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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批判(1)-逻辑学
来源:  作者:严春友  点击:次  时间:2001-12-1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在宏观上,我们随意改变自然生态系统,已经受到了各种惩罚。塔克拉马干沙漠在古代是一片绿洲,当时那里有许多国家,经济也很繁荣。但由于人类对自然的肆意破坏,它逐渐变成了沙漠。当今各种自然灾害的加剧,沙漠的扩大,无不与人类对生态系统的随意改造有关。在数亿年中形成的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它的各个部分本来是相互适应的,而我们根据对于这个整体的各种规律及其相互之间的适应方式的不完全的认识,就要去改变它,那必然会造成生态失衡。我们的智慧无法与自然的智慧相比,假定让我们来设计一个宇宙,绝对不会设计得这样完美,我们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智慧。随意更改“上帝的伊甸园”,给我们带来的恐怕不会是福音,而只能是末日审判。
自然不是我们的客体,只有我们所认识的那极小的一部分才是我们的客体。自然之产生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去征服她。她存在并不为了什么,只是存在着罢了。从自然与人的 关系来看,自然只是为人提供了一个可供栖息的场所而已。我们与她的关系,只是适应关系,我们只能适应她而不能改变她。
在主体性这种狂妄思想的指引下,人们片面地认为自然是盲目的,这是十分肤浅的看法。虽然她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不知道,或者说她根本没有什么最终目的,但她的运动和发展的每一步都是有目的的。如果自然是盲目的,她怎么会有严格的规律呢?我们又怎么能够认识她呢?如果她是盲目的,那么整个宇宙就会处于一片混乱之中,而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井然有序。要产生出什么,所产生的东西有什么功用,如何存在和活动,这一切都是遵循一定规律的,怎么能说自然是盲目的呢?我们的身体就是自然目的性的最好例证:我们身体内各个器官的功用、位置、结构、衰老的过程等等,都是预定好了的,长了嘴就是为了要吃东西用的,长了肺就是要呼吸用的,怎么会没有目的呢?
人们以为只有人才有目的,而其他一切存在物都没有目的,因为只有人是有意识的。这也是一种自以为是的看法。且不说那些高于我们的生物是有目的的,仅就人的目的而言,也是相对的,人的目的只是相对于他现有的认识水平而存在的,这就意味着他的目的也是相对的,因为他的认识总是相对的。他的行为也远不是自学的、有意识的,事实上人的大部分行为是盲目地、无意识地进行的,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欲求在行事罢了。至于为什么这样行动,他往往并没有考虑过。人的行为经常是受无意识支配的。还有,他存在的根本意义、终极目的,他全然不知。所以,从终极的意义上讲,人也是盲目地活着。
人也不可能是社会的主人。否则,社会就会按照人的意愿发展了,可事实上并非如此。社会的发展自有它独立的规律,人们对于社会的意愿并不能都付诸实施。历史的经验表明,对人类社会许多有意识的改造活动,往往还不如不改造好,这足以说明人不能完全主宰社会。
人也不是自己的主人。主体性是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宰,但弗洛伊德主张,人不是他自己的主人,无意识才是他自己的主人。虽然弗洛伊德的观点有些极端,但至少正确地指出了人的许多行为并不是有意识的。从弗洛伊德的分析以及我们实际的精神生活来看,每个人的内心世界也远不是统一的。一个人的内心中充满了种种相互冲突的看法、倾向,每一个倾向都向他的意识献媚,力图为它所选中,当几个倾向的竞争力相差无几时,他就会感到痛苦,拿不定主意究竟采取哪一种倾向好。这时,他的内心世界好像有许多个人在辩论,好像是一艘不能自主地漂浮在各种意见的波涛之上的小船。正因为一个人的内心是不统一的,所以他会常常改变意见。因此,一个人出尔反尔并不值得惊奇。由此看来,自我也远远不是自己的主人。
从人在社会上的行为来看,人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些强调主体性的人说,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这种说法包含着这样一个命题,即:人的命运完全是由意识决定的。这种观点显然过于简单化了。人的命运,不可能是由一种因素决定的,而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的,如社会因素、人的先天条件等。这些因素远远不是意识能够控制的。反过来说,如果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么人们就会如愿以偿了,相当总统的就成了总统,想当诗人的就成了诗人,想成为富翁的就成了富翁。可事实并非如此,恐怕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可见,人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无论是从人类整体的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来看,人都远远不是一个主体,远远没有成为自觉。他既不能控制自己的整体行为,也不能控制自己的个体行为;既做出了种种有害自然的事情,又做出了种种伤害人类自己的事情。既然人类连自己的行为都不能控制,怎么能够控制自然呢?人类在处理整体事务的时候,不同的人之间意见纷纭,甚至截然相反;在处理个人事务之时,自己的意见也难以达到统一。如果说人能够控制自然,那么让自然听从哪一种意见呢?自然将会无所适从。
人只是一个相对的主体,远非绝对的主体。在大自然面前,人类还是谦虚一点为好;狂妄自大,到头来受到惩罚的只能是人类自己。
人远远不是自然和宇宙的主体,只有自然和宇宙自身才是主体,我们仅仅是这个主体的一部分,是它的从属物,我们的主体性不可能超越这个永恒主体的规定。
以人为本,这相对于那些人为的异化制度来讲是可以的;但这决不意味着人类可以对自然界为所欲为。
人的确有比动物和植物高明的地方,但这决不能成为人类肆意践踏生态系统、杀害和毁灭动植物的借口。自然赋予人的这种优越性是不可滥用的,对它的使用有其限度,如果使用不当,这种高明就可能会变成愚蠢。从自然的角度看,人并不比动物更优越,在大自然的宴席上,一切存在物都是平等的。一切存在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价值和意义,不能用我们人类的眼光来看待它们,以它们对人类是有用还是有害来加以取舍。即使是那些存在物对人类的用处,我们也远远没有也不可能发现完毕,如太平洋紫杉,以前被认为是没有用的,但后来发现从中可以提炼出治疗癌症的药物 ,可是这时太平洋紫杉已所剩无几了;这些存在物对于人类整体的用处,更是我们所不可能知道的。
因此,笔者主张,人类不仅应当有一种世界主义,还应当有一种宇宙主义。世界主义是以世界意识为基础的,一个人能够从世界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但这还远远不够,因为,世界的观点还是一种人类的观点、地球的观点,从这个角度看问题,还是非常片面的。因此,它应当时一步发展为宇宙主义。人类考虑问题应当从宇宙的角度出发,应当建立在宇宙意识的基础之上,有一种宇宙般的博大胸怀。只有这样,才能超越狭隘的主体性思想,达到与天地一体的境界,人类才会有远大的前途。人类不仅对待自身应当是善的,对待动物和植物也应当是善的,对待大自然的一切存在也都应当是善的,换言之,对待宇宙应当采取善的态度。这种善是一种宇宙之善。如果我们以善来对待宇宙,那么,我们一定会得到来自宇宙的善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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