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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释读零口村遗存(1)-历史学
来源:  作者:阎毓民  点击:次  时间:2001-07-2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陕西临潼零口村遗址发现了一批重要的史前遗存,经过初步整理,我们以简报形式对此次发掘的主要收获作了报道,同时对遗存的性质提出了我们的初步认识,认为以零口村二期遗存为代表的一类遗存,是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并以零口村遗址作为代表,命名为零口文化[1],接受同仁们的建议,我们在其后的文章里,更为规范的称之为“零口村文化”。这一文化命名,已经引起了史前考古界广泛关注,目前也产生了一些不同认识。

    我个人认为,这些争议的出现是好事不是坏事,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其一,说明我国的学术研究风气很好,这种风气的转机大致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叶开始,现在应当步入成熟阶段;其二,说明研究者目光的锐利程度普遍提高,能及时捕捉新资料并据此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其三,只有通过的讨论,才能把一些新的资料融入研究课题之中,使人们的辨识能力逐步提高,也许最终能够得到较为接近历史的认识。

    面对零口村遗存,对我们来说犹如看到了一本无字天书,如何去释读史前人类遗留下来的历史残卷,如何正确判定其文化性质、确定年代,当然是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由于发掘报告的编写工作尚需时日,尽快公布发掘收获的途径之一,就是发表发掘简报。

    释读之一:发掘简报的编写与阅读

    编写田野发掘简报的过程,就是释读发掘资料的过程、研究的过程。编写田野发掘简报的基本原则有三,一是科学性,二是资料性,三是启迪性。

    科学性就是把握遗存信息规律的体系性。客观地讲,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考古遗存是无限的,所以,要保证100%的科学性,几乎是不可能的;最低的限度只要把握一点,就是千万不要人为地“参杂使假”就行,但是就这一点,有一些简报并没有做到,其中夹杂了过多的人为因素。譬如,有些简报中的墓葬平面图,明显不是在现场完成,而是在室内加工的,这就彻底违背了科学性的原则。编写的时候要写发掘经过,还要写发掘方法,这样不仅能促进田野考古水平的提高,也可以帮助人们判断失误发生的原因。

    资料性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全部资料的份量不够编写发掘报告,就以简报的形式公布资料,这就要求发表资料尽量完整、全面,即使少写一点文字,也应尽可能地多介绍一些器物,多出一些线图,至少各个类型的遗存都要有代表,不要留上一手,一笔带过、“私吞”遗存,这样有利于研究者全面了解资料;有一些资料,写简报的人可能认为发表的意义不大,但是不经意地发表出去,也许解决了大问题。第二类就像零口村遗存,准备编写发掘报告,就可以择其要而述之,主要是报道最新收获,当然也要提出初步认识。

    启迪性是让人读完简报之后,有所收获、得到启迪,这主要体现在结语部分,能不能就现有的资料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给读者留下一些思索的空间。即使您不想研究得更深、更广,还是应该把您所意识到的课题提出来,以诱发读者产生某些想法,甚至有提笔或上机的欲望。从而引起广泛关注,或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或引起学术界不断探讨。

    一篇简报如果遵循了上述基本原则,其质量一定不会很差。当然,简报并非千篇一律,编写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简报,还要求有手笔多变性,语言准确性等,就象严文明先生讲的那样,简报要变化着写,每次都不一样。零口村二期遗存简报,便是我们对部分遗存的具体记述和初步释读,至于零口村的简报是否遵循了上述原则,大家可以继续评判。

    大凡编写过发掘简报的人,或许会有这样的认识,就是要编写出一篇自己认为质量上还凑合的简报,要比写一篇学术论文费时、费力得多。因为它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成果,靠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能完成的。它要经过一个发掘、整理、绘图、释读、组稿、查阅相关资料等过程,这一过程所费人力、物力,以及史料意义的持续价值,都远远超过了个人即可完成的一般性学术论文。所以大专家曾告诉我们,考古简报并不比发掘报告好写,写得不好就等于专业破坏。既然一篇简报来之不易,读者在阅读简报时,最起码应该做到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切忌曲解或者误解文中原意,并由此而借题发挥,大发议论。因为正确理解简报是认识遗存、公平讨论的前提,或者叫基础。

