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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如何“解构”“哲学”一一论古代基督教对希腊哲学的“接
来源:中国思想论坛  作者:王晓朝  点击:次  时间:2009-02-04 20:28于哲学网发表

 
基督教的大思想家奥古斯丁也认为基督教是一种真正的哲学。但他明确地指出,哲学家们的哲学所依据的是推理,基督教的哲学所依据的是《圣经》权威。象道成肉身、基督的复活、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件这些东西是哲学的反思所不能理解的。(21)他在叙述自己的思想历程时说,他曾经竭力在柏拉图主义的著作中找基督教的学说,如神、道(逻各斯)、创世等等。他找到了许多共同点,但是找不到道成肉身、耶稣的尘世生活和死亡。(22)所以,从根本上来讲,柏拉图主义是福音的 准备。读柏拉图学派的著作才能懂得从物质世界以外去寻找真理,才能深信神是实在的、无限的、永恒不变的自有者。他甚至认为,只有先读柏拉图,再《圣经》,才能接受《圣经》的教义;反之,则不能得到这种效果“假如我先受你《圣经》的熏陶,先玩味你《圣经》,然后接触到这些著作,这些著作可能会推翻我诚信的基础。”(23)柏拉图主义者虽然预示了基督教学说的某些方面,但对基督教的拯救并没有什么贡献;相反,倒是没有受过教育的虔诚的教徒,由于紧紧握住基督的十字 架,倒能上升到天堂;而有学问的哲学家们的推理,在这点是不起作用的。(24)这些言论表明,无论柏拉图主义对奥古斯丁曾有过多少影响,也没能取代他的基督教信仰。他研究希腊哲学是为了像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从埃及人那里夺取金银财富一样,从希腊哲学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为基督教服务。(25)他对希腊哲学的不是为了使基督宗教问题进入哲学,而是为了让希腊哲学为基督教信仰服务。
总之,在古代基督教思想家那里,占上风的观点是将基督教教义解释为真正的、最高的哲学,并企图证明基督教教义已经把可能在希腊哲学中发现的那些具持久价值的所有学说融合于自身。“天下的一切至理名言都属于我们基督教。”(26)基督被称为导师,这个导师就是理性本身。通过这种方式,基督教教义便与理性哲学尽可能地接近了。对基督教思想家来说,完全不加选择地 “接纳”希腊哲学或完全不加改造地“使用”希腊哲学的情况并不存在,也不可能。

三、基督教“解构”希腊哲学之结果

单纯从西方哲学发展角度看基督教与希腊哲学的关系往往看不清其意义所在,而若把握了古代西方文化向中世纪过渡的全景,那么,双方所处的位置及其作用可以看得比较准确了。有学者这样评价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不只是对中世纪人的思想的形成作出了许多贡献,而且,通过使用正在崩溃的大厦的材料,有助于使某些古代的成就继续保持生命,为了在不同的基础上,缔造一种新的文化。”(27)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所有古代基督教教义对希腊哲学的“解构”。
“解构”是以德里达为代表的当代解构主义思想的核心。用这个术语来概括西方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并不是最佳选择。如果我们一定要用,那么,从基督教与希腊哲学思想交锋的最终结局来看,主要是基督教神学“解构”了希腊哲学,而不是希腊哲学“解构”了基督教。用一个西方学者常用的比喻来说,是基督教的“圣灵之剑”肢解了希腊哲学与文化。这一结局给西方人的精神世界带来了以下后果:
后果之一:西方人的精神核心从希腊哲学中的“终极存在”(或“理性神”)被置换为基督教思想体系中的“三位一体之神”。在希腊化时期和罗马帝国时期的宗教狂潮的影响下,各种希腊哲学流派作出自己的回应。然而,“哲学陷入这潮流愈深,就愈明显地显示出:哲学不能用伦理的生活理想满足有教养的人——不能向他们保证预许的幸福。因此结果是(首先是在亚历山大里亚),宗教各种观念混杂的、澎湃的洪流一股脑儿地涌进哲学中来;这一下,哲学在科学的基础上不仅力图建起伦理的信念,而且力图建起宗教。哲学,利用希腊科学的概念、澄清和整理宗教概念:对于宗教感情迫切的要求,它用令人满意的世俗观念来满足它,从而创立了或多或少与各种相互敌对的宗教紧密相联的宗教形而上学体系。”(28)这种类型的接纳使哲学自身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困难境地,并最终失去了公众的追随:相反,基督教则在接纳希腊哲学的同时使自己的信仰对象成为西方精神世界的核心,而元论此时它的神的观念已经与初建时有多大区别。后果之二:逻各斯中心主义(理性主义)转变为信仰主义;哲学原有的中心位置边缘化了,最终沦为神学的奴 仆。元论人们怎样概括希腊文化对后世的影响,希腊古典时期哲学中的理性至上的原则是人们公认的。希腊哲学家对基督教的批判不同于一般的异教徒。他们有哲学头脑,有理论分析能力。他们对基督教的批判本质上是理性思维对自然主义形态的宗教意识的批判,而非不同宗教之间 的抗衡。因此,他们的批判可以看作是从外部推动基督教的宗教意识朝着理性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基督教的神学就是基督教信仰与希腊哲学思想碰撞、交锋的产物。然而两者又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合一。因为,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必然要贯彻信仰至上的原则。基督教可以有选 择地接纳希腊哲学,给它以一定的地位,但无论如何不会与之等同。奥古斯丁把信仰的对象分成三类:第一类,历史的真理,只能信仰而不能理解;第二类,数学和逻辑学一类的真理,信仰这一类真理要和根据事实获得的理解结合在一起;第三类,关于上帝的真理,首先要信仰,然后才理解。以信仰为前提,理解才有可能。正如他自己说的:如果你不理解,信仰会使你理解,“信仰是理解的途径,理解是信仰的一种报酬。”(29)理解和思考“不是为了抛弃信仰,而是通过理性之光去理解,这种理性之光,你是凭借信仰,已经是牢牢地把握住了的。”这种包容理解或知性在内的信仰主义就是中世纪基督教信仰的特点。随着基督教信仰至上原则的确立哲学理性只能处于仆从的地位。西方的中世纪就是这种哲学境遇的最典型时期。
作者:杭州大学哲学社会学系(310028)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利兹大学哲学博士

①叶秀山: (“哲学”如何“解构”“宗教”》,(哲学研究)1997年第7期。
②(27)阿姆斯特郎:(剑桥晚期希腊和早期中世纪哲学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980年英文版,第277、 34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141页。
④圣经和合本, (使徒行传)17:18,“以彼古罗”是 “伊壁鸠鲁”的另一种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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