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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构建近代史学理论体系上的贡献(1)-历史学
来源:  作者:陈其泰  点击:次  时间:2001-07-2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梁启超是本世纪前期创建我国近代史学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许多理论主张是学习、引进西方近代史学观点而得,这是明显的事实。以往有的论者曾对此加以讥议,这是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发议论,因而是很不恰当的。梁氏所处的历史条件是,中国近代史学的建设急迫需要理论的指导,而当时是一张白纸,传统史家虽然曾经发表过一些有益的主张,但那是处在以往的历史阶段讲的,决不能简单沿用于竞争激烈、国事日蹙的近代社会,而西方近代史学理论已远远先进,难道反而要对它深闭固拒、不予理睬吗?学习西方的进步理论,当时正是发展本国史学的迫切要求。梁启超以他勇于接受新鲜事物的性格和理论兴趣,热心学习并且向国人大力传播西方近代理论,恰恰符合时代的这种需要。从半个多世纪后改革开放的今天来看,更是值得赞扬的。还应指出,梁启超不是照抄外国书上的说法跟着学舌,相反,他具有理论创造的条件。一是重视理论的阐发,早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就为宣传新思想建立了不朽功勋。二是他对传统史学有极深的素养,对于清代学者治学的科学方法尤有深刻的认识。三是他本人有丰富的史学实践,撰写了大量有关通史、学术史、文化史、人物传记等方面的著作,对治史的方向、方法的得失有深刻体会。所以他学习西方理论是同中国的社会实际、学术特点相结合的。他的理论主张在几十年中受到推崇,其深刻原因正在于此。梁启超于1924年和1926年先后著成《中国历史研究法》(约11万字)、《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约14万字),这两本著作发展了本世纪初撰著《新史学》时形成的观点,构建了自己的史学理论体系。若跟同时或较后时间的同类著作相比较,梁氏这两部专著观点更明确,内容更丰富,也更有系统性,值得我们深入地探讨。据我看来,梁氏的史学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关于史的目的、范围和旧史的改造。二、历史的因果和动力。三、史学方法论——史料的搜集与鉴别。四、史家修养。五、专史的做法。

 

                                       一、论史的目的、范围和旧史的改造

 

梁启超史学理论的核心,是论述近代史学著作应该对促进国家富强、推动社会适应近代化潮流、提高国民素质发挥有力的作用,并且为近代史著规划了与旧史迥然不同的内容,论述了对旧史进行改造的具体途径。梁氏论“史”的目的,发展了《新史学》中反对“君史”、提倡“民史”的思想,明确主张今天著史应作为“国民资治通鉴”或“人类资治通鉴”,以促进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梁氏相当深刻地论述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及历史的教育作用:“今日所需之史,则‘国民资治通鉴别’或‘人类资治通鉴’而已。史家的目的,在使国民察知现代之生活与过去、未来之生活息息相关,而因以增加生活之兴味;睹遗产之丰厚,则欢喜而自壮;念先民辛勤未竟之业,则瞿然思所以继志述事而不敢自暇逸;观其成败之迹与夫恶因恶果之递嬗,则知耻知惧,察吾遗传性之缺憾而思所以匡矫之也。夫如此,然后能将历史纳入现在生活界使生密切之联锁。”这样来界定“史”的目的,又是世界激烈竞争、弱肉强食的形势使民族生存经受严峻考验的时代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在今日惟个性圆满之民,自进为种族上、地域上、职业上之团结互助,夫然后可生存于世界而求有所贡献,而历史其物,即以养成人类此种性习为职志。”

