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周易》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有着无与伦比的典范意义。对于《周易》的成书过程,传统学术界一般沿用成说:“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汉书·艺文志》),而三圣伏羲、文王、孔子所处的三古时期正是中国早期文明巫、史、子文化递相转化的时期。换言之,即《周易》以一书而集巫、史、子三阶段的文化思想,并因秦朝的不焚而得以单独完整地保留了原始客观的巫、史、子风貌。这对以“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自序》)自居的司马迁来说,不啻是一个极好的范本,我们不难从《史记》的创作宗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报任安书》)发现司马迁对《周易》“集成”意义的自觉践履(关于《史记》创作宗旨与巫文化、史文化、子文化的对应,俞樟华、梅新林先生在发表于《东方丛刊》1996年第1辑《巫史子文化的承传与重构——司马迁历史哲学论纲》一文中作了精彩的论述,拙文兹不赘述,仅从《易》学角度聊作补充。)〗。
司马迁作《史记》欲“以究天人之际”的“巫”意识与《易经》作为占筮之书的巫文化特质相应应该是没有争议的。首先,八卦的产生,从哲学意义言,是“伏羲氏”(表案:不能理解为一人)观天法地的产物,“古者包牺氏(即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于是始作八卦”,其目的是“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下传》);从宗教角度言,则起源于原始宗教中巫术占验方法之一的八索之占(参见于省吾《伏羲氏与八卦的关系》)。其次,就六十四卦之卦爻辞看,上经三十卦多言天道天命天行,下经三十四卦多叙人事人情人伦。再次,《易传》中解释卦辞(即一卦之总旨)的《彖传》多以“天地……,圣人……”对举及“……,天之道也”、“……,天地际也”、“……,天之命也”、“顺乎天而应乎人”等格式来诠释天地人“三才”之道。另外阐释《易经》整体旨向的《系辞传》《说卦》《序卦》《象传》等更是把天道和人事相附会比拟。要之,《周易》之本意与本源均在于探求天人关系,司马迁不过是把这种“巫”文化思想提炼升华为更加精警的语言而已,并以史书、史实为载体进行了生动直观的演绎。
相对而言,“通古今之变”所表现出的“史”意识与《易经》“史”性质的对应较为复杂些。除前述形而上的使命意识的承传外,恐怕还不能排除《易》卦爻辞作为历史文本的影响。卦爻辞虽然至今还不能确定是谁所作,但“卦爻辞是根据旧筮辞有意识编排而成”的结论则是易学界共识[2]。而古代的占筮往往与天子、诸侯的军政大事密切相关,因此其中难免有昔日史实的痕迹。实际上,“以史说易”也的确由来已久。早在《易传》中就已对卦爻辞的历史性质有所认识,“《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系辞下传》);《序卦》则据《易经》六十四卦卦序,阐述其中先有天地万物,然后有男女、社会及社会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晋时干宝《晋记》更具体指出:“凡《易》既分为六十四卦,以为上下经,天人之事,各有终始……文王周公所遭遇之际,武王成王所先后之政,备于此矣。”(李鼎祚《周易集解·杂卦》引)宋以后则出现了“援史证易”派。20世纪以来,《周易》古史学派更是蔚成大观。自20年代“古史辨”派从卦爻辞中钩沉出众多的殷周人事与典章礼仪制度后,三四十年代,章太炎、胡朴安等进一步勾勒了系统的《周易》古史观:一部从草昧时代到周初文、武、成王时代的社会进化发展史;80年代,以李镜池、李大用为代表,《周易》古史已落实为“西周社会史”;90年代黄凡更进一步具体指实《周易》六十四卦是周文王受命七年(公元前1058年)五月丁未日至周公摄政三年(公元前1050年)四月丙午日共2880天的编年日记体筮占记录,其中包括了商周之交的主要历史(诸说之详细论述可参见宋杨万里《诚斋说易》;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李镜池《周易筮辞考》,载《古史辨》第3册(1931年);余永梁《易卦爻辞的时代及其作者》,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1分册(1931年);章太炎《历史之重要》,载《制言》第55期;胡朴安《周易古史观》(194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李镜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黎子耀《周易秘义》,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香港谢宝笙《易经之谜是如何打开的》,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李大用《周易新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黄凡《周易——商周之交史事录》,汕头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要言之,《周易》卦爻辞乃中国最初的史籍,开《春秋》之先河。
目前虽然尚无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司马迁对《周易》历史性质的认识程度,但是通过内证和旁证可以肯定司马迁对《周易》历史性质是有所认识的。他在《司马相如列传赞》中说:“《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之以显,《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讥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显见是以“史”为着眼点的;“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对《周易》成书过程及作者的这种认识无疑立足于对《周易》历史性质理解的基础上。另有一旁证可间接证明司马迁不可能忽视《周易》的历史性质,较司马迁略早的淮南王刘安(《史记》有传)在《淮南子》中将上古史事与《周易》卦爻辞相比附。司马迁既为其作传且好《易》,自不会置其著作和观点于不顾。凡此诸证,足证司马迁对《周易》的历史性质是有一定了解的。而既然《周易》卦爻辞是记录历史进程和探究成败因由的,那么无论从实际现象、客观规律还是“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彖传》)的政治宣言看,“通变观”其实是一种基本的史学观念,司马迁赋予“承弊易变”、“佑天应人”、“法后王”等新内涵也就顺理成章了。
对于《周易》的“子书”性质,历来几乎无人点破,实际上稍作分析,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周易》由《易经》和《易传》(又称“十翼”)两部分组成。就《易传》而言,首先,《易传》产生的时期在春秋至战国后期,与“百家争鸣”的诸子时代相始终。其次,三十多处的“子曰”明显带有类似《论语》的特色。虽然孔子作“十翼”并不能全信,但以此否定《易传》的自我立说证据也是不足的。再次,《易传》虽作者不明,但并不能否定“某家”借《易经》立说的可能性,《论语》、《孟子》、《庄子》等不也掺附有后学的思想观点吗?另外“十翼”整体思想虽然庞杂,但每篇实际上各有论述对象和中心内容(详下),明显具有战国中后期诸子思想共有的“整合”特色。《吕氏春秋》不就是因其“杂”而自成一家的吗?总之,《易传》的“子书”性质十分明显。至于《易经》,先贤誉之以“群经之首”,笔者以为,这不仅仅是因为《易经》成书年代之渺远难稽,更主要的是由于《易经》对“群经”至深至广的影响。虽然传统“四部”将儒家经典归入“经部”,但从现代学术角度看,儒家不过是诸子中影响较大之一家而已,因此从《易经》的实际影响考察,所谓“群经”其实也不仅仅指儒家经典,实可解作诸子典籍之总名。《周易》从整体言,几乎影响了所有先秦典籍与诸子思想,因此《周易》一书虽无“子书”之名却无疑具有“子书”之实。司马迁既然以先秦古文化的承继者和总结者(参见《自序》)自居,自不会也不可能拘执于一家一派,惟与《周易》之弘博相契合。的确,无论就其“成一家之言”的宗旨、博通宏肆的内涵,还是实际达到的影响效果看,《史记》都无愧于其后继者的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