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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处理满汉民族关系的政策(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朱诚如  点击:次  时间:2001-07-2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1626年(天命十一年)努尔哈赤的继承者皇太极承继皇位。当时,后金三面临敌:南有强敌明朝,西有叛服不定的蒙古,东有与之为敌的朝鲜。内部满、汉、蒙几十万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都聚集在辽河东、西。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满族统治者内部等等各种矛盾都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后来,又数次入关掳掠了上百万人畜,辽东汉人一下子几倍于满人。如何稳定汉族人的民心几乎成为后金胜败存亡的关键。面对“邦家未固”的局面,皇太极意识到“治国之要,莫先安民”⑴。因此,他即位之初,就强调“满汉人民,均属一体”⑵,特别注重消弥和缓和辽东满汉民族间的矛盾。
    1626年(天命十一年)皇太极即位的当年,就屡下谕旨,强调宽待辽东汉人,“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今奸细往来者,事属以往,虽举首,概置不论”⑶;强调满汉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⑷;下令禁扰汉人,“有擅取庄民(指汉人)牛、羊、鸡、豚者,罪之”⑸;明确规定“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⑹;特别是一改努尔哈赤屠戮汉人的政策,而代之以“恩养”。皇太极屡次谕其臣下,对于“凡新旧归附之人,皆宜恩养”⑺,把故意扰害汉人的行为视为“隳坏基业”。并规定“管辖汉民各官,以抚养之善否”作为“分别优劣”⑻的考核标准。再三申谕“今后来降之人,若诸贝勒明知而杀者,罚民十户;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杀者抵死,妻子为奴。”⑼1629年10月兴师伐明,皇太极再三申谕“归降之明人,即我民人,凡贝勒大臣有掠归降地方财物者,杀无赦,擅杀降民者抵罪。”⑽皇太极“恩养”辽东汉人及其它一系列政策,当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争取辽东汉人民心的作用。
    皇太极对于归降的汉族官吏和知识分子更是极力采取笼络手段,甚至不惜高官重金。1629年(天聪三年)6月,皇太极诰谕诸贝勒大臣,“满、汉、蒙古中,有谋略素裕,可裨益军政者,各以所见入告,朕将择而用之。”⑾1631年(天聪五年)11月皇太极在攻下大凌河以后,“以明大凌河各官归附,仍旧原衔,分别授职,赐以世袭敕书”⑿,并且五日一大宴,三日一小宴,八贝勒轮流宴请、款待,以安其心。对于明降将祖大寿及其子侄,皇太极令“各赐房屋,以客礼恩养之”⒀。1633年(天聪七年)明军将领孔有德、耿仲明携红衣大炮投清,皇太极亲自以满族最隆重的抱见礼郊迎,并“赏赉甚厚,即日授都招讨印”⒁。1642年(清崇德七年)松山之战,掳明将洪承畴,“上(指皇太极)亲至洪馆,解貂裘与之服”⒂。对于有才干的汉人,皇太极一律擢升重用,引为心腹。汉人谋士范文程,原系辽东土著大地主。归降后深得皇太极的尊宠,委以大学士重任。每议大政,太宗总是问:范章京知否?甚至在范病疾时,都得“待公病已,决之”⒃,后来范为清军入关出谋划策,起了很大作用。据有人统计,“自崇德六年定三院,至顺治二年,此十年中,任大学士者为刚林、范文程、希福、鲍承先、洪承畴、祁充格、宁完我凡七人”⒄,其中范文程、鲍承先、宁完我、洪承畴等均系当时的汉人名儒。1629年(天聪三年)8月皇太极下令开科,凡“诸贝勒以下及满、汉、蒙古家都有生员,俱令考试”⒅,结果录取了二百个本来为奴的汉人生员。重用汉官和汉人知识分子,反映了满族统治者联合汉族统治者以强化其统治的愿望。此外,为了扩大兵力和进一步利用汉族地主阶级,皇太极分编汉军八旗作为八旗组织的一部分。1633年(天聪七年)皇太极令八旗属下满洲各户,有汉人十丁抽一,以旧汉人额真统率,另编成汉军一旗。汉军旗与满洲八旗编制相同, 以后又陆续编旗,至1642年最后编成汉军八旗。皇太极是汉军八旗的最高统帅,可以随时调遣指挥。这样既加强了对汉人的控制,扩大了兵力,又笼络了汉族地主阶级。
