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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私家修史举例(1)-历史学
来源:  作者:谢保成 杨艳秋  点击:次  时间:2001-07-2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在清初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三位“大师”倡导的“经世致用”风气推动下,清初史学出现了活跃和繁荣的局面。梁启超说:清初诸师“皆治史学,欲以为经世之用”,“于宗社之变,类含隐痛,志图匡复,故好研究古今史迹成败,地理厄塞,以及其他经世之务”。[1]因而史家备出、史学著述不断涌现。

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约100年间,私修史学的成就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明史纂修,二是舆地著述,三是古史编写,四是史表补修。四者之中,以明史纂修最为突出,最能体现其间的史学特点与成就。

一、明史纂修

自顺治元年(1644)清朝入主中原,至康熙十八年(1679)征集50名“博学鸿儒”入选翰林院编修《明史》的35年间,官修明史没有丝毫进展,却出现了一个私修明史的浪潮。孙逢奇《甲申大难录》、傅维鳞《明书》、吴伟业《绥寇纪略》、钱士馨《甲申传信录》、谈迁《国榷》、张岱《石匮书》、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庄廷钅龙《明史纪略》、计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查继佐《罪惟录》等等,都是当时有影响的私修明史著述。康熙四年,清廷重开史馆,征集史料,于是又有一些私修明史推出,除上述《明季南北略》外,黄宗羲《明儒学案》、王夫之《永历实录》等都在此间完成。这股私修明史的浪潮,与“国可灭史不可灭”的遗民心态有直接关系,其中自然亦多包含“以史经世”的意思。

自康熙十八年诏修明史至康熙末年,私修让位于官修。明末遗旧中部分著名史家,如万斯同、潘耒等,以私人身份进入官修明史行列。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后,不再有人私修明史了。

1.明遗民著述

清初私修明史,明末遗民是一支基本撰著队伍。他们“守志不屈,身虽隐而心不死,至事不可为,发愤著书,欲托空文以见志。[2]”以下,就《国榷》、《石匮书》、《罪惟录》等三部有代表性的明史著述加以介绍。

1)谈迁《国榷》

谈迁(1593-1657),字孺木,号观若,自称“江左遗民”,海宁枣林(今属浙江)人。据天启丙寅三月自序,知《国榷》始纂于天启元年(1621),至天启六年(1626)初稿已成。其自序云:“窃感明史而痛之,屡欲振笔,辄自惭怒臂,不敢称述。间窥诸家编年,于讹陋肤冗者,妄有所损益。”

顺治二年(1645),《国榷》续成崇祯、弘光两朝史事。至此,已是“六易其稿,汇至百卷”。不幸的是,顺治四年(1647)八月,书稿被盗。在心力殚竭的情况下,谈迁决心再纂,顺治八年完成第二稿。十年,携稿至京,访问明朝降官、皇亲、太监以及公侯门客,搜集口述遗闻。同时,参阅著名藏书家曾溶、吴伟业、霍达等藏书以及事涉明史的未刊手稿,一再修改、订正。谈迁卒后,书稿流落。至近代方有稍为完整的抄本,20世纪50年代经张宗祥整理为今本《国榷》,由古籍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

《国榷》全书108卷,按年、月、日纪事,起元文宗天历元年戊辰九月,迄弘光元年乙酉五月。从“义例”可见其取材原则、编纂方法。首先,“义例”明确书名的解释:“横木水上曰榷。汉武帝榷商税,今以榷史,义无所短长也。事辞道法,句榷而字衡之。”即对众多的史料要“榷而取之”,写出一代明史。

取材基本原则是“遍考群籍,归本于实录”。采取“人与书当参观”的基本方法:“其人而贤,书可多采;否则间征一二,毋或轻徇。”“文献不足征,则阙疑传信。”对于称谓,主张“特如本称,庶明履历”,明确表示“不以成败责一时敌国”,如对元末汉陈友谅、吴张士诚、夏明玉珍等人的称谓可证这样的原则,既使其书成为《明实录》的提纲或索引,又对《明实录》作有多处考订,因而在与其他史籍参互考订中形成了其特有的价值。全书的编纂,“事辞道法,句权而字衡之,大抵宁洁毋靡,宁塞毋猥,宁裁毋赘。”叙事中间有议论,或引他人曰,或作“谈迁曰”,或先引他人之说后再作“谈迁曰”。

