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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古代封建土地所有制看封建王朝的循环更替(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李敬雨  点击:次  时间:2001-08-0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中国的封建社会起自公元前5世纪的战国,终于19世纪中期的鸦片战争,历经两千多年大大小小几十个政权的分分合合,循环更替,一朝传一代,一脉相承,走过了这两千多年。纵观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从政治角度来看,始终逃脱不了国破家亡的兴衰循环历程:由衰到盛,然后衰落,最后灭亡;再盛、再衰,再亡,周尔复始,循环往复,谁都看的非常清楚明白,却始终没有一个王朝能够跳出这个圈子,能够长治久安。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封建王朝的兴衰循环史,王朝兴衰,循环往复两千年。那么是什么原因,什么力量中断了一个个封建帝王的千秋功业,而不能长治久安、延续子孙万代呢?现在就从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国家土地所有制,即国有土地。“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1〕,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农民土地所有制,即个体农民的土地。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2〕,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地主土地所有制,即地主拥有土地。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是人人向往的社会角色。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不管是论经济优势,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特权阶级,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封建社会中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关键的作用。

 

所以,皇帝要治理国家,就必须把这三种土地所有制,把国家、地主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处理好,协调好。

 

首先,是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关系。在农业为主的封建社会,土地是最主要的社会财富,土地多少是区分富人、穷人,地主、农民的唯一标志。在由此产生的两种土地所有制中,最不安分,最不稳定的是地主所有制。“各朝各代的君主厉行专制,但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不得不自上而下地对功臣、宗室和贵威,大量地赐土封户,以保证他们对自己效忠。于是,这些功臣、宗室和贵威,不仅政治上得势,享有种种特权,经济力量也迅速膨胀。利用自己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种种优势,他们大量地兼并土地”〔3〕。在一个政权建立之初,社会经济凋零,国贫民弱,地主和农民都不富有,贫富差距不大,所以,轻徭薄赋、养民爱民是立国之本。随着经济的复苏,社会财富的积累增加,国家政权的巩固与稳定,地主阶级依靠自己在政治和经济上的优势,开始扩充财富──兼并土地,兼并扩充的目标有两个:国有土地和农民个体土地。对农民的土地,以强凌弱,巧取豪夺,最后的结果就是土地集中,贫富分化加大,阶级矛盾尖锐,激化,引发农民造反起义,冲击国家政权,威胁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但由于利益的驱动,地主对农民土地的兼并是绝不会适可而止的,而是“多多益善”。能够协调、限制地主兼并农民土地的只有皇帝、国家。在皇帝眼中,地主、农民(富人、穷人)是都不能舍弃的。地主阶级,是国家官员的主要来源基地,其中的优秀分子,是皇帝的左膀右臂,必须要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俸禄,或赏赐土地),以让他们积极地、心甘情愿地给皇帝和国家服务。农民,国家税收的最主要来源,不能过度地剥削,要限制地主对农民土地的兼并。每当土地兼并,贫富分化加剧时,国家就有必要进行调整、改革,来限制兼并,缓解社会矛盾,以确保国家利益。在改革过程中,谁受益、谁受损呢?当然是农民受益、地主受损;又由谁去改革,由谁去执行呢?当然是各级官员,而这些官员又都是地主出身,地主身份。因此,历代改革、变法阻力重重,失败居多,成功居少。在私有制社会人们对土地的偏爱,以及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土地兼并趋势的不可阻挡性、不可逆性。随着贫富差距的加大,最终由最底层的农民造反、起义,这个政权的结束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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