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南斯拉夫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国家之一,但中南两国的建交却拖延了五年才实现。苏联与南斯拉夫关系的变化是中南建交延搁和实现的主要原因。建国初期,尽管南斯拉夫符合新中国的建交原则,但中国不得不首先考虑苏联的立场和中苏同盟的利益。随着苏南双方外交关系的恢复以及南斯拉夫与东欧国家关系的改善,中南才最终得以建交。
南斯拉夫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之一,但迟至1955年两国才建立外交关系。对这段历史,程中原撰写的《张闻天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613页)、裴坚章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74-75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张闻天选集传记组编的《张闻天年谱》(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下卷第957-958页)等均有提及,但囿于文体等原因,未能详述其过程。中国驻南斯拉夫首任大使伍修权所著《回忆与怀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3-294页)一书则记述了他所经历和了解的有关情形。据笔者所及,已有的为数甚少的关于中南关系史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建交以后的历史,也许由于掌握史料的局限,对建交过程着墨不多,亦间有讹误,例如,称中南建交是由中国首先做出决定、南斯拉夫积极响应而得以实现的,这显然不符合史实。从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开放的档案中,笔者涉猎到关于中南建交的第一手资料,遂尝试撰文更为完整地再现这一中国建交史上特殊个案的真实情况。
一、南斯拉夫对新中国的承认与中南建交的搁置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南两国都承受了巨大的民族牺牲,如中国共产党领导反抗日本法西斯侵略的最大敌后战场一样,以铁托为首的南斯拉夫共产党也领导人民发展了反抗德国法西斯侵略的最大敌后战场,经过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同样牵制和消灭了大量的法西斯有生力量,也同样在反抗侵略中壮大了自己的队伍,并最终实现民族的解放和独立,在1945年11月建立了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之后,南斯拉夫没有与中国国民党政府建交,而是继续同情、支持中国革命。中共也十分钦佩英勇的南斯拉夫人民和共产党,一直关注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然而,南斯拉夫与苏联共产党之间的变故最终影响了中南两党、乃至后来中南国家间关系的发展。1948年6月,苏南两党矛盾激化,苏共操纵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会议做出了开除南共的决定,南斯拉夫被彻底孤立起来。与此同时,中国国内解放战争的形势已使成立新中国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共迫切需要得到苏联方面的支持,毛泽东也正积极要求访苏。但显然南共与苏共的对立,使本与毛泽东存有芥蒂的斯大林更加怀疑毛泽东可能不过是又一个铁托,同样是“民族主义”的代表。所以,为了表明立场,打消苏联方面的疑虑,寻求与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在政治上的统一性,中共尽管当时对苏南冲突的真实情况并不甚了解,还是怀着对苏共权威地位的信任,迅速做出响应,表示“完全同意”情报局的决议。7月10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南共问题的决议》,认为以铁托等为代表的南共领导集团,在其对内对外的背叛性的和错误的行动中,违反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观点,指出南共党内所发生的事件,不是偶然的和孤立的现象,而是阶级斗争在无产阶级革命队伍中的反映,要求全党干部认真研究情报局决议,借以加强党内关于阶级的、党的、国际主义的、自我批评精神和纪律性的教育。[1]11月7日,《人民日报》再发表刘少奇的署名文章《论国际主义与民族主义》,论述“为什么铁托集团的反苏立场会使南斯拉夫受美国帝国主义的愚弄和侵略,而丧失南斯拉夫的独立,变南斯拉夫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2]其后一段时间,在南斯拉夫问题上,中共党内学习及对民众宣传时均与苏共保持一致。
南斯拉夫为顶住苏联联合东欧国家对其在各个领域不断施以的强大压力,只得与美英等西方国家建立关系,发展贸易,争取援助,试图在当时两大阵营对抗的国际大背景下走一条“中间路线”,这一路线在后来发展成为“不结盟”政策。而中国共产党也根据即将诞生的新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公开宣布了“一边倒”的外交方针,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3]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各国政府公告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依据新的外交立场,新中国政府结合世界各国的不同态度,在建交问题上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针。各社会主义国家或者与国民党政府原本就没有外交关系,或者在宣布承认新中国的同时宣布与国民党政府断交,所以,至1950年1月,中国按一般国际惯例,先后与苏联等11个国家通过政府间的公函往来,彼此承认,即实现了建交。为在国际上确立独立自主外交的崭新形象,新中国还开创了谈判建交的方式,以主要解决三个原则性问题,即:是否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时断绝同台湾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关系;是否能支持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否能将其国管辖地区内属于中国的财产归还。通过谈判,自1950年4月至1954年10月,中国又与印度、瑞典等9个周边民族主义国家和西方较为中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建交(其中芬兰与国民党政府本无外交关系,也非联合国成员,未经谈判即宣布建交;挪威1950年1月就宣布承认中国,但由于追随美国阻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至1954年10月才正式建交)。
相比之下,同时期承认新中国的南斯拉夫既没有被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待,也没有被列入对中国友好的资本主义国家行列,它与中国的建交过程就显得格外特殊。
