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其实,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句话都不是出自董仲舒之口。“罢黜百家”的首先出现是在《汉书·武帝纪》中。再说仅仅作为一介书生的董仲舒可能还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他的建议也并不如后人想象的那样能够对皇帝治政发挥举足轻重的影响。退一步分析,董仲舒的对册,如果真的得到了武帝的欣赏和器重,按理皇上应该将其直接留在身边,以供垂询、资政之用,最差也应该在中央朝廷里赏赐一个官职,而不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江都相”,即一个侍奉藩王的事务总管。其实,能够对罢、尊决策一直起推波助澜作用的倒是那些极富战略眼光的包括皇帝在内的政治家们。
早在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之前,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丞相卫绾就向武帝建议,应该罢黜那些治申、商、韩、苏、张之言的贤良。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朝廷设置了“五经博士”,于是,儒学才迈开了官方化与尊贵化的步伐;与此同时,皇帝也开始奉行向来为儒家所提倡的巡猎、封禅、郊祀、改制、乐府等一套礼仪法度。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田蚡为相,罢黜了不治儒学五经的“太常博士”,把黄老、刑名等百家之言一律排斥于正统官学之外,并优礼延揽了一批儒生进入朝廷执政。至此才初步完成了所谓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运动。
再说,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在当时所引起的影响,可能也只限于“天子览其对而异焉”,并不如后世学者所虚构得那么大、那么深远。这从董仲舒对策之后所得的“江都相”一职,可以获得证明。因为,就在董仲舒对策的五年之后,同样因为对册而引起天子兴趣的公孙弘,立刻就被“召入见”,“拜为博士”。元朔五年,又任其为丞相。相比之下,董仲舒的政治待遇算是最一般的了。所以,汉武帝采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性举措,不可能直接源自“天人三策”,至少也不会是董仲舒一个人的功劳。
“天人三策”的影响,在学术而不在政治。不应该过高地估计它在儒学定于一尊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所谓董仲舒对册的重大作用与历史影响不过是后世不谙事变的陋儒的想当然!所以,“董仲舒使儒学由诸子而成独尊”、“从汉武帝以后儒学才居于‘独尊’的地位。这里,董仲舒对策中的建议起了重要作用”[⑨]之类的话便显得如同痴人说梦。
实际上,武帝时代即使将儒学定于一尊,只是抬高了儒学的地位,是将之确立为帝国政治实践的指导思想。但历史事实已经表明,这一运动在主观的出发点上并不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导致出废除儒学以外的各家言论或禁绝其它学派发展的灾祸,并不象后人想象得那么可怕。相反,还应该说,继秦火之后,诸子百家的学说又获得了一次更为长足的发展。即使在两汉经学最盛行之时,儒学以外的各学派的学术活动也一直没有停止过。根据《汉书·艺文志·诸子略》的载录,当时研习诸子的人物与著作,在数量上仍相当可观。[⑩]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依旧活跃于学术界,根本就没有被灭息或被禁绝。
董仲舒的用意只在于建议朝廷仅用儒家一种学术来作为帝国的指导意识形态,而不应该同时用众多学派作为舆论导向而扰乱民众的视听。在选择与确立指导意识形态这一点上,只允许是一元的,而不应该也不能是多元的。儒学以外的其它学派虽然在官学中丧失了独尊、垄断的地位,但并不意味着就不可以在民间、在社会上获得流传和进行研究,它们可以以“私学”的形式存在着并获得发展。尊儒并不等于设立“宗教法庭”,也并不就是狭隘的剪除“异端”。其实,儒学自身就不乏宽容、大度的精神气质,董仲舒本人“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汉书·五行志》),以儒学融合、化解阴阳、法、道等诸家思想而形成自己的天学体系就是最好的例证。
六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儒学也并没有因为武帝的罢、尊而真正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样,对百家的罢黜也是非常有限的。《史记·龟策列传》说:“至今上即位,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长,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指》,仍将儒者视为诸家之一,并列论述,用相同的标准评说是非得失,甚至,对道家的崇尚远过于儒,并没有受到来自官方的责罪。由淮南王刘安组织编写的《淮南子》,以道学立论,成书在儒学已渐盛行的时代,但仍然流传很广。作为两代“领校秘书”的刘向、刘歆父子,更是“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汉书·楚元王传·刘歆》)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也没有将儒家经典特立独行,而只作为百家之一来看待。
儒学一尊,在一定意义上似乎已经成为服务于政治统治、赢得民众信任的标榜、旗帜与口号。奉行黄老之言的汲黯曾当面揭穿武帝表彰儒术的把戏:
