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老官台遗址造成的失误是受到材料限制的话,那么北首岭的失误就比较令人难以理解了。我们无意深究谁是谁非,只是失误所造成的影响,给文化提纯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尽管曾经与北首岭持有相同观点的一些学者,逐渐修正了自己的看法,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北首岭新的追随者。
我们释读零口村遗存的认识基点,就是将原来没有识别清楚的、类似于零口村遗存的同一类文化遗存,进行提纯,另立新种,回归为零口村文化,这其中就包括老官台和北首岭。
释读之三:文化命名的提出与反驳
关于零口村文化的命名问题,本来已经没有必要再说些什么,因为我们除了在发掘简报中提出,还在不少的相关文章中均有表述。只要认真地读一读简报,可以说应该表述的内容基本都表述清楚了。至于零口村遗址的层位堆积,是非常清楚的,从大的层次来看,零口村的文化堆积就是白家村文化、零口村文化和仰韶文化三种考古学文化遗存依次叠压或打破着。我们的观点,也是同样清楚的。我们是在总结了零口村二期遗存基本特征的基础之上,将其器物的基本组合分别与白家村文化、仰韶文化进行综合对比之后,才得出了文化命名的结论。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这里用于对比的白家村文化,依然界定于以三足钵、三足罐、圈足碗、绳纹圜底钵、球腹壶等典型器物和交错绳纹、细绳纹为主的典型纹饰的遗存群体之内,而不包括被混杂在白家村文化中的另一类器物群,即被普遍认为是白家村文化晚期的、类似于老官台遗址主体遗存的一类遗存。所以,才有简报中关于“据目前现有资料,类似零口二期遗存的遗址分布地点有:陕西宝鸡北首岭、华县老官台、元君庙、河南渑池任村、山西垣曲古城、侯马赭村、翼城枣园等遗址”之说,这一点在简报中应该是很明确的。对于仰韶文化的界定范围也如文中所提示的。只要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从大的方面没有问题,我们对零口村遗存的认识,至少从目前来看也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其实,比较公正的来讲,这类遗存最合适的文化名称,应该以老官台遗址作为小地名,命名为老官台文化。因为该类遗存最早的发现地点,是陕西华县老官台遗址。但是老官台遗址的发现,先期已经有了文化命名。如果继续使用老官台文化一说,势必造成混乱。有时,我和师友周春茂闲聊之时,周先生不免发出感慨,如果老官台文化当初命名为元君庙文化,不但文化命名毫无疑义,现在的发现也只好命名为老官台文化了。
至于有的同志提出,除深感零口遗址多层文化堆积的重要性外,又似乎看不出零口文化得以命名并区别于渭水流域已知考古学文化的特征,只能说是彼此之间认识问题的基点不同、衡量零口村遗存所使用的标尺不同罢了。
大凡是在西安生活一段时间的人们,都知道文艺路有一个布匹批发市场,市场能够吸引顾客的不仅是品种全、花色新,更主要的是价格比较低廉。前几年有许多人买布料的时候,商家当着你的面给你丈量,从头至尾将布料放得很松,量完之后还给你多让出5厘米,顾客肯定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可是回家重新再量,却发现布料非但没有多出,反而少了5~10厘米,然后大惑不解,明明看着尺子量得布,为什么会少了尺寸呢。原因出在什么地方,很简单,布料肯定没有问题,问题就出在用以丈量布料的尺子上。同样的道理,零口村遗存也没有问题,问题就出在用以“丈量”遗存的标尺上。
我们“丈量”遗存的标尺是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以器物组合为对比分析的基础,这种对比不用过多地去翻资料、查线图,因为零口村遗址就出土有现成的器物,即使没有搞过考古的人,譬如给考古队做饭的炊事员,只有将三种不同的器物群摆放在一起,他也会比较轻易地分辨出来。可见,这三者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陶质、陶色,还是器型、纹饰,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当然也有一些相似的因素,倒是零口村遗存的晚期器物,的确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比较接近,但是要论泥质陶的光洁程度,零口村遗存的陶器甚至超过了半坡类型的陶器,而厚度又要比半坡类型薄了一些,只要用手一摸其光度和厚度,肯定也能够分辨出来。
零口村遗存陶器的陶质分为泥质陶夹砂陶两种,以泥质陶为主。陶色以红陶为主,多数呈橙红色,褐陶次之,多为红褐色,灰陶和灰黑陶占一定比例,色泽常斑驳不纯,有相当一部分器物的内壁呈灰色或灰黑色,器表装饰以磨光为主,素面次之,钵、碗等器物的沿部内外,常有红色或褐色“红顶”条带,个别器物沿外饰一周带状彩绘。器物底面多留有粗涩的植物碎屑纹。典型器物有小口双耳平底瓶、假圈足的碗、盆、折腹盆、弦纹罐、素面罐、刮划纹罐、圜底锥足鼎、器座、瓮等,这些就是零口村遗存的基本特征,也是其主体特征。
