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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诚的易学与史学(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吴怀祺  点击:次  时间:2001-07-2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章学诚说明人类的社会产生与变化是一种不得不然。他说:

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犹未著也。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别班分,而道著矣。仁义忠孝之名,刑政礼乐之制,皆其不得已而起者也。[14]

所谓“三人”,也就是人的群体,群体的扩大发展,而后不得不产生等级区划,观念、制度不得已随之出现。章学诚在这里用“三人同居一室”理论,说明社会出现。他在同篇还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说:

    人生有道,人不自知。三人居室,则必朝暮启闭其门户,饔飧取给于樵汲,既非一身,则必有分任者矣。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谓不得不然之势也,而均平秩序之义出矣。又恐交委而互争焉,则必推年之长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长幼尊卑之别形矣。至于什伍千百,部别班分,亦必各长其什伍,而积至于千百,则人众而赖于干济,必推才之杰者理其繁,势纷而须于率俾,必推德之懋者司其化,是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作君作师,画野分州,井田封建学校之意著矣。故道者,非圣人智力之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故曰天也。[15]

章学诚从他的《易》学观点出发,说明“道”对社会礼仪制度发生发展的作用。比起荀子、韩非子、柳宗元、王夫之的见解,章学诚对初民社会的理解,没有增添更多的内容,但他是结合《周易》,论述“道”在社会的发展中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与社会群体之“争”联结在一起的,从而体现出一种不得不然之势,指明社会典章制度的产生与变化,并不是某个圣人意愿的产物。这是章学诚历史理论的鲜明特色。

二、以《易》的通变思想,说明史学更革的必然与必要。

章学诚指出封建社会的史学发展变化,经历了千余年,史学失去了早期那种创造性的活力,各种弊端暴露出来了,这突出地表现在纪传体史书的编纂上。他说:

纪传行之千有余年,学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饮饥食,无更易矣。然无别识心裁,可以传世行远之具,而斤斤如守科举之程式,不敢稍变,如治胥吏之簿书,繁不可删。以云方智,则冗复疏舛,难为典据;以云园神,则芜滥浩翰,不可诵识。盖族史但知求全于纪表志传之成规,而书为体例所拘,但欲方园求备,不知纪传原本《春秋》,《春秋》原合《尚书》之初意也。

《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纪传实为三代以后之良法,而演习既久,先王之大经大法,转为末世拘守之纪传所蒙,曷可不思所以变通之道欤?[16]

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富有生气,但是后代纪传体史法变成了一种程式,变成公式化的东西,以所谓纪表志传各种史例,去硬性剪裁材料,越雷池半步,便被视为为例不纯。章学诚看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史学问题的关键之一。作为一代大史学思想家,他不仅提出的问题,而且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仍然是从《周易》那里得到启发。他说:

《易》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间尝窃取其义,以概古今之载籍,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夫智以藏往,神以知来,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史氏继《春秋》而作,莫如马、班,马则近于圆而神,班则近于方以智。[17]

韩康伯注:“圆者,运而不穷。方者,止而有分。言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智也。唯变所适,无数不周,故曰圆。卦列爻分,各有其体,故曰方。”孔颖达《疏》:“故蓍之变通则无穷,神之象也;卦列爻分有定体,知之象也。知,可以识前言往行;神,可以逆知将来之事。故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智。注:圆者,至方也。”[18]所谓圆神与方智,虽不同,但都是《易》之用,此其一。其二,圆神、方智作为一个整体,是多识前言往行与逆知将来的统一,不可以断然打成两截。其三,圆与方,既不同又相通。这种思想运用到著述上来,既要意识到不同的体裁,适用不同要求的作品,同时又要看到,每一著述中的内容变化,其采用的体裁、体例,不可能也不应当程式化。硬性以一种模式来剪裁材料,只能削足适履,失去了变通精神,使著述失去其要旨。

在中国史学史上,司马迁的《史记》近于圆而神,班固的《汉书》近于方以智。这里没有崇班抑马或尊崇司马迁而贬损班固的意思。班固的撰述,“则于近方近智之中,仍有圆且神者。以为之裁制,是以能成家,而可以传世行远也。”这种因事名篇,不为一定之例所拘,就是史学的活力,其作品就可以传世行远。但“后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纪表志传,同于科举之程式,官府之簿书,则于记注、撰述两无所似,而古人著书宗旨,不可复言矣。史不成家,而事文皆晦,敦犹拘守成法,以谓其书固祖马而宗班也,而史学之失传也久矣。”

无论是记注还是撰述,都不能为例所拘,即使是章学诚称道的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功的纪事本末体,一旦成了固定的框架,也只能是“纂录小书。”在章学诚看来,要走出当时史学的困境,只能总结史学上的成败,恢复古代史学的创作精神。他说:“斟酌古今之史,而定文质之中,则师《尚书》之意,而以迁《史》义例,通左氏之制裁焉,所以救纪传之极弊,非好为更张也。”