“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汉书·张冯汲郑传》)
这已透露出所谓“独尊儒术”背后隐藏着的真实秘密。《史记·封禅书》更为直接地指出了尊儒的目的是:“颇采儒术以文之”,可谓一语中的。用儒只不过是装点门面、粉饰太平,而骨子里所渗透着的则是法家的思想精髓。所以,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指出:汲黯“责武帝之崇儒以虚名而亡实”。把皇家口头上所倡导的直接就当成是他心里所想的或者是他实际所做的,未免显得太天真了,说明还没有真正理解过中国的政治,更没有真正读懂中国的历史。
汉元帝见父皇用人“多文法吏”,并且还“以刑名绳下”,曾建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而宣帝则意味深长地说: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非古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汉书·元帝纪》)
实际上,汉宣帝所吐出的才是绝对的肺腑之言。法家思想几乎或隐或显地贯穿于两汉政治的始终。不仅是汉时,几乎历代所有的帝王君主,其治国施政的手段都是“儒表法里”。王霸兼用,儒道并采,是通行法则,是一贯的策略和方法。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几乎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独尊儒术”。
而汉宣帝所指出的病弊在儒者身上的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所以,就连推行罢、尊运动的汉武帝本人在用臣方面也没有只依于儒学一家,群臣当中不乏黄老、刑名与法家之流。“学黄老言”、“好清静”的汲黯,官至主爵都尉,位列九卿。根据《汉书》,张汤、桑弘羊等法家人物以及“不学亡术、暗于大理”(《霍光金日磾传》)的霍光一直受到重用。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尽管“其是非颇缪于圣人”(《司马迁传》),但仍相继被拜为“太史令”。
班固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说:“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显然,第一,政治家的“隆儒”在前,而董仲舒的“对册”在后。其实,武帝想独尊儒学也不会起因于董仲舒的对册。第二,对待孔门儒学,董仲舒只是讲“推明”,希图的只是将孔学的地位在诸子学派中通过官学的形式凸显出来;对待百家,也只是“抑黜”而已,是“勿使并进”,即政府应该采取不倡导、不支持、不鼓励、不干预的政策,不让它们进入官学的序列,但学术的自由依然是有保证的。
第三,“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应该说,这才是属于董仲舒自己的发明和创造。其后,由于丞相公孙弘的极力建议和推助,武帝首次在国都长安设立太学,教授五经;从学官弟子中选拔官吏人才;郡国县邑的才俊,年十八以上者可以保送到太学作为候补博士弟子,学习一年以上就可参加考试,成绩获甲科者为郎中,获乙科者回郡国为吏;命令丞相设立四科,辟举“异德之士”,试用合格即可授予官职;要求地方不定期地推举“方正、贤良、文学之士”,由皇帝亲自命题、当庭策问,应举者如能对策得当,皇帝可现场拍板,当即就能授以相应的官职。此后,郡县也纷纷设置学校,配以经师,教授儒家的经典。(《史记·儒林列传》)
沉睡了几个世纪的儒门经学,于是便成为天下普通民众步入仕途、济身社会上层的通行工具和有益进阶。此后的两千多年几乎都没有发生过任何质的改变。“进‘教化’,立官制,重文士,轻武夫;建构一个由‘孝悌’、读书出身和经由推荐、考核而构成的文官制度,作为专制皇权的行政支柱。这个有董仲舒参预、确立于汉代的政治—教育(‘士—官僚’)系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了解自秦汉以来中国历史的重大关键之一。”[11]
运用政权的力量控制意识形态,本是法家的发明,商鞅、韩非及李斯,都深谙此道。秦始皇以镇压的手段控制意识形态,最终惨遭失败。汉武帝却要以另一种方式——“劝以官禄”、以仕宦之路引诱士子民众——来实施思想的大一统,通过切身利益因素的作用来吸纳天下才俊。于是,学与仕、思想研究与功名富贵便被紧紧地捆在了一起,此后几乎就再也没有分开过。漫长的历史已经证明,汉武帝的尝试是成功的,它既为儒学成为中国民族的主流精神传统夯实了牢固的基础,同时也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形成创设了良好模式。于此,儒学才成为一种体制化的存在,这样,儒学与其说被独尊了,还不如说被政治统御的工具化了。
德治、法治(实质是刑治、罚治)、无为而治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三大传统,分别为儒家、法家和道家所坚持。实际上,在许多时候,绝不能过分夸大这三大传统之间的区别。因为一方面,它们经常反映在同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内容中。另一方面,在统治阶层的实际行政操作过程中,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作为理论指导,它们总不断地被统一、被混用。只要是对统治集团巩固政权有利有益的,都可以拿来使用。认识论中的界限早已在政治存在论的现实选择中消失殆尽。经常的情况是:儒表法内、法中有儒、间或搀杂以道家的清净无为、佛教的信仰或方术迷信之类。即使敢于标榜自己的主导意识形态属于某门某派的统治者,在进行具体的政治活动时,也根本没法、也没有必要完全只恪守一门一派的政治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