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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背后的思想史(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李化成  点击:次  时间:2001-08-0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面对黑死病的肆虐,教会宣称瘟疫是上帝对人类罪孽所作的惩罚,并组织人们进行忏悔、祷 告等活动以获谅解,逃脱灾难。在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中古西欧基督教信仰中的围绕人类之 罪而展开的“神谴”观念。中国古代也有系统的天谴观念,但在谴责的承受者问题上,中西 有重大的不同。对这些问题的考察,可以展现出丰富的思想史图景。
   关键词 灾异 神谴 中国 西欧 异同
   
  思想史不仅仅可以从思想家的言论中获取,在特定背景下,具体的历史事件也会演变为特定思想的表达。通过对这种事件的考量,可以了解特定地区的人在特定时代里对天人之际、生死之间的认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事件也有其思想史的意义。(注:这种认识,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吴莉苇:《欧洲人等级制世界地理观下的中国——兼论地图的思想史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本文不揣浅陋,试从十四世纪令人谈之色变的黑死病入手,主要依据英国的情况,进行一种思想史意义的探索,并期对中西思想史的比较提出一点问题。
  
  一
  
  1348—1350年,黑死病肆虐于英国。限于医疗水平的低下,中世纪人难以对黑死病的流行病学作出正确的判断。(注:拙作:《黑死病期间的英国社会初揭(1348—1350)》,《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中世纪是“信仰的时代”,基督教会在信仰控制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教会对民众信仰的控制是通过对日常生活的规范和调控来实现的,当天灾人祸、社会动荡之际,教会对社会生活调控作用更是至关重要。所以,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瘟疫认识是由教会作出的。
  英国教会对黑死病的认识受到了阿维尼翁的教皇克莱蒙的影响,后者将瘟疫视为上帝对人类罪孽所作的惩罚,而各王国之间的战争(特别是百年战争)就是这种罪孽的表现之一,同时也是上帝惩罚的手段之一,因此他要求各国和平相处。(注:HenryKnighton,“TheplagueaccordingtoHenryKnighton”,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ManchesterandNewYork:ManchesterUniversityPress,1994,p.79.)在英国两大教省之一的坎特伯雷教省,天主教大教堂主教于1348年9月28日的训令对瘟疫的解释是:
  上帝对他的子民作下可怕的事,万事万物都要顺从于其意旨的统治。那些人是他爱的,他责难的和他惩罚的;也就是说,他在他们的人世用各种手段惩罚后者粗鄙的行为,是为了不让他们被永久的谴责。他经常让瘟疫、悲惨的饥荒、冲突、战争和其他的受苦方式涌起,并且用它们来恐吓、折磨人类,这样就可以驱逐他们身上的罪孽。进一步说,英格兰的王国因为国民们与日俱增的傲慢和腐化,以及他们数不清的罪孽,加之那场劳民伤财的战争的重压和其他的苦难,而变得荒凉而苦痛。如今,我们的王国又处在了这场四处扩散的瘟疫和可怖的死亡蹂躏之下。(注:D.Wilkinsed.,Theimportanceofprayer,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p.113-114.)
  这份训令被迅速的传达了下去,各主教都认同了这种对瘟疫的解释。如作为黑死病目击者的亨利•奈顿则在对瘟疫进行记叙前首先论述了上帝的发怒,而上帝发怒的原因是一些女子频繁参加比武大会。(注:HenryKnighton,Divinedisapprovaloftournaments,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30.)温彻斯特主教区的主教艾登顿(WilliamEdendon)将之归因于人们的淫荡,他在1348年10月24日通令全区教士说:
  尽管上帝经常打击我们,以此检验我们的耐性,并对我们的罪孽进行公正的处罚,但人们仍然无力理解神的计划。但可怕的是,最有可能的解释是人们的淫荡——这种欲火因为亚当罪孽的缘故而被点燃,从人的少年时代就开始发作并成为恶行的刺激物——已经让邪恶的程度越来越深,产生了大量的罪孽,从而招致了神的怒火,他要用一种合适的方式来报复。(注:WilliamEdendon,AVoiceinRama,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6.)
  由于在宣教、组织等方面的主导地位,教会对黑死病的解释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认识,英国社会对黑死病的防治也是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进行的。首先,教会宣称,忏悔可以获得解救。如巴斯和韦斯主教区主教援引《圣经》中的例子说:
  想想那场神启示的尼尼微人本该遭受的毁灭——当他们忏悔之后,终于从上帝判定的灭绝中得到了仁慈的宽恕。因为他们说,“或者神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于他们了。”最终,最仁慈的主为了这些忏悔的人们,宽大而愉悦地从愤怒变成了温和,从毁灭他们变成了帮助他们。(注:RalphofShrewsbury,Intercessionaryprocessions(2),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p.112-113.)
  同时,他还警告世人:
  除非我们虔诚地不间断地祷告,类似的瘟疫将把它可怕的触角伸向我国,并且打击和吞噬人们的生命。这同样有例可证:“对那些固执的人和铁了心不想悔过的人,他就要作相反的事,这已经被法老王、所多玛的五座城以及其它不知道悔改的人的结局所证明,他们最终被永远地消灭了。”(注:RalphofShrewsbury,Intercessionaryprocessions(2),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3.)  鉴于此,教会制订了详尽的行动方案,“各主教和其它属于司祭品级的人,都要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弥撒和组织布道,同时还要在每个周三和周五组织游行;另外还要作其它虔诚赎罪的、谦恭而顺从的公务。”(注:ThePriorofChristchurchofCanterbury,Theimportanceofprayer,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4.)并且,与这些忏悔活动相配合,教会自己还不断的进行特赦,以增加民众的信心,“促使”上帝的宽恕。教皇1349年授予英国人3个月的特赦期,(注:ThomasBurton,TheplagueatMeauxAbbey,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p.68-69.)酝酿英国人临终前可赦免其罪过,当然这种权利仅仅限于一次,但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告解人。(注:HenryKnighton,“TheplagueaccordingtoHenryKnighton”,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77.)在英国国内,上至教省,下至堂区都规定了1个月或4个月不等的特赦期,只要特赦对象“他们已经对自己的罪孽进行了反思、忏悔和供认。”(注:WilliamZouche,Intercessionaryprocessions(1),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2.)并且,各主教“可以根据他们自己的数量增加豁免,只要作到最适合就可以。”(注:ThePriorofChristchurchofCanterbury,Theimportanceofprayer,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4.)
  