《国榷》一书的突出特点在于比《明太祖实录》、《明史》某些纪事更具真实性,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太祖实录》三次改修,于功臣之死,往往书卒不书因;建文朝事以洪武纪年,有碍成祖者悉加裁革,《国榷》则对太祖杀戮功臣、忌讳莫深的建文朝史事等,都如实记录,恢复建文年号。对武宗的荒淫、神宗的贪婪等,亦多有揭露。尤其是清代先世建州女真部,崛起于明永乐年间,设立建州三卫,“有所征调,闻命即从,无敢违期”[3]。而清修《明史》讳言清代先祖出于明朝统辖,对建州史迹讳莫如深,《国榷》不仅记建州诸卫兴起、奴儿干都司建立,而且详纪指挥使猛哥帖木儿到努尔哈赤各卫首领的承袭更代,史料颇具价值,填补了《明史》纪事中这一段的空白。

《国榷》脱稿后未作仔细复核,前后内容失于照应,同一事前后叙述不一,甚而张冠李戴、画蛇添足,且记灾异祥瑞过繁等,是其明显缺点。但其宏富的内容,所体现的坚实功力,为古今所称誉。黄宗羲称其“按实编年,不炫文彩”,“详赡博辨,足资考证”[4]。白寿彝先生称《国榷》在中国史学史上,“是编年体断代史中的巨著”。

2)张岱《石匮书》、《石匮书后集》

张岱(1597-约1689),字宗子、陶庵,号石公、蝶庵居士,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明亡,避乱剡溪山中,著有多种史书。其中《石匮书》与《石匮书后集》是其寄寓故国情怀和民族气节的明史著述。

张岱对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5]的状况非常痛心,决心还历史本来面目。因以遍发《征修明史檄》,希望同道“共期倒箧,各出搜遗”[6]。时在崇祯元年(1628),亦其纂修之始。崇祯十七年,国破家亡,携其副本,屏迹深山,“又研究十年,而甫能成帙”[7],顺治十一年(1654)书成,名曰《石匮书》。清初邵廷采比作宋朝灭亡之后郑所南撰《铁函心史》:“沉淫于有明一代纪传,名曰《石匮书》。以拟郑思肖之铁函心史也。至于兴废存亡之际,孤臣贞士之操,未尝不感慨流连陨涕,三致意也。”[8]

《石匮书》220卷,上起洪武,下迄天启末年,分为本记、志(有天文、地理、礼乐、科目、百官、河渠、刑名、兵革、马政、盐法、漕运、艺文诸目。)、世家、列传(有循吏、独行、行人、儒林、文苑、妙艺、方技、隐逸、名宦、宦者、胜国遗臣、盗贼、兀良哈、朵颜三卫、朝贡各国。),属纪传体明史。该书著述严谨,《自序》称“事必求真,语必务确,五易其稿,九正其讹,稍有未核,宁阙勿书”,而且“不顾世情,复无忌讳”,在东林党普遍受到士流拥戴的情形下,指出朋党之害,认为以“道学”、“声气”相标榜的东林党负有“败国亡家”之责,招致“恨不拥戴东林,恐不合时宜”[9]之非议。

志和类传前后大多有总论和附论,末以“石匮书曰”为评论。《科目志》总论云:“诸体之难,无过制义。盖以镂刻学究之肝肠,亦用以销磨豪杰之志气者也。……人一习八股,则心不得不细,气不得不卑,眼界不得不小,意味不得不酸,形状不得不寒,肝肠不得不腐。……自洪武以来,行之二百八十二年,高皇帝以之大误举子,而举子效而尤之,用以大误国家。……八股一日不废,则天下一日犹不得太平也。”

严谨的撰史态度和阙疑求真的精神,使其为时人称赞,云“当今史家,无逾陶庵”[10]。邵廷采将其与谈迁《国榷》并称:“明季稗史虽多,而心思漏脱,体裁未备,不过偶记闻见,罕有全书。惟谈迁编年,张岱列传,两家俱有本末。”[11]温瑞临《南疆逸史》亦称“两家体裁较他稗史独完具,而岱、迁于君臣朋友之间,天性笃至,其著书也征实覆核,不矜奇门,文以作者自居,故儒林尚之。”

