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李泰国、赫德与外籍税务司制度的确立
这个募用洋员海关制度的设计人是阿礼国,而真正实施、执行这个方案是李泰国。这个方案创办显现于上海新海关。当他被委任为"总税务司"之后,又积极进行组织海关工作,制定各口海关的编制预算,详拟"海关税务各条款"。虽然他所拟章程根据不平等条约规定的原则,但他坚持商人应照此章程进行通商贸易,否则予以惩罚。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偷漏关税的歪风。李泰国被任命为上海税务司之后,便开始他创办新的口岸制度,由外国同事们去执行。另外,由于赔款是中央政府的直接责任,由于中央政府现在已被迫与外国代表直接接触,这种接触的主要目的是处理由外贸而引起的问题,还由于所有这些问题都与海关事务紧密相关,双方终于同意,由李泰国向薛焕建议的外交机构也应该控制集权化的海关管理,通过新建立的外交机构选派的外籍总税务司,这种控制会最有效。1861年1月20日清政府设立了总理衙门,以奕訢为领衔大臣,满大学士桂良和户部左侍郎文祥为帮办,并以北方三口和南方五口通商大臣分管各通商口岸对外关系事宜。
总理衙门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挑选合适的外国人担任新型海关总署的总税务司。李泰国已经由皇帝钦差大臣何桂清颁布任命此职,但是,由于该职位在这方面的权力现在是由具有更高权力的衙门所代替,该职位还有待于衙门认可其任命或另选他人。衙门似乎没有考虑其他候选人。1859年10月卜鲁斯到达了联军占领下的广州,在赫德的协助下李泰国创办了粤海新关,费子洛被任命为税务司。
1860年1月,李泰国又来到了汕头。由于这个新开的口岸位于广东省,因此在两广总督劳崇光给道台的命令支持下,李泰国开设了海关并且任命华为士为税务司。在李泰国开办新关的过程中,赫德开始崭露其头角,并且得到阿礼国的表扬,同时也与广州官员建立了良好的联系。1860年6月,英法联军进攻北京,7月英国驻上海领事密迪乐发布了一个公告,宣布"根据现有的一个特别条例,在中国境内的任何英国臣民帮助现存的中国政府"或帮助任何反对这个政府而起来造反的人,"都是违法的"24。李泰国也声明暂时停止和中国海关的联系,新关的建立暂时中断。
1860年签订的《北京条约》执行以后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向英国和法国各支付800万两白银赔款应采用的方法。条约规定,赔款每季度交付一次,占与外国通商口岸海关征税总额的五分之一25。这样首次建立了将海关作为还债机构的先例。威妥玛在与恭亲王及其助手文祥和恒祺讨论为支付赔款而做的安排问题时发现这三个人都赞赏李泰国的长处,一致把他当作中央化的海关机构的首长的最适合人选。因为赔款必须从海关收款中支付,最简单的方法是把到期必须支付的规定款项的支付安排交给李泰国。召见李泰国,只要一个星期,他们所知道的会比他们十年中从他们的中国人下属那里得知的要多得多26。两广总督劳崇光,两江总督何桂清以及上海道台薛焕都大力推荐李泰国,根据他们的证明,文祥在不久以后的一次会面中通知威妥玛,已经决定任命李泰国为总税务司。不久恭亲王将委任状交给直隶总督恒祺,授予李泰国全面监督的权力,监督与税收有关的所有事务,帮助各口岸的中国监督们征收税款,防止在税收上舞弊,确保在海关工作的外国人的良好行为27。
但是李泰国缺乏见识和机智,对形势估计错误。当太平军席卷江南时他认为清廷前景濒临危殆,于是借养伤为名而突然回国。1864年4月他向新任两江总督五口通商大臣薛焕请假回国,并推荐了费士来和赫德暂时会同署理总税务司职务。费士来1857年来华,1859年进入江海关,1860年任江海关税务司。赫德在广州新关开办中崭露头角后于1859年开始了他的海关生涯,担任粤海关副税务司。赫德一开始就比费士来有优势,采取各种措施巩固外籍税务司制度。赫德全力开办根据《天津条约》规定而开放的通商口岸的海关,设置了一个总理各关事务的最高机构,即总税务司署。他在组织新关过程中采用了西方先进的行政组织、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征税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税收激增。后李泰国因阿思本舰队事件而垮台,1863年赫德开始担任海关总税务司。经过赫德的一系列努力,海关得到了巩固和稳定。各国驻华公使和清政府逐渐接受,进而支持这一制度。
赫德面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互争夺中国的局面,深知要维护各国特别是英国在中国的利益,要维护和提高他在海关的地位,必须妥善解决"国际性"问题。他在遴选各关官员时,把人员的国籍作为一个重要的条件。他主动邀请各有关国家选派人员参加海关工作。1864年,他要求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招募3个18―22岁的美国青年来中国,以备海关录用28。他把中国的海关极力办成代表各资本主义国家共同利益的国际机关。海关实质上是维护和代表外国资产阶级利益的机关。赫德在1864年的《关于总税务司署创设问题备忘录》中详列了海关在维护外国利益方面发生的作用,主要有:一、监督和强制清政府履行不平等条约;二、在各口拟定章程时,税务司署总是"通过非任何其他方式所能轻易达到的有效的更改",使它"对商人都有直接利益"。三、"税务司署对于有权取得损失赔偿的外商,对索取赔款的各国政府以及对于必须支付赔款的中国政府,不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机关,该署对征收关税的监督已保证了这一种要求"。四、海关在"潜移默化"中消除了中国官员对外国人的疑忌,转而"尊重"外国人29。
