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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西藏独立论质疑(1)-历史学
来源:  作者:石硕  点击:次  时间:2001-07-3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三、西藏与中央政府政治关系的相对松驰状态

  是否说明西藏当时具有独立性质?
  就学术范围而言,如果说西藏在1912年到1949年期间所表现的独立倾向和某些行动是“西藏独立”的流言得以传播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使这种说法得以在一定范围内流传并具某种迷惑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一些人;尤其是外国的学者和普通民众(这里不包括那些明显出于政治目的而蓄意鼓吹“西藏独立”的人,那显然已超出学术范畴),由于对历史真相了解得不那么全面、不那么客观,还由于文化上的隔膜、历史视角的差异等原因,很容易受蒙蔽、受误导。

  无可否认,从1912年到1949年期间,无论国民政府、北洋政府、还是民国政府,都的确未曾像清王朝那样对西藏实施过实际而有效的统治。但是我们只要注意一下当时整个中国的政局不难发现,自1912年以后的一个时期,中国中央政府所未能实际控制的地区并非唯独西藏,中央政府对许多边疆省份和民族地区甚至内地的—些省份的实际控制,在那一时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频繁的战争和动荡的政局,使中央政府对各地的控制权,处于一种相对松弛的状态;另一方面,在1912年以后,中国的中央政体已经不具有专制中央集权的特点,而是呈现了一种中央与各地方的政治关系相对松驰、不少地方由军阀和地方实力派割据控制的局面。所以,那个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趋于松驰,既有西藏方面的原因(西藏方面因清末的腐败统治而对中央政权产生某种抵触和隔阂),同时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当时中央的政体特点及内地继续动荡的政治局面所决定。这种相对松驰状态,与当时一些边疆省份和民族地区相比,并无本质的差异。这一点,我们可从1912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对藏内各地发布的“水牛年文告”得到证明,该文告称:

  “内地各省人民,刻己推翻君王,建立新国。嗣是以往,凡汉人递到西藏之公文令,概勿遵从,身著蓝色服者,即新国派来之官吏,尔等不得供应,惟乌拉仍当照旧供给,汉兵既不能保护我藏民,其将以何方法巩固一己之地位,愿我藏人熟思之。至西藏各寨营官,刻已召集,啜血同盟,共图进行。汉人官吏军队进藏,为总揽我政权耳,夫汉人不能依据旧约,抚我藏民,是其信用既已大失,犹复恣为强夺,蹂躏主权,坐令我臣民上下,辗转流离,逃窜四方,苛残恶毒,子斯为极!推其用意,盖使我藏人永远不见天日矣,孰使之,皆汉人入藏使之也。自示以后,凡我营宙头目人等,务宜发情有为;苟其地居有汉人,固当驱除净尽,即其地未居汉人,亦必严为防守,总期西藏全境汉人绝迹,是为至要”。31

  这篇文告一开始即提到“内地各省人民,刻已推翻君王,建立新国”。这说明西藏当时所采取的驱逐清朝在藏官兵及汉人的行动完全是比照了内地各省通电“独立”、脱离清朝统治的作法。全篇文告并无宣布西藏独立的词句和意思。32可见,这份文告实际上是西藏驱逐清朝在藏统治势力、正式脱离清廷统治的—个宣言,它与当时内地各省纷纷发布的脱离清政府而“独立”的通电宣言具有相同的性质。

  无可否认,在1912年到1949年期间,由于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正常的因素(其中包括由清末腐败统治所激化的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矛盾、长达十余年的“康藏纠纷”,以及英国的干涉等)。这些因素在客观上使得当时西藏与中央相对松驰的政治关系同一些边疆省份和民族地区相比具有了某种特殊性,但是,尽管如此,西藏的地位却并不具有独立的性质。

  首先,自1912年以来,中央政府所举行的—系列重要国事会议和立法组织中西藏方面均派有代表参加和出席。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选举国会议员,专门拟定了西藏国会议员选举法,并依据此法选出西藏出席国会议员40名。当选议员中不少人系1908年随十三世达赖喇嘛入京勤见时奉命留京供职者,如扎希土土噶、江赞桑布、罗桑班觉等人;也有19?7年由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派往北京处理后藏事宜者,如厦仲阿旺益喜等人。他们在当选后,专呈北京政府蒙藏事务局。呈文表示:

  “会员等于前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达赖活佛入京朝见之时,奉命留京供职。自民国成立以来,仰蒙大总统优待蒙藏人员,施之以德,训之以义,会员等欣感莫名,已将大总统庭念西藏之德并五族共和之要旨,呈报达赖活佛及西藏同胞……”。34