张岱初修《石匮书》,因崇祯朝无实录和起居注,材料不全,所以止天启。他在写给友人的信中称:“弟向修明书,止至天启,以崇祯朝既无实录,又失起居,六朝章奏,闯贼之乱,尽化灰烬。草野私书,又非信史,是以迟迟以待论定。”[12]康熙初年,谷应泰提督浙江学政,邀其参修《明史纪事本末》,得以利用谷氏所藏崇祯朝实录、邸钞等文献,续成《石匮书后集》63卷。

《石匮书后集》63卷,分本纪、世家、列传、。体例如《石匮书》,每卷卷末均有“石匮书曰”。

该书不只记载崇祯一朝事迹,“甲申之难”后南明弘光福王、隆武唐王、监国鲁王、以及永历桂王,均入卷5世家。书中这样表示:“《石匮书》曰:甲申变后,臣子为明立福、立鲁、立唐、立桂,不久旋亡,竟有何益?然宗社一日尚在,则人心一日不死。”[13]其他卷中凡均涉南明之事,都极力表彰明季忠义。

3)查继佐《罪惟录》

查继佐(1601—1676),字俨璜,号与斋,又号左尹,自号东山钧史。浙江海宁人。崇祯六年(1633)举人。明亡后,避地浙东,参与鲁王抗清斗争。鲁王政权覆亡后,隐居海宁硖石东山万石窝,从事著述。晚年于杭州铁冶岭建敬修堂讲学,从学者众,人称敬修先生。有《罪惟录》、《鲁春秋》、《东山国语》、《国寿录》、《敬修堂钓业》等著述。

《罪惟录》自序称“始于甲申”(顺治元年,1644),似避庄廷钅龙史案,实当始于顺治十二年“讲学敬修堂”之日。[14]康熙十四年全书最后告成。几经流转,只有吴兴嘉业堂收藏手稿本流传。1931年张宗祥据此补正,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编入《四部丛刊三编》,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刊行校点本。

《罪惟录》原称《明书》,取“获罪惟录书”之意,遂有此名。为纪传体明史,每卷卷前有总论,卷后有“论曰”。原无目录,分卷各异。《四部丛刊三编》本,分本纪、志、列传,合子目共102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校点本。分本纪、志、列传,合子卷共100卷。

《罪惟录》取材广泛,参阅了明代实录、南京太常寺志、大臣奏疏、官方邸报等史料,还广搜各类“野乘”,如郑晓《吾学编》、陈建《皇明资治通纪》、王世贞《弇山堂别集》、朱国祯《皇明史概》等明人私修著述。许多史料来源于作者的采访和实地考察,如明清之际战乱,查继佐便设法访得吴兴吴大雍所藏崇祯邸报。顺治年间,他又前往北京考证甲申史实。为详细了解南方抗清经过,他还南下闽广,会晤张壕、尹佑民,以佐证张家玉南海抗清之事。而其中所载明末农民起义均田免赋政策[15],郝永忠、刘体纯“郧阳十三营”,拥立韩王,建号定武的抗清17年的事迹,均为研究明末历史的重要资料。

体例编排上,志分31类,为天文、历、五行、冠服、艺文、地理、礼、乐、土田、贡赋、屯田、九边、河渠、漕、班爵、陵、经筵、科举、直阁、兵、刑法、典牧、茶法、锦衣、宗藩、学校、职官、将作、盐法、钱法、数。其突出特点是“意欲合表、志”。查继佐解释说:“自大司马纪传而外,始以志并列于书与表,顾志与书、表无分义,似难专名。后世史家往往恶循是例,遂无为追原其故者。”他认为,以往史书列表为“考定岁月”,后世史家不知“追原其故”,只是“恶循是例”,不过“因其体工”而列于编写体例中。在考察了历代史家作表得失后,决定将“书与表,则全合之于志”[16]。如《直阁志》与《明史·七卿年表》有许多相似处,易于翻检查阅,还详录了明代典制沿革、发展变化的经过。

列传的最大特色是以类相从,以事立传。除祖祢、皇后、皇太子、诸王等传外,元、明之际龙凤政权、割据群雄、故旧遗臣、从龙功臣等,分属“翼运王国列传”、“衡运诸国列传”、“逸运外臣列传”、“启运诸臣列传”。另有抗运、理学、经济、致命、谏议、讽谕、清介、乘时、循谨、文史、武略、荒节、播匿、隐逸、侠烈、独行、庸误、方外、艺术、闺懿、宦寺、奸壬、叛逆、诸臣逸传、外藩、蛮苗、胜国、外国,共36类。许多门类,如“荒节”、“乘时”、“庸误”等为其首创。“闺懿列传”下又细分宗室、女贞、妇烈、妇孝、妇白冤、妇死寇烈、文词、男装、女不入教坊、妾义、教坊、色目等子目。载述之细,可称无匹。

