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古代中国;“家天下”;心态畸变
“家天下”政治体制,源远流长,它起步于战国,迨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秦帝国建立时,已经初算大备。也就是说,它是与中国封建制度的萌发、确立同步的。从此一直沿袭不变,与封建社会同始终。中国人民在家天下的政体下生活了二千多年,耳濡目染,日积月累,心态在不知不觉中有所畸变,认为是理所当然。
(一)天下乃一人的天下
封建帝王以天下为一人的私产,秦始皇说得最明白:“朕为始皇帝,后世以世计,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汉朝继起,这种家天下的观念已经在君臣内心的深处生了根,随时随地脱口而出。《史记·高祖纪》里载有两件史实,一是汉高祖东击韩王信回到长安,见萧何营作的未央宫豪华过度,怒而责备萧何,萧何辩解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换来的是“高祖大悦”;二是天下初定,汉高祖得意之余,对他的父亲太公说:“始大人曾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之所就,孰与仲多?”都是把整个国家看成个人的私产。
天下既是天子一人所私有,当然再也不可能有禅让之说。汉宣帝时宦官用事,司隶校尉盖宽饶在奏章中引《韩氏易传》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若四时之运,功成者去,不得其人则不居其位。”对官天下传贤的肯定,又是治国不得其人的要下台征是不避嫌疑的忠谏。然而宣帝目为怨谤,朝议定盖宽饶“意欲求禅,大逆不道”,盖宽饶只得“引佩刀自刭北阙下。”(《汉书·盖宽饶传》)
国就是帝王的家产,已成为时人的共识。原隋太原留守李渊在次子李世民怂恿起兵反隋时,对李世民说:“今日破家亡躯亦由汝,化家为国亦由汝矣。”晚至明太祖登帝位后,曾“募有与己禄命者,得江阴X。君至,将杀之。既见,一野叟耳。问何以为生?曰:惟养蜂十三笼,取其蜜以自给。太祖笑曰:朕以十三布政司为笼蜂乎?”(谢肇淛《五杂俎》卷6)将老百姓比作蜜蜂,十三行省是他的蜂笼,布政使成了他家的养蜂人。由此可见,旧社会把地方官称为牧民官,也就是把老百姓当作皇上的牛羊,供他一人的驱使、享用,是他的财产。天下乃一人的天下,此观念在我国由来时久,从而根深蒂固。
于是,家天下的现实使人们心态产生了畸变。
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拥有绝对的支配一切的权力。官僚士大夫们懂得最快,因为与他们的切身利害有关,只有大树特树皇帝的绝对权威,对小民的统治秩序才能巩固,他们也才能分得大大小小的一杯羹。所以他们甘心情愿地、诚惶诚恐地拥戴他们的皇上,无论他是暴君、昏君,或是小儿、白痴。这样,便使君位具有不可转换性,君权有了不可分割性。这种观念之深,直到太平天国时,仍铭刻在革命队伍中的君臣心中,如周际玱《建天京于金陵论》中说:“一人垂拱于上,万民成归于下”,天王是独一无二的君主,比金字塔尖还要狭,最高权力之位只容得一人。决不允许分割,至于管不管事却不在考虑之内,只要垂拱即可;吴容宽在《诏书盖玺颁行论》中则说:“兹我天王为天口,言为天言,诏书颁发,天威咸知”,更认为既然是主子,当然说一不二,人人都得服从。这些固然是文人的颂词,但洪秀全的《幼学诗》内已规定了“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连近代农民革命领袖都有这样强烈的帝王专制观念,遑论其他!
官吏也把自己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韩非说得好,“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韩非子·难一》),君臣之间不过是雇佣关系。但是在儒家礼义思想的教化下,君臣关系净化了,东汉学者班固的说法便不同,他从官吏年老退休的角度看君臣关系:“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跛踌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自虎通义·致仕》)。官吏年老退休不是颐养天年,而是再也无法效劳尽忠了。所以忠于一姓遂成为天经地义的事,“桀犬吠尧”成为一句流传广泛的名句,西汉邹阳《狱中上吴王书》中说:“桀之狗可使吠尧”;《元曲选》中有曲《赚蒯通》,写蒯通对萧何说:“丞相,你岂不知桀犬吠尧,尧非不仁,犬固吠非其主也。”各为其主,只要忠于一姓,管他是暴君夏桀,还是圣君唐尧,都被誉为忠臣而受到赞扬。无论是正史抑或古典文学作品,讴歌他们的够多了。
家天下体制下,“朕即国家”,法律屈从皇帝,并不令人诧异。汉代杜周有段十分精辟的议论,有人批评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当时杜周的官职为廷尉,为最高司法长官,对此,他回答道:“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汉书·杜周传》)皇帝的话就是法,一言道出了家天下的内涵,是畸变了的心态。所以冒犯君主的后果极为严重,汉初大臣周勃拥立文帝,后来因为引起君主的怀疑,也曾下过狱。他的儿子周亚夫,景帝时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功在社稷,但是因为遵守高祖“非有功不得侯”的誓约,抵制封皇后兄王信为侯,得罪了皇帝。周亚夫免相后被诬下狱,廷尉迎合景帝的心意,居然定他谋反大罪,根据是他“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楣五百被可了葬者”,为其父周勃买了些陪葬的武器,治狱吏的理由是“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结果,周亚夫呕血死在狱中。家天下的政体,专制君主威权无限,“而公卿大夫多诌谀取容。”(《汉书·刑法志》)高官显宦也只有奉承讨好来换得生存与富贵,谁再敢有丝毫的违反帝王意旨的言行、想法!汉律里也就有了“大不敬”罪,凡是触犯皇帝的名字、议论死去的皇帝,都有罪,甚至繁碎到“奉诏不敬”、“奉使不敬”、“犯跸不敬”、“征召不到大不敬”、“干犯乘舆大不敬”、“坐骑至司马门不敬”等,重判可以弃市,把皇帝抬高到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这就是家天下的法律。
家天下是一人的天下,皇帝是所有臣民的独一无二的主子,自然只该诚惶诚恐的俯首贴耳的盲目服从。
(二)君主的神化与天命、托古
家天下既是一人的天下,君权便被推到至高无上的顶峰。不仅皇帝可以支配整个社会,官吏作为皇帝在各地区、各部门的代理人,也在其管辖内拥有极大的支配权,而被老百姓形象地呼为土皇帝。中国的封建社会也因此而权大于法,只能是个“人治”的社会,而与“法治”无缘。
“人治”的世界里,人们注目的焦点是人而不是法。然而人却无法彻底慑服人,需要将统治者“神化”。于是而有造神运动,这是官僚士大夫最为热衷的大事,只要将皇帝先神化了,大小官吏自然也变得与凡人不同。《汉书·高帝纪》多写刘邦为真命天子的异兆,如“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把刘邦说成是龙种神子。又如,刘邦夜行泽中,醉斩当道之蛇,后有神人化为老妪夜哭,说是“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刘邦不仅是天帝之子,而且兴汉灭秦乃是天命所走。而汉光武帝刘秀的-中兴汉室,图滋符命,更是层出不穷,“中兴二十八将,前世以为应二十八宿”(《后汉书·马武传》),这是东汉时人的看法,风云际会的帝王辅佐,都是天上星宿下凡的。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话,可以说弥漫着整个封建社会,直到明清时代的小说、戏曲中,还充斥着地上官吏乃天上星宿下凡的成语,皇帝是紫微星,辅佐他的文有文曲星、武有武曲星。造神运动,绵延不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