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称均衡美这种美在音乐中比比皆是,如大多数乐句的小节数都具有偶数的对称性,改成奇数常常会感觉别扭。前文所言对比美,某个意义上也含有对称均衡美的意味。对称均衡美最典型的状貌,就是在三部曲式中的第一部与第三部分(再现部分)之间显出相似性。当第二部分(中部、插部、展开部)对第一部分进行性格否定后,与第一部分相似的第三部分的出现,尤其令人喜爱。这种“否定的否定”之美,即所谓对称均衡美之重要表现(在学生常见的作品中有《歌唱祖国》《弯弯的月亮》《瑶族舞曲》《喜洋洋》、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等)。不过这种美有时潜伏很深,如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第一乐章和肖斯(转第37页)(接第57页)塔科维奇的《第七交响曲》第一乐章,其再现部的最后都有很长的尾声,如舍去会觉“不舒服”,艺术上也大为减色。为什么?因为中间部分(前者为展开部,后者为插部)剧烈动荡,紧张度极大,致使再现部无法释放其不安情绪,遂催生了长大的尾声予以平衡。如不从对称均衡美的角度入手,便看不清这种良好处理和感觉的因缘由来。
变化统一美(或多样统一美)这种在又变化又统一的基础上形成的美,是贯穿于音乐始终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美,是事物运动的对立统一规律在音乐美学领域的感性显现。旋律发展的一切有效手法,如移位、倒影、扩充、压缩……均属这种形态的美的具体表现。有些独特之例也显出这种美的普遍性来。如《春江花月夜》和《二泉映月》中的“鱼咬尾”(每一句的后一音即为后一句的前一音),这一奇巧手法将全曲的种种变化和出新统一得天衣无缝、美不胜收。又如《百鸟朝凤》中千姿百态、声响各异的鸟鸣,如没有像现在这样一支首尾风格一致的风趣旋律贯穿挈领,便绝无你所听到的美的艺术效果。还有在和声内部或低声部中常见的“持续音”,也具有同样的美学作用。复调中的模仿复调,更是这种美的典型体现,舞剧《白毛女》中“扎红头绳”的末尾,通过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大提琴在不同高度上反复地相互模仿,不仅充分有效地表现了内容,而且绝妙地显示出音乐的变化统一美来。还有上文提到的变奏曲式(及变奏手法)和“散慢中快”的结构,其实就是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的美学原则下的又一表现形式,即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目前对变化统一的美已有新的进展,如费邓洪研究员发现优秀旋律中隐有一条看不见的“中线”在控制实际可见旋律线的起起伏伏之变化统一;高为杰教授发现一切处理得好的和声……其张力值是从0到0结束的;华萃康教授从对和声色彩的研究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茅原教授则从更广的范围发掘了这种“又偏离又回归”,即:又变化又统一的美学内涵(以上见费邓洪《弦外之音——隐内容初探》第62—63页,茅原《未完成音乐美学》第178—180页)。
总之,由上可见的音乐形式美之实践意义,应得到认识、重视、研究和应用。