值得注意的是,《罪惟录》卷32有“外志”一类,包括“列朝帝纪逸”、“嫔妃逸”(附外戚)、“诸王传逸”、“大事逸”、“列朝属彝封爵”、“诸臣传逸”、“列朝诸臣诗歌逸”、“议论逸”、“谣讽存”、“梦兆”、“因果”、“妖历”12篇。其《外志总论》云:“外云者,非外也,以辅内也,以参内也,以实内也,以证内也。”从这些篇章和作者的意图分析,所谓“外”者,即是“内”的补充和参证。作者认为,以下数条应当收入“外志”:“内有存体之格,如事屑而不登,笔劳而或缺,辅之乃始称备;内有该收之情,如此是而彼非,前得而后失,参之乃始见的;内有举端之法,如特书而未详其委,据事而未察其微,在附见而事当为之始末。在小节而议确有网维,实之乃始称成书;内有矜嘉之隐,如全瑜而姑漏其瑕,节可而溢加之誉,失交而犹有可原之情,偶误而卒有难逭之罪,证之乃始云定案。至于传闻侧见,即未必果真,是在尚论者虚心衡之,以成一是。”

《罪惟录》史论以“总论”和“论曰”题引,“总论”冠于各《志》和一些类传卷前,概述其基本内容。“论曰”则收于每卷后。如《宦寺列传》“总论”叙述有明一代宦官地位演变及各朝宦官政策得失。具体个人,又有分论。“总论”与“论曰”相互呼应,展现史事的共性和个性。对人物的评价,书中提出“持理而参以时势、予夺、疑信之故,乃可以论人矣”[17]的标准。

缪荃孙评其书曰:“列传分门别类,蹈马令《南唐书》之失,又喜说乩梦,谈征应,惟恐不奇,觉有做诡之气,阳非史氏之正宗也。”[18]

2.南明史编纂

1)计六奇《明季北略》与《明季南略》

计六奇(1622一?),字用宾,号天节子,别号九峰居士,江苏无锡人。幼年家贫,19岁随岳父杭济之就读于洛社,21岁在母舅胡时忠家读书,为邑诸生。明亡后,授馆为生。顺治六年、十一年先后于江阴和镇江应乡试未第。国变的惨痛经历、清军的掠夺与屠杀、两次考场的失意、抗清斗争的此起彼伏,令之百感交集,遂决意于著述。传世著述有《粤滇纪闻》10卷,《南京纪略》、《金坛狱案》、《辛丑纪闻》各1卷,而以《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为其毕生心血的代表作。

《明季北略》24卷,序称“上自神宗乙未,下迨思宗甲申,凡五十年,分二十四卷,题曰《北略》”,记述晚明30年间史事,“国家之兴废、贤奸之用舍、用兵之始末、征饷之绌盈,概可见矣。”

《明季南略》16卷,序称“予编《南略》一书,始于甲申五月,止于康熙乙巳凡二十余年事,分十六卷。虽叙次不伦,见闻各异,而笔之所至,雅俗兼收,有明之微绪余烬,皆毕于是矣。”

书虽分为两部,撰写却是同时进行的。自称“康熙午未申酉之际,作南、北略两书,具草五百余篇” [19]。所谓“康熙午未申酉之际”,即康熙五、六、七、八年(1666—1669),两书序均写于康熙十年季冬。康熙年间即有活字刻本,为海盐朱氏所藏。嘉庆、道光年间,又有北京琉璃厂半松居士木活字本。光绪十三年(1887),有上海图书集成印刷局刊行的石印巾箱本。民国年间,有商务印书馆《国学丛书》本。杭州大学图书馆藏旧抄本,《北略》多建州之始、东夷大略、辽彝新志等25篇,即所谓“上自神宗乙未”者,为避满洲之讳而删略。《南略》16卷,与刻本不同者尤繁,故有作18卷者。1984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两书资料来源广泛,标明出处的史籍就有《野乘》、《野记》、《遗闻》、《国难录》、《史略》、《甲乙史》、《幸存录》、《无锡记》、《无锡实录》、《江阴野史》、《闽事纪略》、《安龙纪事》、《粤事记》等不下70余种。此外,有包括邸报、邸抄、讨逆单等资料及其表弟胡鸿仪提供的家藏资料。除收集大量的文献资料外,作者还实地调查,察看重大事件的遗迹,了解事实真相。作者亲身经历和采访痕迹随处可见,如“苏人口述”、“难民口述”、“有自京中来者云”等。

