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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下最高权力的交接(一)(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2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衡量一种政治体制的成熟健全程度,一个重要指标是看最高权力能否顺利而且高质量地继承。顺利,意味着没有政治动荡、没有流血乃至战争;高质量,指最高权力必须移交到能胜任治理国家重任的人手里。

  在君主制社会,最高权力的继承名义上是通过“皇位世袭制”进行,但实际上权柄经常被人乘机窃夺,继承了皇位并不等于拥有了最高权力——君权,所以本文把着眼点放在“君权继承”而不是“皇位继承”上。

  一、选择继承人的两难困境——“立贤”与固定顺序继承的冲突

  自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君主制王朝夏开始,最高权力的“世袭制”代替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也产生了如何在王室成员中选择合适的接班人的难题。

  由于专制君权是一种不受制约的最高权力,它使得王朝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君主的个人素质。中国的君主制社会长达四千年之久,先后出现了几十个王朝,没有一个王朝是葬送在英明的君主手里的。因此,“立贤”当然是最好的选择——皇帝们自己都说,天下“有德者居之”嘛。

  但要具体确定谁是“贤者”,则是一件困难的事。

  1、“贤者”的标准不好确定。按主流意识形态儒家的标准来说,君主应该是人们道德的表率。但在嘴里说的是儒家道德,实际行的是法家手段的“儒表法里”的社会,一个“温良恭俭让”的皇帝会是一个“好”皇帝吗?唐高宗李治以“仁孝”著称,却不分忠奸、懦弱无能,终被武则天架空,李唐宗室屠戮殆尽。李治是李唐王室的大罪人,这样的储君决不是君主们想要的。

  2、储君作为一个被领导者表现得再好,也不等于他就会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即使象唐太宗李世民这样亲手选拔过无数能臣良将的“千古一帝”,在挑选继承人时也犯过许多错误,遑论他人。何况储君看君父的脸色行事,常常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不少暴君在当太子时就伪装得很好,比如隋炀帝。

  3、没有一个公开、公平的“选贤”过程,储君是由君主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的,“贤能”与否取决于君主的眼光。

  4、君主们并不是总以“社稷”为重,他们常常只凭个人喜好,甚至因宠爱某个后妃就想立其子为储君。

  尽管“立贤”在实际操作上存在这么多的困难,但还不是作为选择储君的标准被放弃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在于,如果没有一个固定的人力不能改变的选择标准,王室成员就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坐上君主的宝座,而这种“努力”的结果往往就是王室内乱,自相残杀。

  固定的继承顺序可能带来一个不合格的君主,君权不能顺利继承则可能带来动乱乃至战争。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情况下,君主们把王室的团结、王朝的稳定放在了第一位,正如中国最杰出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所做的总结:立储一事,最要紧的是要使臣民知晓,“太子之位”[1]不“可经营而得”[2]。

  至于那位“命里注定”的君主是不是“婴幼病弱、低能白痴、昏聩糊涂、暴戾狂狷、神经变态”[3],会不会“荼毒天下,为祸至巨”[4],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所以,在“立贤”与“固定继承顺序”之间,实际上并没有选择的余地,而延续了四千年的君权继承制度,居然就是这么一个有如此重大缺陷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产物。

  历朝历代中,明朝执行固定继承顺序(嫡长继承制)最坚决、最彻底,皇帝们基本能够做到不为自己的偏爱所动,传位嫡长子的自觉性最高,大臣们为维护这一制度更是不遗余力。建文帝朱允炆、洪熙帝朱高炽以嫡长孙(子)的身份继位,而在老皇帝眼里更有才能的永乐帝朱棣、汉王朱高煦落选,就证明了这一点。明朝其他皇帝的即位也都符合嫡长制原则(景宗在英宗被俘后即位,事出有因)。

  明朝坚决贯彻“嫡长制”收到了一定效果,体现在钦定的接班人都能比较顺利地继承最高权力上(建文帝其实也继承了除北京外的全国的最高权力达三年之久),这是比前代好的一面。但“嫡长制”的初衷——明确继承顺序以杜绝皇室成员争位——却没有完全实现。终明一世,有燕王朱棣、汉王朱高煦、安化王朱寘鐇、宁王朱宸濠先后造反。

