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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化探索的曲折历程——中国原创音乐剧之世纪初盘点与思考(1)-
来源:  作者:居其宏  点击:次  时间:2002-04-1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音乐剧《白莲》和《五姑娘》都是从当地民歌和民间舞蹈基础上生发出来的,分别叙述了两个凄美的民间传说。《白莲》对广西民间音乐(主要是短小轻灵的广西民歌)和舞蹈素材进行了大胆创编,使浓烈的地域风情时尚化,音乐清新可喜,舞蹈色彩斑斓;《五姑娘》的创意来自流传于江浙一带的同名叙事田歌,以音乐剧的综合舞台艺术手段演绎成一台现代歌舞剧,其音调素材大多取材于田歌和江浙一带的民间歌曲,但使用了专业化的发展技巧和时尚化的编配手段,因此具有一定的时代气息。这两部音乐剧都可称之为“民歌音乐剧”。
花灯歌舞剧《小河淌水》比较特别:它的创意来自于著名民歌《小河淌水》,并以这首有“东方小夜曲”美誉的民歌以及在全国群众中流传得同样广泛的民歌《赶马调》作为全剧的主要音乐主题,带有鲜明的“民歌音乐剧”特征;但其整体音乐风格、舞蹈语汇和二度创作班底均来自于云南花灯戏,又带有鲜明的“戏曲音乐剧”特征,因此在“乡土化”风格框架中,属于“民歌音乐剧”和“戏曲音乐剧”的综合形态。
所谓“综合化”风格,就是在艺术思维、表现手法、音乐舞蹈素材处理等方面广泛吸收欧美音乐剧和我国民族民间艺术的有益经验和形态特征,并根据剧目创作使命的需要加以灵活运用和自由嫁接,因此在整体风格上兼具“都市化”和“乡土化”这两种特色。其代表剧目有《黑眼睛,蓝眼睛》《玉鸟兵站》《中国蝴蝶》(1999年首演版)、《快乐推销员》(2002年第二版)等。
以上三种风格,各有各的美学追求和市场定位,在具体的舞台体现和艺术处理上也各有各的长处和不足,不能简单地判断其孰优孰劣。但中国音乐剧艺术家已经从初期对于欧美音乐剧的舞台语汇和时尚概念的粗浅理解和单纯模仿中摆脱出来,开始注意中国传统文化中可以被我们吸纳的艺术元素并给以时尚化处理,尝试运用于当代音乐剧的创演实践之中,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至于在融合过程中出现夹生、粗糙、幼稚、分寸失当等弊端,也是探索初期难以避免的,相信只要假以时日,不断改进,这一问题自当迎刃而解。
值得一提的是,本土音乐剧风格样式的多样化探索,还表现在其他诸多方面。
在组合形态方面,除了歌舞型音乐剧依然占据主流地位之外,“话剧加唱型”音乐剧(即“音乐话剧”)和“歌剧型”音乐剧(如某些自称“轻歌剧”实为音乐剧的剧目)也以自己的组合特色在中国音乐剧家族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传播方式方面,除了常规的剧场舞台演出之外,近年来还出现了在歌舞厅中演出的小型音乐剧(如《西施》)以及通过现代传媒技术传播的电视音乐剧(如《水果姑娘》)。
在题材样式方面,除了最为常见的歌舞喜剧之外,还出现了较多的正剧(如《我心飞翔》及《花木兰》等),而悲剧(如《五姑娘》)、抒情悲剧(如《小河淌水》和悲喜剧(如《中国蝴蝶》)也开始在中国音乐剧舞台上崭露头角。
在唱法方面,我国音乐剧界一直存在这样的看法——即:凡是音乐剧就必须是清一色的通俗唱法。这种看法有道理,但并不全面。以我们的视野所及,欧美经典音乐剧的确是以“有美声基础的通俗唱法”为主的,但也不尽然。例如格什温的《波吉与贝丝》和韦伯的《歌剧魅影》,其唱法更接近美声。何况,“通俗唱法”本身就是一个集合概念,其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歌唱方法和风格。音乐剧要在东方落户,就不能弃绝一切可用的艺术手段和资源。例如日本四季剧团的音乐剧《李香兰》,便不排斥美声唱法。