1949年10月6日,即中苏建交后第三天,南斯拉夫代外长乌拉地米尔·波波瓦克致电周恩来外长,表示“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建立及中华人民政府之组成。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传达南斯拉夫人民愿同中国人民建立友谊关系之愿望,并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代表中国人民之意志,已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4]
然而此时,苏南两党冲突已使两国关系彻底恶化。就在9、10月间,苏联政府单方面宣布废除1945年签订的苏南间为期20年的友好互助与战后合作条约,东欧国家随即对南采取了同样的举动,并以从事“间谍与破坏活动”为名驱逐了南外交官员。12月,共产党情报局第三次会议通过《在杀人犯与间谍掌握中的南斯拉夫共产党》的决议,声称“铁托集团完全变为法西斯主义并已投到世界帝国主义阵营”,指出“反对铁托集团——受人雇用的间谍与杀人犯——的斗争,是一切共产党和工人党的国际责任”。[5]
鉴于这种情形,考虑到苏联的立场,为了避免扩大分歧,以维护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一致,新中国政府只好对南斯拉夫表示建交意愿的电文行无为之道,既没有复电表示赞成或拒绝,也没有复电表示收到此电,甚至在政府文件和新闻宣传报道中列举承认新中国的国家时都没有提及南斯拉夫的名字。中南建交问题被搁置下来,两国也就此处于隔绝状态。
1950年2月,中苏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其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及任何行动或措施,并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这就使得中南关系的一切可能的改变只能系于苏南关系的改变。
后来,1956年毛泽东在接见来访的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联盟代表团时检讨说:我们有对不起你们的地方。过去听了情报局的意见,我们虽然没有参加情报局,但对它也很难不支持。我们写过文章批评你们。其实也不应该采取这种方式,该和你们商量。假如你们有些观点是错了,可以向你们谈,由你们自己来批评,不必那么急。在报纸上批评外国的党,成功的例子很少。这件事件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来说,是取得了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谈到建交问题时,毛泽东说:你们承认新中国,我们没有回答,也没有反对。当时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反对,而且也没有理由反对。英国帝国主义承认我国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反对,你们社会主义国家承认的时候,又有什么理由反对呢?没有回答你们,也有一个原因,就是苏联不愿意我们和你们建交,那时我们不同意也很难办。当时有人说世界上有两个铁托,一个在南斯拉夫,一个在中国。毛泽东在1955年6月会见首任南斯拉夫驻华大使弗·波波维奇时,也指出:延迟建交的原因是我们希望同苏联一起同你们搞好关系。苏联同你们搞好了关系,我们再同你们搞好关系,这样比较好。[6]
不过,南斯拉夫政府在受到中国冷遇后,仍然执行对中国友好的政策,呼吁国际社会承认新中国,并在联合国大会上多次对恢复中国合法地位的问题投赞成票,声明“承认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的代表,将会由于该政府承担对联合国和我们组织的会员国的义务,而有助于增加联合国的效能”,“不管谁如何看待中国政权,六亿人口的中国现在是世界上一个大的因素,忽略这一因素就会产生不良后果,这个中国有着自己的政府,它究竟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那是中国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在亚洲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的事情,除了中国人民以外任何人也不能剥夺这个政府在世界上代表自己国家的合法权利”。[7]正是基于这个认识,南斯拉夫一直主张“应吸收中国在国际舞台上起它的作用”。[8]
二、国际形势的变化与中南建交的再度提出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际形势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中国、朝鲜、越南等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相继取得胜利,蓬勃高涨的战后民族解放运动正在聚集形成一支新兴的重要国际力量。另一方面,持续了数年的冷战到此时也出现了新的情况:1953年8月苏联氢弹爆炸成功,结束了美国核垄断的地位;斯大林的去世和艾森豪威尔的上台,一定程度上为冷战的演变提供了契机;美苏对各自阵营的控制均出现减弱的迹象。在此背景下,以赫鲁晓夫为首的新的苏共中央开始调整对外政策,谋求缓和世界局势。其中一项举措就是主动改善与南斯拉夫的关系,以巩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南斯拉夫也希望能在不危害其党和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利益的前提下结束与苏联的多年对抗。
1953年6月,在苏联的正式提议下,苏南双方同意恢复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接着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波兰也同南斯拉夫恢复了关系。为消除苏联党内的不同意见,1954年初,经赫鲁晓夫建议,专门成立了研究南斯拉夫问题委员会。该委员会经过调查,向苏共中央提交了一份报告,确认南斯拉夫的社会性质为社会主义国家。随后,苏联采取了一系列促使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行动,例如:6月22日,苏共中央给南共中央发出1948年中断关系以后的第一封信,表示愿意同南斯拉夫改进关系;8月,南斯拉夫农业官员应苏联农业部邀请到莫斯科参观农业展览会;9月初,苏联对外贸易团体代表与南斯拉夫对外贸易协会代表进行谈判,10月1日签订一项关于两国互售货物的协定;苏联报刊开始正面登载有关南斯拉夫的消息,这是苏南冲突后几年来未曾见的。
南斯拉夫在与苏联及东欧国家关系改善的同时,开始从不同渠道试图与中国方面进行接触,但中国政府对此态度谨慎。1953年6月,中国驻匈牙利大使收到南斯拉夫大使就任照会后,向国内请示如何应对,外交部回电“同意对南使馆照会置之不理”,不过在此件电文稿上,苏联东欧司司长徐以新批示“目前我同意发此电,由于苏南外交关系的变化,最近需要在对南关系上全盘研究一下。”8月,南斯拉夫新任驻印度大使拟给中国使馆送就任通知书,外交部仍指示“原则上同意不接受”,如果再来试探,“仍答以我与南斯拉夫无外交关系,如彼竟将该通知书送来,可以收下,但不予置覆”。12月中国驻保加利亚大使再请示同样问题时,外交部电复:部务会议已决定“对南大使就任照会可简覆收到,如来拜会可予接见,做一般寒暄,不回拜”。 [9]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南斯拉夫执行的不接触政策开始发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