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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易.乾》所表的「天」有中道之修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c3] (六)

 

  《周易》的「帝」是超自然的人格神。

  在文王看來,天帝的道是中直下貫的,這由他在《乾》、《坤》二卦的繫辭已可窺見一斑。但帝的中道又是無為的,要有生之物善自去體會和利用厚生。此所以文王要言《比》卦。

  「帝」字在《益》卦中出現時,是由「王」享祭,可見連措辭的排場,文王也隆而重之。同樣,他於《比》卦中亦借了殷商的聖君湯之故事來說話,讓人體認領會帝道的下貫其對人對物,長遠看終究是有利的。所以《易‧繫辭上》有云「《易》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比》的卦主是九五,爻辭是:「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誡」,帛書作「戒」。王之畋獵,能存一念之仁,讓獵物在前路奔逃,有出生天的機會。邑人因此對王的施政放心,蓋信賴不會亂用刑罰和濫殺無辜,是以不用擔驚警戒或不必互相告誡。這是為政者「安」民的一義。故《小象傳》說:「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這是指失掉前面逆意而逃命的獵物,但獵物有失有得,還取得人心的歸順。所以帛書《昭力》說這是「失之前將戒諸後,此之謂教而栽之。」而《繆和》篇亦謂「湯之德及禽獸魚鱉矣」!

但這爻辭還必須與卦辭合看,義理才能相得益彰,顯出無比的重要性。

  《比》卦卦辭:「《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74

  《爾雅.釋言》:「原,再也。」朱熹《本義》從之,曰:「原,重也。」「元」,元亨之元,始也。「方」,併也,並也。〔75〕「不寧方來」,可用孔子說「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76〕這話去理解。而九五之後,上六的「比之无首,凶」,則要在舉例點出「後夫凶」。因「比之无首」乃另類的「无首」,是強凌弱,眾暴寡,「比之」無噍類矣!故上六爻之「乘剛」逆九五,自必有凶。而九五「顯比」四陰承一陽,大得人心;是則上六其外在之位雖正,但由於內不中,因此《彖傳》說:「『後夫凶』,其道窮也。」

  《彖傳》又有云:「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這是說商湯得民擁護,但這亦是因他的能善體上天的中道。《論語.堯曰》就記湯說有這樣的話:「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按:簡,大也,謂以帝心為大,同郭店簡《大常》所說的“宅天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而《孟子.離婁下》亦有語謂:「湯執中,立賢無方。」

  至此,我們便可進入《比》卦的主題核心,也是九五言「顯比」最重要的一個範疇,就是有關「原筮」與「顯比」的密切關係。而這又關連到孔子對《乾.九二》的中而不正卻說「龍,德而正中者也」,但《比.九五》的既中且正,竟一樣是說「位正中也」;為甚麼會這樣?

  由前面(二)、(三)兩節的論述知,「正中」是指「正」其「中」,意即能中而行的,便由中正;否則,中正而不能行,或本身是中而不正的,便要講求「正」其「中」或「用其中」,例如孔子譽「周之德」的「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77〕便是指文王能「用其中」。所以《易緯.乾鑿度》稱孔子釋《隨》卦有謂:「譬猶文王之祟至德,顯中和之美。」事實《比.九五》一陽應四陰,亦四陰承一陽,這「四陰」大可比擬為「有其二」;而上六的「乘剛」,則可視為紂王的有所「凌陽」。

  但這與「原筮」又有何關係?

  「原筮」是再筮,再筮而能「元」,意即心仍能如初筮般的無吉凶之執或先不執吉凶,平常心以待,能這樣的持正,遇事就不會咎由自取。因此,就算商湯遇上不中不正,他的中正或正中都是「庸德」、「庸言」地體行,就像天一樣的「恆其德」,所以他說「帝臣不蔽,簡在帝心」,因這既是他的「反輔」,同時是他的「相輔」於天。故《彖傳》對「不寧方來」的裁斷是:「上下應也。」而王於上既能親於天而輔之,下又能得親於人,《比》自然是一樂也!〔78

  《周易》不但重視人對天帝中道的「反輔」,也很重視人從「相輔」上去發展天人關係。

  《萃.九五》爻辭:「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序卦傳》:「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彖傳》:「《萃》,聚也。」

  而「萃有位」,乃是說有位可聚於《比.九五》。因《比》的卦辭有「元,永貞」之語,而《萃》亦於九五這同位爻兼卦主位,復繫上「元永貞」,卦的天人關係遂由始先上下一體的縱向,進至成橫向而有親密關係的發展,所以爻辭說「无咎」,因「志未光也」(《萃.九五.小象》),但卦辭對此則有謂:「利見大人。亨利貞。」而這相信也就是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的主要內涵,因這「一」乃是「直方,大」的「一」。它縱的引向是「中」,橫向則成「大一」,也是「大中」之道。