两书编纂特点:编年为纲,杂以纪事本末、传记形式。各卷以年代标注,按年分事记述,但“编年不编月”[20]。如《北略》卷1题为“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始至四十八年庚申止”,之所以始自万历二十三年,作者于《北略总说》中云: “而独始于二十三年者,见皇清封建之始,继明之天下已有其人矣。”[21]其下列“建州之始”、“清朝建元”、“萧子玉伪称都督”、“杨嗣昌奏岁饥”、“红丸一案”等18个专题,其余各卷相同。最末卷为“五朝大事总论”,下分“国运盛衰”、“门户大略”、“门户杂志”、“东夷大略”、“东夷杂志”、“流寇大略”、“北略总说”7目,多是作者观点的阐发。这些事目中,多以事件为题,也有传记、章奏、诗文。卷20对甲申事变极为关注,按日条记事实,如以“二十六乙卯”、“二十四癸丑”、“三十己未”、“二十八丁巳”、“初五日癸巳”、“初六日甲午”等标目。每卷几乎都有“志异”一目(卷1称“纪异”),记星象变化和天灾异象,谓“自古有国家者,一代之兴,必有绝异之休祥者著于始;一代之亡,必有非常之灾异兆于前”[22]。

《南略》与《北略》同,在纪年上,采取年号并存的方式,如卷3“弘光元年乙酉,即清朝顺治二年,正月起至四月止”。末卷(第16卷)“甲午己亥等年野志”,自“张明正题诗金山”至“洪承畴传”,分26题。李慈铭称这种编纂方式“依年叙次,标目纷杂,全无体例”[23],梁启超则肯定说:“计用宾(六奇)之《明季北略》、《明季南略》,用纪事本末体,组织颇善”[24]。这种将编年与纪事融合的方式,可以视为作者在史书编纂体例上的一种尝试。

《南略自序》称专意记录“胜朝轶事,亡国遗闻”[25],内容多涉及晚明民变、民族关系,反映明清之际的社会巨变,对研究明朝末年农民战争和明清之际民族斗争,均有重要参考价值。记述入清史事,《北略》82篇,《南略》209篇。清军渡江南下,几乎按日排比。

李慈铭举《北略》最舛误处,如袁崇焕之通敌、毛文龙之冤死、李明睿之主南迁,李国桢之殉节、懿安皇后之不肯就死、李自成有《咏蟹》七律等,但认为其书“大致详核,可取者多”;《南略》所记多为亲历,“以闻见较亲,故大端无误”。[26]谢国桢则指出:“记明季农民起义史事,自成入京而后,按日记载,较他书为详。著者生于明末,距甲申之际,为时不远,或凭传闻,或出于目睹,虽间有歪曲事实之处,然较后人追记之书,去实际弥远者,犹可略存其真。”[27]

2)温睿临《南疆逸史》

温睿临,字邻翼,又字令贻,号哂园,浙江乌程(今吴兴)人。康熙四十四年举人,与万斯同相交甚密。万斯同与修《明史》,温瑞临亦多所参论。《明史》以福王、唐王、桂王、鲁王附入怀宗,“纪载寥寥,遗缺者多”,万斯同因以鼓励其趁史局大开,“已奉有各种野史悉行送部,不必以忌讳为嫌之令矣,采而辑之”,“专取三朝,成一外史”[28],即撰一部南明史。温睿临遂裒聚野史《绥寇纪略》等40余种,排比纂次,参考万斯同明末诸传及徐秉义《明末忠烈记实》等“野史数十种”,在京师“荟蕞诸书”成《南疆逸史》。

《南疆逸史》名称由来,书序作有明确解释:“南疆逸史者何?纪弘光、隆武、永历三朝遗事也。何以不言朝?不成朝也。何以谓之南疆?皆南土也,势不及乎北也。”

由于辗转传抄,流传下来的《南疆逸史》有多个版本,主要有20卷本、44卷本、30卷本和抄本56卷本。1959年,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南疆逸史》56卷本,包括《纪略》4卷,《列传》52卷,为较好的一个本子。

