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思想认同的基础对孟子和荀子而言是大不相同的。孟子相信人性本善,仁义礼知皆内在于人陛之中,荀子则持人性恶的观念,以仁义为圣人所作,积伪而成。“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伪者为也,圣人之所为而非性中本有。
由于礼义乃圣人积伪而生,而人之性本恶,故人们必须重圣人学礼义。“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之化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之也”,“故性善则去圣王学礼义矣,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
这个理论产生了一个重大后果,人必须通过学习才能明礼,礼义是圣人积伪而成,故是圣人遗留下来的传统。其重要性在于,若非圣人,则必须学习圣人之传统才可明礼义,礼义传统被赋予了极端的重要性,实际上被赋予了权威。故我们可以说,荀子的礼义必诉之于传统的权威,不仅如此,还必须诉之于圣王的权威:“故为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法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而所谓善,乃是“凡古今天下之所谓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谓恶者,偏险悖乱也。是善恶之分也已”。由此,权力的强制性又悄悄地潜进了礼义的传统中,圣人也就不仅是礼义的创造者,而且成了礼义的强制执行者。
至此,我们可以断言,荀子理论的结果是诉诸传统的权威性,将圣人的礼义传统看作天下统一的基本根据。至于其中明显的矛盾,如实现天下人的思想统一而非以武力取天下同诉诸权威是否一贯,兹不具论。
三、董仲舒的权威主义传统观
董仲舒所处的时代已是大一统已确立的时代,故他有意识地为大一统作论证,其公羊春秋学首重大一统,而其对传统也表现出了比荀子更加明显而强烈的尊重,其权威意识与荀子相比已大大增强,而他对礼义的看法已完全倒向权威主义的传统观。
董仲舒对待传统的态度可能与荀子有关联,但对传统权威的尊重已出乎荀子的想象。他也讲人性之善恶,大概是为了弥缝荀子人性恶的困难,因而发明了性三品之说,认为圣人之性有善无恶,不可以谓性,斗筲之性有恶无善,亦不可以谓性,惟中人之性可以谓性。以为“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他也反对孟子的性善论,其论中人之性实全同于荀子。
必然地,董氏亦将礼义归之于圣人的传统,而他对圣人传统的尊崇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认为圣人之道是不可改易的,“故王者有致治之名,无易道之实”。其春秋学的基本取向即是以圣人孔子所作《春秋》阐发圣人治国之道。他说:
“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贵志以反和,见其好诚以灭伪,其有继周之弊,故为此也”。
《春秋》乃圣人所作,其所阐发之道即是圣人之道,是不可改易的,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今所谓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一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嘲。
董氏宣称要以古为法,以圣人为法,传统的权威被明确地树立起来。董氏之所以赋予圣人传统以权威性,这与其所处时代有密切的关系。其时天下已经统一,专制制度正处于确立的过程中。这个社会亟需权威,而董氏的春秋学恰恰起到了树立权威的作用,其春秋学首重大一统,正透露了其中的玄机。它顺应了汉朝统治者建立权威的要求,五经之成为经典,正是源于这种要求。董氏的春秋学只是其显例而已。
董氏以为春秋经是孔子亲自编定的,是圣人以素王行天子之政,是对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诸侯之政行诛赏予夺之圣法。“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他赋予了《春秋》以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为它不仅是治国之大法,而且是刑事审判的根据,而其春秋学首重大一统,正体现了统治者建立权威的诉求。
