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组织建立一系列官方和民间的禁烟机构。在颁布一系列禁烟章程、条例和法规的同时,清政府又着手建立政府性质的禁烟机构。1906年11月,清廷下令在京师设立禁烟总局,在上海设立禁烟总会, 负责调查各省禁烟事宜。1908年4月7日,清政府著派恭亲王溥伟、协办大学士鹿傅霖、协办资政院事务景星和丁振铎等4人为禁烟大臣,并由他们精选中外良医,于京师设立禁烟公所,成立了中央的禁烟机构,随时对京内堂官以上、京外监司以上吸食鸦片的官员进行调验。[ 7 ] (P5879)同时,由于禁烟运动深入以后,中央财政竭蹶不堪,清政府将禁烟的财政支出寄托在地方财政的收入中,要求各地督抚颁发各项章程,建立禁烟公所。1910年11月,北京成立了“中国国民禁烟会”,联合各省厅州县自治团体设立禁烟分会,要求缩短禁烟年限,并争取各国教会慈善会对禁烟进行声援。同时,民间也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禁烟组
织。禁烟机构的不断完善和民间禁烟组织的勃兴,使中央和地方的禁烟运动连为一体,有利于加强政府对禁烟的领导,为禁绝鸦片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再次,与各国签订阶段性的禁烟条约。在国内积极采取禁烟措施的基础上,在国内外禁烟舆论的支持下,清政府利用有利的国际形势,多次与西方各国交涉,签订了一系列禁烟条约。1907年12月,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十年禁烟条约》六条,规定从1908年起以每年五千一百箱的定额削减英印鸦片的进口;并重征鸦片税厘,每百斤进口鸦片征收税厘银二百二十两。[ 8 ] (P445) 中英禁运鸦片条约的签订,不仅坚定了清政府的禁烟决心和信心,而且有利于清政府与其他各国的禁烟谈判。中英禁烟条约实行三年之后,中国禁烟已经初见成效,不少省份已禁绝罂粟的种植。清政府依据前一条约,又与英国续签了《中英禁烟条件》及附件,确保禁止印度鸦片的输入,客观上有利于促进清末禁烟运动的蓬勃发展。而且,中国禁绝鸦片的举措和决心,得到了国际社会舆论的认可和支持,尤其是英国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的支持。这在客观上大大激励了清政府的禁烟行动。
三、禁烟运动取得的成效
与以往历次禁烟运动不同的是,这一时期的禁烟侧重于内地鸦片的禁种、禁运和禁吸。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后,清末鸦片本土种植较为普遍,由于土地和气候等自然因素的限制,加之各地督抚对待鸦片的态度各异,因此各地鸦片烟毒泛滥程度不同,各地禁烟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如果大致划分,沿海省区的禁烟侧重于禁吸和禁贩,而内地省区侧重于禁种、禁运和禁售,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第一,禁种措施得力,土产鸦片数量急剧减少。我们可以通过禁烟谕令颁布前后三年间土产鸦片的数据比较得出。根据史料统计,光绪三十一年全国各省出产土药142 698担,三十二年全国土产鸦片为148 103担,三十三年由于禁烟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各省生产的土药骤降至119 983担。其中,山西、四川两省的土药减产尤为明显, 1905年山西的土药产量为13 573担,到1907年时则仅有4 946担; 1906年四川的土药产量是57 463担,次年迅速降至44 519担。云南的鸦片更是减少了9016% , 1906 年从蒙自输出的云土达到4 012担,在1909年减少到527担,到1911年又减至187担。这说明清末的禁烟运动遏制了土烟生产日益猖獗的势态,成绩斐然。
第二,签订禁烟条约,合理有效地减少了外国输入中国的洋药数量。1907年签订的《中英禁烟条约》,是晚清屈辱的外交史上力争国权的成果之一。按照条约规定,每年英印输入中国的洋药数量每年以五千一百箱递减, 1906年输入洋药54 225担, 1910年降至35 358担。这和国际禁烟会议的召开密切相关,也与国际禁烟团体的支持和协助紧密相连。同时,在中国政府的禁烟压力之下,外人居住的租界也被迫关闭烟馆,厉行禁烟,上海外国洋行用来储存鸦片的四艘鸦片趸船也在1910年被迫废弃。[ 9 ] (P142)
第三,吸食鸦片的人数减少甚多。1911年,京师戒食鸦片的人数共有21 000人,陕西有560 000人,浙江有221 000人,湖北有117 000人,河南有100 000人,山东有85 000人,福建有55 000人,湖南有20 000人,其他省份虽然没有确切数据统计,但据此类推,人数亦属不少。就江苏一省而言,未实行禁烟以前“三十七厅县共有膏店一万二千七百九十余户,每日销膏三万九百九十两”,到了1909年,全省“实存膏店二千八百三十余户,每日销膏一万八百余两,膏户已减去八成左右, 销膏已减去六成有余, 不可谓非明效大验。”[ 10 ] (P363)由此可见,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是卓有成效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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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江苏巡抚陈启泰奏办理禁烟情形折[ Z]. 政治官报,宣统元年三月十八日第5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