  不仅如此,“嫡长制”的固有缺陷——“立嫡以长不以贤”却在明朝得到了充分的暴露。明朝十七位皇帝(至崇祯),除去在位几个月的光宗朱常洛不提,其它十六位皇帝有八位[5]按柏杨的说法属于“草包恶棍型”,其恶行世所罕见。明朝276年(1368——1644)的统治,这八位就占了173年,近63%的时间。尤其糟糕的是,从武宗朱厚照开始,连续出现六位“昏(暴)君”统治中国达173年直到明亡。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皇帝来自当时世界上经济、文化、教育程度最高的汉族,然而却集“荒唐、荒淫、贪婪、懒惰、昏庸、无能、残暴、苛刻、猜忌……”等等人类最恶劣的品质于一姓,甚至于一身。明朝不合格皇帝比例之高,正如清初大思想家唐甄的总结“一代之中,十数世有二三贤君,不为不多矣;其余非暴即暗,非暗即辟,非辟即懦。……懦君蓄乱,辟君生乱,暗君召乱,暴君激乱。”[6]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朱明皇族素质如此低下?唐甄的回答是“帝室富贵,生习骄恣,岂能成贤!”[7]他之所以没有发觉问题可能出在嫡长继承制身上,是因为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看来,“长幼尊卑”的等级关系就是天理,皇位继承当然要符合“嫡庶长幼”的尊卑顺序。与唐甄大致同期但更有名的顾炎武,有个非常有名的口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惜他说的“天下”,竟然是这个尊卑顺序!看来人们的脑子都被“天理”这个“大酱缸”(柏杨语)酱死了,面对君权继承的两难困境,似乎再也找不到出路了……

  分析两难困境出现的原因,关键是一个“乱”字:“立贤”之不行是因为“易乱”,固定顺序继承是为了“防乱”。仅仅为了君权能够“顺利”继承,整个君主制社会上上下下就忙活了四千年,继承人的素质问题被迫让位于“不生乱”这个主要矛盾,致使不少更有才能的皇室成员(本文的“王/皇室成员”不包括女后和外戚),眼看着不如他们的人登上皇位而徒呼奈何。

  但为什么完全符合长幼尊卑等级关系这个“天理”的固定顺序继承法,只是在“家天下”三千多年之后的明朝才得到了较彻底的贯彻,不可僭越的等级关系为什么在以前的朝代屡遭僭越?究竟是谁在“捣乱”?

  于是就有了本文的第二部分:

  二、是谁破坏了君权继承的固定顺序?

  (一)首先就是君主本人

  “家天下”的第一个王朝——夏朝的君权继承制度,由于资料缺乏已不可考。

  第二个王朝商朝的“君权继承顺序”经历了三个阶段:

  刚开始,是“兄死由弟继承,弟死由少弟继承,直到同辈之弟全不在世时,再由长兄之子继位,以此类推。”[8]但是,“这种制度本身是潜伏着动乱因素的。因为继位之弟往往不肯把王位再交还兄之子,而要传给自己的儿子”[9]。于是产生了“九世之乱”(商朝在第十一位国王仲丁以后,到第十九位国王阳甲的九个王间,发生了内部争夺王位的斗争,国力大为削弱,称为“九世之乱。”引自《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71页)。动乱使商朝的国力大为削弱,竟然到了为避敌锋屡次迁都的地步。

  吸收了“九世之乱”的教训,商朝把继承顺序由“兄终弟及”改为“兄终弟及+嫡子继承”,即:继承王位的最小的弟弟死后,王位不再交给长兄之长子,而是由这个弟弟的长子继位。这是“因为长兄之子在未继位以前处于无权的地位,而王权在手的幼弟,可以利用手中的王权,培植自己的私人势力,以企图永久占据王权。为了防止王权的争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传位于时王的儿子,以保证王权的顺利传递”[10]。

