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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文献中的“命”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二、“命”范畴在性情思想中的地位 

命定论在殷周之际天翻地覆的革命中被历史所淘汰,代之以命正论;但是,命正论并不能对人间现世的诸多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15] 于是出现了儒家超然于命运之外的“俟命论”、“命运论”。《论语》讲天命,但是真正落到“仁学”的实处,却只有“学而时习之”(《学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述而》)上文所引孟子“……,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之谓,以仁义礼智圣为性、为命,实际上是地地道道的道德修养论。戴东原云:“存乎材质所自为,谓之性;如或限之,谓之命。存乎材质所自为也者,性则固性也,有命焉,君子不以其性而求逞其欲也;如或限之也者,命则固命也,有性焉,君子不以命而自委弃也。”[16] 在性与命的辩证关系中寻求君子人格的最终实现。但是,即便是看到了人间现世的不公,先秦儒家始终都没有真正放弃“命”,这一在现实生活中事实上是虚设的范畴。[17]

所以,命范畴之所以能够保存在先秦儒家的思想体系中,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俟命论”实际上是性情的修养论,性情必须博、厚、高、明、悠、久才能显发出充实、丰富、辽阔的人生,人的性情境界才有不断提高的可能。所以,在先秦儒家看来,没有宗教性的天,没有宗教性的命,人的性情修养就完全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于是,郭店楚简《唐虞之道》云:“夫唯顺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安命而弗夭,养生而弗伤,知天下之政者,能以天下禅矣。 ”(第10-12简)直接把“顺乎肌肤血气之情”视为“养性命之正”的基础。郭店楚简《尊德义》又曰:“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己而不知命者,无知命而不知己者。”(第9-10简)知己、知人是习得的人伦范畴;知礼、知乐、知哀,是性情的修养范畴。但是,这一切的最高境界是“知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知命,是一切“知”的极限。把这一章置放到整个《论语》的最后用以收尾,在编者,当然是有深意的。

在先秦儒家性情思想体系中,“命”范畴是与天、道、性、情、教、文、物、名等各种概念与范畴联系在一起的: 

1,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第2-3简)

2,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礼记·中庸》)

3,有天有命,有物有名。(郭店楚简《语丛·一》第2简)

4,有命有文有名,而后有伦。(同上,第4-5简)

5,有天有命,有地有形,有物有容,有家有名。(同上,第12-13简)

6,知天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同上,第30简)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将“天”置放于性情概念与范畴之系统的最根本的所在,是一切生化流行之源。但是,它已经完全脱离了自然宗教的“上帝”拟人义,人格化的成分已经非常淡薄,而义理化的意涵却成了它的主体。因此,《释名》云:“天,显也。在上高显。”又云:“坦也,坦然高远。”高远深邃、生机勃发的天,显发而为“命”。命的原始意义,诚如段玉裁云:“命者,天之令也。” (《说文解字注》)但这属于自然宗教的范畴。而郭店楚简与《中庸》中的命,却是贯通天与性情的中介。它上显于天,下化成性。故《广雅·释诂三》载:“命,名也。”王念孙《广雅疏证》曰:“命即名也,名、命古同音同义。”又云:“名、鸣、命,古亦同声同义。”[18] 《尚书·泰誓》云:“天有显道,厥类惟彰。”天显为道,命者道之分。道显而命名,隐然相通。丁原植先生亦云:名,“指显名、显明、显发。”[19] 准此,上引郭店楚简中的“命”就成了一种流动的、双向显发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种由天而命、而性、而物、而地、而形的流转,它一方面把天的博厚高明贯注于现世的人性之中、贯注于万事万物之中,为万物定性、定名,另一方面又将人性的体验、修持的效果显发给天,从而成就天的生机,此之谓“天生人成(co-creator)”。所以,从义理上来说,是天显发而为命,但是,如果没有“命”,天也就不可能体现出它的博大、深邃。

《周易·说卦传》云:“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引注云:“命者,生之极也。”朱熹在注孟子“莫非命也,顺受其正”(《尽心上》)时,舒畅其论云:“人物之生,吉凶祸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致而至者,乃为正命,故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顺受乎此也。”[20] 顺命、正命、立命者,尽心、知性、修身也。而顺命、正命、立命,最终都是要上达于天,与天冥合为一的。《左传·昭公二年》曰:“周礼尽在鲁矣。”《论语·雍也》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是说鲁国的文化完全继承了周文王的精华。杨向奎先生指出:“以德、礼为主的周公之道,世代相传,春秋末期遂有孔子以仁、礼为内容的儒家思想。宗周→春秋,周公→孔子,构成三千年来儒家思想之完整体系。” [21] 深刻地反映了孔子与周文王的关系。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为政》)孔子又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也说明了孔子深得周代文化真传的事实。蒙文通先生指出:“《诗》、《书》多言命,罕言性。”[22] 仔细研读《论语》,我们会发现在孔子平实、悠远、沉静的文风后面,一直在孜孜以求地探求着一种西周以来一直为世人关注的重大问题——天命,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的理论境界,正是《诗》、《书》文化传承的结果。但是,由“天之令”的“命”,转变成为显名、显明、显发的命,这是先秦儒家性情思想的重大发展,反映了先秦儒家先哲们的睿智。出现这种转变,看似简单、平易,但是就整个中国文化发展来讲,实际上是其机体内部所涌动的生命活力不断生化、创新导致的结果。上面所述《召诰》的“命哲”之“明哲”,就注重“命”的智的、明的面向,代表了一种文化发展的方向,一种人生价值的选择,在由自然宗教向伦理宗教不断转化的大背景下,它必然要引发重大的理论革命。

