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弘治十七年(1504)之后,直到嘉靖十一年(1532)春天蒙古族重新要求通贡,蒙古和明朝之间的朝贡关系中断了将近30年。
嘉靖十一年(1532)初,“北虏自延绥求通贡市”。关于这次要求通贡的人物,明史说是小王子;(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谈迁说是吉囊。(注:参见《国榷》卷55,世宗嘉靖十一年三月癸亥条。) 根据今人对明代蒙古历史的研究,应该是小王子博迪阿拉克汗在河套内通过延绥镇向明廷提出了通贡的请求。(注:参见乌兰:《关于达延汗史实方面几个有争论的问题》,《内蒙古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道润梯布新译校注:《蒙古源流》卷6,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5页;朱风、贾敬颜译:《汉译蒙古黄金史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9—100页。)
小王子的通贡请求一如以往,上报的途径也符合明朝的要求,如果明廷能够认识到朝贡体制的价值,理应对小王子的要求做出积极的反应。但是兵部廷议后却说:“小王子进贡虽有成化、弘治年间事例,但其情多诈,难以轻信,宜命总制镇巡官察其真伪”,将责任轻飘飘地推给了边防官将。事情没有结果,小王子“以不得请为憾,遂拥众十余万人寇”。(注:《明世宗实录》卷136,嘉靖十一年三月癸亥条。) 世宗为此大怒,命兵部议征剿, 兵部遂议上“平戎十一事”报请嘉靖帝批准。其实前方官将对应否通贡心里是最清楚的,他们的虑事也很周全,总制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尚书唐龙建议:“彼夷欲假贡市以缓我之兵,我力既未可与战,不若因其欲而姑与之,亦以缓彼之兵。彼得所欲,引众而退,则实我仓廪,训我士卒,修我战具,徐观其变而图之。顺则全柔来之道,逆则兴挞伐之师,是亦用奇之法。若以为彼侵暴边障,义当致讨,则宜大集兵粮,恭行天罚,惟圣明裁断。”唐龙的意见是非常正确的,他所说的“不若因其欲而姑与之”,其实是建议准许蒙古族入贡,同时为了预防万一,又提出:既要与蒙古族进行通贡互市,加强经济交流;又不忘加强边防,勤修战备以防敌变。世宗如能采纳,用人得当,一定会使北边防线出现好的局面。可惜的是,嘉靖皇帝给唐龙的批示是:“虏情已议征讨,尔为总制大臣,务要激发忠义,振扬国威,相机战守,以靖边陲,勿因循为目前计。”(注:《明世宗实录》卷137,嘉靖十一年四月丙戌条。)
小王子通贡的要求被拒绝后不久,他就率领部众出套向东迁徙了。史载:“时小王子最富强,控弦十余万,多畜货贝,稍厌兵,乃徙幕东方,称土蛮,分诸部落在西北边者甚众。曰吉囊、曰俺答者,于小王子为从父行,据河套,雄黠喜兵,为诸部长,相率躏诸边。”(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这里的吉囊,名字叫做“衮必里克”,是巴尔斯博罗特的长子,在其父死后继为蒙古右翼三万户济农,驻鄂尔多斯万户;俺答是衮必里克之弟,明代汉籍又称其为“俺探”、“安滩”、“俺答哈”、“安滩阿不孩”等,是为著名的阿勒坦汗。(注:参见珠荣嘎译注:《阿勒坦汗传》,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19页。) 嘉靖年间蒙古族的通贡请求,主要是由俺答汗提出的。
