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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处理满汉民族关系的政策(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朱诚如  点击:次  时间:2001-07-2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不过,时过境迁,皇太极要完全恢复满族原来的文化和习俗,也已经不可能。离开原来骑马射猎的山地森林而进入辽河平原的满人,已经转向了农耕,不管皇太极如何强调保持“骑射”的习俗,终究是困难重重。再就语言而言,在整个辽东,汉人已经数倍于满人,汉语经过几千年的锤炼,以其丰富的语汇而著称。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皇太极强制推行单一的满语,事实上也是很难行得通的。汉民族尽管是被征服者,但由于其文化较高,因此,它仍旧是实际上的征服者。这正如马克思所说“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29)满族的先人女真人从黑龙江流域开始,大踏步向辽东汉区迁徙,用武力征服辽东,并进而入主中原。这种内向的吸引力不是别的,就是中原先进的封建文化。而满族广大人民要求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的要求,正是促进满族不断进步的动力。开明的皇太极,由于狭隘的民族观念,看不到这一点,使他迈不开前进的步伐,以致采取了一些不明智的措施和政策。当然,在这些措施中也不乏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优秀传统习俗的内容,那还是值得称道的。
    其次,皇太极在竭力笼络少数汉族及其知识分子的同时,对于广大处于社会低层的汉族人民仍旧推行其残酷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特别是对于汉族人民反对民族压迫的斗争,皇太极采取了暴力手段进行残酷地镇压。皇太极从1629年(天命十一年)即位直到1643年(崇德八年)病死,其间数次入关侵扰,共劫掠了上百万人畜、数百万两金银,也杀戮了大批无辜的汉族人民。1639年(崇德四年)清军屠城济南,留下了十三万具尸体,全城被劫掠一空。那些被掳掠的几十万汉族人民被迫背井离乡,远去辽东,以至千家万户妻离子散。大批汉人被赶到辽东以后,许多人沦为满洲贵族的奴仆,或被驱往战场,或被强迫从事各种繁重的苦役。许多汉人被俘到辽东后,仍然不能逃避被杀戮的命运。总之,这场浩劫给广大汉族人民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为了摆脱满洲贵族的残酷统治,许多被掳掠的汉人,纷纷进行逃亡斗争。1635年(天聪九年),三等梅勒章京高鸿中等十一名官员,属下汉人逃亡达二千三百人。皇太极时期汉人逃亡已是常事,“各堡逃亡汉人,有二百名者,有一百名者,有八、九十名者”(30)。一个村逃亡汉人达一二百名,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了。对待逃亡汉人,皇太极即位当年就下令,“已逃被获者,处死。”(31)1641年(崇德六年)皇太极再次宣布“自兹以后,有从三城(锦州、松山、查山)内逃者,十五岁以下准留为奴,十六岁以上勿赦。”(32)皇太极以残酷的屠杀政策来镇压汉人的逃亡。1636年(天聪十年)皇太极明确规定,以捕逃汉人多少作为官吏黜陟的标准。当年驻守盖州、海州等八城官员伊勒慎等就捕获了逃亡汉人一千九百二十九人。(33)为此,伊勒慎得到了升迁。皇太极的上述举动都是发生在两军对垒、与明王朝争夺天下的关键时期,胜负兴亡决于战略战术的运用和战场上实力的较量。皇太极出于夺取大明王朝政权的目的,采取了迂回战术,深入明王朝统治的腹地,骚扰杀掠,从而打乱了明王朝的阵脚。从战术说,皇太极是高明的,确实给腐朽的明王朝以沉重打击。但是,由于错误地采取了野蛮的杀掠政策,激化了矛盾,导致了广大汉人的群起反抗,以致入关以后,山东、河北等地广大汉人仍旧不忘皇太极当年的过失,对清朝统治采取激烈的抵制态度。这一点是皇太极始料所不及的。
    一方面学习汉族先进的封建文化,另一方面又固守满族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一方面强调满汉一体,另一方面又竭力强化满族的民族意识;一方面强调“恩养”“宽待”汉人,另一方面又数次入关大肆掳掠、屠杀汉人;残酷镇压汉人的反抗斗争,这就是皇太极时期处理满汉民族关系的政策。这一政策既有利于满汉民族之间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一面,又有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一面,前者是其政策的主流,后者为其局限性所在。因而,从总体上看,皇太极时期处理满汉关系的政策是明智的,其政策的另一面,那是历史铸成的。皇太极无论怎样高明和有远见,都不能超脱历史的臼巢。
    

 

 
正文注释:
    ⑴⑵⑶⑷⑸⑹(31)《清太宗实录》卷一
    ⑺王先谦:《东华录》天聪十
    ⑻⑼⑿⒀(21)(23)(26)(30)(32)(33)《清太宗实录》卷21、卷4、 卷30、卷10、卷11、卷10、卷18、卷24、卷58、卷28
    ⑽⑾⒅《清太宗实录》卷五
    ⒁⒂昭櫣:《啸亭杂录》卷一
    ⒃李果:《在亭丛稿》卷六
    ⒄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
    ⒆⒇《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中
    (22)《建州私志》中卷
    (24)《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七
    (25)(27)《清太宗实录稿本》卷十四
    (28)《满洲老档秘录》下编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二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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