  但是这个改革还有问题。长兄之所以把王位传给弟弟们,是因为幼弟死后王位会回到自己的儿子手中,而现在幼弟企图靠手中的权力使王位永久在自己的后代中传递,与其那样,长兄不如趁早直接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后代,为什么还要把王位传给弟弟们呢?于是“嫡长子继承制”出现了。

  注:嫡长子继承制规定的继承顺序:嫡长子(正后所生长子)——嫡长孙——嫡次子——庶长子(偏妃所生长子)——庶次子——其它宗室

  由“兄终弟及”改为“嫡长继承”,其实是从“择优录用”向“固定顺序继承”的一种倒退。因为“兄终弟及”使王位始终在成年人手中传递,而且继位者年龄越来越大,相应地控制局势的能力也应该越来越强,经验也应该越来越丰富,这对君权的平稳继承及治国安邦当然是很有利的。另外,“兄终弟及”使所有王室成员都有机会登上王位,无疑是一种公平的作法,可以消除“嫡长制”下没有机会即位的王室成员通过动乱争夺王位的想法。

  现在我们看到了,最初的固定顺序继承法就是被怀有“私心”的君主们自己破坏的。他们置王室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与不顾,炮制了所谓的“嫡长继承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幼子即位或无子即位的情况,这时君权极可能不能平稳继承,大权极易旁落于非王室成员之手,动乱也极易产生。即使将来少年君主顺利继位掌权,他的治国经验怎么能跟早已成年的王叔们相比呢?

  然而,即使对本来就已千疮百孔的嫡长继承制,君主们还要加以破坏。因为它不仅约束了无继位资格的王室成员,也约束了君主本人,使他不能因宠爱某个后妃就让其子继承王位。这对于那些从不愿受任何制约的君主们来说无疑是很不爽的。在此后三千年的历史中,我们反复看到,即使很英明的君主有时也极想摆脱固定顺序继承法的约束,更别说那些昏庸之辈了。

  可能是第一起君主自己破坏嫡长继承制,从而带来严重恶果的案例发生在西周末年。“周幽王宠爱褒姒,废掉申后和太子宜臼,改立褒姒为后,以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导致申后的父亲申侯联合犬戎进攻宗周,并杀幽王于骊山下,使存在近300年的西周王朝灭亡。”[11]

    (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其它势力对君权的争夺

  除君主外,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基本可分为以下几种势力:储君(太子)、宗室诸王、女后、外戚、宦官、武将、权臣(主要指文官,尤其是宰相)、分封贵族、世家大族。他们都曾经是最高统治集团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君主维持统治的主要依靠力量。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旦君主失去对他们的控制,这些势力就会反过来成为君主及君权继承的重要威胁。

  在君主制社会,虽然名义上最高权力是君主的天然属性,但实际上君权属于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激烈斗争的胜利者,统治阶级的中下层和老百姓并不会(也不能)因为君主不能行使大权就起来造反,所以君主在很多时候只是君权的象征,而非君权本身。

  必须区别君主与君权:在专制社会,不受约束的专制君权始终是存在的,但并不只是君主在使用它,任何篡夺了君权的人都能行使它。

  因此,君权继承之所以总是不能顺利进行,固定继承顺序之所以总是被打乱,除了君主自己往往就是一个破坏因素外,其余则是因为这些势力的干扰。

  1、立储困局——储权的强与弱

  太子是君权的法定继承人,照理说应该是最希望实现君权平稳过渡的人,怎么可能成为干扰因素呢?但事实就是这样,“立储困局”几乎陪伴君主制终身。

  由于太子是权力继承的最大受益者,其它失去染指君权机会的势力都在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千方百计想把他拉下马——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恰是太子处境的最好写照。太子既知身处险境,当然要设法自保。除了千方百计讨君父的欢心,还要做的就是利用储君的身份吸引趋炎附势之徒投靠,尽可能壮大自己的私人势力,压倒潜在的竟争对手,为顺利继承王位及接掌君权打下基础,或者干脆在时机成熟时提前政变夺权。正是出于对太子提前夺权的担心,“储权”一旦强大君主必然会感到威胁——一山不容二虎。