早在嘉靖十三年(1534),俺答汗就已开始和明廷接洽通贡事宜。(注:参见《万历武功录》《俺答列传》上,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 嘉靖二十年(1541)秋,俺答汗派使者石天爵“款大同塞”,第一次正式向明廷提出通贡请求。“巡抚史道以闻,诏却之”。(注:《武备志》卷225《占度载·四夷(三)·北虏考》。) 实录详载其情:“北虏俺答阿不孩遣夷使石天爵、肯切款大同阳和塞求贡,言其父諰阿郎在先朝常入贡,蒙赏赉,且许市易,汉达两利。近以贡道不通,每岁入掠。因人畜多灾疾,卜之神官,谓入贡吉。天爵原中国人,掠居虏中者,肯切系真夷,遣之同来。果许贡,当趣令一人归报,伊即约束其下,令边民垦田塞中,夷众牧马塞外,永不相犯,当饮血为盟誓。否,即徙帐北鄙,而纵精骑南掠去。”(注:《明世宗实录》卷251,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 俺答汗的这番请求入贡的话,非常真实。首先,他描述了先朝在朝贡体制下“汉达两利”的好处;其次,他申诉了近来每岁入掠的缘故是由于贡道不通;第三,他展现了允许通贡以后塞内种田、塞外牧马、永不相犯的和平图景。当然,最后的“纵精骑南掠”之语也确实具有威胁性。但是若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俺答汗所表达的是蒙古族大众的真实想法,也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两种必然的前景。
巡抚大同都御史史道深明其间的利害关系,他提醒朝廷说:“虏自弘治后不入贡且四十年,而我边岁苦侵暴。今果诚心归款,其为中国利殆不可言。第虏势方炽,戎心叵测,防御机宜,臣等未敢少懈。乞亟下廷臣议所以待之者。”在廷议期间,俺答汗待命塞外,颇有一番和好的表示,他邀请守墩百户李宝到蒙古军营“欢宴”,部下有抢掠哨卒衣粮者严加惩处,并将衣粮送还哨卒,明朝的北边确实出现了和平的契机。巡按御史谭学看到这种情况,赶紧敦促朝廷速定大计,谓:“虏虽诡秘之情难信,而恭顺之迹有徵。准贡则后虞当防,不准则近害立至”。为此他请朝廷多发兵粮,派遣知兵大臣前来主持防务。兵部得疏后知道事体重大,议定由边臣史道再查蒙古求贡的真实企图,并“须索小王子真正番文,保无后艰”,同时建议采纳谭学的意见,派谙练边事的两名大臣前往宣大主持军务及通贡事宜。事情报到世宗那里,世宗对俺答汗的通贡真心十分怀疑,责令兵部会官再议,并推选一名总督宣大军务兼理粮饷的大臣。经过这一反复,兵部及廷臣们看清了世宗并不赞同通贡的心态。于是上议说:“虏多诈,其请贡不可信。或示和以缓我师,或乘隙以扰我疆,诡秘难凭,声击靡定,惟以大义拒绝之,则彼之奸谋自沮。今日之计惟在内修,选帅将、足兵足食乃第一义”。并提请尽快派总督大臣赴镇。这次世宗满意了,他批示说:“丑虏绎骚,迄无宁岁,各边总兵巡抚官殊负委任。宣大近畿重镇,尤宜谨备,乃往往失事,大启戎心。今却假词求贡,虏情叵测,差去大臣不许循习常格,虚文塞责,务选将练兵,出边追剿,数其侵犯大罪,绝彼通贡。果能擒斩俺答阿不孩者,总兵总督官俱加异擢,部下获功将士升五级,赏银五百两。户部即发帑银四十万两,兵部发马价银二十万两,各选廉勤郎中随军调度,仍推选科道官各一员前往纪功。如无破虏奇绩,大臣不许回京,并镇巡官一体坐罪。”(注:《明世宗实录》卷251,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 世宗将眼前出现的和平契机轻易放过,拒绝了俺答汗通贡的请求,使俺答汗恼羞成怒,“遂大举内犯,边患始棘”。(注:《国榷》卷57,世宗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 在这次大举内犯中,“俺答下石岭关,趣太原。吉囊由平虏卫入掠平定、寿阳诸处。总兵丁璋、游击周宇战死,诸将多获罪”,(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蒙古军纵掠而去。
