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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学底线原则与创作境界刍议(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吴秀明  点击:次  时间:2001-08-0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遗憾的是,除凌力等少数人之外,大多作家都没有这样的意识。题材的转移和环境的新变,似乎没给他们带来多少的影响,他们仍一如既往地循守着原有的创作思路:新锐作家关注的是民族文化中的阴谋、凶杀、死亡、性爱、丑陋等历史碎片和泡沫,并把这一切幻化成历史的全部;大众化写作感兴趣的是历史的娱乐消费及其带来的票房价值,为此不惜将历史平面化甚至故意涂鸦化了;而传统的史传式的作品则似乎对勘乱治世的封建明君贤臣情有独钟,它们翻案式或赞肯式的描写基本没有超越传统文化的范畴。这样,就使历史文学创作在外观形态上是多样了,但其内在的精神质地却相当贫乏。它明显缺少歌德、莎士比亚、雨果、司汤达、托尔斯泰、卡夫卡等世界级经典作家那样雄视千古、囊括寰宇的大境界大视野;就是与郭沫若、姚雪垠等老辈作家相比,也显得拘谨得多、狭窄得多。这个中的原因,除了没有西方普世关怀的宗教(以《圣经》为本的基督教)背景外,可能跟我们作家的知识结构与写作心态不无关系。

当然,历史文学毕竟是文学。作为与历史具有“异质同构”关系的特殊文体,它虽然在关系和形态方面与史家呈现某种“同构”的相通或一致,但在目的、功能和手段则有着“异质”的根本区别。因此,从本质上讲,历史文学创作是不能与艺术的自由秉性和创造精神相抵牾的。高品位和大境界历史文学当然也不能背离艺术创作的这个基本特征。而且,惟其内在品位和境界的“高”和“大”,这在事实上对作家创造力、想象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这样说吧,高品位和大境界的历史文学是建立在作家艺术大创造的基础之上,没有创造性作为依托,它就不可能获取历史叙事应有的诗性价值,负 载起史诗所具备的宏大而广阔的阐释空间。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不大赞成对历史文学作史事考辨的实证式的研究,也不同意用现实主义一把标尺来度量丰富复杂的历史文学本身,将一切抽象或超验的非现实主义作品都排斥于研究视野之外。那样不符合历史文学的创作规律,也无助于它品位和境界的提升。而事实上,我认为影响和制约当前历史文学创作的一个主要原因,它不是局部或个别的史实失真即所谓的“硬伤”,而是整体和普遍的艺术创造力的匮乏。传统的史传式的创作,这一弊端似乎较为明显,甚至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历史知识对艺术创造的“压迫”。戏说类写作特别是新历史小说,开始似乎好些,它的大胆出格的描写曾一度颇为流行,但不久就陷入了某种模式化的机制而呈现下滑态势,这说到底还是主体创造力的缺乏。中国是一个好史的国家,中国的历史文学也是从史传文学那里发展过来的,这很容易造成创作和批评的崇史情结。它给历史文学带来的副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历史文学作为历史与文学的“双声话语”,它不应也不可强调虚构创造而对历史行使“话语霸权”,或将历史视为文学的累赘或简单的对立物。这不仅是历史原型中蕴含着无比丰富的美质可以为它所用,同时丰富美质的本身还能有效地激活作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是一种极富意味的双向能动与互融。高品位、大境界的历史文学作家应敞开胸怀,充分向历史开放自己的文本,挖掘和发现历史原型中的固有本真和本美,并将它纳入到审美创作机制中进行转换。如此,他的作品才能在历史与文学的碰撞和交流中实现新的超越和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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