《南疆逸史》是一部纪传体南明史,《纪略》4卷,分弘光政权、隆武政权、永历政权、鲁王事迹。称“纪略”而不称“本纪”,《凡例》这样解释:“首卷先纪略,不称本纪者,避本朝也。其言略者,事固不得而详也。”《列传》52卷,撰写约200人事迹。其下为类传,分作守土、死事、隐遁、逸士、义士、宗藩、武臣、杂传、逆臣、奸佞10类。全书以南明年号纪年,“为记南明三朝史事最完备之书,体例亦颇详瞻。虽亦有见闻失实之处,然其记载质实,如何腾蛟传、郝永忠、刘体纯藤溪之役,战胜清军等事,自较在清乾隆时禁网之后,后人追记删改之书为善。”[29]

书序总结明代积弊有三:“一曰务虚名不采实用”,“二曰别流品不求真才”,“三曰争浮文不念切效”。强调“积此三弊,败亡不悟,则误国之罪,岂得诿诸小人哉!余所以每不禁掩卷而三叹也!”因此,在思想内容上有以下一些特点:其一,“网罗散佚,搜抉残蠹,上自朝庙大纲,事关兴灭,下迨闾巷幽贞,谊存感讽,咸纪其人,传其事,具见其本末。”不仅保留了阎应元、吴应箕、瞿式耜、堵胤锡、何腾蛟、张同敞等抗清事迹,而且保留了诸多编纂实录、开科取士及日食、地震等文教、科技方面的史料[30]。其二,表彰忠义,序言称:“当其时,坐而平章者,不乏道德誉望忠谅诚悃之儒,其捍御边圉绸缪外侮者,亦多英达敏炼,遗艰投大之材。”[31]其三,揭露朝政腐败。对奸党马士英、阮大钺、黄得功、刘良佐、高杰、刘泽清的四镇兵等南明王朝的腐败局面予以了深刻的揭露,指出:“邪人秽夫,蜂起用事,卖官鬻狱……贿赂公行;政日浊乱矣。”[32]“民之苦兵,甚于盗也!”[33]“自士英、大铖以下诸人,直庸鄙浅陋狙狯之夫耳。遭逢乱世,挟柔闇之主,嗜财贪势,树怨丛诟,昏蔽瞀眩,甘心祸败。”[34]

杨凤苞跋其书“简而有法”,“世称信史。不特网罗散佚,备胜国之旧闻已也”。同时,指出:“然微嫌其失之太简,要必为之注以补其阙遗,若裴松之注《三国志》之例,而后文献足征焉。”[35]并附举明季野史不下百种,读者应当注意。

二、舆地著述

清儒地理学的特征,如梁启超先生所论,仅以便于读史为最终目的,而研究地理不过其一种工具”。清初地理学著作,则表现为好言山川形势厄塞,含有经世致用的精神。[36]清初舆地著述,顾炎武《肇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外,则以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为另一有影响著述。

1.顾炎武《肇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

顾炎武(1613-1682),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炎武,字宁人,江苏昆山人,学者称亭林先生。明崇祯十二年,27岁的顾炎武即放弃科场进取,究心经世之学。“历览二十一史以及天下郡县志书,一代名公文集及章奏文册之类,有得即录,共成四十余帙。一为舆地之记,一为利病之书”[37]。“舆地之记”,即《肇域志》;而“利病之书”,即《天下郡国利病书》。二书的关系,即当初是如何区分“舆地”与“利病”的?徐元文在为顾炎武《历代宅京记》所作序中明确提到:“舅氏亭林先生天授高才,继古人绝学。当明之末,欲有所树立,迄不得试,乃退而读书以自见。有曰《肇域志》者,囊括《一统志》、二十一史及天下府州县之志书而成者也。继又摘其有关政事者,为《天下郡国利病书》。”[38]也就是说,顾炎武将其搜集的相关资料,凡有关舆地者归《肇域志》,有关“政事”者归《天下郡国利病书》。但终因本人未能“一一刊正”,难免没有区分未尽善之处。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稿34册。部分为顾炎武手迹,部分“假手抄胥”。经其“补所当补”,为60册。至民国25年,商务印书馆影印为《四部丛刊》三编本,分为50册。嘉庆戊辰(十三年,1808),四川龙万育(燮堂)将 “坊间所售之本”排印120部。两种版本,以《四部丛刊》本为佳,然龙万育刻本流传较广,若以两本互校,则当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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