嘉靖二十一年(1542)闰五月,俺答汗再次派石天爵到大同请求通贡,结果却被新任大同巡抚龙大有诱捕,“上之朝,诡言用计擒获”。世宗不察,竟将龙大有升为兵部侍郎,“边臣升赏者数十人,磔天爵于市”。(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在石天爵被处决前,曾详细介绍了蒙古族要求通贡的情况:“虏酋小王子等九部咸住牧青山,艳中国纱缎,计所以得之者,唯抢掠与贡市二端。抢虽获有人畜,而纱缎绝少,且亦自有损失,计不如贡市完。因遣天爵等持令箭二枝、牌一面为信,誓请贡市。一请不得则再请,再请不得则三请,三请不得则纠众三十万,一循黄河东堧南下,一自太原向东南大城无堡寨地方,而以劲兵屯大同三关待战。”石天爵的这段叙述能够载入实录,应是其被押入京城后审训的记录,是则蒙古要求通贡的真情和决心,明朝的最高当局应该十分清楚,如能采取正确决策,边防上马上就会出现转机。可是结果却大谬不然,兵部主持廷议的决策是:“天爵本华民,而甘心为虏驱使。去岁守臣失计放还,遂至涂炭山西,震惊畿辅,究其祸本,实天爵一人致之。兹者凭借故智,敢复叩关,而边臣能应机擒斩之,真足以剪虏羽翼,寒旃裘之胆,厥功甚大。请优录之,以作诸镇之气。”这全然是个本末倒置的决定,它把明蒙之间战争的根源都归结到石天爵的身上,似乎杀了石天爵就可以阻止蒙古军的进攻,而世宗也真就批准了这一决定,将石天爵和肯切二人处以磔刑并传首九边枭示。实录的作者对此评论道:“于时当事者即欲勿许,亦宜有以待之,乃不为长虑却顾,遽杀其信使,夸张功伐,苟快目前。虏闻则大愤怨,遂不待秋期,即以六月悉众入寇,大掠山西,南及平阳,东及潞沁,悉如天爵语。每攻克村堡,屠戮极惨,辄以执杀天爵等为辞云。”(注:《明世宗实录》卷262,嘉靖二十一年闰五月戊辰条。)
嘉靖二十五年(1546)五月,在石天爵事件过去四年之后,俺答汗第三次向明朝提出了通贡的请求。实录谓:“虏酋俺答阿不孩遣夷使堡儿塞等三人款大同左卫塞求贡。虏自二十年石天爵诛后,信使遂绝。是岁玉林卫百户杨威为零骑所掠,驱之种艺,虏乃为威言:节年入抢,为中国害虽大,在虏亦鲜利,且言求贡市不可得。威自诡能集事,虏乃归威及同掠者数人,令先传意中国,然后令堡儿塞等款双庙山墩投番文,言俺答选有白骆驼九头、白马九匹、白牛九只,及金银锅各一,求进贡讲和,自后民种田塞内,虏牧马塞外,各守信誓,不许出入行窃,大段如曩时石天爵所称者。墩卒纳之,会总兵官巡边家丁董宝等狃石天爵前事,遂杀三人者,以首功报。”(注:《明世宗实录》卷311,嘉靖二十五年五月戊辰条。) 这是又一次杀使绝贡的事件。前次是政府官员因杀使绝贡而受升赏,遂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这次只是个总兵官的家丁,竟有如此胆量敢于杀使冒功,这定将引发蒙古军新的一番大规模入掠,明朝边事之坏于此可见一斑。
使臣被杀后,俺答汗又发动了一番入边抢掠。但是到了七月里,他又通过宣大总督翁万达递上有印番文一纸,且言欲自到边陈款,第四次提出了通贡的请求。这充分表明俺答汗打开通贡之门的决心。翁万达作为一名边防官吏和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为此向世宗建议说:“秋期已届,草茂马壮,正彼狂逞之时,乃遣使求通,虽已被杀,犹屡请不已。或谓虏性贪利,入寇则利在部落,通贡则利在酋长,即其所请之急,意在利吾赏赐耳。使处之当而不拂其情,虏众虽狂,或可抚定;不为之处,则旦夕之变,不无可虞;处之少迟,则机会毫发之间,恐又难待。万一词涉不逊,亦当姑示羁縻,以观其动而随机应之,不宜遽尔竣拒也。”这位嘉靖年间最为干练的边臣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提出的办法也切实可行,但是它又被明廷否决了。兵科给事中徐自得“极言虏不可信,所请未可允。部复亦以科臣之言为然”。事情几经周折,嘉靖帝再次否决了俺答汗通贡之请:“上曰:‘虏氛甚恶,其令万达申令所辖诸将,整兵严备,相机出塞剿杀。辽东、陕西俱令严兵待战,京营人马俟蓟镇再有警报启行。’”虽然再次遭到拒绝,但俺答汗仍一意求贡,“自冬涉春,虏使益复络绎款塞,边臣聊以好言答之,而已不敢闻也”。(注:《明世宗实录》卷313,嘉靖二十五年七月戊辰条。)