海关的这些作法很快得到各资本主义国家的赏识。1864年,美、英、法、俄各国公使采取的所谓合作政策明确规定:"在维护我们的条约权利所需的范围内保卫条约口岸;在纯粹的行政方面,并在国际性的基础上,支持了外国人管理下的那个海关"30。
19世纪60年代是中国国内战争从高潮转向低潮时期,也是外国资本主义扶植清政府重建统治秩序的关键时代。海关成为各资本主义国家扶植政府的得力机构。
海关对待太平天国的态度是帮助清政府镇压,凡是太平天国革命战火燃烧到的口岸,都有外籍税务司灭火的活动。他们组织洋枪队镇压太平军,还帮助清政府筹措军费。太平天国在1865年转入低潮,这时赫德又呈递了一个全面改革清政府的文件----《局外旁观者》。他以"旁观者"的身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即整顿财政、整顿吏治,学习外国善法,并准华洋商人合办,皇帝召见各国公使,委派驻外使节等。这个文件推动了中国的洋务运动。他从海关经费中抽拨银两带了清廷官吏出游欧洲,支持同文馆的运作,帮助创办军事工业。
赫德为清政府做的一件最现实的工作,就是由海关洋税担保赔款。根据《北京条约》的规定,海关和赔款联系在了一起。到了1866年1月清政府清偿了全部赔款达1600万两。赔偿完之后,除部分拨充京饷之外,还按结提出四成解交部库,增加了清朝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清政府对此大为赞赏。总理衙门奏称:"查数年以来,洋人充当中国司税,办理尚属认真",于是"议准""令洋人仍帮同司税,厚以廪饩"31。
外籍税务司制度,这种前所未有的特殊的海关制度,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被确立。而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不断扩张和清政府自身的腐朽,这一制度又有了存在的可能性,它最终被各国和清政府所接受。这为它日后进一步的扩展奠定了基础。
注 释:
1:《中外约章汇要1689-1949》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5页
2:《北华捷报》1952年5月12日
3: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册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
4:《北华捷报》,第231期,1854年12月30日。《小刀会史料》第461页
5:《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6卷, 第20-22页
6:转引自: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册,第122页
7:《北华捷报》,1854年1月30日
8:《小刀会史料》第305-306页
9:《北华捷报》1853年10月22日
10:《北华捷报》1854年2月4日
11:《北华捷报》1853年11月12日
12:《北华捷报》1853年11月5日
13:《小刀会史料》第366页
14:转引自: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册,第129页
15:魏尔特:《中国关税沿革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19-120页
16: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卷第21页
17:魏尔特:《中国关税沿革史》第125页
18:魏尔特:《中国关税沿革史》第127页
19:《北华捷报》1858年10月9日
20: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118-140页
21:《吴煦档案·选编》第4辑,第195页
22:《北华捷报》1855年9月1日
23:《吴煦档案·选编》第6辑,第273页
24: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册 第187页
25: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册 第189页
26: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册 第191页
27:《北华捷报》1861年3月9日
28:《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7卷,第82页
29:《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6卷,第190-192页
30: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464页,附录一
31:同治四年十二月丙申,恭亲王又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8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