    譬如,我们在零口村简报中阐述了,“在实际发掘中,发现零口村文化的诸多单位中,白家村文化与零口村文化的遗物有共存现象”,其后重申了进一步探讨这种共存现象的成因,同时也提醒考古工作者,在以后类似的发掘过程中,应引起足够的注意。这些阐述和提示竟被有的同志理解为“发掘者对这种现象的成因尚存疑惑”[2],并由此引发了一段所谓晚期地层或遗迹单位含有早期遗物的是常见现象云云。不知道是作者的语言表达有问题,还是读者的理解方式有问题,总的来讲,简报中的阐述及提示信息,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

    我们在发掘和整理过程中,发现白家村文化的遗物在零口村文化的层位堆积中,数量上从早到晚呈逐层递减趋势,对这一考古现象的理解,如果仅仅停留在晚期层位包含早期遗物、晚期人类逐层扰动这一个成因层面之上,那是毫无意义的。而在零口村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除了滲入着东边早期遗存如磁山、裴李岗文化文化因素之外,具体到零口村遗存,也接受了白家村文化的传承和影响,白家村和零口村遗存在地域上大部分是重合的,在年代上有没有存在交叉现象的可能性,这种地域因素、年代因素、文化因素等等方面,如果反映在人类文化的物质遗留上,会不会也应该有一点蛛丝马迹?零口村文化的居民与白家村文化的居民究竟是何种关系?两者有没有直接见面的可能性?如果有可能,是和平相处,还是战争连年?前者取代后者的权力交接过程是和平过渡,还是相互厮杀……,当然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陶片逐层递减现象的存在,有没有可能向人们传达一种历史信息——这两种文化存在着时间上的并行发展过程或共时阶段。当然这些只是推测、设想,也许是瞎琢磨,这些设想受启于动物学中的种群更替。在动物学中,一个新种的出现,一般不是在老种生存的晚期,而是在老种生存过程的中期甚至更早一些,只是新种在其初始诞生之时,新的细胞系统所含比例有一个由少向多渐变的过程,新、老种群的替代过程是一个渐变过程,量变导致质变。如果说零口村文化在零口遗址与白家村文化有一个并存的过程,那就应该是白家村文化处于逐渐消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零口村遗存之内同样孕育了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甚或也包括庙底沟类型的文化因素。这在古文化研究中应该带有普遍意义。如果说没有上述可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人非要将这两种本应有别的遗存硬是扯在一起,附会称为前仰韶。总之,我们意识到这两种文化的替代过程,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代表性,对这两种文化的深层探讨,其意义一定会大于探讨问题的本身。当时的田野考古工作,几乎是与大机械在争地盘,工期要求十分紧迫,不容我们有过多的时间去深思,当我们意识到这些问题之时,已经是田野工作结束以后的事了,我们希望今后有人遇到类似零口村二期遗存的发掘,田野工作一定做的再仔细一点,争取比我们有更大的理性收获,所以也提了一点建议。这些应该是阐述和提示的初衷之所在吧。即使按照极其常规的方法来阅读这些文字,我想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我们并不要求别人读完简报之后,理解的与我们的初衷一样,至少不要曲解原文意思,也算我们没有白写。

    讲到这里,我倒真的有些“疑惑”了,一个是,不知道关于简报中阐述与提示的含义是否讲清楚了,没有讲到的部分会不会再有误解发生;另一个是,会不会出现原有问题没有说清楚,又有新的曲解重新发生。不管怎样,发生曲解原意的事情,应该是一个小小的悲哀。在以往的学术讨论中,不乏存在先曲解原意或断章取义,再无端指责别人,或用一些大家都懂得的类型学、层位学去教训别人的现象,结果最后走向相互指责、甚至相互谩骂的极端,不过,当您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仔细品味之时,往往发现指责别人的人,在真正的考古实践中,做的比别人也强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被指责者。这些应该是一个学者忌讳的东西,因为这种游戏方式是在无序的状态下进行的,不符合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不管对谁都是有失公允的。

