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家的诗学方向。基本上是围绕“礼——乐”社会存在本体论的方向而展开的。探讨儒家以“礼——乐”为核心的文化是使“诗言志”成为中国诗学传统的主流根本原因所在,并由此而揭示先秦儒学思想的根本精神对于中国诗学源头——“诗言志”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礼——乐”文化;儒家;诗学;“诗言志”
中华民族自古贯之以“礼乐”文明的称号,把礼乐作为这个民族文明精神的核心,“礼——乐”结构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存在方式。中国诗学从《乐记》开始,经魏晋六朝钟嵘《诗品》、刘勰的《文心雕龙》,到晚唐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诗学主要要求用诗言志、抒情达意。由此而形成的由形神结合到以形写神,以至要求“神似”,讲“神韵”等,都是这一特点的具体表现。“诗缘情”说的产生,也是与“诗言志”说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由此而形成中国文艺作品抒情性很强的重要原因。“诗言志”说深远地影响了我国历代的诗学理论,它是中国诗学史中不可否认的“开山的纲领”。
一、以“礼——乐”为核心的儒家文化
上古时期巫师作为人神沟通的中介,利用诗、歌、舞营造人神交融的氛围。巫术、祭祀活动中的歌舞表演是向神求福,体现出“神人以和”的天人关系与生存追求。远古社会中,祭典活动可以说是最重要的集体活动。祭典最为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的宗教意识,而“乐”又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原始宗教大多通过巫术礼仪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形式又是和原始歌舞联系在一起的。早期乐舞是沟通神人联系的工具和手段,表达人对自然的祈求,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祭祀乐舞凝聚着人们的精神信仰和心理需求,祭典活动充分地体现了当时的共同文化心理和表现形式。“神人以和”是原始艺术和巫术文化时期审美艺术的共同特性。中国早期的精神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艺术和宗教常常互为载体。商周之交完成了巫术文化的人文化,审美意识由“神人以和”发展到“礼乐之和”。《诗经》保留了不少巫史结合融为一体的诗篇,反映的正是巫术文化时期的历史现实和文化心理。
从文化渊源看,远古时代,巫术是政治的一部分,主宰着文化的走向。商周的社会变迁,不仅是制度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文化上的变革。就社会制度而言,西周初期宗法制色彩仍很浓,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伦理道德观是“礼”的重要内容,成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随着封建制的完善,殷商充满巫术色彩的礼乐文化向人文性的礼乐文化发展,在文化上则表现为从“神人以和”向人伦礼乐的融合。殷礼以事鬼神为主,周礼则加强了“礼”的人文功能,强化其在道德、人伦规范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儒家追求的以德配天,道家所追求的生命意义和精神自由的境界,本质上就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都与早期祭祀文化有着共同的文化渊源。
春秋战国是社会转型期,“礼崩乐坏”,有识之士开始编定礼书,提倡重建礼乐和谐的社会,这为礼学的产生提供了契机。孔子编定礼书,标志着礼学的产生。被称为“三礼”的《周礼》、《仪礼》、《礼记》三部礼书之形成,为以后礼学的发展奠定了基本范畴。
从字源上看,“礼”字在卜辞中为“豊”字。王国维考证说:“此诸字皆象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豊,行礼之器,其说古矣。”此说可证明礼字的来源与礼字的本义,即礼为祭祖祭神的仪式。可见礼是原始社会中的社会风俗习惯,是一种动态的文化现象,随着儒家以“仁”为核心的思想的发展,礼逐渐演变成国家典章、制度、仪式等。举行礼的仪式是为了加强社会的和谐和有序。儒家学说就是想通过礼乐的教化使礼乐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标准和社会契约,并使礼乐精神内化为社会成员的文化和道德自觉。儒家思想以“礼”为宗,孔门之内礼乐相传,师徒授受,形成一种教育及传承关系。
