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教学从来都是师生共同完成的,声乐教学更以其特殊的“师徒”关系,离不开师生间密切的配合,良好的互动。
1987年美国高等教育协会发表了题为《高等教育教学新动向》的报告,该报告在总结美国高校50年的教育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良好本科教育的七项原则,其中首项原则就是鼓励师生间的接触。该报告认为课堂内外学生与教师经常的接触是影响学生动机和参与的最重要因素。教师的关心能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而学生很好地了解一些教师的情况,也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业追求,鼓励他们对自身的价值和未来进行思考。
传统的声乐教学过分地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和主导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始终处于言听计从的被动地位,学生的主体作用无法得到实现。
要实施有效教学,必须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首先,在很大程度上声乐教师与声乐学生是合作伙伴关系,学生成功了,老师就成功了,学生失败了,老师也就失败了。因此,师生之间应该经常地进行学术交流、思想感情的交融,建立良好的合作与互助关系。其次,应建立无权威性的学习环境,在教学中教师不要主观、武断、生硬、居高临下地对待学生,在一切可能的教学环节上,都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鼓励学生大胆提问和质疑。第三,教师是为了学生而存在的,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成为学生所期待的良师和益友,学生也应该养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习惯,尊重教师的劳动。
四、遵循教学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所谓教学不是教师教,学生学,而应是教师正确地、恰当地组织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教学过程就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自己的智能活动去探索获得知识、技能,并在探究获取中进一步发展智能的过程。
教学过程的本质决定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则体现在把学生自主的学习活动有效地组织起来,把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www.fw789.com。一方面,声乐教师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示之以范,培养学生对学生歌唱的正确动机、浓厚的兴趣、真挚的情感、顽强的毅力。真正把学生吸引到歌唱中来,全身心地投入声乐学习。另一方面,教师必须按照大学生的认识规律和心理特点,选择适应学生的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学习,使学生学会学习。大学生自我意识较强,声乐教师就应该保护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引导他们成为学习的主人,自主学习或与同学结成学习伙伴进行合作式的声乐学习;大学生的认识能力较强,尤其是思维达到了较高的程度,教师就应该鼓励和指导学生在课堂内外探索式地进行声乐学习和研究;大学生的理想大都比较明确而富有社会意义,声乐教师就应该热情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学生的前途,当好他们的参谋。
沈湘教授在处理声乐教学教与学的关系时,就很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他说,教与学的关系就是教师帮助学生唱,而不代替学生唱,作为教师要帮助学生唱好,千万不能让学生为你的“学说”和经验服务,这样十有八九要失败的。教师要把自己放在学生的位置上,设身处地地去考虑他们的问题。要替学生考虑呼吸深浅、声音运用、理解作品、音乐处理等,只要把握总的原则和要求,学生怎么唱舒服就怎么办,因为最终是他上台演唱,我们不能叫他上台去受罪。沈湘教授还极力反对在课堂上对学生强行灌输,他认为有些感觉决不能用教师自己的感觉和语言去叫学生接受,要让学生自己有所体会后,用他的语言说出自己的感受。
要实施声乐有效教学,还须具备一定的教学条件和良好的声乐学习氛围,但决定因素在于本文所提示的四大点。广大声乐教师要以“多、快、好、省”地培养声乐人才为已任,积极探索出更多实施声乐有效教学的好路子、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