而我国80年代末的音乐剧《请与我同行》是美声与通俗同台,90年代的音乐剧《夜半歌魂》则是美声与民族同台。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音乐剧的唱法依然以通俗唱法为主,但并不排斥其他唱法。例如《花木兰》的唱法以“美通”为主,《赤道雨》的唱法以“民通”为主,《玉鸟兵站》的主要演员基本上是民族唱法,《日出》的主要演员基本上是美声唱法,《中国蝴蝶》则将民族、美声和通俗集于一身。关键是,无论何种唱法,一旦运用于音乐剧中,就不能固守原有的发声方法和歌唱理念,务使其更加自然、亲切,以便更利于观众接受。
我们肯定上述这些风格样式探索的积极意义,认为它们体现了中国音乐剧人在本土化探索过程中的自主思考和重要进展,为严寒的“隆冬”季节增添了些许春天的气息。正是在这一整体评价的前提下,我们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分析。

    谨记八戒:本土化探索的问题检讨

若对20年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中国音乐剧本土化探索进行一番全面检讨的话,我们发觉,无论是剧本、音乐、舞蹈、舞美创作的佳作难觅,还是综合型表导演艺术人才的极度匮乏,无论是策划管理的一片混沌,还是商业运作和市场培育的冷落萧条,其中的问题盘根错节,各种弊端一起迸发,更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例如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音乐剧基本受众群的文化消费能力对音乐剧市场的宏观制约)已经或正在渐次暴露出来,这些艺术本体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心理的种种因素综合一处、共同作用,对中国音乐剧的本土化探索形成一个瓶颈——这一切都说明,中国音乐剧已经度过了激情四射的青春期躁动,开始步入爬坡期的艰难攀援。
处在“隆冬”季节的中国音乐剧,要想攀登光辉的顶点,小有所得便沾沾自喜或一遇困难便怨天尤人尽皆无济于事,只有冷静下来,直面现实,严格地解剖自身,找出症结,解决问题才是正道。为此,谨提出“八戒”之说,供同行们参考。
一曰“戒生”:生者,生疏、夹生之谓也。我国音乐剧从业者,绝大多数对音乐剧的本体规律和艺术特征生疏得很,对中国音乐剧受众的审美趣味生疏得很,对音乐剧的商业经营之道生疏得很。导致在一二度创作和市场运营诸方面都煮成一锅夹生饭。这对刚刚起步的中国音乐剧来说,本来也属正常,但经过20年的摸爬滚打,我们对这些与中国音乐剧休戚相关的知识、技能、修养、诀窍依然处于不熟不懂的状态之中,一干人等忙于埋头搞戏,很少有人认真在这些方面为自己“充电”,这就很难原谅了。结果竟然是这样:作品倒是接二连三,类似毛病一犯再犯,毫无长进。因此,从忙忙碌碌的事务主义中跳脱出来,在上述几方面勤勤恳恳补课,扎扎实实充电,多读书,多研究欧美经验,多积累,多思考,多总结,是“戒生”的有效方法。
二曰“戒浅”:浅者,肤浅、粗浅之谓也。我们对欧美音乐剧的发展历史、风格样式及其成功之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皮毛不明就里,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于是就有了剧本创作中的“淡化情节、淡化人物”之说,导致许多剧目情节简陋、人物苍白;于是就有了舞蹈创作中的“无穷动”以及游离于戏外的纯粹色彩性、风俗性舞蹈场面的泛滥;于是就不分青红皂白对音乐剧演员提出“歌、舞、演”全能的严苛要求;于是就有了音乐创作中的“最接近歌剧的音乐剧”之说,导致重唱和合唱的滥用,而美妙动人的旋律却迟迟没有从作曲家笔下流进中国听众的心田。有鉴于此,建议相关人等起码看上20部不同历史时期欧美音乐剧的经典剧目而不要把目光仅仅盯住“四大名剧”,将它们掰开来、揉碎了,把深入思考的触角探入到作品的深层结构中去,仔细分析其艺术特点和优点,看看人家到底靠什么手法和奥妙紧紧抓住观众,从中体悟出音乐剧艺术的某些真谛,然后化为自己的血肉,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音乐剧的本土化探索之中。若果如此,“浅”之可戒也。