  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西藏参加会议的众、参议员共有5人。351925年,段棋瑞执政时,召开制定“国家根本大法”的善后会议,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双方都分别派有代表参加。36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翌年,西藏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奉十三世达赖喇嘛指示,前往南京竭见蒋介石,蒋介石以亲笔信托罗桑巴桑转交十三世达赖喇嘛,西藏地方与国民政府正式建立关系。1929年,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双方在南京分别设立办事处。同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西藏代表格桑泽仁出席这次会议。1930年国民政府召开蒙藏会议,噶厦政府“派雍和宫扎萨克棍堪布,界以全权文凭赴京讫,续派商上卓尼阿旺坚参、纳孜营官仔仲顷批吐丹二人”,37自拉萨到京参加会议。1931年国民政府召开国民会议,前后藏共派10名代表参加。会议通过的临时训政法规定,西藏、蒙古均为中国领土;西藏代表参予了这个约法的制订。1946年国民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即“制宪国大”,西藏地方政府派出图丹桑批、凯墨:索朗旺堆、土丹桑布、凯墨,策旺顿柱、土丹参烈等l0人组成代表团38,经印度飞赴南京出席大会。该代表团在锡金、印度期间,英印政府百般阻挠,企图迫使代表团返回西藏,后在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沈宗臃的帮助下,才得以安抵南京。39西藏地方代表图丹桑批在这次会议上被选为主席团成员,会议制订了中华民国宪法。1948年3月,“行宪”国民大会召开,西藏地方政府派札萨土丹桑批、札萨凯墨、堪宫土丹桑布等13人出席会议,土丹桑布当选为主席团成员,会议选出西藏立法委员十人、选出西藏监察委员六人。40

  由上可见,自中华民国成立以来,无论是国民政府时代、北洋政府时代,还是民国政府时代,历届全国性会议,特别是“国大”等,西藏地方均派有代表出席,不少人还当选为参政员、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以及国策顾问委员等,尽管1913年英国与西藏地方代表私下签的《西姆拉草约》曾规定西藏不派代表参加中国议会或类似团体,但显然,西藏方面后来完全末受此条约的约束和限制;这也说明了西藏方面对《西姆独草约》的否定。

  西藏当时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还表现于其与邻国发生争端时对中央政府的紧密依靠。1929年,西藏与尼泊尔之间发生纠纷,尼方遂在英国唆使下派兵侵藏。当时藏军大部分集中于西康东线,藏尼边防空虚,十三世达赖喇嘛闻警后即向国民党政府请求援助,引起内地舆论的关注。中央政府当即致电尼方提出警告,随后又派蒙藏委员会参事巴文峻前往尼泊尔调查,“巴氏抵尼,备受礼待,尼藏之争亦已消逝。造巴氏返京时,曾带来尼国馈赠国府礼品多种”41。由此双方纠纷遂告平息。翌年,噶厦政府在致陆兴棋函中特向中央表示:“无如藏廓虽有交涉,幸我中央一电之威,闻风惊胆,彼此相仇以解,此亦国威所致也”42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中对此事也有如下记载:“时尼泊尔与西藏发生战事,中央顾念西睡,复派蒙藏委员会参事巴文峻前往宣慰,借以调解。战事既息,西藏当局曾函呈中央表示感激之意,藏事至此始有转机”。43西藏方面的这些行动,同样体现了其对中央主权的依存关系。


四、西藏未能独立的内部原因

  事实表明,西藏当时未能独立的原因主要并非由外部的客观环境和条件所决定,恰恰相反,最本质的原因主要存在于西藏社会内部;这突出地表现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西藏内部图谋分裂的“亲英派”和倾心内向的“内向派”两大政治派系间的斗争,从1912年至1949年的37年中几乎延续始终,从不间断。亲英派竭力主张脱离中国而独立;但是,在当时的西藏社会中亲英派有两个致命的弱点:第一,亲英派所梦想的“独立”无论在主观和客观上均完全表现于对英国的依赖。这种独立无论就立足点或寻求独立的方式而言,都只是欲以对英国的政治依靠来摆脱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关系。但是,由于英国对西藏“独立”的帮助始终是以经济侵略和领土要求为前提的(“麦克马洪线”即是典型的例证之一),这使得亲英派往往不得不出卖西藏的利益以取悦英人,这就形成了有“独立倾向的亲英派与西藏人民——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根本利益间尖锐的冲突和矛盾。第二、亲英派为实现西藏独立的目的,主张在英国的策划和帮助下扩充军队,增强西藏的军事实力,同时主张按照英人的意愿逐步掌握西藏的控制权,尤其是扩充军队等,结果将导致世俗权力扩大并对西藏政教合一制度构成极大威胁,所以,亲英派同样与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之间有着深刻的矛盾和冲突。  

