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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音乐教学中情感性原则的实施(1)-音乐
来源:  作者:张晓霞  点击:次  时间:2002-04-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2.在对教学内容的分析与理解中激发情感体验。对艺术的学习绝不能停留在感官愉悦阶段,只有拥有相关知识的文化背景支撑,才能站在更高层次上去欣赏艺术作品,感受艺术作品,评价艺术作品。因此,为了强化教学中的情感体验,还必须对音乐表现的要素如作品的体裁、结构、调式、调性乃至和声等作必要的分析与思考,让学生掌握尽可能多的与作品内容相关的必不可少的背景知识,从而引发学生健康的、有益于身心的情感体验。
  3.巧妙利用教学方法促进情感体验。音乐教师要善于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音乐活动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如音乐欣赏中可运用朗诵、表演、填词、绘画、舞蹈等多种形式来丰富课堂,同时,音乐课程中对知识技能的教学同样离不开情感性原则。知识技能只有在情感的激发下才能够成为智慧。愉快的情感体验使枯燥无味的乐理知识变成了令人开心的游戏。
  总之,音乐是人类情感和精神生活的创造性表现,任何音乐表现形式都包含着特定的情感和思想,教师要在教学的各个环节充分运用以情感人、以情育人的教学理念,使学生通过音乐与自己的情感生活链接和相互作用,学习用音乐的方式表达和交流情感,获得创新、表现和交流的能力,达到健全人格、陶冶情操的目的。也只有掌握了情感教学的教师,才能把每一堂课都上得栩栩如生、生动活泼、完美动人,让学生在教师优美的教态,动情的话语,深情的范唱、范奏中,从音乐艺术带来的各种调式、节奏、节拍、旋律里,掌握知识和演唱,并得到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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