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部:第42—73小节。
主 部:第42—57小节,这里与呈示部不一样的是体现在调性上,它在呈示部主调C大调的下属调F大调上再现主题,体现了莫扎特天才的展示,并扩充了4个小节,让左手在低音部进行低音式的流动,以便回归到主调C大调的属调G大调上来。
连接部:第58小节,明显的变化是调性从G大调回归到主调C大调上来,材料与和声进行与呈示部相同。
副 部:第59—71小节,调性从G大调回归到主调C大调上,和声进行T6—S—DⅦ6—DTⅢ—TSⅥ6—SⅡ—D6—T仍显特色。副部主题后半稍有变化,在第68小节用了一个减七和弦。第69小节变成了音阶的形式,这种音阶转换形式的运用体现了莫扎特音乐创作手法的独特性。最后仍以主和弦结束。
结束部:第71—73小节。写法基本与呈示部相同,只是调性从G大调回归主调C大调,并完全终止。
这首乐曲旋律流畅,结构清晰,听来令人振奋。可以看出,莫扎特的音乐体现了古典主义时期最完美的风格和对纯真音乐的理想。
莫扎特不是那种开朗活泼的人,也不是乐观主义者,但又非忧郁型的人,也非悲观主义者。但在他的作品中,没有单调乏味的平野,也没有深奥莫测的绝地,他既不容许自己便宜行事,也不放任自己失去节律。他只是在一定的局限之内表现一切事物的真相。这就是他的音乐美妙、悦耳、动人之所在。
莫扎特的音乐不同于巴赫的福音音乐,也有别于贝多芬的英雄史诗性音乐。他的音乐并不宣讲学说,更不表现自我。他不是想说什么,他只是歌唱,只是传出声音。因此,他并不强加给听众什么,也不要求他们作出决断或表现态度,而是让他们感到自由。这反映了他自由的现实精神,也正以此开创自己的道路。
在莫扎特的音乐中,精神和形式达到了完全统一,他也许能够说出不可用话语而只能以音响言说的东西。
参考文献
[1] 卡尔·巴特,汉斯·昆,朱雁冰,李承言.莫扎特:音乐的神性与超验的踪迹[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13.
[2] 于润洋.西方音乐通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198.
[3] 邵义强.独奏曲浅释上册[M].台北:全音乐谱出版社,197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