1973年底到1974年初,我国考古工作者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大量帛书。其中帛书《周易》的传文部分有一篇题为《要》,记载了“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的研究状况,证实了司马迁记载孔子晚年深究《周易》而“韦编三绝”的真实性。这些帛书还记载了孔子与他的学生子贡的关于《周易》研究的一段对话。子贡对孔子说:“夫子他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緡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孔子回答说,“《尚书》多於矣,《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孔子还说,我研究《周易》并不是为了占卜,而是要研究其中的哲理。“《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23] 这些内容以及马王堆帛书的相关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由来已久的传世文献中有关孔子研究《周易》史料的真实性,[24] 这是我们目前所见的一笔极端宝贵的研究材料。它们说明了孔子曾经对天命思想有长时间的关注与深刻的研究,孔子在继承周代人文传统的同时,分明也在对其进行重大的改造。“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的话,蕴含着孔子不为时俗所囿,敢于为天下先的理论勇气。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笔者的意思是说,先秦时期“天之令”的“命”转化成为“显名、显明、显发”的“命”,实际上经历了以孔子为首的一批理论家艰苦地努力工作才得以完成。而这个“完成”的过程,就是人类自身寻求主体精神进一步解放的过程。关于《易传》人们已经说得很多了,笔者在此只是指出两个事实;第一,《易传》中的天,已经完全哲理化、义理化了。它已经不是一种自然现象或事物,而是一种理想化的观念。《易传》的精神在于以乾坤为天地、阴阳、刚柔的基础,把天描述成了一个“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生生不息、生化流行的动态之天。一阖一辟,往来无穷,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是其存在的方式;刚柔相易,阴阳大化,氤氲化醇,开物成务,是其施化的目的。“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讲的是人,阴阳、刚柔互为推动,涵化性情的状态。《说卦传》的总结尤其全面而深刻:“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使我们更为清楚地看到,这是先秦儒家为我们打通了一条人的性命、性情由天而降,天之大德贯注于人的身心,而人又“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上达于天的循环通道。没有这条生化不息、成终成始的通道,先秦儒家的性情思想实际上是无法真正展开的。

第二,日本德川古学派大师伊藤仁斋说:“盖一阴一阳往来不已之谓天道,吉凶祸福不招自至之谓命。”[25] 天道,是就天之所以为天而言,是就其自身流演、自身显发出来的规律而言。由天而降的命,是就天之神、天之几显豁、显明、训诰给人间现世的符命。天道,指的是宇宙规律,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必然性,它不以人的喜怒哀乐为转移,一定会将天的规律丝毫不爽的显发出来:“夏王灭德作威,以敷虐于尔万方百姓。尔万方百姓,罹其凶害,弗忍茶毒,并告无辜于上下神祗。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肆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是因为夏违反了天道,违背了自然规律,因此,以天道的形式,“以彰厥罪”。而命则是天根据人的具体表现而下降赋予给人的有德之征。只有“承天而时行”(《周易·坤·文言》),“燮理阴阳”(《尚书·周官》),“因天之常,与之俱行”(《国语·越语下》),才能够真正赢得天命的赐予。《左传·襄公十八年》的一个故事对我们理解天道与天命之关系的启发是很大的:“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竟,多死声。楚必无功。’董叔曰:‘天道多在西北,南师不时,必无功。’叔向曰:‘在其君之德也’。”初读之,似为天道不可企及的神秘,但是细究之,则为有德的天命之征。“南风不竟,多死声”的原因是楚国人的德性世界出了问题。这是以德动天,天道与人道混而为一的境界,最后的结果却是因“德”而导致的“天”之“命”。天道的义理化,进而也导致了“天命”的义理化。