  比如努尔哈赤曾先后让嫡、庶两长子代理国政,但两子为树立自己的权威,一再打击功臣宿将,嫡长子诸英甚至有轼父图谋,使努尔哈赤的两次尝试彻底失败。康熙是最后一个真正意义上预立太子的皇帝,他为培养太子下了很大功夫,并屡屡授予“监国”大权。但太子想早登皇位,勾结重臣企图迫康熙禅位,康熙当然舍不得放权,只能废太子了事。最惨是隋文帝杨坚,临死前发现太子杨广不孝,欲废,可惜杨广羽翼已成,遂轼父登位。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于是乎君权继承的最大受益者,终于反过来成为这项制度的威胁——君权继承的前提是父死子继,不是父还未死子就继啊!

  其实历代帝王大都深知“君权面前无父子”,对太子培植私人势力颇为忌惮,常常是一有人告发太子谋逆就信以为真,捕风捉影地错废、错杀了不少太子,父子之间的信任度极低。作为君主,绝不能容忍自己的权位受到来自任何方面的威胁,即使是自己的儿子也不例外。

  于是采取各种措施对太子加以防范和限制,使之不能于自己仍在位时便坐大,甚至不在生前册立太子,光凭一纸遗诏就想实现君权的顺利继承。这样做的君主多是信心膨胀,自以为威镇天下,人间至尊,遗诏一出,莫敢不从;岂不知专制社会只认权不认人,何况还是死人。如果只是一味削弱储权,没有事先把觊觎君权的其它势力控制在无力做乱的范围内,其结果就是:虽然解除了来自太子方面的威胁,却大大增加了君权顺利继承的难度。历史上此类事件屡见不鲜。

  比如秦始皇不早立太子,也就更谈不上为其树立权威,包括长子扶苏在内的众多皇子,连个正式的名分也没有,当然无力对抗丞相与宦官的联合进攻,大权必然旁落。宋太祖赵匡胤也是如此,致使君权被其弟赵匡义篡夺。其实,预立嫡长子的重要性,早在春秋时期已被经验证明,古人云:“王有嫡嗣不可乱也”[12],正是对“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13]的历史教训的总结。

  预立太子还只是保证君权顺利继承的第一步,要想万无一失,还必须剪除一切有威胁的势力。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屠杀功臣即出于此目的。但有些势力却不容易剪除,比如太子的母亲及其父兄。历史上女后、外戚做乱屡见不鲜。就象吕雉、武则天这些母亲,在当皇后时即掌握相当大的权力,新君即使即位也是摆设。吕氏、武氏欲改朝换代虽未得逞,但成功的也不少,比如西汉外戚王莽、北周外戚杨坚。汉武帝刘彻为防止诸吕之乱重演,不惜采取极端措施,“立其子杀其母”,后来北魏也有过类似作法,但毕竟太过残忍而被放弃。于是就剩下一个保险的办法:让太子提前掌握一部分权力,使“储权”仅次于君权凌驾于第三方势力之上,则万无一失。恶性循环到此完成一个轮回。

  树立太子权威易使太子萌生野心,对君权造成威胁;但若不及早培养他的权威,空有甚至没有“名份”的太子(皇子)又难以阻挡女后、外戚、亲王、功臣等势力对最高权力的争夺。

  从夏启“家天下”开始,到清康熙帝为止,历史其实就是在原地不停地转圈,怎么也走不出这个“立储困局”。

  2、封藩与削藩的两难选择

  宗室诸王对君权继承的威胁是显而易见的,固定顺序继承法就是为约束他们而定。因为他们是离君主宝座最近的人,近得只有一步之遥,近得似乎唾手可得。于是乎,他们或是诱使君主违反固定顺序继承法,力争立自己为储君;或是散布流言蜚语,阴谋陷害太子;必要时干脆直接发动政变,就连历史上最杰出的皇帝唐太宗也是靠这种“大逆不道”的手段上的台。但如果他们只起破坏作用,事情反倒好办了。宗室诸王是王室中除了君主、太子外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王位继承的后备军。除了存在时间很短的王朝,其它历时较长的王朝都有过王室嫡系无子,由宗室诸王入主大统的事例。当有其它势力威胁君权时,拥有实权的诸王是拱卫君主的重要力量。然而一旦外敌退去,诸王又极易生出觊觎君权的野心。有鉴于此,历代王朝一般都不让他们在朝廷中拥有实权,以防止他们直接篡夺中央政权。

