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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哲学史的研究和论文写作
来源:《怎样写学术论文》  作者:张世英  点击:次  时间:2009-09-11 21:26于哲学网发表

 
  
  “一事不知,儒者之耻”,我觉得倒也不必如此。但凡遇到自己专业方面有所不知的地方,也该随即查阅,记入卡片或笔记,久而久之,也会集腋成裘,起到扩大知识面的效用。李商隐写的《李长吉小传》说,李贺“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及暮归,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见所书多,辄曰: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上灯,与食,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李贺是诗人,尚且呕尽心血,持之以恒,搞哲学史研究工作的人,为了积累知识,更应该学习李贺锦囊觅句的精神。
我说先打点基础,并不意味着在打基础以前就不能写论文。基础有宽有窄,有深有浅,这本来就很难定得太死;而且基础也可以在论文写作的实践中逐渐加宽加固,两者有互相促进的作用。因此,我倒是赞成青年人可以早点写东西。但总的说来,还是应该先多花时间和精力读点基本的东西,掌握点基本的史料,然后再从事论文的写作,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比较厚实些、有份量些。等到年纪大了,自己感到基础不够,这时再想补基础课,也就比较困难了。



二、要善于选题,善于概括和分析


  写哲学史的论著,如何避免一般化,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的青年同志,初学写作,文字倒也流畅,条理也很清楚,就是内容一般,既没有提出什么新论点,也没有提供一点新材料。产生这种毛病的原因很多,主要一点是,不了解当前研究哲学史的状况,不知道有些什么问题值得一写,一句话,“不懂行情”。搞研究,写论文,总是要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增添一点新东西,所谓新,倒也不是说非有惊人的东西不可,更不是故意标新立异;但既然是写研究论文,起码要有自己的一得之见,再不然,能提供一点一般人所不知道的有用的资料,也同样可以算作是为哲学史的研究增添了一砖一瓦。可是,如果对现有情况和基础不了解,当然也就不知道增添点什么东西,只好改头换面地照抄一些现成的东西。所以,研究哲学史,除熟悉过去哲学家的著作和哲学史著作外,还要经常注意已有的研究状况,仔细考虑考虑:有哪些哲学史上的问题是至今还没有搞清楚的或者是从来没有触及过的?有哪些问题先研究清楚了就便于解决另一较大的问题?有哪些问题即使一时解决不了,但多少可以通过研究,提供一点启发性的东西?如此等等。能提出像样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这对于决定一篇论著的内容和价值来说,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提问题本身就需要研究;一个不研究某一行道的人,不可能提出某一行道的问题。也正因为要经过一个研究过程才能提出像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问题提得像样了,这篇论文的内容和价值也就很有几分了。这就是选题的重要性之所在。
  选题过程中,当然要大量翻阅资料,东翻翻西翻翻,左想想右想想,题目的中心内容也就酝酿得差不多了。等到题目大体上选定以后,就更要做踏实的资料工作。一般是以题目为中心,分很多小问题,按问题把资料摘成卡片或装入纸袋,或者夹书签,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各人自由选择。重要的是对史料如何进行分析和概括。
  写哲学史的论文,只会在概念上颠来倒去,固然不行,但如果只是史料一大堆,却概括不起来,缺乏必要的分析,那也会使人感到茫无头绪,不知
  
所云。
  概括,就要把杂乱无章的史实连贯起来,穿在一根线上,达到用史料说明一个中心论点的目的。例如,在一篇论文中,通过比较丰富的史料,说明哲学发展中某一点有规律性的东西,这点有规律性的东西,就是一个中心论点,就是对史料概括的结果。又如针对当前现实中正在讨论的哲学问题,从哲学史的角度,以哲学史的事实为依据,提供一点发人深思的看法,这当然也需要对史料进行概括。概括就是对一部分史实作点总结或小结,或者说,给一堆史实画出个鼻子眼睛来。画龙不点睛,不能使龙飞腾;写论文不指出一点道道,也不能使论文活跃起来。写一篇论文,首先要注意“睛”(中心论点)点在哪里,并且自始至终都要注意让读者对“睛”有深刻明确的印象。对史料进行概括,不能停留于简单抓取史料现象中共同的东西,而要同时进行分析,探究其原因。只有这样概括出来的东西,才有可能是深刻的。例如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神秘主义,都主张无限的统一的整体(“绝对”)是不能认识的,而只能靠神秘的直觉去把握。如果只是作这样的概括,那就没有多大意义。作研究,写论文,不是罗列事实,必须多进行些追问:为什么神秘主义者都这样看?难道他们都是简单地胡说八道吗?他们这种观点的深处有什么更隐蔽的想法驱使他们作如是观?这就要通观他们的整个思想体系,把其中的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考查。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发现,原来神秘主义者都不满足于支离破碎的、推论式的知识(discursive knowledge),不满足于在分离、对立中思维,而希望达到对立面的统一或主客浑一的整体。神秘主义者认为对立统一或主客浑一的整体不能靠思维把握。驱使他们达到这个结论的出发点,是由于不满足于支离破碎的推论式的思维,这个想法,是有道理的。总而言之,作研究,写论文,要一层一层地多追问几个为什么,要把材料安放在对这些“为什么”的回答之中,把这些问题的答案融化在材
料之中,这样,才会使论点明确,步步深入,理论性强,耐人寻味。
  这里值得专门提出来谈谈的是,对古人思想的不当之处,要特别着重问几个为什么?古人之言,为时已远,简单地以今日之标准衡量,则何一不可以奇谈怪论目之?但是,哲学史上任何一个有影响的哲学家,无论其观点、结论如何“荒谬”,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胡言乱语;古人立说必有其用意,必有所为而发。为了深刻了解古人思想的本来面目,弄清人类思想发展的历史过程和规律,那就不能停留于单纯地指出古人思想的不当之处,而要更进一步追问:何以会有这样的不当?在不当的背后,作者洞察到了什么?提出了什么问题?他所提出的问题,对哲学史的发展有何意义?例如黑格尔认为,把真理了解为“我知如何某物存在”(指意识符合客观存在——引者),这种真理,只不过是“形式的真理”,仅只是“不错”罢了,而非“较深意义的真理”,“较深意义的真理乃在于客观性与概念的同一”,在于客观性“符合它们的概念”。我们研究黑格尔哲学,就应该追问一下,黑格尔在这个观点的背后,洞察到了什么东西?提出了什么有意义的问题?联系黑格尔的整个思想,经过仔细分析,原来黑格尔是不满足于把一些简单事实的正确反映给以“真理”的美名,他认为那样的反映虽说“正确”(“不错”),但未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质和核心,而“较深意义的真理”应该是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质和核心的。黑格尔洞察到了这一点,起到了推进哲学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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