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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院校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及教学特色(1)-音乐
来源:  作者:杨 凌  点击:次  时间:2002-04-2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自1986年以来,我国大部分理工院校陆续开设了音乐系列课程,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对学校的素质教育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音乐教育的功能不仅在于提高人的素质,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审美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于培养人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学校音乐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我们音乐教师的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直接影响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新世纪未来一代人的素质。随着音乐教育的深入发展,对音乐师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理工院校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如何调整和更新,才能更好地适应音乐教育发展的需要、更好地符合理工院校音乐教学的需要,笔者作为一名理工院校的音乐教师,对此作了相关的研究和探讨。
  
  理工院校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及其调整与更新
  
  音乐教师良好的知识结构是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在理工院校的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要具备广博的音乐史方面的知识,具备一定的作曲理论的功底,要对作品的时代背景、音乐形象、情感特点、风格特征、曲式结构以及作品的创作思想、美学意义都有全面的了解。演唱、演奏技能也是理工院校音乐教师必不可少的。作为知识的传授者,教师主体性知识和技能应该是全面而综合的。
  音乐教学的目标和内容决定了音乐教学方法的特殊性。我们的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的方式去学习音乐和享受音乐,因此音乐教师要创造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体验性的教学方法(如欣赏法)、实践性的教学方法(如练习法、游戏法)、语言性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等,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为了更好地将音乐教学理论和实践相联系,音乐教师还要有效地选择音乐教学模式。国内目前关于音乐教学模式的分类主要有两种,以教育目标为分类理论依据的教学模式:情感模式、行为模式、认知模式;以音乐学和教育学理论观点为依据的教学模式:审美哲学模式、审美心理学模式、审美发生学模式、认知心理学模式。当前,我国对于音乐教学模式的研究趋向多元化、多样化、合作化,选择适合教师自己的教学模式既能促进音乐理论的提高,又能促进音乐实践的发展。由此看来,掌握并灵活运用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法、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在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的音乐教师要具有一种开放的、发展的心态,具有求新变异、不断变更的积极意识,不断超越自己现有的状态,这样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时代需要,才能成为一名新时代的新型教师。
  
  理工院校音乐教师的教学特色
  
  教师不断掌握知识、更新知识的目的是为了将其更好地运用在教学上,理工院校的音乐教学是具有独特性的,它更需要教师深入地去研究和探索。
  作为理工院校的音乐教师,面对的是理工科的大学生,其教育宗旨除了通过音乐课程和实践的学习锻炼,使学生在音乐知识、音乐修养、健康的情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等方面得到培养外,更重要的是运用音乐的想象激发科学的想象,运用音乐的美感激发学生的想象力。除此以外,教师要清楚的了解理工院校学生的特点,如他们的思维侧重逻辑、论证,属于收敛型的思维状态,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这一点正是通过音乐教学可以不断弥补的,因为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音乐可以极大地丰富人的想象力,在音乐创作和欣赏中不断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尝试、探索和构造,这对理工科学生尤为重要。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欣赏等各个环节均体现出了鲜明的创造意识。音乐的基本材料——音响,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器官,在人的右脑中激活联想、想象而产生出丰富的音乐艺术形象。由于音乐材料的自由性、非语义性、非可视性和不确定性特征,使音乐艺术具有模糊性和极大的包容性,因此给人们理解与演绎音乐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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