孔子在确立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中,阐述了礼与仁义思想的关系。孔子强调恢复周礼秩序,提出“克己复礼为仁”,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把礼作为治国的根本;同时他指出“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又把学礼作为修身的基础。战国时代孟子、荀子也都阐发了“礼”的含义,荀子还撰写了《礼论》专篇,成为后来礼学著作所遵循的理论依据。儒家认为,伦理、道德和有序是人类在认识自然、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中受到启示,并经学习实践总结而得的规律和法则。孔子认为:“夫礼,先王承天之道,以治人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论语·泰伯》)。孟子说:“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文明社会的人有别于禽兽就在在于学习和受教育,“教之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荀子在解释为何要实行礼治以及礼的来源时说道:“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为序,星辰以行”(《荀子·乐论篇》)。“礼者,天地之序”,“礼者,理不可易也”,礼是秩序是规律是法则,和自然一样永恒不变。
礼乐是人类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礼记。冠义》云:“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乐之和”把伦理道德的“善”和审美情感上的愉悦统一起来,成为儒家诗学理论的重要来源。礼乐一体充分体现了儒家伦理教育的艺术化。儒家的开创者孔子及其传人,在继承总结了先秦以来对乐重视的思想、肯定乐对政治具有辅助功能的同时,认为乐作为人崇高精神必备的修养,是保持畅达愉悦心态的生存必需。从儒家人世人生的价值取向来说,儒家不仅重视现实人生,也重视艺术人生。从人文主义的思想出发,儒家相信人的理性,相信人的后天教育,相信乐能净化人的心灵。儒家礼乐文化对诗学的影响必是以礼乐文化为核心的诗学,“诗言志”之志围绕的必是“礼一乐”社会理念的体现和追求。秦汉时代,一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活动都被儒家纳人“礼——乐”规范的范畴之内,从而达到“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的道德政治效应,以达到巩固社会礼制的稳定结构。
二、《乐记》与“诗言志”
《乐记》总结了先秦以来的音乐思想,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代表了儒家全面系统的经典性著作,对后世产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汉代刘向《别录》载公孙尼子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故形于声,声音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儒家认为理想的音乐,不仅在于“审音知政”和“乐以政和”,还应超越“政治”,“乐以天地同,得万国之欢心,故天下治”(《子贡问乐》)。
先秦之“乐”,无论在其起源意义,还是在宗教文化层面和精神境界上,都要比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礼略高一筹。礼是人所制定的,而“乐”则与天、神有联系。《礼记·乐记》曰:“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乐者,天地之命”,并兴舞“降兴上下之神”。
《史记·乐书》谓:“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辨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作礼以配地。”春秋时孔子虽提倡礼乐并重,他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就是说乐是诗、礼兴立之后才能达到的一种更高的意境。而《尚书·尧典》谓:“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吕氏春秋·慎行》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故唯圣人为能和。”其谓之“和”,正是中国古代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的超越客观世界的最高审美精神境界——天人合一。
儒家的“礼乐之教”、“礼乐之治”是以“仁学”、“德治”为核心而提出的。孔子儒门的诗学非常强调理性对感性的把握,这是符合诗学本身的感性特质的,因为众所周知,诗学是对人的感性需求的满足与发展。荀子《乐论》的传统就强调情感的伦理道德属性。《毛诗大序》明确地指出了诗歌是通过“吟咏情性”来“言志”的。《大序》中既肯定“诗者,志之所之也”,同时又指出诗是“吟咏情性”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实际上是从理论上把“情”“志”统一了起来。刘向在《说苑》中说诗歌是“思积于中。满而后发”的结果,即所谓“抒其胸而发其情”。《春秋纬·说题辞》中在解释“诗言志”时说,诗是“天之精,星辰之度,人心之操”,这揭示了诗在早期文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其情志蕴涵于人心的本质。儒家论诗着意于通过人的自然情感来唤起人的伦理情志,人的情志必须“止乎礼义”。朱自清说,“诗的讽喻就是美刺,就是诗言志。”《诗大序》论《诗》之《风》《雅》《颂》,从始至终贯穿着美刺教化的观念。可见,儒家的诗学理论是直接与德治、仁政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