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二月,俺答汗又派出“夷使李天爵赍番文至”,第五次提出通贡之请,并且恳切地对明廷边臣转述俺答的话说:“其先祖父俱进贡,今虏中大神言:羊年利于取和。俺答会集保只王子、吉囊台吉、把都台吉四大头目商议:求贡若准,彼进黑头白马一匹、白骆驼七只、骟马三千匹,求朝廷白段一匹与大神褂袍麒麟蟒段等件,各头目穿用。边内种田,边外牧马,夷汉不相害,东起辽东,西至甘凉,俱不入犯。今与中国约:若达子入边墙作贼,中国执以付彼,彼尽夺其人所蓄马,以偿中国,不服则杀之;若汉人出草地作贼,彼执以付中国治罪,不服亦杀之;永远为好,递年一二次入贡。若太师每许代奏,即传谕部落,禁其生事云。”平心而论,俺答汗在这里就通贡之事表示了极为诚恳的态度,如果明廷君臣能够从边防安定、民族友好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话,理应对此做出积极反应。倒是身为明朝边臣的总督翁万达、巡抚詹荣、总兵周尚文为之感动,因而上疏世宗说:“虏自冬春来,游骑信使款塞求贡不下数十余次,词颇恭顺。”他们告诉世宗,已经责令蒙古使臣回营“责取印信封诰,期以今秋西不犯延、宁、甘、固,东不犯蓟、辽以取信中国”。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蒙古履约而我们再拒绝其通贡的话,“则彼之构怨可待,而其鼓众也有词,其报我也必专而力”。他们提请世宗,不必囿于蒙古是否变诈,“彼之诈而中变焉,则虏负不义之名。而举无名之寇,其为患亦终弱”。如果顾虑蒙古借入贡之机窥伺中国,“则当伏机而审待之。或限之以地,受方物于边城之外;或限之以人,质其亲族头目百十人于镇城;或限之以时,俟逾秋及冬然后颁赏。如是,则虏诚也固在吾羁縻之中,诈也亦得免冲决之害矣。夫不揆理之曲直,事之利害,以虏求贡为决不可许者,非虞祸者也。以虏之纳贡为足恃,而懈其防闲,一任所请者,非量敌者也。臣等夙夜兢兢,敢不熟思审处,幸惟庙谟速决,俾边臣得从事焉。”从翁万达等人的建议来看,他们的思虑与设计是很严密的,考虑了各种可能的情况,预计了防备的措施,当权者如果从实际出发,应该认真考虑,采纳。可是结果十分令人遗憾,嘉靖帝的旨意是:“黠虏节年寇边,罪逆深重。边臣未能除凶报国,乃敢听信求贡诡言,辄骋浮词,代为闻奏,殊为渎罔。其令总督官申饬镇巡诸臣,协心殚力,通事人役违法启衅者,处以重典。”(注:《明世宗实录》卷323,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条。) 明世宗再次堵死了通向边疆民族和平之路。
明廷之所以出此下策,有史家认为:“盖是时陕西有复套之议,将督兵出塞,当事者主之,故力绌贡议尔。”(注:《明世宗实录》卷323,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条。) 谈迁更明确地说:“盖夏言主复套,故力诎其说。”(注:《国榷》卷59,世宗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条。) 如此看来,似乎拒绝贡市是当时内阁首辅夏言的责任,但从历史实际来看绝非如此,从后来的史实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一点。嘉靖二十七年(1548)三月,夏言已经被罢了官,曾铣也被杀了头,朝廷中无人再敢提起复套之事。于是翁万达再次提出俺答汗的通贡之请:“俺答诸酋以求贡不遂,既耻且愤,声将纠众聚兵,待时一举。即今扑捉墩军,狂某渐逞。而归人供报,诸酋犹以祈贡为言,令之转达。边臣职在封疆,奉有严旨,计惟战守,岂敢仍复轻听。但兵家之事,必揆彼己、度利害。虏虽强盛,我兵据险,即数万之众,支持亦易。第恐黠虏匪茹,连犬羊数十万,肆其暴悍,则非墙堑兵力所可抵耳。伏乞庙谟从长速断,俾边臣得以便宜从事。”翁万达之所以重提俺答求贡之事,意在敦促世宗在通贡问题上做出决策。但是他得到的回答是:“朕以边圉重寄付万达等,自宜并力防御,胡乃屡以求贡为言?其令遵守前旨,一意拒绝,严加提备,违误者重治不贷。”(注:《明世宗实录》卷334,嘉靖二十七年三月辛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