三曰“戒骄”:骄者,骄傲、骄横之谓也。一些人搞出一部音乐剧,自以为创造或改写了历史,根据“骄傲有资本论”,顿时便目空一切起来,口出狂言,声称是“中国第一部音乐剧”;更有甚者,明明是初出茅庐的新手,偏要摆出大腕姿态,吹嘘自己的作品“是中国最好的音乐剧”。信以为真者买票到剧场里一看,不过尔尔,大呼上当!如此狂傲心态,实乃出于无知——无知者无畏,无畏者狂妄。好在观众和市场是专医此病的特效良药。一旦票房冷落、观众不齿,狂傲者也就没了底气,从此把聪明才智放到艺术创造上,此“骄”当可彻底戒除;即便有极个别人对票房和观众给予的惨痛教训无动于衷,那属于“骄入膏肓”一族的个人行为,无甚大碍,因为,抛弃历史必为历史所抛弃,抛弃观众必为观众所抛弃。
四曰“戒躁”:躁者,急躁、浮躁之谓也。现今社会心态浮躁得很,许多音乐剧从业者急功近利,不肯集中心思和精力于打造音乐剧精品,好像个个都是天才、大师,甫一出手便是杰作;更有甚者,把音乐剧看作是挣钱的“活儿”,每每粗制滥造,拿了稿费走人,至于观众反应、票房业绩如何,一概可以忽略不计。某些文化官员要“政绩”,未经科学论证便仓促决策、草率上马,弃艺术规律于不顾,图一时一地之热闹。为今之计,唯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呼吁艺术良心回归,加大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问责制,方有“戒躁”之望。
五曰“戒盲目崇洋”:欧美音乐剧是我们的老师,理应虚心向人家学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现今有些人走了极端,崇洋心理很盛。前几年有所谓“描红”说,好像在当今中国只能搬演欧美音乐剧,一旦从事原创便是“不会走路就想跑步”;近年来此说渐趋寂寥,却也有人把欧美音乐剧的某些剧目、某些风格、某些手法奉为圭臬,视为不二法门,好像非如此便“不是”或“不像”音乐剧。其实,音乐剧之于欧美和中国,性质相同而国情各异,形式相同而文化各异;本土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完成这种文化心理的转换过程,即用音乐剧这种舶来形式,按照中国人的审美习性和当代趣味来表现中国人的生活和情感。唯其如此,我们的作品才能获得老百姓的欢迎。即便上文所说的“国际化”风格,也是不同程度地经过了这种文化心理转换过程的。否则,用洋人的形式、洋人的思维、洋人的艺术语汇来写中国音乐剧,不过是一群黑头发黄皮肤说汉语的“准洋人”而已。不过,由于此类崇洋思想根深蒂固,一时很难戒除,各家也有不同看法,能够对此做出最终裁判的,只有观众和市场。
六曰“戒自暴自弃”:此等人对中国音乐剧本土化探索的现状与未来失去信心,认为近20年来的本土化实践白费气力、收效极微、无甚可取:一度创作乏善可陈,二度创作人才匮乏,中国观众人气低迷,市场发育远未成熟。还不如远效欧美,悉数照搬;近采日本,“描红”为主。显然,这种自暴自弃思想,视欧美和日本的音乐剧如高山仰止,对中国音乐剧却不屑一顾,形式上与盲目崇洋正相反对,但其心理依据却同出一源。认清现实、看到差距自然必要,但因此自贬自贱,进而放弃音乐剧本土化的努力,却是开错了药方。欧美音乐剧一定要学,日本发展音乐剧之路,在我国却未必可行。当然,这一切还有待于市场和观众的检验。而持此说者虽属少数,但这种失败主义情绪对中国音乐剧危害不小,故必戒之。
