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亨行时中”,“保合太和”——论《易传》的中和哲学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摘要:《易传》的主题和精髓是弘扬了儒学核心的中和哲学,它深刻揭示了阴阳中和之道是天地人万物发展的根本之道,生生日新、与时变通的时中精神是最高的生存智慧,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中和原则是根本的民族精神。《易传》把儒家的中和哲学推到了一个新高峰。

关键词:易传;中和; 时中

 “Go smoothly by acting timely  &  appropriately”,preserve the harmoniousness”:

On the philosophy of harmoniousness in Yi Zhuan

Abstract: The theme and marrow of Yi Zhuan is to develop the philosophy of appropriateness and harmoniousness, being the core of Confucianism. Yi Zhuan deeply exposed that harmoniousness between Yin and Yang is the principal way for universal things' growing; renewing all the time and changing appropriately with times is the highest living wisdom; the principle of harmoniousness and appropriateness with “striving unceasingly” and “thickening virtues” is the fundamental Chinese national spirit. Yi Zhuan put the philosophy of appropriateness and harmoniousness of Confucianism to a new peak.

Key words: Yi Zhuan; harmoniousness; appropriateness all the time;

 

    中和哲学是儒家哲学的基本形态,是儒学的核心和实质。儒家的中和哲学,自孔子开始,经孟子、荀子而在《易传》中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易传》十篇,相传为孔子所作,但据今多数学者观点,它当为战国中后期作品。从儒家中和哲学由政治哲学、道德哲学而本体哲学的逻辑历程看,这一观点应是成立的。

《易传》与《论语》直论人我之际的旨趣不同,它以“究天人之际”为主题。它的主旨和精神是借宇宙万物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易道本质揭示人类进取创造的生存方式,标举儒家崇尚的人格理想和价值境界。易道体现了以中和为特色的天人和合的价值取向,奠定了中华民族尚中尚和的思维方式。而易道的中和之道本质上即是时中。清人惠栋断论:“易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曰:时中!”[1](《易尚时中说》)惠栋是易学大家,其论可谓勾勒了《易传》的核心精神。

一、中和易道论

        《易传》的基本范畴是阴阳,“一阴一阳之为道”,“生生之谓易”,《易传》的易道就是一阴一阳动态化交感平衡协同运动所引起的创造宇宙生命的生生之道。阴阳之所以能生生变化,其因正在一阴一阳之间的中和化相互作用。易道即是阴阳中和之道。“易之道,可一言而尽也,中焉止矣。”[2](《语要》)《周易》的有机化系统化的宇宙观中,整体性、协调性、最优化是其三大特征,而其核心是中和性。中和性表征贯穿统合着整体性、协调性、最优化。

一般认为“易”有三义,即变易、不易、简易。然而在我看来,这三义本质是一致的。易道首先是关于生生大化的,即讲变易的,所以具变易性;但易道作为世界生生大化的总法则和根本规律,却是普遍一般的常道,故具有不变性。同时,这种总法则和根本规律的易道,是最普遍最一般的,具有最大的普适性,因而从内涵上讲,也是最简易的,它只是“一阴一阳”,具有简易性。因此,变易、不易和简易是内在相通的,都只是易道的不同性质、特性和特点。而这种综合着“变易”、“不易”和“简易”的易道其根本内容即是中和,易道是阴阳中和之道。

易道首重变易,易道是生生通变之道。《易传》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是一个不停变易流转的系列。“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易》就是在揭示宇宙天地万物整体变动不居、周流不停的客观辩证法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主体如何适变,如何变通的,即如何致中和的。

因此,易道不仅是客观规律或客观辩证法,而且也是思维规律或主观辩证法。易道强调变通的实质即是实现主客体在实践活动中的合一。《系辞》所谓“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变而通之以尽利",“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通变之谓事”等都在反复强调主体通过创造文化的活动实现变通,实现天人和合。而变通的内在动力和最高原则便是阴阳辩证法的中和之道,具体又有二种不同的形态,一是客体的结构上的,一是主体的时间上的。所谓客体的结构上的,是指在卦象上的“位中”,其表现即是崇尚二五中爻,其实质则是揭示了宇宙万物最佳存在状态和发展途径,即阴阳中和是宇宙万物存在和发展的内在根据和发展动力。所谓主体的时间上的,是指在彖象上的“时中”,其实质是揭示了主体在思维行为上的通变性,以保证主体行为的有效性、创新性、合理性、成功性。

