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信仰和理想的层极性,就是要把共产主义这种终极社会理想具体地渗透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信仰和生活信仰之中,使之具体地转化为人们全部行为的具体动机。当然,这种确认绝不是把信仰功利化和世俗化。功利化和世俗化严格的意义上是一种无信仰的状态。这恰恰是市场经济确立后比较明显的负面效应,而重建信仰正是要克服这种负面效应。
我们认为,我党提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已为我们确立了一个比较科学的现实信仰目标。因为,它上可跃迁到共产主义信仰的最高极态,下可渗透到现实生活的具体信念之中;它既不是一种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理论体系因而可以避免把信仰悬空化,它也不是一种具体的道德规范或经济政策因而可以避免把信仰功利化和世俗化。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还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鲜明地把它作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信仰,还有许多有待于更进一步展开和更深入研究的问题。
第三,对信仰在社会发展和社会运作机制中的地位问题,要确立“文化中介”的原则。
总结中国社会信仰危机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看到,信仰在社会发展和社会运作机制中的地位总是不正常的。总体说来,在市场经济确立之前,主要的问题是信仰的政治化。在那种政治是统帅是灵魂的社会运作机制中,政治和信仰之间的必要张力完全消失,信仰失去了它对政治的应有的牵导和矫正功能,因而当政治导向出现偏斜的时候信仰不但失去它应有的效力而且会对这种偏斜起一种强大无比的加力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转型导致的政治变革必然带来严重而显性的信仰危机。在市场经济确立之后,有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是信仰的经济化。信仰的经济化也就是信仰的功利化。信仰失去了它对社会发展和人生导向的神圣性。信仰消失在功名利禄之中,功名利禄成为人们行为中唯一的本能的信仰。信仰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失去了它对社会经济运作状况的理想检视功能,从而使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在人性层次上(尽管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措施适当控制)缺乏约束而放纵自流。
信仰重建恰恰需要的是恢复它的“文化中介”地位。从社会结构系统看,信仰乃属于社会文化系统的价值观念层面,在这个由人们的功利观、道德观、理想观、人生观等而构成的复杂系统中,信仰由于它的超越性和理想性居于最高地位。它的作用的发挥,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作用于人们的功利观,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作用于人的道德观,通过当下与终极的关系作用于人的社会理想观,通过对以上诸种关系的内化融合形成一种民族精神。就是说,它的作用的发挥必须经过文化的中介而实现,正因文化中介的缓冲作用,信仰才有可能对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运作实现一种理想性的检视和文化性的矫正,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和朝着理想目标前进。应该说,这种信仰的功能在我们的实践中并没有很好地实现过。在此,我们虽然无法详尽的展现这种机制,但对于信仰重建来说,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理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