  卦辭又說:「匪孚。」孚,信也;匪,高亨先生說「讀為棐。《說文》:『棐,輔也。』」〔79〕,而由《比.彖傳》:「比,輔也」,知高說正確可從。

  故知爻辭中的「萃」,雖可「借為瘁,病也」(高亨說).但這只宜作筮占義,其德義方面的思想,則可由「聚」義得之。

  「聚」乃「分」與「散」之反,可稱作「用志不分,乃凝於神」。這精神乃繫於《比.九五》,是上親於天而講求「中行獨復」。「中行獨復」是《復.六四》的爻辭,是文王視為上天行中道的修為。它於爻辭表面是正而不中,但這其實正以表「中」的「無有之為」,這由《益》的六三、六四都繫上「中行」之辭便可知道。故《復.六四》於互體則成〈坤〉上〈坤〉下的「用六」,無往而不利。所以《復.彖》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此亦所謂「君子慎其獨也」的一要義。故荀子說「惟聖人為不求知天」,因聖人的道能「中行獨復」,能「體現天地的無為之道如有其心」,乃與「天地合其德」,例如孔子所說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80〕而若撇開「惟」字,荀子這話又顯出另一意義,就是聖人只是「為」不求知天吧了,這是「人為」的「不求知天」,而並非聖人不知天道,也非不求知天,只是不求知「怪、力、亂、神」〔81〕這樣的天吧了!事實人心內有了帝又知帝的大道精神,〔82〕又何懼於怪力亂神,也不會妄談它。故孔子於言「兩端」時,要強調「無知」自有其重要性,〔83〕而這又豈是謬說孔子「斷層」者所可知!〔84

   所以《小象》釋「中行獨復」為「以從道也」。這「從道」包括天帝對由本我所體認到自體的行中道無為,復能恆常地去體現;也包括人對「中」之道的行修。而《周易》的「尚中」,就在以《乾》、《坤》二卦的「用」為開始,而乾坤成一體為大用。於是「乾天」(《易緯》用辭)的「元亨」,就是其德的無之為有;「利貞」」則是其道的有之為無。所以《比》卦說「元,永貞无咎」,《萃.九五》說「元永貞,悔亡」。而孔子則有謂:「道者所以明德,德者所以尊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85

  故對「萃有位」之修,是大可拿《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章的內容來說。能如是,自能發揮「位」的作用和影響力。故《萃上六》的繫辭是說:「齎咨涕洟,无咎。」齎,持也。咨,《集解》本作「資」。這是說,人的賦性是都會因「中」心的觸動,而涕淚交加「直」流,這是順乎天理的正常發洩,是無傷害的。上六之所以會如此,或是因九五的能以中道包涵,正直以待,令其有所反思。但這反思相信亦與同位的《比‧上六》「比之无首,凶」的遭遇有關。可以想像,該上六身處於天池龍潭(《比》上卦〈坎〉為水),危機四伏,長期惶恐不安,那是多麼的慘情苦況。故《比‧上六‧小象》是曰「無所終也」。因此《萃‧上六》的涕淚交流,可信是對長期的乘剛凌陽,有所反省,自覺居上而不善之故。所以《小象傳》說:「『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我們再看另一個精要的爻例,是有關《屯》卦初九。

《屯》是緊接《乾》、《坤》二卦而來的第三卦,卦辭是:「《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而初九爻辭為:「磐桓,利居貞,利建侯。」磐者,磐石,大石也。(從高亨引何楷之說)桓,《子夏易傳》:「盤桓猶桓旋也。」

項世安《周易玩辭》謂:「《屯》以初九為主,故爻辭全類卦辭。」說誠是。

   依筆者看,文王是視此爻為「天一地二」的下基,「天一」亦表「大一」之始。故「屯」雖有:「艱難」、「難進」之意,但卦辭仍曰「元亨利貞」,《初九.小象》亦曰「以貴下賤(《繫辭上:『天尊地卑』》)」,《禮記.禮運》更謂「是故夫禮必本於大一:分而為天地」。

  《小象》又曰:「雖『磐桓』,志行正也。」因若要興建居所,則地基穩固,四周又勘察好地勢,自然利於正位安居。又如要穩固王朝根基,四方封建諸侯也有利可圖。而這些話都有個中心點,就是環繞「磐」來說基建。「磐」成向心遂可喻為中道所在。但有中道便必有中正及中而不正之別,這點由《益》六三與六四所言的「中行」,雖分別居於不正和正位,但在互體是皆「中」便可得到喻明。是以《小象傳》乃以「志行正也」釋之,因無論二爻是陰是陽,皆入中道之列。而「天一」的「志行」於「中」,自然是「志『行正』也」,「大得民也」。

 

 

 

結論

 

綜上所論,知《易.乾》的天是有「體」有「用」的天。帝為道的派生者,其修非謂由無到有,而只是其「知」之用,由是而有所謂「无妄」。中道則意涵中正與中而不正兩義。人的「中」之修是指「正」其「中」,也即所謂「正中」;而中正則是說「恒其德」。

是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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