这些特征与白家村文化、仰韶文化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它不含白家村文化的三足钵、三足罐、圈足碗、绳纹圜底钵、绳纹罐、球腹壶等典型器物,也不含交错绳纹、细绳纹为主要特征的典型纹饰;它不见仰韶文化的尖底瓶、曲肩深腹盆、锥刺纹罐、大口小底瓮等器物,也不见品类复杂的动物、植物、几何图案的彩陶纹样。这种有限概括不同于纯粹事实上的概述,因为它具有非现实的表达力。考古学基础理论告诉我们,器物组合的更新,往往代表旧文化的消失和新文化的兴起[11]。只要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这两把标尺没有问题,只要这两种文化是被确认的,用它们“丈量”遗存得出来的结果,或许早晚会得到确认。我们认为以假圈足为代表的平底器类器物组合,与三足器、圈足器为代表的器物组合,分别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有人却认为两者是同一种文化,统一划归为“前仰韶”,这种认识比北首岭强不了多少,只是将时代向前提了一步而已。
当然,也有同志建议将零口村一类遗存划归为仰韶文化,作为仰韶文化最早的一个类型,排在半坡类型之前;或言将其划入半坡类型,作为半坡类型早期处理,这些提法也许可备一说。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提及的仰韶文化,旨在强调其时代概念,而不偏重于文化概念,所以在很多场合没有具体到某某类型。这是因为原有的仰韶文化,应该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诸如类型的具体划定还没有彻底达到共识、类型与分期的双重身分如何解决、周边遗存的具体归属等等。看来,有许多问题一时还难以彻底解决。正因为如此,仰韶文化才被赋予时代概念,原有文化遭到了目前正在进行的“肢解”运动,原来的后岗类型等被划分出局,半坡、庙底沟等类型被升格为文化。这也正是零口村一类遗存,不能再往仰韶文化中贴附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越贴越乱。
为了便于分析与研究,为了不与已知的文化名称相混淆,将零口村一类遗存统一命名为零口村村文化,至少目前看来还是很有必要的。
释读之四:研究方法的借鉴与升级
编写一篇象样的考古简报不容易,要写一篇像样的学术论文也有一定难度,关键在于掌握正确的研究方法。例如有的同志在研究零口村遗存时,形式上采用了划分组别的方法。追根寻源,这种研究方法发端于传播论,主要适用于文化的传播与迁徙[12]。分组的目的是什么,分组之后应该怎么办,不能为了分组而分组。这种方法还算不上“类型学的分析和比较”,因为类型学的分析和比较是以分类和排序为前提的。单一分组的方法充其量算得上个类比,或称为一对一挑选标本更为贴切。
一对一挑标本方法的基本原理是,针对某一遗存或某些遗存,从其他已经发表的资料中一对一地挑选标本进行类比,你这里出土陶盆,我就从其他资料中挑选陶盆;你这里出土陶罐,我就从其他资料中挑选陶罐;在你这里出土的、其他资料找不到类似标本的,扔下不管;其他资料有的、你这里又没有出土的,更不用管。其弊端在于,用于对比所挑选的标本资料,往往只注重单件器物的一一对应关系,而忽略了遗存自身的组合关系;只注重器物本身的对应关系,而忽略了层位的指导关系;甚至只考虑外形大体相似,而不注意标本之间本质的区别。常规情况下,这种方法只作为参考性的辅助研究手段。如果将这种方法纯粹用于文化定性研究方面,其研究结果的可信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道理很简单,不要说在同一文化遗存中,就是在不同文化遗存中,相互之间有几件雷同的器物,也是不足为奇的事情。譬如,齐家文化中有许多陶器与客省庄文化的陶器非常相似,你能说齐家的东西就不是齐家文化的,而它一定就是客省庄文化的。这种情形在史前相邻的文化系统中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如果在其初始研究阶段,采用一对一挑选对应标本的方法,很有可能使人们步入误区。
举一个较为粗浅的例子,如果将白家村、零口村、仰韶三种文化遗存放在一起,就好比爷爷、儿子和孙子。在儿子身上肯定有一些器官像爷爷,又有一些器官像孙子,我们不能因为儿子的眼睛和鼻子像爷爷,就把眼睛和鼻子划分给爷爷;嘴巴和手、脚像孙子,就把嘴巴和手、脚划分给孙子,而剩余的部分不再理睬,然后说根本就不存在儿子这样一个人。这种划分貌似合理,但是儿子的存在却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不言而喻,这种一对一挑选标本的方法,带有不科学的分割式研究因素,不但导致主观臆断,而且有悖公理。
再譬如,一种考古学文化遗存犹如一头活生生的大象,大象也是由不同肢体部位组合而成的,如果采用一对一挑标本的切割式研究方法,不免会产生盲人现象:因为大象的腿部像柱子,就把它归为柱子,大象的身体像墙壁,就把它归为墙壁。其结果,原本活生生的大象,有可能被研究者确定成了房子。那么,大象为什么就一定是墙壁和柱子,而不是大象呢。同理,零口村遗存为什么就一定是北首岭、老官台、姜寨,而不是零口呢。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对零口村遗存采取一对一的切割式研究,被切割之后的剩余遗存如何处理?难道它们不是出自于零口?它们与零口遗存没有关系?总不能因为找不到对应资料,而把它们当成文化垃圾,或是舍弃不要,或是置之不理。因此,这种方法简易而粗劣,只注重局部,而忽略了整体,会在很大程度上使历史的原貌严重失真,研究的结果往往难以自圆其说。所以,这种研究方法是学术研究中忌讳用于定性研究的方法之一。