  但诸王毕竟是君主最亲近的人,他们或是他的儿子,或是他的的兄弟,或是他的叔伯。荣华富贵,不与自己的亲人分享,又给谁呢?况且君主一人统治天下,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难免有个闪失,这时不靠自己的亲人又靠谁呢?于是“封藩制”带着开国君主们美好的愿望来到人间——使宗室诸王出任外藩,既避免他们争夺皇位,又可让其发挥重要作用:对内防止权臣、宦官、外戚等其它势力威胁君权,对外抵御外敌、镇压人民起义。

  西周大封诸侯,开始确实得偿所愿,可越往后越适得其反,正如李斯的总结:“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14]因此他建议,“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15]

  于是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宗室诸王毫无实权,眼睁睁看着横扫天下的大秦帝国被小人篡夺却束手无策。面对昔日最卑贱的奴才,宗室如同待宰羔羊引颈就戮。秦未亡于陈胜、吴广,嬴氏子孙已死于宦官之手矣。

  始皇子孙的悲惨命运大大刺激了汉高祖刘邦,他为“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大封子弟为藩王。藩王们倒也不负重托,在反对诸吕做乱中立了大功。但共同的敌人消灭之后,诸王坐大,威胁中央,不得已“撤藩”,又引发“七国之乱”。

  其实刘邦并不是不知道李斯对“封藩”的看法,个中利害以刘邦君臣之聪明怎会不知?问题在于刘邦当时根本没有其它的路可走。嘲笑古人愚蠢本身就是可笑的,只能说政治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太过漫长的过程,人类的智慧一时还解决不了这个千古难题。李斯、刘邦所能做的,只能是针对离他最近、给他印象最强烈的前朝的教训采取措施罢了。西汉最终被外戚王莽所篡夺。设若当时诸藩未撤,王莽焉能轻易得手?至少他也得发动一场削平七国的战争,而这正是刘邦大封藩王的初衷!

  此后历史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封藩——撤藩——再封藩——再撤藩”的恶性循环。概因没有藩王“屏障王室”,则中央政权易被篡夺,正所谓“内无深根不拔之固,外无盘石宗亲之助”[16],孤立易败;封藩,则藩王与皇帝互不相容,两难选择竟是无解。

  如:曹魏之被司马氏篡夺,与西晋“八王之乱”;北周之被杨坚篡夺,与隋之汉王杨谅叛乱;

  南北朝时期各国实行宗室诸王“入辅朝政,出镇方面”的“皇帝——宗王”联合执政模式,皇室内讧与改朝换代也就如走马灯。

  唐初李世民兄弟拉帮结派,各拥武装,终于导致“玄武门之变”。其后宗室便不再拥有实权,不久却遇上武则天专权,李唐宗室重演始皇子孙一幕,屠戮殆尽。

  朱元璋认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17]是元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于是明明白白授予藩王“除奸”重任:一旦“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告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18]。明正德“五年四月,安化王反,檄数瑾(指当权太监刘瑾)罪。瑾始惧,匿其檄”[19]。后有人“出(安化王)檄,因奏瑾不法十七事。帝已被酒,俯首曰:‘瑾负我。’”[20]于是杀了刘瑾。看来朱元璋的苦心还是得到了一些回报,只是有明一代竟先后有四王造反,代价有些过于大了。

  藩王之乱同样存在于由少数民族主导建立的王朝。这些王朝一般刚刚脱胎于氏族部落联盟社会,传统势力影响很大,在刚兴起时,实行的是部落联盟议事会(即贵族大会)推举君主的制度。由于这个制度容易引起贵族们争夺皇位的动乱,在汉族固定顺序继承法的影响下,逐步向预立太子和嫡长继承制过渡。但由于贵族王公仍然保留了相当大的权力和独立性,对中央的威胁始终存在,使少数民族王朝的君权继承较汉族政权更加不稳定。比如在西夏、辽、金、元,藩王叛乱经常发生,尤其是辽,“宗王反侧,无代无之,辽之内难与国始终,厥后嗣君,虽严法以绳之,卒不可止”[21]