  应该说,教会对瘟疫的防治是尽心尽力的。但由于对瘟疫流行特点的不了解,这些措施对于控制瘟疫来说成效甚微。
  
  二
  
  那么,这种在今人看来几乎是毫无效力的解释和应对何以流行?这就与基督教的“神谴”思想有关了。在《圣经•旧约》之《创世纪》中,人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为上帝创造后被安排在伊甸园。他们可以随意吃园中树上的果子,只是不能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但后来由于受到蛇的引诱,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并让亚当也作了同样的事,这就违背了上帝的意志。因此上帝惩罚了蛇和人,并将人赶出了伊甸园。(注:《创世纪》第3章,第14-19节。)这就是基督教“原罪”的来源。但是,《旧约》并未过分地渲染“原罪”思想,也没有对人类始祖所犯下的“原罪”与人们的“本罪”作出严格的划分。但是,在基督教中,“原罪”的思想非常明显地突出出来。奠定基督教神学基础的圣保罗在《新约•罗马书》中论道,“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正统神学的奠基者奥勒利乌•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则进行了更加系统的论证,他说,人类始祖滥用了上帝所给予的信任,由从善走向了从恶,这种从恶的倾向不仅使得他们自己遭受了惩罚,还给他的后代带来了世代遗传的“原罪”。人类从出生之时起,就继承了始祖堕落的本性,必然犯下“本罪”。就这样,“‘原罪’的地位非常明显地突出起来,乃至成为整个基督教信仰的起点和前提。”(注:赵林:《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发展的逻辑线索》,《世界宗教研究》,1996年第4期,第121页。)
  在“原罪”思想下,基督教的尘世人生也就成为了一种罪感的人生:人类在尘世的生活只是一个过渡期,是人类赎罪的过程,赎罪的目的是重返天堂;耶稣的死就是在为人类赎罪,是人类承担罪恶和苦难的极端象征。耶稣死后三日复活,要求人类信仰上帝,行善免恶,等待末日审判的到来。届时上帝将按照各人行为施行报应。信上帝者上天堂,行恶者则下地狱。在这种赎罪的过程中,带着“原罪”罪责的人类不时犯下“本罪”,而上帝也不时对之进行惩罚。但是,在原始基督教中,上帝的惩罚对象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上帝的子民和上帝子民的敌人,并且与“末日审判”中对基督敌人那种毁灭性的惩罚纠缠在一起。而随着基督教信徒的增多和教会地位的渐趋稳固,原先基督教团体那种为末日审判来临作准备的传教活动被渐渐偏置和反对,上帝对人类“本罪”的惩罚与那种对敌人毁灭性的“绝罚”严格地区别开来,并在中世纪正统神学家那里成为一种有利于人类更彻底赎罪的途径。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允许恶的存在是为了从中引出善。“罪恶从而成为宇宙中的一种结构,而且是对善良的人很宽容的一种结构。”(注:〔法〕罗贝尔•穆尚布莱著:《魔鬼的历史》,张庭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iunas)也认为,虽然上帝对于悔罪的人将免降永远的刑罚,可是某些今生暂时的刑罚,是补偿罪人对上帝的亏欠。这样的刑罚也能使人避免将来犯罪。这就是“悔改的果子”。(注:张绥著:《中世纪“上帝”的文化——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页。)这样,警示、告诫、拯救成为神谴理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甚至一些尘世的磨难被视为上帝的恩惠。比如麻风病就是如此,麻风病人此世的痛苦会抵消掉来世的苦难。(注:JosephP.Byrne,TheBlackDeath,London:GreenwoodPress,2004,p.39.)
  但是,在现实中瘟疫、战争、饥荒这样的惩罚往往远远大于人类罪孽的破坏程度。对于上帝“从重”处罚涉罪之人的原因,12世纪曾任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安瑟伦(Anselino)等人有着系统的论述。尽管这种论述并没有严格的划分原罪和本罪,但为中世纪人从“本罪”出发解释惨烈的天灾提供了可行性。安瑟伦说:  “……如果上帝按照人应得的惩罚进行惩戒,那么,上帝创造人类的目的便无从实现,而且人也无力作出足够的补赎;这是因为,首先,人所做的,永远不能超过他份内所能做的事;其次,因为人违反上帝的意志,损害上帝的荣耀,这需要的补偿已是人力所无法办到的;最后,整个世界不足以抵偿对上帝意志的丝毫违反,与人的罪相当的补赎必须大于除了上帝以外的宇宙中的一切。”(注:转引自张绥:《中世纪“上帝”的文化——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8-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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