二、“保合太和”论

     《易传》崇尚中和,首先表现在横向结构上即卦象爻位上是崇尚中爻。中爻,即处中位之爻。在由六爻构成的卦象中,二五两爻分居上下两卦的中位,这种情形也叫位中。

《易传》认为,在六爻之中,二五爻处于中位,是中爻,而中爻就意味着在位置结构上处于最佳的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平衡点或统一点。因此,“处中”“得中”就意味着事物处于一种最佳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意味着事物处于最佳的有序状态中。因此,中爻往往象征着吉利亨通。《易传》中记载有大量中爻与事物存在发展的“吉”“亨”内在一致的卦爻辞,如《系辞上·坤》的“黄裳元吉,文在中也”;《象辞上·临》有“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象辞下·解》有“九二贞吉,得中道也”等等,都指明中正之爻使事物处于“吉”“亨”“贞”的有序状态中。而在易学史上,无论是象数派还是义理派,在解《易》时,也都阐扬着这一中爻为吉亨的思想原则。如汉易中以象数解易的代表人物虞翻,在解“临”卦九二时说:“得中多誉,故无不利。”又解释“观”卦九五爻时为“五得道处中,故君子无咎也”。魏王弼以义理解《易》,都以中爻释卦爻辞中吉利之辞,并把居于中位的二五两爻视为一卦的主体。北宋程颐继承王弼的义理路子,更提出了“以中为贵”“中重于正”的命题,充分体现了《易传》尚中的观点。

《易传》崇尚中爻,又特别崇尚中和。《易传》中和,从爻位上看,是指二五两中爻阴阳既当位,又相应,这种中和也叫“太和”,它寓指阴阳对立面力量均衡无偏性,矛盾双方处于一种最佳的和谐统一协同的关系和状态。从更广阔的视角看,从整个体系看,《易》的六十四卦本身都有阴阳平衡中和的意义,每卦三个阴位三个阳位也体现了客观的中和平衡协调规律。

《易传》中心法则的中和之道,是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对宇宙天地万物发展的直观经验中概括而成的。它揭示了阴阳只有处于中和的平衡和谐统一关系,矛盾统一体才是有序的,才有最佳的发展状态。否则,事物统一体就失去了存在发展的动力根据,从而趋向分裂解体,而对这一事物言,也就是“凶”“灾”。这就是“乾”上九说的“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之上九以阳爻居于最上位,在《彖传》就是“穷”,因而有“灾”。它实际上是源于一个“亢”。“亢”就是过于高亢,偏离了中和,因而就不能再发展,就“穷”顿,就陷入灾难。因此,对于事物来说,其“亨”其“吉”源于“中和”或“太和”,其“悔”其“凶”源于不中。故《系辞》说:“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居中则吉存,居偏则凶亡。“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只要使阴阳处于“太和”关系中,万事万物就能保持各自的生命本质和存在状态。故程颐释此说:“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保合太和也。”[3](《伊川易传·乾·彖》)阴阳高度中和的“太和”正是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宇宙万物常存而不毁的根本原因。《系辞》中“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也正是指在中和关系中,天地万物男女才呈现一派生生欣欣的兴旺景象。“保合太和”之“太和”作为中和的理想状态,是生生之太和,是动态的和谐。“太和”论既指寓天地人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又明示天地人万物只有在高度和谐统一中才能获得最佳的存在状态和发展方式。“太和”正体现了天地合一的精髓,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想。这种阴阳中和论或太和论充分体现了先秦哲学的理性思维水平,它不仅标举着理性力量对神话迷信的超越,而且也展现了理性思维探索天地自然的轨迹。在“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的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其一阴一阳的中和之道的不易性简易性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和”“太和”的最高抽象程度。而中或太和作为事物存在发展的最佳方式和内在动力则本质上是辩证法的,它体现了“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的辩证法核心原则,它代表了先秦哲学关于事物存在和发展学说的最高水平。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