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转变舞蹈教育理念 普及舞蹈教育(1)-音乐
来源:  作者:梁伟 李颖  点击:次  时间:2002-04-2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新世纪的竞争,社会对人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校园舞蹈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手段,已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校园舞蹈的教学不能只针对少数有艺术天赋的学生,也不能只是为了开展高水平的舞蹈活动,而应是通过校园舞蹈的兴趣教育、愉悦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和优美的体魄;注重对全体学生进行基本的舞蹈知识、表演、创编和舞蹈赏析的传授和技能训练;通过舞蹈教育和舞蹈创作思维训练达到对学生心灵美的塑造、情感的升华和审美情趣、审美能力的提高,使他们成为高素质、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竞争和发展的有用人才。
  因此倡导和建立校园舞蹈的教学实践体系,提供生动、活泼、切实可行的教材,对当前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文化素质是非常必要的。而目前我国各地方学校,特别是大学校园,没有一套适合非专业学生舞蹈教学的教材及教学思路和方法,这给校园舞蹈的普及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带来相当的困难,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教学理论,将校园舞蹈教育定位在面向校园、面向普通学生和文化阶层,探索舞蹈的教育新理念,十分必要。
  
  一、国外舞蹈教育与我国舞蹈教育的对比
  
  21世纪的国际竞争无疑首先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人才的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基于这一战略意义上的考虑,美国舞蹈、音乐、戏剧和视觉艺术这四门艺术教育的全国性组织,在联邦政府的直接干预下,早在1994年就制定出版了《艺术教育国家标准》。该《标准》有一个副标题,意指每一个年轻的美国人在艺术中应该知道和能够做什么。这种全新的“素质教育”思路是对传统“应试教育”模式的叛逆,它规定艺术等同于数理化等核心学科,这显然是以全球宏观的文化视角来关注人的教育和人的发展,也符合人类渴望心灵感知和审美体验的本性。《标准》强调艺术教育不是少数“天才”的专利,所有学生,不论其背景、天赋,即便残疾,都有权享受艺术教育及其提供的丰富内容。
  反观我们的艺术教育,不能说毫无作为,但是我们也深知“缺乏基本的艺术常识和技能的教育绝不能称为真正完整的教育”。而让我们无奈的是至今还没有一套科学而又便于操作的艺术教育的措施和方法。
  我们有不少舞蹈艺术专科学校,选拔人材基本上仍源于教师的伯乐相马,如体型“三长一小”适合跳舞,给他们的最佳出路便是升和入正规的艺术大学学习,以求将来技惊四座,拿个大奖什么的,徒喜师荣。这样的学生除了所学专业学科的知识、技能,旁的学科的知识、技能则很贫乏。而绝大多数的学生却被这样偏科的教育体系剥夺了对艺术教育的渴望和权利。有些酷爱艺术的学生,甚至会被只注重高考升学率的老师要求暂时把提琴或舞鞋放下,去应试。撞过终点的幸运者,如果愿意,才可以补续艺术教育这一课。然而,大多数的落选者面临生存为第一需要时,恐怕也没心思再去接受艺术教育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素质教育真的还没有起步。美国人的《标准》是着眼于保证下一代在与世界对话时仍能处于不败之地。这一次,他们在智力思维和艺术教育实践方面又走在了世界前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也应考虑制定一套符合国情的素质教育大纲,以切实提高从幼儿园到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教育理念的转变至关重要
  
  校园舞蹈教育应定位在面向校园、面向文化阶层,不断探索舞蹈教育的新理念十分必要。在多年的表演和教学中笔者认为以下一些教育理念的转变是至关重要的。
  1.要相信所有的学生是能够教育好的。
  传统观念认为,一个人的舞蹈才能是要有天赋的,舞蹈教育只是一部分人的专业,而在普及舞蹈教育的今天,教师对学生有了正确的观念,对学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位教师如果认为某学生好,那么在他的影响下,这个学生的成绩会越来越好;反之,如果教师认为根本不行,那么这个学生的成绩会越来越差。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诺在美国3000多所学校进行实验:有20%的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参加测试,用他的教学方法后,其中70%的学生的成绩得到了提高。这说明学生的潜力是比较大的。能否开发潜力,关键在于教师教的是否得法、是否善于调动学生的心理因素、是否善于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来进行教学。
  2.要承认学生是学习舞蹈的主体。
  通过对舞蹈参与主体在舞蹈方面是否有主观能动性的微观分析,发现学生能否学习好舞蹈,与他的主观能动性有直接的关系。
  学生学习的时候是有选择性的。有兴趣的,他就接受;反之就不接受。因此,教师在舞蹈教学活动中,一定要重视学生的心理活动,重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学生的学习兴趣、愿望进行培养和激发。兴趣是学生探求新知识的内在动力,兴趣也是一个人终生追求事业成功的内在动力。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