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创作的32首钢琴奏鸣曲,在西方音乐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32首钢琴奏鸣曲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1800年以前的作品(作品No.2—No.22)这些早期作品显示了贝多芬注重古典传统作曲技法,但也不乏看到他在曲式结构中的变化,以及八度和弦的广泛运用,突变的转调技法和具有雄伟性格的乐思,这一切都预示了他音乐风格的成熟与发展。
1801—1814年的作品(作品No.22—No.90)是贝多芬创作的旺盛期,这期间的奏鸣曲展现了丰富多彩的音乐风格和艺术形式,产生了如《月光》《黎明》《热情》等一批著名的钢琴作品,在作品中充分发挥作曲家本人的创作构想,出现了富于独创性的乐段,如《葬礼进行曲》《幻想风乐章》《最缓慢板乐章》,等等。在这些作品的第一乐章,都融入了贝多芬所独创的戏剧性风格,表现出英雄性和自然性的特征。如:作品f小调Op.57的《热情》、作品D大调Op.28的《田园》。
1814年以后的作品(即最后五首奏鸣曲)晚期的这些作品中都蕴含着贝多芬在与生活、命运斗争之后的思想,曲式结构更加庞大,具有史诗般的特征,充沛的感情和深刻的哲理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体现了这位音乐大师炉火纯青的艺术境界。
《悲怆》奏鸣曲Op.13是贝多芬早期作品的代表,是贝多芬于1792年创作的,这首乐曲体现了青年时的贝多芬不屈服于命运的不公和人生的坎坷,向社会发出强烈的不满和反抗的呐喊,同时也反映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乐曲音调庄严、情绪激昂,体现了贝多芬初期作品的音乐风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仍受到海顿、莫扎特等人的影响,但随处可见的独特创意,以及充满生机的旋律,跳跃多变的节奏,都是贝多芬音乐中所独具的魅力。
《月光》奏鸣曲Op.27No.2创作于1801年,是贝多芬最流行的钢琴奏鸣曲之00一。其标题是一位诗人在贝多芬死后根据自己的印象为这首奏鸣曲命名的。这首奏鸣曲大胆地改变了传统奏鸣曲的写法,第一乐章是慢板,右手用均匀的三连音缓慢地奏出分解三和弦,情绪显得沉重、压抑。第二乐章小快板,用一首小步舞曲作为短小的过渡。第三乐章是快板(奏鸣曲式),这是全曲的高潮,情绪奔腾宏伟,以狂热突进的方式,钢铁般的节奏进行,表达了贝多芬暴风雨般的炽烈感情。贝多芬这一时期的创作风格已日趋成熟,追求形式上的完美和内容的深刻性。
《热情》奏鸣曲Op.57号完成于1805年,在1807年由出版商起名为《热情》。这是一部规模宏大、气势磅礴的作品。创作这首奏鸣曲时,是贝多芬同耳聋搏斗的时刻,他将自身顽强的斗争精神、深厚的思想感情、深刻的悲剧色彩都融入了这部作品的创作中,使它成为一部不朽的巨著。列宁在听了《热情》这部著名的奏鸣曲之后曾说:“我不知道还有比《热情》奏鸣曲更好的东西,我愿每天都听一听,这是绝妙的、人间所没有的音乐!”④
结束语
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位伟大的作曲家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在创作中放弃了形式的华丽,强调艺术中真、善、美的统一。在这段时期,奏鸣曲式经由海顿的确立,以及莫扎特、贝多芬的不断发展完善,完成了它较为稳定的结构原则。和声功能的不断完善,调性关系体系的不断发展,构成了以主调音乐代替巴洛克时期复调音乐为主体的音乐结构。同时,音乐的思想性也十分生动,把刻画“人”的感情作为作品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钢琴作品,是世界钢琴文献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具有无穷的价值和永恒的魅力。在演奏一部音乐作品时要对其有不同层面的了解:不仅了解古典音乐时期的整体文化背景与音乐风格,还要对具体某位作曲家在不同时期所创作的作品内涵,及其风格演变的趋势有全面的了解;不仅要了解音乐作品的形式美,还要了解作曲家创作该作品时的创作动机。法国科学家布封曾说“风格即人”,只有在演奏前充分掌握作曲家与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才能形象地表现出作品中所蕴含着的真情实感。
参考文献:
[1]董占军著《欧洲设计院校教学模式对中国设计教育的启示》,原载于《设计艺术》,2004年第4期
[2]朱蓝 黄灵子 胡小惟著《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改革三人谈》,原载于《艺术与设计》,2003年第8期
[3]《海峡两岸工业设计研讨会论文集》,岭南美术出版社,2003年
[4]林家阳著《林家阳的设计视野——设计创新与教育》,三联书店,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