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延续音乐之美
音乐是发自心灵的声音,所以要用“心灵”去创作、演奏、演唱。音乐又是一种互动的艺术,传达出去后,还需要通过听众的聆听与体验,才算得以完成,也才使得音乐的美感能够延续。否则,“再美的音乐,对于不懂音乐的耳朵也是毫无意义的”。
情感的体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写不清、谈不明的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中国传统美学思想认为:中国艺术举凡绘画、诗词、音乐,讲究的是一种“意境”,并以此为最高的审美准则。“意境”包括了“意”(艺术家主观情感的流露)和“境”(外在社会环境或自然环境的反映、再现)。这种情境相融的境界蕴含着无穷无尽之韵味,被称之为“言外之味”和“弦外之响”,达到超越物化层面之上不受现实羁绊的精神境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标举:“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因此,好的音乐,除了能让听众可以感受到音符的律动外,也能体验到它的情感。也就是说,欣赏音乐不仅仅是关注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的进行以及声部的交织,还要通过旋律、节奏、和声等效果来体会蕴含于其中的内容,通过自己的形象思维加深对音乐内涵的感受。
“凡音之起,由人心也”。音乐本身就是用来表现和反映人们的情感和精神世界的,李斯特也曾说过:“音乐能直接表达感情的内容和深度,对于情感而言,音乐形象永远是鲜明而具体的。”而体验音乐的情感就应该在平时学习调动内心情感,努力感受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充分发挥形象思维想象力,将音乐的内在情感与个人的生活经历融合起来,实现个人意识与音乐情感的结合。
俗话说:“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对于音乐我们就不能单纯地感受音符的跳动,要学会去“品”,除了品味旋律、歌词这些表现形式,还要品味隐含其中的深刻情感,更要品味二者结合后产生的唯美意境。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美学》,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出版,1979年版。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王国维《人间词话》,国学时代文化发展公司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