  1920年英国驻锡金行政长官柏尔(C,Bell)到达拉萨,向十三世达赖喇嘛提出扩大藏军编制以及提取寺院财产,加征赋税等建议。这些措施在拟议中即遭到西藏广大僧俗民众的反对,其中尤以拉萨三大寺喇嘛反对最为激烈。

  关于是否扩充军队的争执很快在拉萨引发了一场大规模反英浪潮。1921年1月,在拉萨举行传昭法会期间爆发了以三大寺僧人为首的僧俗民众公齐反对英人和藏军的行动,并与藏军发生冲突。十三世达赖喇嘛唯恐事态扩大难以应付(当时拉萨附近有僧侣四万余人),急忙下令调离部分藏军,以缓和矛盾。随后哲蚌寺数千人也准备下山参加驱逐英人的活动。十三世达赖喇嘛一面调集三干军队围住该寺,一面又将与最近事件有牵连的噶伦、代本数人免职处罚,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鉴于拉萨局势紧张,英国急令柏尔返印,当时柏尔自恃有亲英派贵族的帮助欲留驻拉萨,但群情激昂的藏人将“速行离藏、免伤性命”的纸条贴于其寓所门外,十三世达赖喇嘛也告其“藏人仇视已深,若不速行,不能复任保护之责”。44柏尔不得不于同年10月离藏返印。

  192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英人的支持下启用亲英派施行新政,而以擦绒为首的一部分亲英少壮派军人企图发动取代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政变。这一事件使十三世达赖喇嘛意识到按照亲英派政治主张进行扩大世俗权力改革的结果,将最终削弱和危及自己的权力并对西藏现有的政体制度构成威胁。所以,事发后,十三世达赖喇嘛革去了擦绒及其部下等人职务,停止了由英人帮助的军官训练,撤消了英人莱登拉在警察局的权+力,据绝英国派使节驻藏,并于翌年关闭了由英人主办的江孜贵族学校;自此,亲英派势力在西藏内部严重受挫。

  如果说,亲英派与西藏当时的社会制度之间存在的深刻矛盾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在西藏政治舞台上占据主导地位,那么,使亲英派难以据主导地位及实现其“独立”等政治主张的另一个原因,则是他们在西藏内部受到了强大的内向派力量的反对。

  西藏内向派的存在有历史和文化两方面的原因。(1)就历史原因而言,历代王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延续了七百余年,深刻的历史渊源已使西藏民众形成了一种普遍和本能的内向心理与趋势,它不可能因一时的政治局势的变化而改变和消失。所以在1912年以后,尽管西藏与中央政治关系趋于相对松驰的状态,但作为历史的一种惯性和连续性,这种不可逆转的内向心理和趋势仍然普遍地相当牢固地存在于西藏民众之中。(2)就文化方面而言,因历史上西藏与中国长期一体,故形成西藏与内地各民族(如蒙古族等)之间“宗教、伦理及社会礼仪风俗皆有公共基础”,45相反,西藏与英印之间在文化上却差异甚大,十三世达赖喇嘛也指出“英国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性质与习惯两不容”46这种文化背景,使得内向派在西藏本土有着牢固的社会基础。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1912年至1949年期间,西藏内部各阶层中非常强大的内向势力,始终遏制着分离主义势力的种种图谋。当时频繁活动于西藏的英人柏尔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在《西藏之过去与现在》一书中写道,西藏之官吏僧侣人民中,有左袒中国党,自无容讳,盖自然之亲近,及两国联合之久,有以致耳。……在农民中,吾等亦时时闻其盼望中国复来。……西藏虽倾自主,尚不欲与其在政治上联合已久之中国完全分离”47柏尔还说,“西藏人民仍有倾向中国者,以为本国尚未能独立,‘若不加入中国联邦,为五大民族之一,则恐有遭印度人躁踊之时’(一人向我言之如此)。”48

  内向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当数九世班禅额尔德尼。1923年,九世班禅因与亲英派及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政治上的分歧日渐扩大而离藏出走内地,向中央政府表达了强烈的内向愿望和决心,在南京建立了班禅堪布会议厅并设立班禅驻京办事处,为增进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作了大量工作,成为当时西藏内向力量的一面旗帜。九世班禅在内地前后滞留了14年,于1939年在返藏途中圆寂于青海玉树。