如果天命没有义理化,人之性之仰承于天之“生”就不会成为可能。上文已经提及的由《性自命出》到《中庸》之天、命、性、道、教的转化,就是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得以实现的。《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组合判断,发展了上引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思想,对我们探讨有关“天命”的思想来说,是很有启发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描绘了一个由天而命而性的流转过程,但并没有将“命”直接界定为“性”;而《中庸》的“天命之谓性”,虽然也有“性”之根源性的面向,但是,作为命题,它是由主项与谓项直接构成的无条件的直言、定言判断,亦即,天命就是性。何以“性”成了天命?上文有引孟子言曰:“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指的是,君子修道,以仁义礼智圣为性,天道流行,於穆不已,映照天命。牟宗三先生曾经指出,西方哲学是一种以知识为中心的理智游戏,有很好的逻辑思辨与工巧的架构,而人成了首席动物,生命不得不沦为一团漆黑。但是,中国哲学却以“生命”为中心,拥有天道贯注给人的生命光辉,担负起了敬天明德的忧患意识,在道德的践履中没有隐曲之私,通体光明莹澈,以仁智与圣来遥契天道。[26] 因此,天道、天命,都在个人下学上达的修为扩充时,涵化在主体的性情之中。从这个天人合一的角度来讲,“天命之谓性”,当然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判断,因为它充分强调了人的主体尊严,把匍匐在皇天上帝脚下的“人”,改造成了一个顶天立地、自强自救的人,并且使他的精神、他的“性”,充满了於穆不已的生机和“神性”。

不过,仔细考量,总觉得这个判断无论如何还是比较突兀。“天命”高不可及,何以遽然为性?作者似乎是故作悬念,所以,后面就紧接着有“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解释和补充说明。“率性之谓道”是说要“率”“天命”之“性”,才可以称得上是“道”,这个“天命”之“性”当然是指义理化的“天”之“命”,亦即天之义理的显明、显豁。前面说了,“天命”实际上已经天道化了,是生化不息、开物成务的义理之源,所以这个“道”,包含着天道与人道,既有天的义理生气,又有人的伦常实践,它的意思是,要通过人的道德实践以践履天道的博大,把后天的血气心知之性逐步融化、升华到先天的仁义礼智圣生化流行之中去,这就是郭店楚简《五行》的“金声而玉振”,及其“说”所言“舍其体而独其心”的德性境界。郭店楚简《语丛·一》有两支简的内容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们透露了“道”与“命”的关系:“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其智博,然后知命。”(第29-30,28简)第28简“其智博,然后知命”是李零先生在《校读记》里面做出的调整,进一步加强了第29-30简的内容,可以信从。[27] 何以知天、知人,简文没有直接交代,但是从后面“然后知道”来看,当是指的天道、人道,就是《中庸》中的“五达道”之贯通天人的状态。“知道然后知命”,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它是说,在先秦儒家的性情思想中,“道”处于低于“命”的层面,因为“凡道,心术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性自命出》第14-15简),“道四术”就是《诗》《书》《礼》《乐》,就是各种历史文化的典章制度、传统典籍以及先秦儒家的哲学著作,在《性自命出》中称之为“故”。不努力学习就不可能知“道”。只有知道了“道”,也就是说,只有按《中庸》说的那样,“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拳拳服膺,学思并用,知行结合,才有可能下学上达,最终知天、知命。

“修道之谓教”,首先是对“率性”的一个“道”的规定,“修”的内容为“道”。此“道”当然就是《诗》《书》《礼》《乐》。但是,“《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礼作于情”(《性自命出》第15-16,18简),其本质思想就是孔子一以贯之的忠与恕。忠,个人的性情之诚;恕,群体的人伦之爱。“修道”就是修忠与恕之道,就是忠与恕的统一。具体到《中庸》而言,就是以“三达德”实现“五达道”,以内在的仁、智、勇,完成人道的磨砺,以抵达天道的里程。转了一个圆圈以后,最后又回到了“天命之谓性”上。“修道之谓教”的另一个意涵,是所谓“教”。这个“教”字与我们现在教学的“教”、教化的“教”,写法是不一样的。这个“教”字,在先秦时期写作“斆”,它的本意是老师与学生、同学与同志一起,教学相长,情知摩荡的修、习过程,《论语》开篇第一章的内容算是对它最为透彻的诠释了:“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需要指出的是,“修道之谓教”的本义,是说通过“斆”,这种习得、修德的特殊方式,有志于君子道的人既可以打通人与我的疆域,打通忠与恕的疆域,而且还可以打通天与人的疆域,通过知道,进而知天、知命。朱熹曾经批评某学者在理解《学而》第一章时有过度诠释之嫌:“谓第一节是心与理一,第二节是己与人一,第三节是人与天一,以为奇论。可谓作怪!” [28] 笔者同意朱熹的说法,但是,这个诠释仍然是对我们有启发的,第一句,讲温故知新时自己的心灵之“说”;第二句,讲与友人共同切磋圣道之“乐”;第三句,实际上是指内在“忠”,外发而为的“恕”,而“恕”的理论极点是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一文的终极结论:“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第40简)。李零先生在其《校读记》中,将这一篇原题为《成之闻之》的文章,改成了以《教》为题,谓此篇内容是“推人性以言教化”[29] 显示了教与天道的关系,这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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