尽管类型学和层位学被称为考古学这部车子的两个轮子,但是在实际操作和应用上,并不是象人们经常挂在嘴边那么简单,要熟练掌握这些考古学的基础方法,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夫,很难做到运用自如。比如有一堆器物,分别让经验老道的10个人去分型定式,其结果也可能有8~10种,影响结果的因素固然很多,至少值得我们汲取的经验是,考古学遗存之间的貌似并不一定神合。遗存之间的相似性,与遗存之间的对等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因为相似,就一定对等;何况在很多情况下,实际上存在着并不相似。作为一种学术研究,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草率地对待基础资料,也忌讳机械对比、主观臆断,因为这样研究得出的结果,只能等同于用文艺路的尺子丈量布料一样,不是缺尺便是短寸,其理论基础必定源于何宴、王弼。
究竟如何系统地释读零口村遗存,面对零口村的资料,是用新发现的资料来匡正原有资料,还是用原有资料来限量新发现的资料。争论也许还会更广泛、更深入地进行下去。根据目前的现有资料和研究状况,零口村文化至少可以分为两个文化类型,一个是以翼城“枣园H1遗存”为代表的枣园类型,一个是以临潼零口村为代表的老官台类型。至于以长葛石固五期、尉氏椅圈马一期为代表的一类遗存,可能与磁山、裴李岗文化的关系更为密切一些,暂且称为石固文化,以示与零口村文化有所区别并无大碍,对于它的文化细节问题,还需专题探讨。随着探讨地深入,人们认识也会不断提高,有许多问题,包括零口村文化的流向、文化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待考古资料逐渐丰富之后[13],脉络会自然清晰。急于判定曲直,未免为时尚早[14]。目前看来,研究方法的借鉴与升级[15],依然是考古学研究中亟待改变的现状之一。
注 释
[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临潼零口遗址第二期遗存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9年2期。
[2]吉笃学:《“零口文化”试析》,《考古与文物》2002 年3期。
[3]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华县报告编写组:《华县、渭南古代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学报》1980年3期。
[4]张忠培:《试论东庄村和西王村遗存的文化性质》,《考古》1979年1期;严文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新发现》,《考古》1979年1期。
[5]阎毓民:《老官台遗址陶器分析》,《文博》1998年1期。
[6]赵宾福:《老官台文化再研究》,《江汉考古》1992年2期。
[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师赵村与西山坪》,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8]阎毓民:《老官台文化命名之终结》,《考古与文物》2002年增刊(先秦考古)。
[9]同[3]。
[10]严文明:《北首岭史前遗存剖析》,《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
[11]易漫白:《考古学概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
[12]张忠培:《研究考古学文化需要探索的几个问题》,《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13]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垣曲县博物馆:《垣曲古城东关》,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北京。
[14]王仁湘:《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考古》2003年第6期。
[15][英]卡尔·波普尔著,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戈为译:《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4月;武宏志、马永侠《谬误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考古学的历史·理论·实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陈 淳:《考古学方法的思考与借鉴》,《东南文化》1997年4期;[法]米歇尔·福柯著,谢强、马月译:《知识考古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6月。恕不一一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