    3、外戚与女后

  历代皇帝早死或不育者甚多,幼帝继位遂成常事。

  成年太子要想顺利继承最高权力都不保险,何况小儿?后者多了一个成年后如何从摄政者手里接管大权的难题。不管这个人是女后、外戚、还是顾命大臣、宦官,只要他是人,明明已尝到大权在握的滋味,享受到了无上的荣华富贵,如何能心甘情愿拱手相让?只要有一点野心,具备一些条件,也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都要试一试。即使母子之亲,有时也被权力扭曲到你死我活。

  摄政者的人选里,宗室虽然是至亲,可能性却最小。因为他们最有可能趁机取而代之,君主对他们的戒备一般也最深。

  与幼帝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女后成为辅政的第一人选。“从秦昭王母芈太后‘始摄政事’起,西汉有吕、窦、傅、王等很有权力的母后,东汉‘临朝者六后’。以后又有西晋惠帝皇后贾南风、北魏文成帝皇后冯氏、北齐武明皇后娄氏等有名的临朝称制的母后”[22],以至于武则天、慈禧,就更不用说了。

  “垂帘听政”并不是一种令人放心的好办法,之所以能沿用两千年,还是因为别无选择——如果连母亲都不可靠,还能信任谁呢?但是这种君权过渡方式在头一千年里却是经常失败的,原因也简单,母亲们虽然多数值得信赖,但姥爷、舅舅们就不那么可靠了。

  从汉至唐,女后临朝则戚党专政。概因女后疑忌外臣,凡事委托父兄。外戚一旦被委以重任,必然要向前朝掌权的集团(重臣、宗室、宦官、其他外戚)展开激烈的夺权斗争,“往往采取送嫁新宠、拥立幼主、弑君换帝甚至篡位等手段以自固”[23]。一言以蔽之,最高统治阶级内部有一个集团掌权,其它几个集团就必须被压下去。外戚既以夺权为首要目标,必把趋炎附势之徒引为同党,把不肯卖身投靠的梗直良臣视为异类。况且外戚以裙带关系掌权,才能操守皆难堪重任。

  外戚为害,东汉最烈。《后汉书·皇后纪》载:“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十三世皇帝中,“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幕,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指后党专立幼帝以便控制),抑明贤以专其威。”“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颠倒贤愚,贸易选举,疲驾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离乱……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24]东汉之外,西汉初有诸吕做乱,继有霍氏、上官氏专政、末有王莽改朝换代。隋乃北周外戚杨坚篡立。初唐有女后武则天及诸武做乱,盛唐由杨贵妃兄妹而中衰。南宋在贾贵妃之弟贾似道手中覆灭。

  自宋而后,外戚参政受到严格限制,大部分时间杜绝了戚党之祸。不过,与其说是因为在制度上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不如说是前朝的惨痛教训使统治阶级受到强烈的震撼,所以时间一久,印象逐渐淡忘,便又死灰复燃。南宋中后期外戚重又干政,先后出了几个外戚出身的权相:韩侘胄、丁大全、贾似道,尤其是贾贵妃之弟贾似道,是导致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

  不仅汉族政权,与宋同期的“夏、辽、金、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太后长期临朝执政和皇后预政。……太后临朝几乎成为这四个少数民族政权不成文的惯例。这除了有一些偶然的原因(如皇帝年幼、有病等)之外,还有政治和社会习俗等方面的原因。在政治上,母舅家族的势力在政权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风俗习惯上这四个少数民族的妇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不必如汉族妇女那样屈从于三从四德。……这种传统习俗和对妇女的尊重,也是太后临朝的重要原因之一”[25]。由于不能对外戚参政进行限制,这四国不同程度地经受了“外戚之祸”,而以西夏受害最深。

  立储之困局、封藩撤藩的轮回、再加上女后外戚之祸,仿佛印证了一句古老的格言:最亲近的人,往往是最致命的人。可惜君主制下有太多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恩怨怨,伴随着王朝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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