  内向派在政治上的另一代表人物则要算热振活佛;热振在193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出任摄政,掌握西藏政教大权。他在其执政的七年中(1934年一1941年),倾心内向,全力拥护中央、支持内地抗战,大大密切和改善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为此国民政府曾授予他“辅化禅师”名号,以表彰他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翊赞中央、抚绥地方”之功绩。热振亦电谢中央政府册封,并表示:“中央不佞忝膺民选,摄行藏政,驾念诚顺,宠赐印册,待遇优渥,民众欢欣。不佞己召集僧俗官员,征询意见,金谓中央盛意可感,自当敬谨接受”。49

  除此而外,以拉萨三大寺为代表的西藏僧众也是当时西藏社会中重要的内向力量。在抗战期间,三大寺僧众不仅积极为内地抗日取胜诵经祈祷,同时还要求国民政府开发西藏。1939年三大寺派出代表罗桑团月赴重庆,并致函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

  “此番前来请示,恳请中枢念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藏省人民土地财产、亟待管理与启导,开发西藏、保护西藏、实目前抗战建国迫切需要之事。今有数点待办之事,恳求准予早日俯允以建新西藏,增加抗战实力,免为外人所占。

  一、请中央速派优良军士一千名赴藏,由三大寺给养,一方可弹压亲英势力东进,一方可训练民众充实自卫力量。
  二、请中央速派教育人才赴藏兴办汉文学校,使文字统一,中国人懂中国事,识中国字,不受外人文化分化。
  三、请中央速派工程人员赴藏修筑公路,连接中枢,一旦有事,可迅往解决。
  四、请中央速派人员赴藏设立中央银行,一面可抵制外汇,一面可完成法币统一、
  五、请中央速派人员赴藏设立工厂,开发资源,增加抗战力量。50

  以上几点,如能照办,则亲英势力可减,英帝东占[进]甚难,而西藏可永为中国领土,吾等永为中国国民,换言之,若中央不理,则两年中吾等均要被蚕食而为亡国奴,受英人管辖,是非吾等所愿。”

  在1947年的“热振事件”中,拉萨三大寺僧众也直接成为拥护热振,反对亲英派阴谋的重要社会力量,并与亲英派势力发生了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和对抗。

  此外,西藏独立在其内部还面临另一个障碍,即长期以来西藏与内地之间所形成的深刻利益联系。这种利益联系经元、明、清三代历时数百年的不断发展和递增而有着极其深厚的基础,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西藏社会的一种本能的不可或缺的需要。1912年以后西藏地方与中央政治关系的松驰,显然已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西藏与内地的利益联系,故1929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派贡觉仲尼前往南京向蒋介石表示内向愿望时,曾提到西藏内向的五个原因:

  “棍(贡觉仲尼)等复面陈达赖渴欲输诚之内因有五:一,藏人吃茶,全用中国品,中国绝交,茶价贵至十倍;二,藏边驻兵不能购用中粮,边民困苦,时生怨言;三、……若英俄相争,藏地糜烂;四、藏币重三钱余,英币重七钱余,惟藏币十四五元方能兑得英币一元,出口必用英币,经济损失大大;五,前者有甘余俄人潜入藏地,借名学佛,实则阴传赤化。藏预言者,言汉人来好;俄人来,藏地大乱。此言藏人甚相信……”。51

  上述五点中有三点均为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可见西藏与内地经济利益联系的无法割舍,实际上构成了西藏对中央“输诚之内因”的重要方面;1938年哲蚌寺在代表拉萨三大寺致国民政府的公呈中也写道:

  “我等三寺自内地帝制时代,以至于宣统季年,对国家常诵经祈祷,从是时起以至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寺之给养始银即己无着。西方之僧俗人众,已如赤子弃绝双亲,感受万分痛苦。我等三寺因顾全国家威信,在许多年中曾经维持当地事变不遗余力,并且切盼国家有适少之法规,早日实现于此间,俾民众有所遵循,已历一生令人之久。”52

  这里同样婉转地提到了其内向的经济原因以及期望同中央恢复以往的利益联系的热切愿望。

  诚然,西藏之未能独立也有重要的外部环境的原因,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强烈抵制和反对,以及无法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等等。但是,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西藏未能分裂出去的内在的和更深刻的原因主要还在于其内部存在的严重障碍,这种障碍是由当时西藏社会自身的多方面原因所决定的,既有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也有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

