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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诗歌教育史纲要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中国诗歌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古代文学的河流里追本溯源,诗歌恐怕是最古老的文学形式。如果从“杭育杭育”派的原始诗歌开始算起,那么,诗歌的历史也就几乎等同于人类语言的历史。流传至今的《弹歌》也许就是远古时候最美的诗歌了。

  有了诗歌,也就有了诗歌教育——利用诗歌来传承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教授自然知识与社会伦理,同时完成识字写字的任务,教会读诗作诗的方法。诗歌的产生,随之产生了诗歌教育;诗歌的繁荣,随之带来了诗歌教育的繁荣。诗歌的历史有多长,诗歌教育的历史就有多长。《弹歌》的流传也正是诗歌教育的结果。

  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诗歌教育是什么样子,没有办法说清楚,只能凭借想象去猜测。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后,诗歌教育的内容、形式、作用大致可以说的清——因为有许多时候即使是用文字记载的所谓“历史”也往往极不可靠。

一、夏、商、周时期的诗歌教育

  依据现有的历史资料基本可以确定:夏、商、西周的诗歌教育主要是结合礼乐教育和射御教育而进行的。当时的习礼、习射、习舞、习乐和学艺等教育活动常常与诗歌教育结合在一起,难以分开。西周的学校,大概分国学和乡学两极。国学即天子之学,是当时的最高学府,为大奴隶主贵族所有,以诗、书、礼、乐为主要学习内容。其中“乐”包括音乐、诗歌、舞蹈课的内容。据《周礼》所载,大司乐向国子传授“乐德”、“乐语”、“乐舞”。其中乐语之教包括“兴、道、讽、诵、言、语”,“讽”与“诵”主要讲的是诗歌教学,要求学生能背诵诗歌,创作诗歌。当时,朝廷和民间诗歌十分发达,其应用范围也很广泛。诸凡举行集会,如庆功祝贺等,都要演唱传统的或贵族们创作的诗歌。在这种场合能够吟诵诗歌,乃是具有文化修养的表现。当时的诗歌教学必须体现特定的政治伦理思想,满足社会需要,因此,西周乐教开创了我国“温柔敦厚诗教”之先声。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是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过渡时期。政治上王权衰落,诸侯割据争雄,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文化教育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打破了奴隶主垄断文化的格局,“官学衰落,私学兴起”,出现了学术下移,士阶层崛起,百家争鸣,思想大解放的新局面。

  春秋时期,四言诗已经十分成熟,作诗言诗蔚然成风,举凡庙堂祭祀、外交应对、亲朋酬答,都离不开诗歌的创作和应用——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是明证,其中的一部分便是这个时期的作品。战国时期,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伟大诗人屈原,创造了一种新文体“楚辞”,使诗歌获得了饱满的生命力。诗歌的初步繁荣,为当时开展诗歌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材。

  中国有确切文字可考的历史中,最早的有意识地开展诗歌教育的人是孔子,他以自己的睿智认识到诗歌的多种作用,提出了诗歌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诗歌教育理论。孔子把“诗”作为教学内容之一,为此他整理了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实际上也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教育课本。“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史记·孔子世家》)。他要求学生“诵诗三百”:“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第十七》)。用现代白话理解,孔子所说的“兴”是指诗歌运用比喻联想,托事于物,因物寄兴,有激发情感意志、使人奋发有为的作用;“观”是“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就是说诗歌可以起到观察社会现实、认识生活、感悟哲理、了解风俗习惯、知晓国家盛衰的作用;“群”是“群居相切蹉”,即互相启发,互相砥砺,引起感情共鸣,改变轻薄妒忌的恶习,培养群体意识,就是说诗歌可以使人们交流感情,达到和谐,起到团结人的作用;“怨”是“怨刺上政”,就是说诗歌可以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的社会和不良的政治,即运用讽刺的形式针砭社会不合理现象,批评当权者的政治;“事父”、“事君”则是懂得伦理道德,培养忠孝观念;“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是学习自然常识。孔子的“兴、观、群、怨”学说奠定了中国古代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他整理的《诗经》成为我国诗歌教育教材的典范。

  由于诗歌具有多种作用,因而孔子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第八》)的见解和主张,甚至认为“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篇第十六》)。孔子强调学习《诗》,是认为它可以培养想象力和观察力,用其中的道理修身养性,可以用于政治和社交。自此以后,儒家把《诗》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宣传儒家学说的重要手段。墨子也说: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篇》);还说儒者“弦歌鼓舞以聚徒……务趋翔之节以观众”(《墨子·非儒篇》)。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教育思想,提出“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等主张,对后世诗歌教育乃至语文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意逆志”就是说在读“诗”时,读者要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理解作品中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不要受拘束于词句,曲解甚至歪曲全篇的主旨。《孟子》中记述了孟子与弟子咸丘蒙关于“以意逆志”的对话:咸丘蒙问:“《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孟子答道:“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知人论世”的意思是要根据作者的生平经历和所处的时代背景,站在作者的立场上,与作者为友,体验作者的思想感情,准确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和正确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孟子·万章下》云:“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此后,“以意逆志”、“知人论世”一直是我国阅读学理论的重要原则。

  荀子是战国末期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继承孔孟学说,十分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把《诗》与《书》、《礼》、《乐》、《春秋》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发扬了儒家的“诗教”传统。

二、秦汉时期的诗歌教育

  秦王朝统一天下后,秦始皇采取了“书同文”、“行同伦”、“颁挟书令”、“禁私学”和“以吏为师”等巩固统一的重大政策和措施。“颁挟书令”导致了“焚书坑儒”事件的发生。“禁私学”、“以吏为师”,这实际上是取消教育制度。既禁私学,又不设官学,说明秦朝对学校教育的作用认识不足。这是秦朝在文教政策上的重大失误,是中华民族文化教育史上的一场历史性的灾难。

  在汉代,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尤其强调诗歌与政治教化的关系,诗歌被视为“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诗·大序》)的工具。董仲舒把孔子所说的“诗”奉为“经”,此后便称“诗经”。《诗经》是汉代确立的“五经”之一(《乐经》早已亡佚失传)。贾谊说:“为之称《诗》,而广显道德,以驯明其志。”董仲舒说:“《诗》道志,故长于质。”《毛诗序》中对诗歌抒发志向的作用更有具体的阐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古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以蹈之也。……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汉代学校分为官学和私学两种,其使用的教材有所不同。《诗经》是官学的主要教材之一,也是私学选学教材。著名女诗人蔡文姬由于家学渊源,幼年早慧,博学能文,又善诗赋。《后汉书·邓寇列传》载,邓禹“年十三,能诵诗,受业长安。”由此可以看出汉代诗歌教育的成效。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中夸赞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六诵诗书”,真实地反映了汉代诗歌教育的普及程度。

  诗歌在汉代有了新的发展。汉代乐府诗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诗歌继《诗经》、楚辞之后取得新的成就。汉武帝时设立“乐府”,它所收集的民歌就叫“乐府”民歌,多同民间的音乐舞蹈相结合,乐府诗大多是在这种民歌的基础上加工形成的,如《江南》、《陌上桑》、《十五从军征》等,具有典型的“兴、观、群、怨”的作用。乐府诗的整理流传,推动了诗歌教育的普及。从此,五言诗代替了四言诗,在长时间里成为诗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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