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柯达伊教学法与创造
柯达伊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是一种民族的、全民的音乐教育思想,他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提高匈牙利的民族素质,主张通过音乐让孩子们形成创造性并丰富其生活。柯达伊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音乐文化水平——用传统音乐语言思考、读写和创作的能力。
(2)通过使用学生自己祖国的民间音乐遗产给予他们一种文化认同感,通过本民族的民间音乐知识进一步了解其他民族和文化。
(3)提高所有学生的表演能力——在班里、在合唱队里演唱、参加重奏团与管弦乐队——把参加集体音乐活动作为丰富生活的一种方法。
(4)让全世界伟大的音乐作品成为学生的财富。
为达到上述目的,柯达伊强调每课时必须集中于若干不同的音乐目标,如:齐唱和分声部唱;乐谱的读写;练耳、内心听觉、记忆技能;识别、使用曲式;随音乐运动;听赏音乐;即兴创作。显然,作为最高阶段的创作是该教学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
柯达伊教学法传到美国后,得到了美国的一些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采纳,其中包括T·巴赫曼,L·乔克西,M·H·理查兹和D·培根。
巴赫曼博士把柯达伊教学法与美国的音乐教育实际相结合,在向儿童介绍记谱法时用一线谱的方法进行,其余几条线待必要时再导入。他把节奏从旋律中分离出来,通过让学生学习和运用节奏而进一步强调节奏(正是这导致人们将柯达伊教学法与奥尔夫教学法结合运用)。他很重视用听写发展儿童的音乐记忆,尤其是重视音乐创作的教学。他认为,“如果儿童熟悉音乐写作,他们就能更好地掌握照谱演唱音乐。使儿童在初期就意识到他们所学的音乐能由他们自己或其他人表演。”
在使用柯达伊教学法的唱歌教学中,为了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美国人在实践中还非常重视使用黑人灵歌这一带有很强的即兴性的演唱形式,使学生的音乐创造性得到更好的发展。
与奥尔夫教学法一样,柯达伊教学法已成为美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方法。美国人还将二者结合使用,形成了以发展儿童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主的柯达伊——奥尔夫教学法。正如迈克尔·L·马克所说“两种方法彼此强化,使儿童更富有创造性,更理智地学习音乐。
3.达尔克罗斯教学法与创造
爱米尔·雅克·达尔克罗斯(Emile Jaques - Dalcroze)所创立的教学法传人美国已久,现在该教学法在美国仍非常流行。这是一种以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及创造性为目的的教学法。虽然人们常常以为体态律动就是达尔克罗斯教学法,但实际上这仅仅只是其三大内容之一。该教学法的另外两方面的内容分别是视唱练耳和即兴演奏。
在体态律动的课上,学生以身体作为一种“乐器”,随着音乐自由地运动,教师(有时是学生)用钢琴即兴演奏。学生通过走、跑、跳自行创造表现与他们所听到的音乐相应的动作,每个人对自己所听到的音乐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做出相应的动作。这就最大限度地发展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在视唱练耳课上,要求学生用唱名演唱音程和歌曲,尤其重要的是要进行声乐的即兴演唱,这种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的“视唱练耳”课与传统的专业视唱练耳课是有极大的差别的。
即兴演奏多在大钢琴上进行,也可在其他乐器上进行,目的是帮助学生在演奏过程中形成与对音乐进行体态反应的自由,学生进行任意速度的即兴表演练习。
达尔克罗斯甚至在理论课上也采用了这种即兴演奏的方法,他让学生即兴演奏旋律或旋律片断,作为发展他们对音程的理解的一部分,并帮助他们熟悉和声。
凡此种种,达尔克罗斯教学法对培养儿童创造性思维的目的非常明确。因此,自1915年前后此方法从瑞士传到美国以后,至今仍盛行于美国各地中小学,并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繁衍,形成为一种美国式的音乐教育模式。
4.综合音乐感教学法与创造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是真正产生于美国本土的一种教学法。它是根据著名的《曼哈顿维尔音乐教学大纲》中的“螺旋形上升素质培养大纲”而开设的课程,最初是作为专业音乐学习的一门课程(包括七个方面的素质培养:乐音、节奏、旋律、和声、曲式、调性、结构。音高、音色、力度都包括在乐音内).后来推广到非专业的音乐教育领域,而且发现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使用该教学效果更好。由于该教学法着重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美国人又直接称之为“发掘创造力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