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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牡丹亭》中情、理的抑扬看汤显祖的精神指向(1)-音乐
来源:  作者:徐大军  点击:次  时间:2002-04-1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幻境与现实的对立冲突,是汤显祖对理想的赞美,对现实的挣扎与反抗,但也正是这对立冲突,隐含着汤被“理”深深束缚的心态以及由之而来的困惑。

     在汤一生的奋斗过程中,总是一边眷恋着“君恩未报难高隐”[3](p263)(《送王侍御以论耿公归蜀,侍御故吉州人》),吟唱着“云阁寸心终未绝”、“萎蕤意气复何云,径须垂晚立功勋”[3] (p333)(《送刘玄子使归》);一边却又不断地感叹“人间惟有遇天难”[3](p527) (《达公忽至》),而要“便作羽毛天外去,虎兄鹰弟亦无多”[3] (p788)(《恸世》)。激情与消沉、梦幻与现实的冲突一直未在他心中停止过。他在《牡丹亭》中描写出杜丽娘在虚境和现实两间的巨大矛盾:一方面是丽娘在虚幻世界里任自己的情流飞泻、爱火沸燃;另一方面则是现实中丽娘老成持重、知书识礼的闺秀,“不向人前轻一笑”,还魂之后,谈及与柳的婚姻,念念不忘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耿耿于怀的是夫婿的状元及第。这种矛盾在汤的身上也存在。他在让丽娘为爱情东奔西突的过程中无法为她找到一个更为理想的归宿,只好在现实秩序中为她寻觅一个自己认为合理谐礼的稳妥结局,并由这个安排而心安。杜丽娘那“情”的奔突力量在现实中的无奈处境,包含有汤显祖对其所信仰的“至情”的淡淡幻灭感。而这种幻灭感在他后来的《南柯记》、《邯郸梦》中弥漫尤甚。《南柯记》表达了“不须看尽鱼龙戏,浮世纷纷蚁子群”的人生虚幻观念;《邯郸梦》把人世上的所有“宠辱得丧、生死之情”都归之于梦幻,最后归结于“梦死可醒,真死何及”[5](p1262)(汤显祖《邯郸梦原叙》)的禅家偈语。“二梦”再也没有《牡丹亭》中那充满蓬勃生机的花卉春光,失去了昂扬向上的生命意识了。

更可注意的是,汤显祖在具有了进步的人性观念的同时,头脑中还滞留着很多传统伦理观念。他在《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中清晰地表达了他对戏曲功能的观点:

可以合君臣之节,可以浃父子之恩,可以增长幼之睦,可以动夫妇之欢,可以发宾友之仪,可以释怨毒之结,可以已愁愦之疾,可以浑庸鄙之好。然则斯道也,孝子以此事其亲,敬长而娱死;仁人以此奉其尊,享帝而事鬼;老者以此终,少者以此长。外户可以不闭,嗜欲可以少营。人有此声,家有此道,疫疠不作,天下和平。岂非以人情之大窦,为名教之至乐也哉![3](p1127)
 

汤显祖在此公开宣称,戏曲应当为完善三纲五常,为维护封建教化服务。他还在《南柯记》中大谈女性的“三从四德”:“夫三从者: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而从子。四德者,妇言、妇德、妇容、妇功。有此三从四德者,可以为贤女子矣。”[4] (第5出“宫训”)可见,传统的伦理道德所推崇的节妇义夫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典范。他在打破传统规范,撕扯伦理人格典范的同时,也想树立起一个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和典型,但在现实中一时又找不出。茫然四顾之际,头脑中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占了上风,原已模糊的影像又日渐清晰了。于是,当杜丽娘还魂回生后以“鬼可虚情,人须实礼”的原则声明婚姻“必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时,我们又看到了一个遵礼守德的封建贤良女子被一度为汤所恶鄙、冲击的封建伦理规范成功地制造出来了。

   “理”所构建的占统治地位的人的观念,极端主张压抑人的自然欲望,扩张人的伦理规范,引导人们在世俗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寻求自身欲望的合理满足,简言之:以“理”制“情”。这种一成不变的观念与封建专制统治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也普遍地、顽固地浸淫着封建时代人们的心理,使得人们的理想人格潜移默化地符合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形成一个思维定势,就连徐渭、唐寅这样的狂狷之士,也写过节妇诗。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在以情抗理的激烈冲击中,也就时断时续地隐存着不少缓冲地带。所以,“情”与“理”的强烈冲突和尖锐对立,在《牡丹亭》中并未得到长久的持续。就在汤显祖秉持“以人情之大窦,为名教之至乐”[3](p1127)的原则构建理义中包含着性情的节妇义夫的过程中;在显示对“情”高度张扬同时也对传统伦理观念心许默认的过程中,杜丽娘也就慢慢地消融在“情”“理”合一的框架中了。                                                                                        三