    释读之二:原有文化的提纯与归属

    要释读零口村遗存,不可回避地要牵扯到白家村文化的提纯问题。原有的白家村文化,其文化概念究竟如何界定,直到现在,仍是一个史前考古界尚未统一认识的问题。

    这一问题最早出现于老官台遗址[3]。老官台遗址的试掘工作起迄于1959年,老官台文化命名于1979年 [4]。今天看来,老官台遗址的文化层堆积状况,应该和零口村有些相近,存在着两种文化遗存之间的关系,一种是类似于零口村的遗存,另一种就是真正的白家村遗存。老官台遗存在识别之初,是将两种不同的文化遗存放在了一起进行研究的。其实这两种文化遗存应该是两码事,而不是一码事[5]。但是在当时,本区域被确认的史前考古学文化只有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老官台的发现,无疑与前述两种文化有所区别,考虑到其它与考古学文化命名相关的因素,由此而提出文化命名应该是无可非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类似的遗存发现得越来越多,遗存的真正内涵也随之而清晰化、明朗化,最终有人把老官台文化界定为,“是指分布在渭水流域和汉水上游地区——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以三足和圈足陶器为基本特征的新石器文化遗存” [6],其后,经过对一些堆积比较单纯的遗址进行发掘,也证明这种文化界定是比较合理的提法。反过来,再用这一文化概念去衡量老官台遗址,问题就出来了。具有戏剧性的是,老官台在文化命名之后,实际存在基因转移问题。老官台遗址的主体遗存,自身是以假圈足为特征的平底器组合,并不是三足器和圈足器,却要作为三足器、圈足器的命名代表,在资料有限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只能是遗存分期,只好把老官台主体遗存为代表的同类遗存,划归晚期。当人们尚未认识西山坪遗存之前[7],此说似乎可行,而在甘肃西山坪遗存发现之后,老官台文化的晚期遗存也应有所归属。那么,老官台遗址的主体遗存应该如何归属,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零口村遗存的发现,终于解决了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它的最终归宿就是零口村文化。老官台遗址随之失去了文化命名的代表资格[8],我们在其后的文中尽量避免使用老官台文化一称,道理就在这里。

    当然,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元君庙遗址[9],以元君庙遗址H406、T414②为代表的一类遗存,也应该和H403、H405一类遗存区分开来。

    与老官台遗址情况相类似的遗址,比较出名的是宝鸡北首岭遗址。北首岭出名,是因为讨论的比较激烈,直到现在,也一直没有停止下来。探讨的焦点,主要还是集中在遗存的定性方面。北首岭遗址的文化堆积略为复杂一些,遗存堆积的具体情况,大体与零口村遗址相仿,既有白家村的,又有零口村的,还有仰韶的。发掘者在对遗存性质的判定和进行文化分期时,不仅没有将零口村一类遗存有效分辨并单独划分出来,而是将该类遗存的一部分划归为早期,“从而模糊了对早期特征的认识和文化性质的判断”,“把早期文化描述成为既不象老官台文化,又不象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类型,并由此提出北首岭下层类型的名称,现在知道并不存在这样的文化类型” [10] 。又将一部分划归到中期,人为造成了一种文化特征的关联性。问题在于,当时的史前考古界已经将三足器、圈足器一类白家村遗存分辨出来,单独称为老官台文化,北首岭却要坚持将此类遗存混判给仰韶文化,这种认识就令人难以接受了。按照这样的分析逻辑和研究模式,如果发现了比已知仰韶文化稍早的或略晚的遗存,就往仰韶上面贴附,中国的文化不就成了大一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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