    皇太极还采取改族号、国号、模仿汉人制度、学习汉文化等手段,极力冲淡和消除汉族人民的民族意识。1635年(天聪九年)皇太极宣布,“自今以后,一切人等止称我国满洲原名”,不准再称其为珠申(诸申,即女真)。翌年,皇太极又宣告改“国号曰大清”,废金国之称。改女真为满洲,改金为清,其主观意图就是要隐讳女真和金朝。因为女真和金在历史上曾侵扰过中原,容易触及汉族人民的隐痛而诱发汉族人民的民族意识。此外,其中央的统治机构亦是以汉族的制度为蓝本进行改制的,设置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院设大学士一人、学士若干人;并设置吏、户、礼、工、兵、刑六部,各部内设满、汉承政、参政、启心郎及办事笔帖式等;还设置掌监察的都察院、专管蒙古等少数民族事务的理藩院。这些机构的设置,即是“照蛮子家(指汉人)立的”⒆。皇太极自己也认为,“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极为得策”⒇。皇太极模仿汉制,学习汉文化,对于满族社会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皇太极时期处理与汉人关系的这一系列政策,使得满汉民族间在更大范围内杂居共处、互相渗透、互相交流的步伐大大加快了。首先在语言习俗方面得到进一步沟通。满人是征服者,是统治者,所以满族统治者把满语作为主要语言(时称国语)强制推行,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大量汉人的存在,特别是从关内掳掠的上百万人来辽东后,汉人数量远远超过了满人。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推行单一的满语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一时期满人学汉语,汉人学满语,已成为很普遍的现象。皇太极本人精通汉语,且十分重视汉语的学习。一些满族的高级官吏也普遍懂汉语。语言的沟通,促进了满汉民族间思想文化的交流。再就是婚姻关系。皇太极时期,满汉通婚的记载较多。大凌河之役后,集中了归降的大批汉人将领和官吏,皇太极下令“凡一品官,以诸贝勒女妻之,二品官以国中大臣女妻之”(21)。入关几次掳掠过程中,一些满人的军兵就掳掠不少汉人妇女为妻。1635年(天聪九年)满洲正红旗的瓦克达率八旗兵丁入关抢掠时,从永平掳掠汉人妓女带回为妻,因此遭到皇太极斥责和惩处。第三,满汉文化上的渗透和交流更为普遍。我们从当时建筑的沈阳故宫样式结构上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满汉文化交融的情况。沈阳故宫的基址都是人造的高台,这是满族及其先祖女真人长期生活在山地所形成习惯的体现。而崇政殿、大政殿的建筑则是汉民族传统的柱廊式、大屋顶、斗拱、飞檐、方格天花等。两者有机的结合,使沈阳故宫显得十分壮观。特别是生产方式上的日趋一致,以及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日益接近的心理状态,更为满汉民族间的互相渗透奠定了基础。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满族统治者要将这些早期占领区的辽东汉人算作是“佛满洲”(即老满洲)的缘故。甚至在清朝奠基北京以后,“各衙门俱用旧官,正官俱用满人和辽人为之”(22)。显然在清统治者的心目中,辽东汉人已和满人相提并论。可见辽人(主要是汉军旗人)实际上已被视为满族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了。
    皇太极时期尽管在处理辽东满汉民族关系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不同民族间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开明措施,但他终究跳不出历史的、民族的、阶级的局限。首先,他在极力淡化汉族人民民族意识的同时,又极力强化满人的民族意识。皇太极时期,数次入关掳掠上百万人畜,统治地区日渐扩大,人口剧增,再加上先进的汉族文化以锐不可挡之势冲击整个满族社会,这一切引起皇太极的高度警觉。他先是规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在语言方面,皇太极针对民族同居、满人学习汉语的情况,强调汉官、汉民必须学习满语。当时,不会满语就会受歧视。不少汉官,“祗因未谙满语,尝被讪笑,或致凌辱,致使伤心落泪者有之”(23)。同时,还规定官名及有关城邑名俱改为满文。本来,努尔哈赤时期曾于1620年,仿明官制“序列武爵,分总兵官品级为三等,其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众牛录下设千总四员”(24)。皇太极则规定,“先照汉人称呼的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备御,今后再不许叫”(25),另称固山额真、牛录额真等满语官名。还将一些汉语城邑名称改为满语,“其沈阳城,称曰天眷盛京;赫图阿拉城曰天眷兴京”(26)。此外,在服饰方面,皇太极时期规定,“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27)。皇太极还一再告诫满族子弟要保持骑射的习俗(28)。力图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来强化满族人民的民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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