梁氏认为今日理想之史著,必须再现出昔日人类活动的“体相”,且能显示出历史演进之因果关系,最终可为国民生活提供借鉴,因此对“史”下了这样的定义:“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其专述中国先民之活动供现代中国国民之资鉴者,则曰“中国史”。根据这一定义,他为撰成一部“适合于中国人需要之中国史”设计了22个项目,主要有:中华民族如何由各族混合淳化而成,民族间的关系和中华民族活动范围的拓展,与世界的关系,政治组织、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民族思想和思潮演变等。最后,归纳中国史的主要内容为四项:“第一,说明中华民族成立发展之迹,而推求其所以能保存盛大之故,且察其有无衰败之征。第二,说明历史上曾活动于中国境内者几何族?我族与他族调和冲突之迹何如?其所产结果何如?第三,说明中国民族所产文化,以何为基本?其与世界他部分文明相互之影响何如?第四,说明中国民族在人类全体上之位置及其特征,与其将来对全人类所应负之责任。”这四项,构成了有机联系的四个层次:中国历史发展大势——各民族的活动和关系——思想文化的特点——中国与世界。梁氏所规划的近代史学,记载范围之广阔为旧史所无法相比,在指导思想上则明确贯串了近代国民意识和进化观点,因此,这些理论主张对近代史学理论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梁氏又根据上述对“史”的意义的界定,系统地提出对旧史改造的意见:一、改变旧史以“少数特别阶级”(贵族,或官僚阶级,或智识阶级)为写作对象,为以国民为对象;二、“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死人本位的历史”,彻底改变旧史那种“费天地间无限缣素,乃为千百年前已朽之骨校短量长”的状况;三、史家应改变“中国古代,史外无学”的旧观念,做到集中精力于对人类“各种活动之相”的研究;改变旧史家好加主观褒贬的做法,提倡客观研究的精神,“务持鉴空衡平之态度,极忠实以搜集史料,极忠实以叙论之,使恰如其本来”;五、对旧史的史料价值,应以“科学的眼光严格审查”,“重新估价”,作材料的搜补和考证;六、改变旧史片段、孤立、不相联属的状况,新史叙述史实,“横的方面最注意于其背景与其光交,然后甲事实与乙事实之关系明”,“纵的方面最注意于其来因与去果,然后前事实与后事实之关系明”,还应有说明,有推论,使整部的史书成为结构严密的系统的著作。以上各项,实则以史的对象、视角、史家的态度、史料的搜集和考证、史书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这六个方面,对比论述了新的史著与旧史的不同,规划了由改造旧史到创造新的史著的途径。关于集体编撰通史的组织工作,梁氏提出应联合各方面有专门学识的专家先作专门史的研究,在此基础上从事通史的研究和撰著,“分途以赴,合力以成”。

梁启超论史的目的、范围和旧史的改造,确有自己的系统性。他的主要出发点和归宿,是改变旧史为帝王或特殊阶级服务,而为国民服务,改变旧史与现实生活割断联系,使之与当今社会进步密切相关,尤其具有卓识。但梁氏论点也有自相矛盾之处,如他指责旧史家主张史学“经世”是一种狭隘的目的,而他本人极力主张史应当为今日国民所“资鉴”。其实,梁氏提倡史著为当今社会进步服务,也是传统史学“经世”观点在近代的发展。

    

二、论历史的因果和动力

 

这是史学理论极其困难的问题,因为历史人物的思想和行为,历史事件的演变,历史形势的变迁,无一不是极其复杂的,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历史道路又千差万别,要从中概括出法则性的东西,实在戛戛乎其难!梁氏于本世纪初在《新史学》中已经倡导历史研究的任务在于求得历史进化之公理公例,探索因果关系。至20年代,他的认识已大大深化,提出了以下一些重要论点。

(一)关于历史事件的互相联系,梁氏认为历史事件的发生、民族的活动,都有环环相扣的关系,“一波才动万波随”。他举出《史记》、《汉书》、《后汉书》有关匈奴和西域各国的记载,论述秦汉之际,中国拒匈奴势力骤减,匈奴得自强,乃南进,西击大月氏。月氏被逼远去,击大夏而臣之。此大夏是亚历山大王部将所建国,而希腊人势力东进的产物,旧史又称为“塞族”。“塞族受月氏大波所击荡,又南向征服印度。后百余年,月氏王所立五翕侯的后代自立为贵霜王,又侵占安息,攻灭天竺。至此,挫希腊之锋使西转,自尔亚陆无复欧人之势力矣。”综合此几百年史实,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论题:刘项之争,与中亚细亚及印度之诸国之兴亡有关系,而影响及于希腊人之东陆领土。中国与西方地域相隔辽远,“而彼我相互之影响犹且如此之巨,则国内所起之事件,其首尾连属因果复杂之情形,盖可推矣。”这正证明人类的历史活动息息相关,“如牵发而动身,如铜山西崩而洛钟东落”。