  综上所述,在1912年至1949年期间,由于历史的和客观的诸多原因,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的确曾出现某种困难并在一段时期内处在一种相对松驰的状态,在这个前提下西藏地方政府也的确曾表现出对英国的政治依赖倾向。但是最终结果,帝国主义未能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表明西藏与内地之间长期积淀下来的内在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已经达到了无法割舍的地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由于西藏自身的社会特点及其文明的内涵所决定的,是不可能以民族分离势力的意志为转移的。

 


  注释:
  (1)(8)(47)(48)[英]柏尔《西藏之过去与现在》,宫廷璋译,商务印书馆。
  (2)(4)(11)朱绣编《西藏六十年大事记》,民国十四年刊印本。
  (3)朱绣编《西藏六十年大事记》;《Portrait oftheDalailama》1946,P172。
  (5)转引自郭卫平《民国藏事辑要(四)》、《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2期。
  (6)(7)[俄]柏林《阿旺德尔智》,王远大译,《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l期。
  (9)(10)(29)(30)[加拿大]谭,戈伦夫《现代西藏诞生》,伍昆明、王宝玉译,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页95,132—133,131。
  (12)(16)(23)(25)(37)(42)(46)(50)(51)(52)蒙藏委员会档案,见《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页486,493,532,533,495—496,487,494。
  (15)(44)陆兴模编《西藏交涉纪要》下编,页225,96—98。
  (17)参见李铁挣《西藏历史上的法律地位》,夏敏娟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
  (18)(19)桑颇,单增顿珠等《“西藏代表团”出席泛亚洲会议真相》,《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页12一14。
  (20)(21)西藏噶厦原“外交局”档案,.傅师仲译,存西藏外事处。转引白杨公素《所谓“西藏独立”活动的由来及剖析》,《中国藏学》1989年1期。
  (22)参见杨公素《所谓“西藏独立”活动的由来及剖析》,《中国藏学》1989年1期。
  (24)见蒙藏委员会秘书周昆田致孔庆宗电文,载《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页35l。
  (26)《中央日报》1947年3月24日。
  (27)罗家伦《揭开中印间有关西藏的幕》,台湾中正书局,1977年。
  (28)国民党外交部次长、代理部务刘师舜报告,1948年9月17日。转引自杨公素《所谓“西藏独立”活动的由来及剖析》《中国藏学》1989年1期。
  (31)转引自牙含章编著《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页240。
  (32)范普拉赫在《西藏的地位》一书中将此“水牛年文告”说成是“西藏独立宣言”,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理由正如杨公素先生所指出的:“范普拉赫书中所说的1913年的独立宣言,引用的是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中所谓达赖在1913年签署的《圣地佛喻》中的大段话,其中特别提到我们是一个很小的、信教的独立国家’。因而范普拉赫以此断定西藏在1913年就宣布独立了。但这并不是事实。首先这一篇佛喻不是公开宣布的,是达赖在内部的一个讲话,当时尚未有人知道、所以历来某些英国人一直以上述驱汉令作为独立宣言。第二,这个内部佛喻达赖在1932年用信件的形式公布,其中所说西藏是一个信佛教的‘国家’,原件中用的不是藏文的国家(rggl Khab)这个词,而是用的藏区,改用国家这个词,是夏格巴自己翻译的。第三,范氏在附注中说,他引用的这个文件是夏格巴私人收藏的档案,似乎是证据确凿了,但夏格巴一直是一个分裂主义分子,是他的私人档案可靠呢?还是1932年达赖正式公布的信件可靠呢?”见杨公素《1911年一1951年西藏是所谓的“独立国家”吗?》,《中国西藏》1992年冬季号。
  (33)见喜饶尼玛《民国时期出席全国性政治会议的西藏地方代表》地中国藏学》1989年2期。
  (34)《代藏文白话报》1913年话号。
  〔35〕《辛亥以来十七年职官年表》。
  (36)达赖喇嘛所派代表为驻北京雍和宫堪布贡觉仲尼,班禅所派代表为班禅堪布会议厅秘书长工罗阶。
  (380)(39)《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
  (40)《蒙藏月报》1948年。
  (41)洪涤尘《西藏史地大纲》,上海中正书局,1936年。
  (43)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见《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页 480。
  (45)[英]查尔斯·贝尔《十三世达赖喇嘛传》,冯其友等译,西藏学参考丛书之七,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编印本。页296—297。
  (49)转引自郭卫平《民国藏事辑要(三)》》,《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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