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领之二:新民
“三纲领”中的“新民”之“新”,旧版本作“亲民”,“亲”字有两解:一释为“爱”,“亲民”即为“爱民”;另一解为“新”,程子认为“亲,当作新”,[3] 那么,《大学》中的“新民”究为何意?为什么能够列入“三纲领”中?《大学》中有这样一段话: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做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4]《大学》在这里所表述的“新”代表的是一种“革新”的政治作为,也就是朱熹所说的“新者,革其旧之谓也。”[5] 朱熹在解释“作新民”时说:“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6] 鼓舞民众的志气,振奋民众的精神,称为“作新民”,在这里,《大学》所说的“作新民”是从政治角度来讲的,朱熹还说:“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7] 这是对“周虽旧邦,其命惟新”的解释。如果说“明明德”所注重的是对个体主观精神状态的一种规定或启发,那么“在新民”则涉及个体道德完善之后如何运用到群体的外用之道。由个体之善扩充至天下万民,这正是孟子由“修心”、“养性”到“仁政”思路的总结,《大学》在这里以一种更精炼的表达来说明这个原则的重要性。自春秋以来,“民本”思想成为社会发展的一股思潮,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无论是《管子》中提出的“以人为本”,还是《孟子》中提出的“民贵君轻”思想,都是对民众力量的一种肯定,都是呼唤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尊重,《大学》充分借鉴吸收了早期儒家这一优秀的思想成果,把“新民”作为其“三纲领”之一,使之成为是否达到理想人格境界的评判准则和道德修养纲领。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正是由于有“新民”这一纲领性的规定,才有“八条目”中“治国、平天下”的出现,二者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三纲领之三:止于至善
《大学》的第三条纲领是“止于至善”。 “止”在这里有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境界,遵循某种道德准则的含义。它始终应保持或致力于“至善”方面的道德追求和修为。“至善”显然是指一种最高的道德目标和道德境界而言,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最根本规律就体现为一种“至善”,实际上此处“至善”既有社会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含义,又有政治生活方面具体的行为规定,它所针对的对象既可以是一般道德个体或大多数“士”阶层,也可以是上层贵族或封建统治者,所以朱熹注解说:“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8]“至善”的道德境界和准则当然是最高的,是“明明德”和“亲民”二纲领的最终发展归宿,也是对二者发展的目标要求,要求在实践中把“明明德”的内在修为和“新民”的外在事功这两方面的个体主动性行为都发挥到最高点。所以朱熹又说:“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9]“尽天理”、“绝私欲”正是朱熹理、欲之辩的核心。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由于政治势力的干预以及对“人欲”的压制,人学的发展没有走上一条真正关心人、尊重人的道路,理论上的提倡与社会的现实具有极大的反差。《大学》所标榜的“至善”完全从政治统治的角度出发的,从思想上、行为上对封建知识分子进行全面控制。他们可以在“至善”道德的遮掩下,堂而皇之地要求社会各阶层人士服从于宗法统治的各种规范,谁要是脱离了“三纲领”的规定,就是“离经叛道”,这实在就是儒家思想能够成为中国两千年官方统治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通过对《大学》中“三纲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它们之间存在的一种递进的逻辑关系。这一关系表明了道德主体“从明明德”出发,经过“新民”的发展,最终达到“止于至善”的理想境界,这种对主体修为实践活动的规定直接引发出“内”“外”两种相联系的具体修为方式,儒家同样以逻辑发展的合理结果提出了“八条目”的具体实践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