(二)关于自然因果律与历史因果律的不同。梁氏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提出:自然现象的因果律本身就异常复杂,不易探求,而历史现象的复杂尤甚。在此意义上,他指出:“若果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于历史,或竟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但梁氏明确地不赞成借此不谈历史现象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不谈因果,而无量数繁赜变幻之史迹,不能寻出一系统,而整理之术穷;不谈因果,则无以为鉴往知来之资,而史学的目的消灭。”故问题是研究者要有特别炯亮的眼光观察历史因果关系,要明了自然界与历史的因果律二者的不同。简要言之,其一,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而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天下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其二,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普遍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个性的。“凡成为历史事实之一单位者,无不各有其特别之特性。此种个性,不惟数量上复杂不可偻指,且性质上亦变幻不可方物。”其三,自然科学的事项,为超时间、空间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以时间、空间关系为主要基件。故“史迹之为物,必与‘当时’、‘此地’之两观念相结合,然后有评价之可言。”以上所论均确有见地。更值得重视的是,梁氏由此而论述了历史运动是由各个怀有各不相同目的的个人之活动总体构成,在有意无意、错综复杂之间,形成了似乎是向着共同的目的前进。他说:“合无量数互相矛盾的个性,互相分歧或反对的愿望与努力,而在若有若无之间,乃各率其职从各赴一鹄,以组成此极广大极复杂极致密的‘史纲’,人类之不可思议,莫过是矣。史家之职责,则在此种极散漫极复杂的个性中,而觑见其实体,描出其总相,然后因果之推验乃可得施。”强调历史家通过千差万别的不同个人的动机,去求历史运动的“总相”,从中找出因果规律。这一结论与唯物史观论证历史运动的“合力作用”有相通之处,是梁氏深入思考和概括许许多多复杂历史现实而得,具有极高的哲理上的价值。

梁启超对因果律的认识,一年以后,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的讲演中,有所后退,称:“我们既承认历史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创造品,当然不能又承认他受因果必然法则的支配,其理甚明。”然则,梁氏这次讲演中所表达的看法,又不能笼统地完全责备为倒退,因为其中包含着他若干有益的思考。他指出历史现象无比复杂,“从没有一件可以预先算准那‘必然之果’”,“他正从这方面创造,说不一定一会儿又移到那方面创造去,而且一个创造又常常引起第二、第三……个创造。你想拿玻璃管里加减原素那种顽意来测量历史上必然之果,那不是痴人说梦吗?”又说:“所以史家的工作,和自然科学家正相反,专务求‘不共相’。倘若把许多史迹相异的属性剔去,结果便将史的精魂剥夺净尽了。”[1]他强调不能拿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因果律来框定复杂的历史现象,这种认识是正确的,也可以说比之原来有更深刻的地方。但是他一再强调“历史是人类自由意识的创造品”,而不认识这种自由意志要受到客观条件和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所制约,甚至因一些物质文明的成果,遇到发生灾祸或战争毁掉,便据此否认人类在物质文明方面是进化的。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错误观点。

(三)梁氏对历史的动力也作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英雄人物在历史上有极伟大的作用,同时又认为,“而所谓大人物之言动,必与此时社会心理发生因果联系者,始能成为史迹。”“所谓大人物者,不问其为善人恶人,其所作事业为功为罪,要之其人总为当时此地—社会——最少该社会中一有力之阶级或党派——中之所能深入社会阃奥而与该社会中人人之心理最易相互了解者。如是,故其暗示反射之感应作用,极紧张而迅速。”又认为,“文明愈低度,则‘历史之人格者’之位置,愈为少数所垄断,愈进化则其数量愈扩大。……今后之历史,殆将以大多数之劳动者或全民为主体。……故‘历史即英雄传’之观念,愈古代则愈适用,愈近代则愈不适用也。”上述论断都包含着十分深刻的思想,表现出他作为近代学者在理论上的可贵探索精神。但梁氏在论述历史运动的根本原因时,又每每陷于唯心主义,认为:“历史是人类心力所造成”,“历史不外若干伟大人物集合而成”,“所谓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者,其物实为个人心理之扩大化合品”,把个人的作用夸大到荒谬的程度,不懂得表面上的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隐蔽着的规律性所支配,不懂得决定历史方向的终极原因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和亿万人民群众的意志。