章学诚对史书编纂,以其通变思想,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想法。严格地说,编年与纪传两种体裁,是自文字以来,即已有之。他认为,如果以《尚书》之义,看司马迁的《史记》,人物传是《传》;八《书》三十《世家》,也可以统统称之为《传》。“或考典章制作,或叙人事终始,或究一人之行,或合同类之事,或录一时之言,或著一代之文,因事名篇,以纬本纪。”这样处理史书编纂中有关问题,其优点是“则较之左氏翼经,可无局于年月先后之累;较之迁《史》之分列,可无岐出互见之烦。文省而事益加明,例简而义加精。岂非文质之适宜,古今之中道欤?”史书中还应该有表与图。他说:“至于人名事类,难于稽检,则别编为表,以经纬之;天象地形,舆服地形,非可本末该之,且亦难以文字著者,别绘为图,以表明之。盖难通《尚书》《春秋》之本原,而拯马《史》班《书》之流弊,其道莫过于此。”[19]

对于章学诚具体的设想,这里难以一一评述,但我们可以体察的是,他是以易学通变思想,融汇圆神、方智精神为一,重新构想新的史书编纂形式。千余年中国史学的批评,一直纠缠在无限多史体史例的诉讼之中;中国史家的正统思想、宗经崇圣观念,也在所谓的史体史例的争论中反映出来,如果联系这样的背景,可以看出章学诚通过对《易》理的理解,阐发出来的史学通变思想,具有史学革新的意义。

三、提倡史学通识,史学求通,重在求一以贯之的史“义”。

《文史通义》的《释通》开篇说:“《易》曰:‘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说者谓君子以文明为德,同人之时,能达天下之志也。”章学诚通过对《易》之《同人》卦的彖辞阐发,提出他对通识见解。通史之修,有六便二长。六便是:免重复,均类例,便铨配,平是非,去抵牾,详邻事。二长是:具翦裁,立家法。但也有三弊,就是:无短长,仍原题,忘标目。章学诚倡史学通识的用心,意在纠学风之弊,复古人治学求义之精神。“夫古人著书,即彼陈编,就我创制,所以成专门之业”[20]通史之“通”,不在于形式上的贯通,而在于有史家“一家之言”、“独断之学”贯穿史书之中。自司马迁的通古今之变,撰成《史记》,到郑樵别识心裁,成其独断之学而写就的《通志》,都是史学通识的体现。他表彰郑樵的《通志》,说:“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见于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词采为文、考据为学也。于是遂欲匡正史迁,益以博雅,贬损班固,讥其因袭,而独取三千年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自为经纬,成一家言者也。”[21]

史学通识关系史学的兴衰,他检讨唐代史学衰败的缘由。说“唐后史学绝,而著作无专家。后人不知《春秋》之家学,而猥以集众官修之故事,乃与马、班、陈、范诸书,并列正史焉。于是史文等于科举之程式,胥吏之文移,而不可稍有变通矣。”[22]史学的变化发人深思。章氏倡通识与他学术求道的思想相联系。我们在前面已说过。他在《答客问上》篇中再一次说:

嗟呼,道之不明久矣。《六经》皆史也,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孔子之作《春秋》也,盖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然则典章事实,作者之所不敢忽,盖将即器而明道耳。

求义、求道,成一家独断之学,是章实斋提倡史学通识的用心,也是章氏著述之大旨,近人刘咸xī@④在《识语》一文中,说《释通》篇“乃先生学说之大本,”也是这个意思。

四、提倡经世史学。

这在前面已有论述。《文史通义》开篇说到《六经》皆史,《六经》皆先王之政典。章学诚此论,意在说明史学根本要义在经世。虽然,前人有过经史同源论,王阳明有“五经皆史”说,但章氏的“六经皆史”说,既不是从文献角度说的,也不是由心学的观点发论,他是说明学术在经世。《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但《易》在《六经》有其特殊意义。章学诚说:“‘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知来藏往,吉凶与民同患。’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不及矣。象天法地,‘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其教盖出政教之先矣。”章学诚说《易》“其教盖包政教之所不及”,“其教盖出政教之先”[23]指明了《易》在六经中的特殊地位。由此,他说明了《易》为先王经世之书。一是,易与悬象设教、治历授时一样,是明道。二是,《周易》之于道法美善无可加,能“以前民用,”三是,学业将以经世,学问亦有人定胜天之理,《易》更能体现这一点。[24]总之,学术经世,《易》由于在《六经》有其特殊地位,因此,章学诚由对《易》的理解,更深入地说明了包括史学在内的学术必须经世的道理。

 

 

注释:

[1]《四库全书总目》卷1。

[2]《文史通义》卷1《易教上》,下引同书内容,仅注篇名。

[3]《日知录》卷1《三易》。

[4]《易教上》。

[5]《易教中》。

[6]《易教中》。

[7]以上所引见《易教下》。

[8]皮锡瑞:《经学历史·十·经学复盛时代》。

[9]《四库全书总目》卷6。

[10]《经学通论》卷1《论近人说易》篇。

[11]《易教上》。

[12]《易教上》,参《匡谬》篇。

[13]《原道上》。

[14]《原道上》。

[15]《原道上》。

[16]《书教下》。

[17]《书教下》。

[18]《周易正义》。

[19]以上引文,见《书教下》。

[20]《释通》。

[21]《申郑》。

[22]《答客问上》,另参《申郑》篇。

[23]《易教上》。

[24]《天喻》。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左部礻加右部几(左右结构)。

@②原字为左部扌加右部勾(左右结构)。

@③原字为左部土加右部娄(左右结构)。

@④原字为左部火加右部斤(左右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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