    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儒学为中心的整个意识形态是一个极具稳定性的有序集合体,它具有极为充分的缓冲性、柔韧性。在较长的历史长河中,从老庄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悖乱、逆反、奇狂的行为和意识,对这个有序的集合体产生了不绝如缕的撞击,但都被这柔韧的集合体慢慢地消融化解。许多狂狷之士终其一生徜徉、拘囿于这个有序严整的集合体中,很多的意识、思潮也就如流星般闪现一时,最终以偶然的变异被消解,取得了和这一集合体的和谐与统一。

    封建秩序在注视那些奔发的变异的同时,从未停止过对它们的消融,封建伦理道德继续潜移默化地发散、薰陶乃至积淀于民族心理中,成为人们一种意识的理念模式,支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由于这个原因,《牡丹亭》乃至晚明爱情传奇对“情”的理想人格的塑造,也就拖曳着沉重的封建道德的重负;对一种人格的认定和评判,还是没有脱离封建伦理道德的参照系。于是,本应在人的性格中发生冲突的世俗人情和封建理念,在晚明传奇剧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上却获得了完美的和谐与统一。他们也醉心于这些和谐与统一。因为他们于前行路上瞻前顾后的步态中以及对理的妥协中,能让抑制的冲动获得暂时的释放,为情绪的平衡与中和创造条件,从而为能与传统伦理呼应而获得一种放松感和安适感。

    这样一来,他们就牺牲了经过多少寻觅和抗争才获得的对“情”的鲜明认识,而去接受了严整模式对情的框定和挤压,如此换来了“情”与“理”的和谐统一。于是出现了“性情者,理义之根柢也”[5](p1357)(陈洪绶《节义鸳鸯冢娇红记序》)、“以人情之大窦,为名教之至乐”[3](p1127)(汤显祖《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天下之贞女,必天下之情女”[5](p1353) (孟称舜《贞文记题词》)等观点。依此观点,出现了倡人欲而达天理的理想人格典范和众多遵礼守义的节妇义夫。

    在这由“情”帜高扬而又渐趋萎缩的过程中,有剧作家由于头脑中难以抹去的传统底色而自我的瓦解和贬抑,也有极其稳定的传统意识的侵蚀和消解。因此,在“情”、“理”一度极烈对立之后,终于融汇为一,这是对封建意识的又一次复归,是以肯定和追求世俗生活、独立自由个性为表征的狂飙突进思潮的失败,是超稳定封建文化结构的自我调整和又一次销融成功。于是,负载着自由、个性等浪漫思潮的《牡丹亭》,在一度濒临与“理”所构建的秩序和意识决裂之际,又重新回到传统的正轨上来了。

    但毕竟《牡丹亭》中由“情”所崩发的冲天火焰照亮了令人窒息的“理”的世界,鼓荡起了人性的新鲜空气,让众多呻吟于“理”的桎梏中的人们感到了自己所蕴含的精神力量和生命活力;让迷失于“理”的黑暗中的痛苦灵魂找到栖息之地。“当日困于封建礼教,身受爱情苦恼的青年男女们,一旦看到这种作品,觉得只要情真,梦中可以找安慰,死了可以复活,这对于被封建礼教压制得喘不过气来的青年男女,在这一种作品的艺术感染上,正可疗治他们精神上的创伤,解放他们潜意识中的苦闷。”[6](p1004-1005)

它虽最终被“理”熔解掉,但热切的灵魂从未终止过对这一次人性觉醒呼声的回应①。

 

注释:

①清代的戴震、谭嗣同曾满怀悲愤地控诉了宋明理学给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带来的历史性的损伤。戊戌以来,从到邹容、宋恕,从陈独秀到吴虞、胡适,从鲁迅到巴金、曹禺,无论是《狂人日记》是《家》,也无论是巴金的《家》还是曹禺的“家”(《雷雨》)……都充满了战斗激情,都是以反理学作为基本主题的。参见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宋明理学片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参考文献:

[1]汤显祖.牡丹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2]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

[3]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汤显祖.汤显祖戏曲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5]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集[C].济南:齐鲁书社,1989.

[6]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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