 

三、史学方法论——史料的搜集与鉴别

 

我国传统史学有重视“考信”的传统。至清代“朴学”盛行,学者对于如何搜集材料、考订歧误、辨别真伪这套学问尤其致力,积累了许多经验和资料。梁氏《中国历史研究法》辟了专章论述史料的搜集与鉴别,这是他所论述的史学方法论问题,是以传统史学所积累的方法为基础,运用了近代学术眼光加以总结和发展。因此他申明:论述搜集和考证史料,目的是达到“求真”,而“求真”乃是传统学术“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方法发展而来。求得史实的准确是史学研究的前提,否则,“其思想将为枉用,其批评将为虚发”,这就是注重史料如何搜集与鉴别的意义所在。梁氏的论述所涉及的范围甚广,这里只能举出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加以论列。

一般的史事记载见于常见的史籍之中,掌握并不费力。对于治史者来说,困难而又至关重要者,在于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孤立的材料中,把它联系起来,发现问题,并得出恰当的有价值的结论。梁氏举出了一些很有启发意义的例证。他本人曾欲研究春秋以前部落林立的情状,先从《左传》、《国语》中汇录其中所述已亡之国,得六十余,又从《逸周书》中搜录,得九十余,又从《汉书·地理志》、《水经注》搜录,得七十余,又从金文中搜录,得九十余,其他散见于各书者尚有三、四十。结果,“除去重复,其夏、商、周古国名之可考者,就将三百国;而大河以南,江淮以北,殆居三分之二。其中最稠密之处——如山东、河南、湖北,有今之一县而跨有古三四国之境者。试为图为表以示之,而古代社会结构之迥殊于今日,可见一斑也。”经过这样一番将分散而旁人不予注意的材料搜集研究,得出“春秋前半部落式之国家甚多”的结论,证明国家形式演进必须经过这样一个阶段。梁氏又曾欲研究中古时期中印文化交流,而考证中国赴印度学习佛经的人物。按常人习知者,不过前有法显,后有玄奘,三几人而已。他先据慧皎之《高僧传》、义净之《求法传》,得六七十人,已大喜过望;其后每读一书,遇有此数则类而录之,经数月乃得187人之数(其中姓名失考者有82人,所余得105人)。再将这187人“稽其年代籍贯,学业成绩,经行路线等,为种种之统计,而中印往昔交通遗迹,与夫隋、唐间学术思想变迁之故,皆可以大明。”又有一种材料,在同时代看似平常,而经历不同时代以后情况出现变化,人们也不注意。治史者若将它们搜集起来系统排比整理,同样可得出有价值的结论。梁氏所举出的《历代高僧传》所记隋、唐以前诸僧之重要事业,“大抵云译某经某论若干卷。宋以后诸僧传中,此类记事绝不复记,但记其如何洞彻心源,如何机锋警悟而已”,即是很好的例证。对这些材料仔细地搜集、整理,可证明隋唐时期僧人重视译经、注经,以后僧人以警悟妙对相尚,所走的正是与中古经学——宋明理学相类似的道路,形成了两相平行而起伏波折相同的两段曲线。学术史上还有这样的情况,“往往有一人之言行,一事之始末,在正史上觉其史料缺乏已极,及用力搜剔,而所获或意外甚丰。”晚清孙诒让研究墨子生平,即是这样。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所附墨子生平,仅有24个字,史料可谓至为枯竭。孙氏生于二千年后,却能遍引各书,钩稽史料,作了一篇数千言的博赡翔实的《墨子传》,成为学术史上的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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