七曰“戒孤芳自赏”:目前从事音乐剧创演的艺术家多从专业艺术院校毕业,长期养成的审美定势一时难以超越,故而惯于主观地以自己的喜好、标准、趣味来揣度、甚至代替一般音乐剧受众的当下趣味,对自己的作品往往具有“自恋”情结,孤芳自赏,自鸣得意,但一进剧场、一看票房,观众不认可,市场不接纳。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吃了主观主义的大亏。对音乐剧来说,功夫既在戏内,更在戏外;商业本性也要渗透在艺术本体中。所以,老老实实向观众学习,扎扎实实做市场调研,切实掌握观众的所思所想所喜所爱,才能真正号准他们的脉搏。倘若真能坚持这样做去,无需三五年,“孤芳自赏”亦可戒之。
八曰“戒奢靡豪华”:音乐剧制作中的奢靡豪华是“崇洋”心理的直接恶果——迷信“四大名剧”的恢弘规模,把“大投资、大场面、大制作”视为音乐剧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无视中国国情和观众的消费能力,剧目投资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在舞台上摆阔玩花架子,依靠昂贵灯光、华丽服饰、宏伟场面哗众取宠,掩盖其艺术想象力的极度贫乏以及对音乐剧整体驾驭力的低能。这股奢靡豪华之风日盛一日,不仅助长艺术上的懒汉作风,而且也是孳生文艺界腐败的温床。因此,应建立科学严密的立项论证和审核制度,对百万元以上的中大型投资实行严格监控。凡属政府投资,更应采取切实措施,务使剧院或剧组法人代表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和投资回收责任,以防止不负责任乱花钱。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鼓励中小投资和中小制作。如此数管齐下,此风当可得到有效遏制。
当然,以上“八戒”,不是包医中国音乐剧百病的灵丹妙药,但谨记“八戒”且身体力行之,未来的本土化探索征程就可能少一些阻碍,多一些顺畅,则是可以预期的。

    简短结语:本土化探索的前景预期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一批中国艺术家抱定本土化宗旨,艰难而坚定地踏上了原创音乐剧的探索之路。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在全国各地公演过的各种风格的中国原创音乐剧剧目已经达到三位数。其中较为知名者有《芳草心》《搭错车》《山野里的游戏》等;伴随这些数量可观的剧目,则是一批钟情于音乐剧的艺术家在锻炼中成长、音乐剧与其基本观众的最初几番亲密接触、音乐剧市场的早期孕育和音乐剧商业化操作的初步演练。
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音乐剧的本土化探索风头更劲。尽管整体看来,我们的成果还稚嫩,市场和观众的认可度较低,但我们在原创之路上不畏艰险,持续攀登,既未停步,更没有知难而退,这股韧劲是极其可贵的。须知,中国原创音乐剧的历史仅有20年,与欧美的100余年、日本的50余年相比,我们毫无理由自惭形秽。 要知道,作为美国百老汇音乐剧创始人之一的科恩,早年曾在英国留学,专“描”伦敦音乐喜剧之“红”;但他如果仅止于此,便绝无《演艺船》这座丰碑在百老汇的耸立。如今已成为世界级音乐剧作曲大师的劳埃德·韦伯,在60—70年代也是在百老汇老老实实当学生;但他若仅止于此,也不可能有后来征服百老汇、轰动全世界的《猫》和《歌剧魅影》。
还是毛泽东说得好:“先当学生,后当先生。”既无永远的学生,也无永远的老师。学生战胜老师,是包括音乐剧在内的人类文化之得以生生不息发展前进的基本奥秘。说一句狂妄的话:我们今日之虚心“描红”,正是为着滋养我们的“原创”,正是为着将来某一天能够超越老师,在世界文化娱乐市场上尽情享用中国原创音乐剧应当享用的一份饕餮大餐。
隆冬季节即将过去,灿烂春天必将来临。
作为中国艺术家,这一点自信心还是应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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