春秋有春王正月之辞,它是春秋崇尚王道的基本根据。“春秋何贵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言本正也。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并见”。“谓一元者。大始也”。“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一、元、始、本、原,既代表天地的本原,王则代表人之本原,其逻辑关系此处不宜深究,其意指则极为明显,它把王的地位与天的地位相提并论,无非是抬高王作为一统天下之主的地位,并认为王乃是人与天地的中介,是万民生生之本。王是所谓天子。孔子周游列国所为何事?无非希望有某一诸侯能欣赏其才能而用之,可他却从未试图说服周天子,也不曾见其将希望寄托在周天子身上。孔子经常抨击诸侯僭越,董氏之意与此似同而实异,为什么呢?因为孔子没有表现出对权威的特别尊重,而董氏却要求以权威为本,不仅是孔子的权威,而且也是天子的权威。大一统的观念在汉代据有压倒一切的地位,这是事实上的政治统一在理论上的反映,而且它对伦理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大一统的观念成为判断行为是非的一条重要标准,天子的地位即是其表现之一。
这种以天子的权力为基础的权威意识也明显地体现在其捍卫等级制度的基本取向之中。通观《春秋繁露》全文,处处体现了上下、贵贱、尊卑之别,人的行为规范因其社会地位不同而有天壤之别。“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春秋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这是君臣之别。“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天子之大夫,不得适天子之贵。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贱,立夫人以嫡不以妾”。这是天子、诸侯、大夫、子女、妻妾之别。君臣之别是董氏春秋学所着意强调的,我们举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精华第五》说:“春秋之法,大夫无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专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又曰:闻丧徐行而不返也”。这相互矛盾的说法该如何解释呢?董氏说这是针对不同情况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目的都是为了有利于国君,否则都是错误的行为,春秋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有常有变,有经有权,何时用常经,何时用权变,只看行为的动机如何,所以春秋重志。他对以上矛盾的解释是:“无遂事者,谓平生安宁也。专之可也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者,谓将帅用兵也。徐行不返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总之臣子行为的合理性全在于是否为国君着想。
董氏与孔子最大的差别是其阴阳五行的宇宙论和所谓的天人感应,这在汉代并非董氏所独有的观念。但董氏将其与春秋学相联系,却意味深长。《春秋繁露》几有一半是关于阴阳五行与天人感应的,此处不能一一说明。其明显的特征是将阴阳五行与春秋大义相结合,从而以宇宙论证明其儒学伦理观,本文仅举一例以说明这一特征。董氏在《精华第五》中讲到一种祭天的仪式,与及这种仪式的意义:
“大雩者何?旱祭也。难者曰:大旱雩祭而请雨,大水鸣鼓而攻社,天地之所为,阴阳之所起也。或请焉,或怒焉者何?大旱者,阳灭阴也。阳灭阴者,尊压卑也,固其义也,虽大甚,拜请之而已,敢有加也。大水者,阴灭阳也。阴灭阳者,卑胜尊也,皆下犯上、以贱伤贵者,逆节也,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而胁之,为其不义也。此亦春秋之不畏强御也。故变天地之位,正阴阳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难,义之至也”。
天地阴阳之序与人世尊卑贵贱之序相互对应,天尊地卑,阳尊阴卑,以尊压卑、以贵伤贱符合义的标准,反之,以卑压尊、以贱伤贵则为不义。火为阳,大旱时火过旺而压阴,但仍然符合义的标准,祭祀求雨只能用请而不能加以攻击,大水就不同了,水为阴,阴过盛而压阳,属不义,故可鸣鼓而攻之,朱丝以胁之。天地阴阳的宇宙论与人世尊卑贵贱之等就这样结合在一起,前者成为后者合理性的根据。董氏的这种伦理观不能说和孔子没有一点关系,孔子的确要求建立合理的秩序,也赞成一定程度的等级差别,但它不是根本原则,否则孔子一生周游列国以求从政的理想将成为不可理解的事情。孔子的核心原则应是仁与礼的结合,以仁统礼,礼重视差别而仁重视平等。所以董氏的伦理学也包含对儒学传统的改造而非仅是继承关系,但其对传统权威的诉求显然高过一切。
总之,孔子有相对开放的文化传统意识,而孟子则对传统进行了深刻的改造,主要不是诉诸传统而是以良知作为是非对错的根据,本可以发展为一种不依靠传统的伦理意识,但他也有对思想统一的诉求。荀子的学说却导致对圣人礼义传统的依赖,董仲舒正是接过了荀子的传统观,而又给予了极端的发展,最终成为以礼义传统为权威的权威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