从整个15世纪甚至包括16世纪的长时段角度考虑,明朝在东南亚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却在迅速下降。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当然是明朝国力的衰退。尤其是1449年明朝军队在土木堡(位于今河北怀来)遭受蒙古军队的伏击并导致明英宗被俘,明朝统治者需要将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投入到北防建设,既无心思也无力量投入海外。不过,明成祖所构建的东南亚地区华夷秩序,也存在着自身缺陷并对明朝与东南亚之间关系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明成祖在构建华夷秩序过程中强烈追求的是他个人的核心而忽略了明朝的利益,因此缺乏国家的利益机制。相反,“郑和奉命出海……以重利诱诸番,故相率而来”,[26] (卷三十三,“永乐中海外诸番来朝”条)却损害了明朝的经济利益。永乐十九年翰林院侍读李时勉、侍讲邹辑等人就曾上奏称,“连年四方蛮夷朝贡之使,相望于道,实罷中国。宜明诏海外诸国,近者三年,远者五年一来朝贡,庶几官民两便。”[7] (卷二三六,“永乐十九年四月甲辰”条)从“实罷中国”一语可见,明成祖所构建的这种华夷秩序对明朝财政经济消极影响之大。而且,明成祖完全排斥了中国商民参与东南亚的国际贸易活动,使明朝与东南亚的关系又失去了民间交流的基础。另外,在永乐时期与东南亚关系的内容结构中又缺乏必要的文化交流,更难以在东南亚诸国培育人们的文化认同意识。因此,明成祖所构建的东南亚华夷秩序,并没有形成明朝与东南亚地区关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