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子( God the Son )“为救世人,取肉身成为世人”,万生借他而造;
“上帝的儿子,从蒙福的童女玛利亚的腹中,去了人性,所以有神人二性,无可分开,联合于一个位格之内;就是一位基督,真上帝、真人;从童女玛利亚所生,真真实实受了苦,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他就能叫我们得与天赋复和,不独为人的原罪,也为人一切本罪作了挽回祭。”
耶稣基督曾下到阴间,经过三个昼夜,复活并升天,坐到父的右边,统管一切受造之物,司审判活人与死人。旧约中,对天使般的或超自然者偶或也用“上帝之子”称呼,如《约伯记》和《但以理书》,称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为“上帝的儿子”。新约发展与升华了这个概念,认为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保罗说耶稣是上帝天然的儿子,而信徒是上帝收养的。十字架为我们带来了一种崭新的思考方式,一种约定的价值,必须为人所信仰;这也就奠定了生命神学的理性根基:基督的生命是特殊的,而人的生命由基督的生命决定的,人的生命的形式与内容都由上帝通过独生子耶稣给定,从而成为上帝的“孩子们”,信徒所称的“我们在天上的父”与耶稣所用的亚兰语“阿爸”是有重大区别的。基督教所明示的上帝并不是耶稣肉身的父亲,这与伊斯兰教徒的理解不一样,“ittakhadha”对基督教来说是一个异端,基督教认为,耶稣的独特作用表现为,上帝在耶稣里将自己启示出来,耶稣是上帝拯救世人的代理者。“人子”的称谓,是为肯定基督的人性,基督的人性不是被吸收进神性,而是从神性中分出;《圣经》中认为,基督保留人性的一个见证,就是带着人性的圣灵感孕的实体升天,将来他再临审判时,也像他升天时那样(徒1:11);那时他们将看到他那被他们刺透的身体(约19:37;启1:7);在审判后,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7)。基督有一面始终与我们同性,圣子是一个受生(begotten)的存在,这是说明,生命由肉身显示它的现实性,基督在永恒中不抛弃人性的原因就是以血肉之躯与我们接近,使“道”在我们中间,只有由人性的基督,才能使我们相信上帝拯救人类的目的。 耶稣来到世上,为显明上帝,以自己的身体作为赎价,使被囚禁的人重获自由,并摆脱了罪的捆绑以及对死亡的恐惧,得到了生命的彻底释放,从此我们的生命变得极其珍贵,因为是基督用重价从撒旦那里买来的。我们也会更加爱惜我们的肉身,肉身使我们有了现实性,同时我们用思想与行动把对神的意旨的具体贯彻成为可能,肉身的自由状态不仅要我们利用其荣神益人,而且必须确知人的生命的真正意义就是爱。当然,如安提阿学派与亚历山大学派的争论一样,基督教内部从来没有统一对基督神性与人性合一方式的争议,基督教许多学派与亚历山大学派一样,十分强调神的他异性,它的不变的圣洁以及不受感情影响的特性,不可能被受造的败坏污染;堕落的人性可以获得逻格斯完美神性的医治,而神性却始终完美无缺。安提阿学派却格外重视人的生命力量,结合道成肉身,认为人类在救恩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一点不可忽视;耶稣的人性具有自我选择的道德能力,他的人性不可看作是被动的器具,耶稣只有用人格的力量,才成为人类理智与意志的典范,使人类有可能进入高尚。耶稣必须完全作为一个人,和我们的生命的角色一样,人把他视为同类,他同样要接受试探和诱惑,他的“神人”与“道人”的特性由于伦理的需要必须被掩盖,圣子的“一人性”,使道成肉身中“神所穿的人”与穿上人的逻格斯区别开来。
ruach是希伯来词,其词义幽远,意蕴无限,绝非其他文化语境所能明示或再现,这对于我们理解“圣灵”来是一个难以逾越的语言障碍。英语系统通常用三个词来对译:wind(风)\breath(呼吸)\spirit(灵);显然,生命是属于圣灵的,教父门根据圣经承认圣灵为“上帝之灵”或“基督之灵”以及基督徒认识的“我信圣灵”的“圣灵”就是为生命所设计的一种高尚的不可替代的神圣力量。圣道应被看作是基督教教义的源泉,但对圣道的理解,却因对圣经的解释不同而出现诸多的分歧,因而形成基督教不再是精神和生命的宗教,而成为文本化的宗教,这是解经学泛起的原因。究竟“奉主耶稣的名受洗”的信徒,是否同时拥有了圣灵的保障,是否圣灵降临的新力量已经对人发生作用,已经被人的生命之躯所领受,并从此人将有能力无限度地反抗敌基督的进攻。上帝是通过圣灵“赐生命的”,但是否“从父出来”,还是“从父和子出来”,或是如“从父通过子出来”都肯定“圣灵”对生命形成的决定性价值。基督教为什么设定由圣灵的工作使人认罪、悔改、成圣?并且强调信徒必须接受圣灵的感动才能在生活中表现出各种美德,才可能使神在人的生命里种下的善举的种子复活与显现。圣灵从创世至人类历史以及所有生命的终极,使真、善、美,通过圣灵的运行、启迪和召叫,成为现实的存在,并让人类醒悟,彰显圣爱就是生命的品能或责任。圣灵像风,吹拂生命的甘露,像气息将生气吹进亚当的肉体中,使其成为一个有灵性的活人,自此生命有了“呼吸”的观念,使死与“活”有了本质的区别,生灵特有的标示着“活力”。圣灵是赐生命者,是神赐能力(charism),它替代上帝的具体行动,是行动的上帝,是务实的上帝,是给与人以生命和生机的上帝,它直接与人的生命实体相联系,人的生命因圣灵的的检验而有价值,值得尊重;生命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重复,但必须有圣灵的应允才可能实现,才具有上帝创造的“名”,才与世界一起被赋予存在的意义。圣灵与圣父、圣子同样应接受人的崇拜。基督教神学重视圣灵的帮助,只有圣灵能使启示发生,正如布塞(Martin Bucer)在对福音书注释中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