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本来是一种独立的教育形态或类型,有自己独特的性质、特征、功能、教育规律和教育方法,有自己独立的教育目的即培养全面发展、人格完善的人。但有些高校的领导至今还没有脱离出作为传统的“乐以愉情”的观念,就是还是把音乐教育看作是德育或智育的一种手段或途径,把公共音乐教育的功能和作用看作仅仅是协助德育或智育更好地发展的辅助形式。所以在实践中,音乐教育在许多高校却是实实在在地处于“从属”的地位。它或被当作可有可无的“装饰性教育”而受到冷落,或被当作素质教育的点缀而呈现一时的“火热”。所以,在大学的公共音乐教育工作者或多或少都有过尴尬的体验。多年来笔者感触最深的是作为一名从事大学公共音乐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都面临着比其他教师更多的压力。因为普通高校音乐教师大多上的是选修课,工作量完全取决于学生选修人数多少而定,而课外辅导学生又不计入正常的工作量。这就使他们陷入了一方面要完成学校规定的课时工作量,但另一方面学校不开课或者课时量太少而无课可上的怪圈之中,也就是说公共音乐教师时时面临着“下岗”的危险。这种不公正已影响到公共音乐教师的评聘奖励等方方面面,如评职称要科研成果,但大部分学校公共音乐类的实践成果不计入科研,而英语、计算机过级、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多少文章是“一个都不能少”,没有什么“特殊性”可言。而有些学校里平时提供给公共音乐教师的科研经费却是出奇的少,甚至没有。有些学校至今还没有公共艺术教育指导中心,致使公共音乐教师在学校里既没有归属感也无发挥自己专长的“用武之地”。更有一些学校还规定各种比赛必须是必修课才有资格参赛,公共音乐课的教师连参赛的资格都没有。这种“边缘人”的地位严重地打击了公共音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造成了一部分大学公共音乐课质量多年得不到提升的恶性循环。
二、大学公共音乐教育定位与改革的对策思考
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目前已使其发展陷入到一种危机之中,而导致这种局面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其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模糊。因此,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公共音乐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是消除其发展障碍,摆脱危机状态的主要途径。
针对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目前面临的问题,围绕着其准确定位而进行的改革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明晰公共艺术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定位
针对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定位“边缘化”的现状,建议国家教育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艺术教育的统一规划和领导,完善公共艺术的教育管理体制。如可以借鉴国外如美国、西欧等国家对公共艺术教育的先进理念,把公共艺术法定为国家高等教育的“核心学科”之一,如同其他核心学科一样,从规范化、制度化入手,抓好艺术教育课程的开设工作。建议把音乐、美术这两大类公共艺术鉴赏课规定设置为必修课,并保证一定的课时。公共艺术学科也要像专业艺术教育学科一样制定相应的教学评估标准,把公共艺术教育纳入各高校的教学评估体系中。各高校要把建立健全公共艺术教学机构当作大事来抓,巩固和提高公共音乐教育地位。
要加强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管理水平。各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公共音乐教育的领导,成立公共音乐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讨论公共音乐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公共音乐教育教研室或公共音乐教育中心,并归口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以利于将公共音乐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要切实加大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投入。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场地、设备、设施这些必要的教学条件是开展公共音乐教育的物质保证,各高等院校应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公共音乐教育经费,确保公共音乐教育经费逐步提高,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要求和规定。
2.加强对音乐教育规律的研究,引导大学生对高雅艺术的兴趣,提高其音乐鉴赏水平
科学的教育内容、灵活的教育方式、多种教育途径是音乐教育教学的重要保障。面对目前公共音乐教育开课率低的实际,高等院校一定要认真研究和调整教学计划。普通高校的音乐教育既不能搞成专业性的技能训练,也决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的音乐知识的普及上。课程设置应坚持必修与公共选修或个别辅导课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统一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必修课以提高全校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为宗旨;而公选课的课程设置,面可以广一些,科目可以多一些,让学生有广泛的选择余地。由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学生在选课时必须遵守“循序渐进”的选课原则,先修基础类课程,再选鉴赏类课程,再进行音乐艺术的实践,这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然,对于大众传媒的片面宣传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应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大学生的正面引导,让他们明辨是非。同时,出于对下一代的保护和健康发展考虑,国家应该加强对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方面的管理,鼓励它们多宣传积极向上的东西,限制它们对不健康东西的过多渲染。更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利用大众传播的优势,不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高品位课外、校外音乐鉴赏和音乐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对高雅艺术的兴趣。
对于当代大学生在艺术审美活动中所呈现出的求新、求变的流行趋势,我们无法“指导”其发展,但却可以“引导”其发展,只要我们把握艺术审美中的情感特征,就一定会激发学生对高雅艺术的兴趣,最终使我们的大学生认同艺术,享受艺术。
3.加强对公共音乐教育课程的建设,提高公共音乐教育教师在高校的地位
要进一步确立公共音乐教育在普通高等院校教学中的地位,各高校要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开足开齐公共音乐教育类必修课和选修课,提高公共音乐教育课程学分,力求课时、进度考核等稳定化、正规化;挖掘人力资源,创造教学条件;鼓励音乐教师开设较高质量的音乐选修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满足学生对音乐学习的需求。
针对目前公共音乐教育教师地位偏低、待遇低的问题,应不断改善公共音乐教师的教学处境,提高其生活待遇,以确保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根据学校规划和发展计划,配备、充实公共音乐教育师资,保证公共音乐教育教师的数量;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稳定公共音乐教育教师队伍,把热爱公共音乐教育的教师充实到教学岗位上来;要根据公共音乐教学的特殊性,合理计算公共音乐教育教师的工作量,并在学习、工作待遇方面与其他专业教师同等对待;同时,广大公共音乐教育教师也应注重师德修养,自律、自尊、自爱,树立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提高公共音乐教育课程质量;努力学习,加强自身文化理论修养和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参考文献:
[1]《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与思考》,黄碧源著,原载于《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2]《高等音乐教育之我见》,詹怡秋著,原载于《广州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01年第3期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人文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